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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信贷部金融产品说明书目 录1 信贷业务 1.1流动资金贷款 1 1.2固定资产贷款 3 房地产开发贷款 5 土地开发储备贷款 71.3项目融资贷款 9 1.4金赁贷业务 11 1.5设备买方信贷 131.6 VIP速贷业务 141.7中小企业“融资快车道”系列产品 15 1.7.1中小企业循环贷款 15 1.7.2中小企业信用贷款 16 1.7.3中小企业整贷零还贷款 17 1.7.4中小企业积分贷款 19 1.7.5中小企业联保贷款 202中间业务 222.1单位存款证明书 222.2贷款意向书 222.3贷款承诺函 232.4信贷证明 242.5代理保险业务25信贷业务流动资
2、金贷款如果您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生产经营周转性、经常占用性或临时性资金需求,或者发生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时,可向我联社公司信贷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为3年。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短期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周转性、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短期贷款还可分为6个月以内(含)和6个月至1年(含)两种期限;中期贷款期限为1年(不含)至3年(含),主要用于企业经常性的周转占用或铺底流动资金贷款。取得流动资金贷款的对象与条件:借款企业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
3、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要求,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生产经营正常;产品市场及经营效益稳定;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和资产负债率;2.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还清;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经联社认可的偿还计划;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4.在我联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企业相关证书已到有权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5.对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应按规定提供担保;6.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企业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1)还款来源是已确定用于该项目的
4、资金,且一年内到位;(2)如果是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是已经联社审批同意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开工报告已经国家有权部门审批(如有)或分年投资计划已经联社认可,以前年度投资计划已完成,且项目资金和建设进程正常;7.联社要求具备的其他贷款条件。具体办理程序:1.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如下资料:(1)借款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须有权机关核发的从业许可证;人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公司合同或章程;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生产合同、购销合同或与该笔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密切相关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等;(2)贷款方式为保证的,需提供保证人的资质证明、近年来的财务报表、生产经营情况等资料及保证人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贷款方式为抵(质)押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物权利证书和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等;(3)联社要求提供的其
6、他资料。2.调查审查。联社受理借款申请后,将按规定程序开展调查、审查,并进行信用评级与授信。对于仍在信用评级有效期的,原信用评级报告与授信结果报告继续有效;对于未进行信用评级或信用评级已失效的,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信用评级与授信。3.签定合同。如果该借款业务通过了联社的审批,则您企业须与联社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结算账户监管协议等法律性文件。4.落实担保。您企业与联社签定借款合同后,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5.贷款获取。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联社即可向您企业发放贷款,您企业可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
7、贷款。6.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借款企业应于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将约定还款金额(本金与利息)足额划入联社监管的结算账户,联社将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依法从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贷款利率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由您企业与联社协商确定。展期规定 借款企业不能按期归还流动资金贷款的,应当在贷款到期日前15天,向联社公司信贷部申请贷款展期,同时还须提供担保人出具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不得展期。固定资产贷款如果您企业因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等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出现资金短缺时,可向我联社公司信贷部申请固定资产
