【】利用民间金融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金融研究论文】 .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4178949 上传时间:2023-04-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利用民间金融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金融研究论文】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利用民间金融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金融研究论文】 .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利用民间金融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金融研究论文】 .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利用民间金融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金融研究论文】 .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利用民间金融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金融研究论文】 .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利用民间金融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金融研究论文】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利用民间金融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金融研究论文】 .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金融研究论文-利用民间金融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摘要 文章就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结合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提出发展民间金融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现实途径。 关键词 发展民间金融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一、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营经济迅速崛起。我国工业新增产值的70%,新增就业机会的80%,均来自民营企业。与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极不相称的,是其获得金融资源太少。从资金的使用上看,目前创造了30%GDP的国有企业获得了70%的银行信贷资金,而创造了70%GDP的非国有企业却只获得了30%的信贷资金。民营

2、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直被经营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所困扰。这种情况的后果是一方面民营经济扩大投资、购进设备、产品更新换代、技术升级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国有银行资金或者贷不出去,或者贷给某些有问题的国企后难以收回的现象,造成资金整体使用效率低下,金融资源严重浪费。究其深层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向国有企业倾斜的政策以及证券市场上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性待遇,导致民营企业向正规的金融机构融资难。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有着历史的、天然的联系,因而他们更多地将贷款对象集中于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而且近年来为加强信贷集约化管理,基层银行信贷权限上收,进一步制约了商业银行对

3、基层尤其是乡镇县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由于迄今为止,企业债券和股票的发行与上市,一直实行严格的政府审批制度和额度管理方式,而且政策明显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倾钭,因此民营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更为困难。 2.国家对民间金融的过分管制造成了大量民间资金闲置与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矛盾。在国有金融体系为民营经济设置很高的信贷壁垒的情况下,民营经济发展对金融需求的逐步增加,内生出了民间金融制度的成长。以民间借贷、民间合会、私人钱庄、农村基金会、企业社会资金为主要组织形式的民间金融市场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等地区已经颇规模。民间金融的发展为一些求贷不能的民营中小企业解了燃眉之急,但民营金融机

4、构和民间金融活动一直都没有壮大的机会。长期以来,我国沿用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式,总是对民间借贷采取封、堵、打的高压政策,如浙江省曾有三家私人钱庄领取营业执照,但因金融监管部门认为非法而被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虽然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可,甚至被乡村政府直接控制,但没有得到当时的监管机构中央银行的认可,处于不合法地位,最后被作为非法金融组织取缔了。国家对民间金融的过分管制造成了大量民间资金闲置与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矛盾。 民营经济经过初创阶段的发展,相当一部分企业已进入追求技术进步或资本密集经营的阶段,当前国内市场竞争也异常激烈,因此民营经济目前非常需要相应的金融支持。金融业作为经济产业,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

5、资源的需求是其根本价值所在。所以当前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对策思考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一方面要改革银行的管理体制,完善资本市场,提高民营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的融资比例;另一方面就是开放和发展民间金融。本文认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最现实的途径是发展民间金融, 1.依靠银行体系改革、资本市场的健全,依靠中小企业外源性的融资体系建立,在近期是无法根本解决我国民营企业创业与发展融资问题的。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和不少地方政府为了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指导意见”,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

6、在体制上进行了松绑;制定了一些具体政策措施,如,组建民营股份制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鼓励和支持四大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经济贷款、建立担保体系、建设风险投资体系等等。但是,从实施效果来看,这些措施还没有使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因为银行改革是一个系统而庞大的过程,决不是一朝一夕就完成的,而且随着银行的进一步商业化改革,风险与成本也成为其放款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民营企业融资特点决定了银行对其融资的成本高、风险大。首先,民营企业数量众、地域分散、规模相对较小, 因此融资需求总量庞大,但每笔金额却偏小,而且资金需求分散、周期短、随机性大。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的审核、发放、催还及提供存取、

7、代收、转帐等服务时,需花费更多的人力、财力。其次,民营中小企业的信息不透明、不真实。民营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是其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然而也正是这种信息不透明导致了银行的信贷配给企业的融资带来困难。最后,贷款的抵押和担保较难实现。抵押和担保是弥补民营企业信息和信誉不足、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然而民营企业由于资金少、知名度低,难以找到合适担保,抵押品的价值也极为有限,且常常不符合规范。虽然很多银行都开始关注民营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但银行不可能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主渠道。此外,我国民营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是影响他们选择融资方式的关键,而正规的直接融资市场的高门槛就必将我

8、国多数民营企业排除在直接融资市场之外了。世界银行在1989年的研究表明,过去四十年里,许多国家政府通过制定正规金融制度向民间提供廉价信贷的努力并未产生预期效果。 我们认为在我国现有的体制框架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的最佳方法便是发展民间金融。这不仅是因为民营企业不可能从正规金融市场获得全部的金融支持,最重要的是民间金融是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一种金融制度,在为民营企业融资中具有正规金融不具备的优势。 2.民间金融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中的优势。 民间金融内生于民营企业融资的需要,与正规金融相比较,在体制、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首先,体制优势。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会受到行政

9、力量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贷款基准利率也是管制利率,而民间金融的借贷行为和利率都是市场化的。可以说民间金融是一种纯粹的市场金融形式和市场金融交易制度。因此,民间金融机构与非国有经济在体制上相吻合。其次信息成本优势。民间金融组织的信息优势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上,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相对比较了解,避免或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及其伴随的问题;信息优势还反映在贷款的监督成本中,由于地缘、人缘和血缘等原因,交易双方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收集和处理借款人的信息成本很低,这种“软信息”的把握使得贷款人能够较为及时地了解贷款风险性,并采取相应行动。这一点恰恰是正规金融所不具有的,也解决了民营中

