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报备咨询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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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报备咨询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报备咨询行为,健全监督约 束机制,正确引导信贷投向,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结合全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银行)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统称报备行社。 本办法仅对拟办的贷款业务实施报备咨询,对于拟办的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投资等业务以及对客户授信,原则上省联社只提供咨询服务,不需报备。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报备咨询为事先报备。省联社对报备咨询的贷款从国家宏 观政策、产业政策和信贷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

2、意见,供报备行社落实。省联社对报备咨询的贷款行使异议权,但不行使决策权,贷款决策以报备行社 为核心,贷款风险责任由报备行社承担。第四条省联社对贷款报备咨询工作实行分类指导,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不同时期经济形势,结合报备行社业务规模、管理能力和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定 期或不定期调整报备咨询贷款金额起点,并及时予以公布(见附件1)。报备咨询贷款金额起点以单户在报备行社累计计算,包括报告期已贷余额和拟 新增贷款金额,达到起点以上后,必须事先报备。第五条 报备咨询的时间为报备行社贷款审查委员会(或授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贷会)审议贷款后、有权审批人审批贷款前,向省联社进行报备咨询;银团贷 款的报备时间

3、为牵头行社审贷会审议后、组团前向省联社进行报备咨询。第六条 省联社设立贷款报备咨询小组,组长由省联社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省联社分管主任担任,成员由业务管理处负责人及风险管理科人员组成。省联社贷款 报备咨询小组负责对全系统报备咨询贷款的审查、回复及后期督导等工作。第七条 省联社贷款报备咨询小组实行分级授权管理,由报备咨询小组组长逐级向副组长、业务管理处书面授权。 省联社贷款报备咨询小组分级授权的权限设定为:(一)10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业务,由业务管理处负责受理、会审和回复;(二)10002000万元(含)的贷款业务,由业务管理处受理、会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副组长审核后,由业务管理处负责回复;

4、(三)2000万元以上的贷款业务,由业务管理处受理、会审,提出初审意见, 提交副组长审查后,报送报备咨询小组集体会审,由组长审核后,业务管理处负责 回复。第八条 省联社报备咨询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组长因故缺席,可授权副组长召集和主持。第九条省联社报备咨询贷款从受理到回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 作日(不含向报备行社进行质询的时间和省联社实地调查或办事处协助调查的时 间)。第十条 省联社对于报备咨询贷款提出质询的事项,报备行社应及时做出解释 和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可约见报备行社相关人员现场答疑,或安排业 务管理处、办事处进行实地调查。第十一条 对于省联社未

5、持异议、仅作风险提示的贷款,报备行社应按照风险 提示的要求发放贷款;对于省联社明确提出贷款条件和贷前要求的贷款,报备行 社应在贷款发放前落实到位,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如实向省联社及所在办事处反馈后 方能发放贷款;对于省联社持异议的贷款,报备行社应严格按照报备回复的要求执 行。第十二条 报备行社向省联社报送的报备咨询资料,要严格按照报备咨询 贷款材料规范要求(见附件2)规定的内容和文本格式收集和整理;不符合要求 的,不予受理。第十三条 省联社报备咨询回复函以省联社业务管理处盖章的函件邮发报备行 社;同时,通过OA系统向报备行社及其所在办事处发送回复函。第十四条对于报备咨询的贷款,办事处应建立报备咨询

6、贷款监测台账(见附 件3),对报备咨询贷款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督促到期收回。省联社业务管理处建立管理台账,适时掌握报备咨询贷款风险状况及收回情况。第十五条报备咨询贷款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备行社应向其所在办事处书 面报告收回情况;未能收回的,应向办事处书面报告未收回原因、风险状况及后期管理措施;办事处应于每月10日前,将辖区报备咨询贷款收回情况、未收回原因、 风险状况及后期管理措施等,逐笔汇总报省联社业务管理处。第十六条 对于应报备而未报备、报备咨询意见不落实而擅自发放贷款的,或化整为零逃避制度约束的,以及报备资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信贷责任认定暂行办