8、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一般金额较大,期限较长,通常采用分期偿还的形式。在贷款保障方式上,要求提供必要的抵(质)押物或第三方担保,还可要求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作抵押。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短期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中期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长期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实际贷款期限将根据客户需求和项目评估结果确定,但不得超过贷款形成固定资产的经济寿命期和项目法人存续期。取得固定资产贷款的对象与条件:借款企业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
9、织。借款企业除满足公司类客户借款的基本条件(参考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环保、资源、城市规划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由符合农村信用社要求资格的,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出具(大型项目必须由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出具),并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3.国家规定实行核准或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通知或批复同意;4.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和农村信用社要求;5.项目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6.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足值、可靠的担保;7.非农村信用社退出
10、客户;8.在联社开立项目专用存款账户;9.新建中长期固定资产项目原则上实行项目法人制或按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具体办理程序:主要流程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基本一致,同时还需注意以下环节与事项:.申请贷款时,还须提供以下资料:由联社认可的咨询机构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资料(原件或影印件);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自筹资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对于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须提供有权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对于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核准受理通知书;联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项目进行评估,
11、形成评估报告。3.在联社的审查环节,固定资产贷款通常要提交信贷审查专员审查。需法律审查的项目,应由法律顾问或联社的法律事务专员出具法律意见书。4.贷款审批结论为有条件同意的,应落实相关条件。5.您企业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投资计划一次或分次支用借款。分次支用借款的,将实行逐笔申请,逐笔审核。固定资产贷款利率 一般在实际支用时依照联社制定的当期执行利率确定,您企业也可与联社协商确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如果您企业在住房、商业用房、土地等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建设资金不足,即可到联社公司信贷部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产品特点1.政策性。房地产业的产业关联性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容易产
12、生投机的行业,不论是拉动经济增长,还是防止经济过热,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都一直是各国整体经济调控的重点。鉴于房地产贷款的重要性,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的利率、期限、自有资金的比例、开发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担保方式等均有规定,并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不时调整。2.区域性。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不同地区的房地产价格、供需关系存在巨大的差异,因而要求银行针对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房地产贷款投放力度和贷款组合控制,要求不同的自有资金比例和抵押率。3.非流动性。目前我国银行监管部门禁止发放房地产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含),高等院校学生公寓建设贷
13、款最长为10年。取得贷款的对象与条件: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利用单位自有土地建设商住房的企(事)业法人。借款企业除满足公司类客户固定资产贷款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企业应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具有房地产经营开发资格的企业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2.开发项目与本身的资质等级相符;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有能力进行实质性开发,市场前景较好;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3.贷款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不少于总投资的35%;单位职工集资建房,集资额达到总投资的30%
14、以上并存入联社专户;如集资所建住房被本单位职工预订,预订购房款须达到20%,并已存入联社专户。具体办理程序:主要流程与办理固定资产贷款基本一致,同时还需注意以下环节与事项:1.申请贷款时,还须提供以下资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承担贷款项目开发建设的批准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初步设计以及批准文件、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已获得商品房销(预)售房许可证等文件,也应同时提供;自有资金落实的证明文件、资料;自筹资金到位的证明材料;项目租售方案及有效的收益分配协议;如借款人接受其
15、他单位委托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还应提供与业主单位正式签订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合同;联社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2.项目评估。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应进行评估,按照相关评估规程要求,应对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估:项目主要关系人的评估,包括对借款企业及其母子公司、主要投资人等,按照客户信用评级的有关要求进行评估,绘制项目有关各方关系树形图,作出文字说明;项目概况和建设情况评估,包括对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建设条件、实施进程、设计施工监理情况、环境保护条件等进行评估;项目市场情况评估,包括对房地产投资环境、项目市场定位、房地产经营方式、市场供求状况、价格与成本分析、贷款项目的市场竟争能力、销售前景等进行