10、小企业信息不透明这一最大融资障碍。再次,交易成本优势。民间金融的操作比较简便,合同的内容简单而实用,可以针对企业不同的信用状况、资金用途、抵押担保情况设计个性化信贷合同,较之与正规金融机构复杂而漫长的运作程序、统一化的规则和标准化的信贷合同,民间金融更具有灵活性和交易成本优势;同时民间金融组织本身具有小巧灵活的特点,合同执行期间,交易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贷款的归还期限、利率、归还的方式等进行创新和变通,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具有相对较低的交易成本。最后,灵活有效的担保优势。民间金融组织关于担保的灵活安排缓解了中小企业面临的抵押担保约束。民间金融的交易双方能够绕过政府法律法规以及金融机构关于最小交

11、易数额的限制。许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不能作为担保的东西,在民间金融市场中可以作为担保,如房产、土地等。由于金融双方居住的地域相近并且接触较多,不被正规金融机构当做担保品的财物仍可作为担保品。同时,在民间金融市场上存在一种社会担保机制。借贷双方存在信用关系的同时,更是处在社会联系中,这种社会联系就是种无形的资源,会给双方带来精神或者物质收益。 民间金融在本质上能够满足民营中小企业信息隐蔽性、抵押品缺乏的现状,具有相对于正规金融较低的交易成本和更直接的自发激励机制其在信贷的风险识别、风险定价和风险控制上有自己的比较优势,因而应该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民间金融在本质上能够满足民营中小企业信息隐

12、蔽性、抵押品缺乏的现状,具有相对于正规金融较低的交易成本和更直接的自发激励机制其在信贷的风险识别、风险定价和风险控制上有自己的比较优势,因而应该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三、引导和发展民间金融服务于民营企业的融资 20世纪80年代,民间金融率先在浙江省出现,福建、广东等省随之兴起。近年来,民间金融活动十分活跃。据中央财经大学一课题组对全国20个省份的地下金融状况进行实地抽样调查,对各地区地下金融规模、农村地下金融规模、中小企业非正规融资规模进行测算,2003年全国地下金融(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05亿元至8164亿元之间。在农村,尤其是沿海地区农村,如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民间金融甚至

13、支撑起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但是,民间金融具有两面性。换句话说,由于其本身的固有特性,民间金融在对民营企业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当民间金融与行政干预和地下经济紧密结合时,它变得尤为危险。因此,发展民营经济,必须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在不断增加民间资本的增值能力的同时,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并对其加强监管,充分利用民间资本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1.尽快建立健全与民间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民间金融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制度环境。制定和完善民间融资法、合同法等法规体系,将民间金融合法化、规范化。过去民间金融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金融恶性诈骗的案件,这些案件之所以造成较大的

14、损失,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款对非法借贷的定义和民间合法借贷的保护。在民间融资法未出台以前,目前可先制定并试行民间融资管理暂行办法,为民间借贷构筑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以规范、约束和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其中,尤其对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应有所界定,促进正当的民间金融活动摆脱灰色金融的身份,将一些不属于违法范畴的灰色金融规范化,如从法律上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和正常的民间金融的界限,允许民营中小企业和其它经济类型的经济组织以吸收股本金、职工内部集资等方式融资。使集资活动由暗变明,从“地下”走到地上,这既有利于企业自身的规范化管理,也有利于有关部门加大对恶意欺诈行为和恶意高利贷行为

15、的打击力度。用法律手段来治理和规范民间金融,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事实上,美国、日本也正是通过这种“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方式来规范民间金融的,而非只是简单地采取打击和取缔的办法。 2.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发展民间金融本身要求发展对它们的监管,不监管等于不去发展。目前民间金融存在的一些问题,与政府(或社会性金融组织)没有对其进行应有的监管有直接的关系。过去我们不断地把国有大银行纳入正规的监管系统(同时使它们享有事实上的存款担保),而对民间金融则是让其自生自灭,或者一出问题就想到关掉它、并掉它,没有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其结果成为金融风险较大的一块土壤。世界上的大多数银行都是民营的,而它们能

16、够健康地发展壮大,原因之一是它们被纳入政府(代表社会)对其进行监管的体系之中。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金融活跃地区的监测,尽快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尤其是建立一种有效的民间借贷利率信息收集机制,定期采集相关数据,全面掌握民间金融的运行情况,并以此制定适合的政策法规;放松管制并不等于放松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应该坚持审慎监管,坚持所有者的自律监管、市场方的外部监管和官方监管相结合,维护金融秩序。 3.发展介于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诸如小额贷款组织、社区合作社。可以在民间金融活跃地区率先搞一些民间金融机构试点,成立一些区域性的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信用合作社等合作金融机构,将一些高价值或

17、者龙头性的民间金融纳入政府监管的范围。如果允许现有的民间金融组织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登记注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既可以保留民间金融组织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上的信用平台优势,又可以减少由于民间金融不透明所带来的潜在的风险。 4.引导成熟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为规范化的中小商业银行。当前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相当程度上是银行业垄断程度过高,真正能够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商业银行数量太少的缘故。因此应引导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为规范化运作的、定位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使得民间金融“浮出水面”。笔者以为,通过改造现有成熟的民间金融组织,或者吸收现有民间资金改造我国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社成为中小企业专业银行,或者整合、培育成为地方性的民营商业银行不失是一条有效途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