7、法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信用社(银行)大额贷款报备咨询 办法(试行)(农信联发29号)、关于改进信用社(银行)大额贷款报备 咨询工作的通知(农信联发1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大额贷款报备咨 询工作的通知(农信联发33号)同时废止。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信用社(银行)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订。附件1:报备咨询贷款额度调整表行社规模贷款投向贷款规模15亿元 以下(含)行社贷款规模15-30 亿元(含)行社贷款规模30亿 元以上行社流动资金1000万元(含) 以上2000万元(含) 以上3000万元(含)以上基础设施建设3000万元(含) 以上4000万元(含)

8、 以上5000万元(含)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 以上3000万元(含) 以上4000万元(含)以上宏观调控行业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含)以上限制类行业500万元(含)以 上500万元(含)以 上500万元(含) 以上淘汰类行业逐笔逐笔逐笔银团贷款逐笔逐笔逐笔并购贷款逐笔逐笔逐笔说明:1.贷款规模以行社每年年初贷款余额为基准,贷款规模升降的,则于次年自行 调整报备咨询贷款的金额起点;2.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公共 服务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土地收储;说明:1.贷款规模以行社每年年初贷款余额为基准,贷款规模升

9、降的,则于次年自行 调整报备咨询贷款的金额起点;2.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公共 服务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土地收储;3.固定资产投资,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生产设备购 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与运用、制造业等投资项目;4.宏观调控行业,目前包括房地产及建筑业、造纸业、水泥业、玻璃业、化工 业等。房地产及建筑业指商住房、廉租房、安置房、楼堂馆所、大型购物中心等开 发与建设项目,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参与的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 发的项目;5.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指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 限制类行业及项目;6.并

10、购贷款,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并购方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 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贷款。7.本表将由省联社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不同时期经济形势等,定期或不定 期调整,并及时公布执行。附件2:报备咨询贷款材料规范要求一、格式与内容要求1.报备咨询材料封面(附件21);2.报备咨询材料目录(附件22),目录请列出本项至第7项材料的具体名称 和对应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位于每页右上角,封面、目录和封底不编页 码;3.报备咨询文件以正式公文,标题名称为“关于向XX公司(人)拟贷款XX(小写)报备咨询的报告”,报备金额为拟贷款数额,非申请金额;4.贷审会意见记录;5.贷款调查报告;6.贷款审查

11、报告;7.申请人资料,包括借款申请书,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财产共有人承诺函及抵(质)押权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四证”等各种有 效证照的复印件,有权部门审批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资料,项目评估报告, 与借款相关的购销合同、劳务合同,担保函、第三方抵(质)押物权证及清单,抵(质)押物价值评估资料,申请人及担保人相关财务报表、资料及征信记录查询打 印件,等等;8.报备材料封底(附件23)。二、其他要求1.报备材料按18的顺序排列;2.上述材料整理好后用夹具夹好,不要机订或胶粘,不要打孔装订;3.报备咨询材料封面、目录和封底用普通A4纸单面打印;4.报备咨询材料37项内容需

12、用A4纸复印或双面打印。附件2-1报备材料封面关于向公司(人) 拟贷款万元的报备咨询材料农村信用联社(合行、商行)年月日附件2-2:报备材料目录目 录1.关于向公司(人)拟贷款万元报备咨询的报告(公文)2.贷审会意见记录表3.贷款调查报告4.贷款审查报告5.贷款申请人资料5.1借款申请书 5.2各种有效证照 5.2.1法人机构营业执照5.2.2经营许可证5.2.3组织机构代码证5.2.4开户许可证5.2.5税务登记证5.2.6法人代表、自然人身份证5.2.7人行征信记录及其他相关证照 5.3有权机关的项目审批材料5.3.1批文 5.3.2批文 5.4担保资料5.4.1权证复印件5.4.2担保函5.4.3股东会议决议5.4.5抵押物评估5.4.6其他担保资料5.5相关报资料表5.5.1申请人及担保人报表资料5.5.2征信查询记录等其他报表5.6其他资料 附件2-3:报备材料封底报备贷款封底此笔贷款调查人:XXX联系电话(办公室和手机,下同): XXX联系电话:此笔贷款审查人:XXX联系电话: XXX联系电话:此笔贷款主要审批人: XXX联系电话:附件3:办事处报备咨询贷款监测台账报备行社名称:序号借款人 名称借款 金额借款 用途借款 期限放款 日期到期 日期到期收 回情况备注1234说明:此表在使用的时间可改为EXCEL表格形式,栏目内容可由各办事处根据 需要自行增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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