16、评估;项目投资估算与融资方案评估;财务能力与效益的评估;不确定性分析、担保与风险评估。评估时,对已授予一般授信额度的客户或贷款期限在3年(含)以下、贷款额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下的房地产贷款项目,可进行简要项目评估。3.房地产开发贷款不发放信用贷款,原则上应采用抵押担保或借款人有处分权的国债、存单及备付信用证质押担保方式,担保能力不足部份可采取保证担保方式。4.房地产开发贷款通常约定以租售收入归还贷款,联社可以从其结算账户(如:销(预)售资金专户)中按期扣收贷款本息,并在项目销售达到80%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贷款利率 按固定资产贷款利率的规定执行。展期规定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展期只能办理一次。短期
17、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开发储备贷款土地开发储备贷款的对象为县级(含)以上政府授权从事土地征购、开发、储备、经营的土地储备机构,包括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和承担政府土地储备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土地开发储备贷款满足县及县以上城市规划区内一级土地征购、开发、储备的融资需求。土地储备机构取得借款需要具备的条件:1.所在城市经济发展稳定,财政状况良好,政府具有良好的信誉。房地产市场化程度高,房地产经营机制较健全,经营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容量大,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土地有一定的升值潜力;2.对所辖城区土
18、地一级市场具有垄断经营地位,所经营土地纳入近期开发建设规划,列入政府土地储备决策机构制定的年度计划;3.所收购、储备和拟出让的土地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园区建设、土地经营等,地段区位较好;所从事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前期工作等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4.具有与所经营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前期工作业务量相匹配的资本金或专用基金。实行统收统支的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应经当地政府同意,能够根据土地储备量的增加从土地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存收益,逐步增加资本金或专用基金;5.土地储备资金独立于其他财产,实行了分账核算。申请借款的规模须与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相衔接。应坚持“专款专用、封闭管
19、理”的原则,申请的借款须与具体地块相对应,土地储备贷款应落实抵押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担保方式。需要特别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1.提交书面申请,并详述土地储备机构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近年来土地征购、开发、出让及其收益状况、目前土地储备情况、拟开发土地的规划等,或另文报告。2.持有拟开发土地的收购、储备和出让前期工作的批文;持有财政部门的贷款规模批准文件、政府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3.提供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年度预算与自身资金总体安排计划的相关文件资料。4.提供土地收购、征用合法性资料。收购国有存量土地的,提供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土地储备机构签订的收购合同及无争议的权属证明;征用集体土地的,按照征用土地的
20、数量和性质,提交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对征用方案和农用地转用方案的批复。5.进行园区土地开发的,须提供“五通一平”( 通电、通路、通水、通讯、排污与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合法性资料。以熟地出让或转让的,按照当地政府有关土地开发政策规定,提供有权部门对土地前期开发中有关建设用地规划、房屋拆迁、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方面有效批件或办理情况及取得情况。6.拟收购、储备、开发的土地已落实意向受让方的,须提交有关协议。7.应在联社开设专户管理土地开发储备贷款资金,支用贷款时,须直接划到承建方、征收单位或补偿对象等。应提供对方开户行、账号与户名等信息,或提供必要的证件资料到联社申请开立账户。抵押担保的有关规定:
21、 1.对设定抵押权的单幅土地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该幅土地的收购、储备及出让前期工作成本的80%或土地评估价值的70%(以两者较低额为准)。2.如果借款不是用于对设定抵押权的土地进行开发,则设定抵押权的土地须处于可出让的情形。如果土地虽已征收并办理了权证,但尚未进行实质意义的拆迁、安置、补偿,不得用于设定抵押。3.政府储备土地设定抵押权,其价值按照市场评估价值扣除应当上缴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确定,抵押程序参照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执行。4.设立抵押权的储备土地临时使用,应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但不得超过2年。5.各类财政资金不得为土地储备贷款担保。项目融资贷款项目融资即项目的承办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
22、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并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该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现金流量稳定的发电、道路、铁路、机场、桥梁等大型基建项目。项目融资分为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与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1.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本身的经营效益。同时,联社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联社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2.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
