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4184779 上传时间:2023-04-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某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某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某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某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doc(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提高信贷支农服务水平,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银监会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指引和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办理农户联保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户联保贷款是指农户依照本办法组成联保小组,农村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第四条 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还款”的管理办法。第二章 贷款条件、用途、期限

2、及利率第五条 申请农户联保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单独立户,经济独立,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三)具有贷款资金需求;(四)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五)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第六条 农户联保贷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二)加工、手工、商业等个体经营贷款;(三)农户治病、建房、子女上学等消费性贷款;(四)农村信用社同意的其他用途。第七条贷款期限。农户联保贷款期限由农村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以及偿贷能力来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联保协议的期限,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可分次偿还本金。第八条贷款利率和结息方式

3、。农户联保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法定的最高浮动范围。结息方式可实行按季或按年结息。第三章 贷款程序第九条 办理农户联保贷款的基本程序为:农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与审批成立联保小组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一)农户申请。农户向农村信用社提交联保贷款申请书。(二)受理与调查。信贷人员受理并对联保农户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连同有关资料报贷审组。(三)审查与审批。贷审组对信贷人员提交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核准意见并明确授信额度,超过权限(授权)的上报审批。联保小组各成员的贷款限额要根据联保小组各成员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和联保小组的代偿能力来确定,联保小

4、组各成员的贷款限额应相同。(四)成立联保小组。农村信用社贷审组核准后,信贷员通知农户签订联保协议,成立联保小组。(五)贷款发放。会计部门根据信贷人员提交的联保小组成员的个人贷款申请、协议和其他有关资料办理贷款的发放。(六)贷后管理和贷款收回。农户联保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承担贷后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负责催收,按期收回。第四章 联保小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十条 联保小组由居住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的农户组成,一般不少于5户。农户之间不得交叉组成联保小组,一户农户只能参加一个联保小组。第十一条 自愿组成联保小组的农户向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经农村信用社核准后,所有成员共同与农村信用社签署联保协议。联保

5、小组自联保协议签署之日设立。联保协议有效期由借贷双方协商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联保协议期满,经农村信用社同意后可以续签。第十二条 联保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付贷款本息;(二)督促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履行借款合同,当其他联保小组成员发生贷款挪用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农村信用社;(三)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联保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转让、毁损用贷款购买的物资和财产;(四)对联保小组其他借款人的借款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小组其他成员代为偿还贷款本息;(五)民主选举联保小组组长;(六)共

6、同决定联保小组的变更和解散事宜。 第十三条 联保小组全体成员偿还农村信用社所有贷款本息后,成员可以在通知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后自愿退出联保小组。未全部清偿的,经联保小组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和农村信用社审查同意后,该成员可以退出联保小组。 第十四条 经联保小组成员一致同意,可以开除违反联保协议的成员,并责令被开除者在退出前还清所有欠款。 第十五条 联保小组成员变更后,必须与农村信用社重新签署联保协议。 第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联保小组解散:(一)联保小组成员少于农村信用社规定的最低户数;(二)根据联保协议约定或经联保小组成员共同协商决定解散;(三)联保小组半数以上成员无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四)联

7、保小组严重违反联保协议。 第十七条 联保协议期内联保小组解散,联保小组成员仍应按照联保协议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保证义务,联保协议至联保小组全体成员付清所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后终止第五章 贷款的发放及管理第十八条已签订了联保协议的联保小组成员根据资金需求应分别填写个人借款申请书交信用社信贷人员,农村信用社审查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附联保协议。第十九条农村信用社应将贷款发放给联保小组成员本人。第二十条 在联保协议有效期内,借款人可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内周转使用贷款。第二十一条农村信用社要按照联保小组成员从事行业的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分期还款计划。联保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8、第二十二条贷款发放后,联保小组组长应负责协助农村信用社管理贷款,及时了解联保小组成员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并及时告知农村信用社。第二十三条联保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联保小组任何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贷款转让、转借给他人或集中使用农村信用社贷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的贷款。第二十四条 农户联保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应至少每季走访一次借款农户,及时掌握联保小组成员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发现可能造成贷款风险的情况应及时向农村信用社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六章 责任与考核第二十五条 农户联保贷款实行“包放、包收、包效益”的“三包”责任制,并实行农村信用社主任(负责人)负责制。第二十六

9、条 信贷员对农户联保贷款调查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贷后管理和信贷风险的责任。第二十七条 县联社要具体量化农户联保贷款的利息收回率和到期贷款收回率等指标,与信贷员的绩效工资、奖金等挂钩,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加强对信贷人员的业绩考核。第二十八条 信贷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一)跨区域发放联保贷款和不按程序报批的;(二)疏于管理,造成信贷风险和资产损失的;(三)对农户吃、拿、卡、要的;(四)提供虚假调查资料或调查不实,致使贷款造成风险的;(五)其他违规行为。第二十九条 县联社应加强对辖内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

10、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总结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好的经验和做法。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条 各县联社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辖内农户联保贷款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省联社备案。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设立联保小组申请书及联保协议(范本) 农村信用社:我们 人自愿向贵社申请成立联保小组,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我们已对你社有关联保贷款制度和办法作了充分了解,并保证遵守,并约定如下联保协议:本联保小组每个成员向农村信用社借款时,由联保小组的所有其他成员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即:本联保小组成员自愿为贵社在

1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向联保小组的其他成员发放的,最高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并承诺: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一联保小组成员借款均由联保小组的所有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互相联保;2、保证期间为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含借款展期后到期)后二年;3、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因联保小组成员违约致使农村信用社采取诉讼方式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农村信用社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4、不管借款用于任何用途,都不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5、因借款人违反合同或借据约定,农村信用社有权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当借款人发生贷款挪用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农村信用社;7、保证人同意,保证人所应支付的一切款项,可由农村信用社(或商请其他行、社)在保证人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申请人(联保小组成员)签章: 年 月 日农村信用社意见: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