23、担保外,联社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联社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项目融资。项目融资贷款的期限一般较长,大都为中期(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或长期(五年以上),且大部份采取分期偿还和浮动利率。适用对象与条件:适用于能源开发、石油管道、炼油、矿藏资源开采、收费公路、污水处理、通讯设施等项目融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本身已经经过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立项;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3.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府经贸部门批准;4.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稳定的来源,并能够签订原料供货合同或意
24、向书;5.项目公司能够向联社提供完工担保、基建成本超支安排,同意将保险权益转让给联社,同意将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给联社,同意将项目的收益质押给联社。项目股东同意将各自的股权质押给联社;6.项目产品销售渠道畅通,有“照付不议”产品购销合同;7.项目产品经预测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强;8.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项目建设以及生产所需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已经落实。需要特别提供的资料:1.国家有权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2.有关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3.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部批准的合资合同和章程及有关批复;4.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外商
25、投资企业);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6.“照付不议”购销合同、原料供应合同、完工担保、成本超支安排、保险权益转让、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项目的收益权质押、项目股东股权质押等意向性文件;7.联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程序1.提出书面申请。2.联社与项目公司就“照付不议”购销合同、原料供应合同、完工担保、成本超支安排、保险权益转让、固定资产抵押、项目的收益权质押、项目股东股权质押等各项融资的安排意向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3.联社按照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对项目进行审批。4.项目贷款获得批准后,项目公司与联社就全部融资协议文本进行磋商,并由法律顾问或联社的法律
26、事务专员出具法律意见书。5.签署协议并提取贷款。金赁贷业务金赁贷业务是指联社对企业发放专项贷款,专用于企业购买租赁资产出租给承租方使用, 并以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归还联社贷款,或联社购买企业的应收租金后直接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的业务。包括金赁贷贷款业务和金赁贷保理业务。金赁贷业务是符合出租方(以下称企业或融资企业)、承租方、联社三方利益的产品,有利于出租方扩展业务,也有利于承租方调整财务指标,实现资产流转。金赁贷贷款业务是指联社向企业发放专项贷款,用于其购买租赁物出租给承租方使用,企业向承租方收取租金归还贷款本息的业务。金赁贷保理业务是指企业开展租赁业务,形成应收租金后,将应收租金出让给联社,由联社向
27、承租方收取租金,联社保留或不保留对融资企业追索权的业务。受理业务的有关要求:1.租赁资产应是能长期保持固有形态、不易毁损、易于租售且收益稳定的资产。2. 金赁贷业务通常需要有确定的长期的承租方,且承租方须预付一定比例的租金或缴纳保证金。长期供不应求的高端价值设备或城市中心地带的临街口面房,可不受承租方限制。3.融资企业、承租方均须在联社开立金赁贷业务专户,并协定最低保证余额,同时接受联社对其账户的监管。4.金赁贷业务需要办理抵押、质押或取得第三方保证。保证贷款原则上应由承租方或供货商提供担保,承租方或供货商不能提供担保的,应由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拟用购置资产作抵押的,联社可先行向企业出
28、具贷款承诺书,融资企业用以取得供货商(销售方)的资产,办妥抵押登记后,联社直接将企业取得的借款资金划付给供货商(销售方)。5.提供的资产抵押不满足联社贷款对抵押率的要求的,融资企业可将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担保受偿权等权利质押给联社。6.高端价值设备通常须由供货商承诺租赁设备余值回购,即承租方无法支付租金时,供货商以按约定计算的余值回购租赁设备,并以回购款偿还在联社的借款。7.融资企业应当为租赁设备投保,且确定联社为第一受益人。8.开展保理业务时,联社保留对借款企业的追索权,或借款企业对应收租金提供回购担保。9.开办保理业务,保理期限不得长于租赁物的剩余使用年限。保理额度为联社对应收租金实施保
29、理而向融资企业支付的款项,其金额等于联社保理后累计可收取的租金按照一定利率折算的年金现值(利率按同期贷款执行利率下浮1020%计算)。10.融资企业的监管账户除向供货商结算本次租赁物的货款和归还联社贷款外,不得办理其他任何支付结算业务;承租方的监管账户也不得办理其他任何支付结算业务。监管账户中资金多于约定数额的部分可以转入其他账户。11.在保理方式下,承租方直接通过监管账户向联社支付租金,也可通过融资企业的监管账户向联社支付。通过融资企业的监管账户向联社支付的,承租方应向联社承诺,因各种原因联社无法从融资企业监管账户扣收的部分,承租方视同未履行租金支付责任,应在一定期限内直接向联社支付同等金额
30、款项。应提供的资料:1.企业有关决定购置租赁资产用于出租或者出让应收租金的文件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成本与收益预算说明;2.企业拟与承租方签订或已经签订的租赁合同文本;企业拟与供货商签订或已经签订的买卖合同文本;企业拟签订或已经签订的其他与本次租赁有关的协议文本(如:回购协议)等;3.对金赁贷贷款业务,提交与承租方向企业支付租金的安排相匹配的还本付息计划;4.其他联社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办理程序:1.融资企业提出书面申请。2.联社开展调查,进行审查、审批。3.落实有关贷前条件。4.与融资企业签订贷款或保理合同;与担保人签订相关保证、抵押或质押合同;与融资企业、承租方签订账户监管合同;与相关方签
31、订其他必要的合同文本等。5.联社向融资企业办理贷款或支付保理资金。6.按协约支付租金与归还贷款。设备买方信贷如果您的企业准备购买大型高端价值设备,且已与设备生产企业签订购销框架协议、商妥申请买方信贷额度,联社根据设备生产企业(卖方企业)和您的申请,可以向您企业发放贷款用于购买卖方企业生产的设备。受理业务有关要求:1.卖方企业应是在国际、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型企业及国家重点发展行业中的支柱企业,其主导产品市场份额大、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有发展前途。2.设备买方信贷放贷金额一般不超过买卖双方签订购销合同金额的70,最高不得超过80。3.办理买方信贷,一般以买方企业购买的设备作为抵押物,贷款期限
32、不得超过该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同时,卖方企业须对买方企业不能按时还款部分实行设备回购方式提供还款保证。4.设备买方信贷的期限一般为1至3年(含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买方企业应制定与设备使用取得收益相匹配的分期还款计划。5.买方信贷所涉及的设备必须参加保险,保险业务由联社代理。办理程序:1.客户协商。您与卖方企业签订购销框架协议并商妥申请银行买方信贷额度。2.您向联社提出买方信贷申请。3.签定协议。联社审批同意以后,卖方企业与联社签订“买方信贷合作协议”,您、卖方企业及时与联社签订三方“买方信贷融资意向性协议”。4.落实设备与订立贷款合同。卖方企业根据协议向您出售设备,您收妥设备后,联社与您
33、签订有关的贷款合同,对设备进行抵押登记并签定抵押合同,落实其他有关保证事项。5.放款。联社根据您的付款指令,将货款资金汇至卖方企业的账户。VIP速贷业务VIP速贷业务是联社为资产实力雄厚、信用等级高、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强、与联社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中高端企业客户量身定制的一个新业务品种,旨在快速地解决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的、临时性的、小额的资金需求。此类贷款业务不需要抵(质)押等担保,方便、快捷、高效。VIP速贷业务将根据企业客户评定的信用等级,确定该业务的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你企业向联社提出VIP速贷业务申请后,经联社审批同意后,与联社签订一个授信额度以内的总的借款合同,只
34、要借款余额不超过借款合同金额,您可以循环地向联社借款和还款,而不必每次都与联社签订新的借款合同。VIP速贷业务其借款合同可以订立为中长期的借款合同,但联社有权按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企业的业务、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借款企业发生了违约行为或者信贷资金出现了风险,联社可以单方面撤销合同。VIP速贷业务借款合同金额根据该业务客户授信结果报告书确定。联社每一年对客户进行一次评级授信,并将授信结果报告送达到企业客户。申办VIP速贷业务的企业必须在联社开立有基本账户。VIP速贷业务中每笔借款视同独立的一笔流动资金贷款,其期限和利率比照流动资金贷款确定。中小企业“融资快车道”系列产品中小企业循环贷款中小企业循环
35、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中小企业发放的可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中小企业循环贷款的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产业政信策、信贷政策,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 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抵押担保等基本条件。贷款额度根据企业所需流动资金和偿还能力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在贷款额度内可随贷随用,随贷随还,循环支用,无须再签定借款合同,手续简便。能为企业节省财务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适用对象范围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业务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借款申请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或
36、企业组织文件;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小型企业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担保贷款还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2)调查、审查和审批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3)签订合同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需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和办理相关担保手续。(4)支用贷款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在统一授信
37、额度内向中小企业发放的无担保的用于购买原(辅)材料或短期营运资金周转需要的贷款。申请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的企业应具备产权关系明晰、原材料有保证、生产经营正常、产品有销路、财务制度健全、信用等级在AA级及以上和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等基本条件。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额度在综合授信总额的20%以内确定。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产品特点方便快捷,融资成本低。适用对象范围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的中小企业。业务流程(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借款申请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
38、及报表附注(小型企业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2)调查、审查和审批农村信用社根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3)签订合同农村信用社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4)支用贷款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中小企业整贷零还贷款中小企业整贷零还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向中小企业一次性发放、分期偿还的贷款。申请中小企业整贷零还贷款的企业应具备符合国
39、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 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等基本条件。贷款额度根据企业所需流动资金和偿还能力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贷款特点贷款方式多样,还款方式灵活,企业可根据资金情况确定还款计划。适用对象范围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业务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借款申请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小型企业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 担保贷款还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2)调查、审查和
40、审批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3)签订合同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需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和办理相关担保手续。(4)支用贷款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中小企业积分贷款中小企业积分贷款是农村信用社按照“积分挂钩、利率优惠”的原则向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购买原(辅)材料或短期营运周转资金需要的贷款。申请中小企业积分贷款的企业应具备产权关系明晰、产品有销路、财务制度健全、信用等级在A级
41、及以上和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等基本条件。中小企业积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企业上一个年度在农村信用社日均存款余额的70%。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产品特点积分挂钩,社企双赢。适用对象范围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的中小企业。业务流程(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借款申请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小型企业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2)调查、审查和审批农村信用社根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
42、和审批。(3)签订合同农村信用社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4)支用贷款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中小企业联保贷款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联保组织内的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技术改造,购建、维护固定资产,购买专利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等知识产权的贷款。联保贷款分为一般联保贷款和特殊联保贷款。一般联保贷款是指由多个中小企业组成联保小组并签订协议,在借款人不能按约偿还贷款时,由联保小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特殊联保贷款是指由多个中小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风
43、险基金、设定还款责任和损失风险补偿机制,由农村信用社对联保的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申请联保贷款应具备联保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户、联保小组成员的资产负债率在整个还款期内持续低于60%、联保小组成员年销售收入存入农村信用社不低于30%、所有联保小组成员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和联保小组成员不是关联方等基本条件。中小企业联保贷款额度AA级在综合授信总额的25%以内、AA-级在综合授信总额的20%以内、A+级在综合授信总额的15%以内确定;特殊联保贷款小组全体成员总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设立风险基金总额的3倍。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产品特点互帮互助,提升信用,方便快捷,融资成本低。适用对象范围符合
44、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的中小企业。业务流程(1)设立联保小组签订联保协议。属特殊联保贷款的,要在农村信用社开立风险基金存款专户,并由联保小组成员与农村信用社共同订立风险基金管理、使用、处置和损失补偿协议。(2)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借款申请书及联保成员承诺书;借款申请人及联保小组成员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借款申请人及联保小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借款申请人及联保小组成员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小型企业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3)调查、审查和审批农村信用社根据四川省
45、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4)签订合同农村信用社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保证手续。(5)支用贷款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中间业务单位存款证明书单位存款证明书是联社出具的载明存款单位某一时点在我联社存有一定金额的书面证明。证明书证明客户在联社的存款情况,以表明其经济实力,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 业务说明:1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由存款
46、人自行决定。2被列入存款证明书限期内的存款由联社冻结;被列入存款证明书的定期存款到期时应办理续存或委托联社转存手续,否则过期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需要提前支取被列入存款证明书的存款时,应将存款证明书原件交回联社,否则不能提前支取存款。3已挂失或用于质押、被司法部门冻结止付的存款账户,不能办理存款证明业务。4存款证明书仅对存款单位的账户信息予以证实,不得作为提取存款的权利凭证,不得转让,不具有担保或质押效力。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2.填写存款证明申请书;3.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4.经联社审查同意后,出具存款证明书。贷款意向书有条件贷款承诺函或贷款意向书指联社承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向客户提供一定意向性信用额度贷款,在客户信贷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联社信贷管理规章制度等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给予一定信贷支持的书面文件,通常作为政府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