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德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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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和德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摘 要:金融混业将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和德国的全能银行都有其特点和发展的历史背景,本文希望通过研究两国的金融混业发展,对我国发展金融混业,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金融混业;金融控股公司;全能银行;金融监管。 我国加入WTO以来,全球金融业正发生巨大变革,同样,我国的金融业也正在进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美国和德国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的金融混业模式,为应对金融业全面开放对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带来的挑战,同时为了让我国的金融体制能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我们有必要对美国和德国这两种金融混业经营体制进行详细地研究

2、,通过对比寻求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众所周知,美国金融混业采取的是金融控股集团的模式,德国采取的是全能银行模式,而这两种模式的形成与两国的实际情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本文希望通过研究美国和德国的金融混业经营的历史和现状为我国发展金融混业经营提供合理建议。 一、美国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 金融控股公司是美国金融混业经营的主要形式,在金融控股公司运营模式下,母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可以控制银行子公司、证券子公司、信托子公司、保险子公司,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可以涉及几乎所有金融子行业,这样就扩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同时可以进行有效的业务互补。 1、金融控股公司内各个金融机

3、构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 ,而不是母公司的分公司。各机构虽然与母公司有产权关系的联系,要受母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和影响,但各机构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只是以股东的身份 ,以所拥有的在各机构中的资本规模承担责任。 2、金融控股公司集团由多家金融机构组成,且金融业成为集团的主营行业。金融控股公司应至少控制银行业 ,证券业,保险业中两种以上的不同的金融业,这既是金融控股公司概念的规定也是集团金融特性的体现。 3、整个金融控股公司集团以产权作为各个金融机构联系的纽带,而不是通过划分市场协议等为联系基础。这是控股公司与卡特尔,辛迪加等垄断组织的重要区别。卡特尔,辛迪加等垄断组织一般是通过有关采购和销

4、售价格等协议来瓜分市场,产品往往同质,以保证各自垄断组织的利益。而控股公司一般独立的在经营过程中贯彻集团整体的方针目标,各公司可以接受母公司的管理和技术支持,但集团内的各公司间不存在协议性的销售和采购行为。 4、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以跨金融行业,被控股子公司可以从事银行业,证券,保险业,也可以是涉及不同行业的控股子公司。跨金融行业与其所在国的法律相关。以美国为例,美国银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对金融和银行控股公司所控股对象并没有加以限制,即控股公司资本可以同时在不同金融机构进行控制。因此美国金融行业内部涉及的金融业务品种较多。 5、金融控股公司一般采用垂直型控股方式。即是指金融控股公

5、司母公司掌握子公司半数以上或多数的股票,采用金字塔式的垂直控股方式。 二、德国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 德国的金融混业模式采取了全能银行形式,与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有很多不同。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全能银行模式是金融混业经营的高级阶段。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金融子公司在德国全能银行模式下都成为全能银行的业务部门,全能银行要对各金融业务部门的风险承担所有责任。相比之下,全能银行就需要更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和金融法规。 1、银行业在金融体制中占据主导地位。德国银行业在金融体制中占据重要地位,且银行融资额也在金融体制中占据主导地位。银行间接融资在德国金融市场上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其银行资产是其股票融资的75倍

6、,是其债券融资的26倍,其银行资产与GDP之比为4334,高于美日两国,也高于欧元区国家平均水平,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相反,股票融资与GDP的比例低于欧元区平均水平和美国水平。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德国股票市场发展缓慢,企业大量依赖银行提供长期融资有关。(如下表:) 2、全能银行能够从事任何一种或多种金融业务。德国联邦银行法规定,银行业务包括存贷款业务、贴现业务、经纪人服务、保管箱服务、投资基金业务、担保业务、资金转帐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等几乎所有金融业务。德国最大的全能银行德意志银行其业务范围就包括几乎所有的金融业务,是名副其实的全能银行,并且德意志银行也通过其全能经营模式在全球金融市

7、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成为全球十大银行之一。 3、银行广泛持有企业股权。在德国银行可以持有非金融机构股权,对非金融机构派出董事参与日常管理。据德国垄断委员会统计,在100家最大的股份公司中,银行在75家派驻了代表,有些还是监事会主席,银行代表占股东代表的22.5%.其中在44家中占有的股份低于5%,在至少19家中基本没有什么股份。此外,银行还与其股东之间相互持股,如德意志银行与其股东安联集团之间的相互持股等。 4、对全能银行的监管简单而有效。德国对银行业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准入的监管;二是资本和偿付能力的监管;三是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监管。德国银行监管主要是由联邦银行也监督局来

8、组织实施,并协同德意志联邦银行写作执行。此外,德国金融监管侧重于对银行开业、最低资本额、资本与存/贷款比率、银行报告制度、外汇经营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特别对银行信贷规模及结构进行调控,要求德国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必须以现金缴纳,并保持联邦银行与信贷机构、企业界的经常联系,从而对整个宏观经济运行管理及通货膨胀控制产生更明显的效果。 四、美国和德国的金融混业经营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美国和德国金融混业模式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虽然两国都实行了金融混业,但是美国采用的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德国采用的是全能银行模式。与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相比,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对风险管理要求相对较低,因为在金融控股

9、公司模式下,母公司只承担相对有限的风险,而德国全能银行模式则对金融风险承担完全责任。其次,在公司治理方面,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要求较为严格,因为金融控股公司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要求母公司和子公司按照现代公司模式建立起内部公司治理模式,而德国的全能银行则注重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此外,美国由于对金融业监管较为严格,一般不允许金融企业持有非金融企业的股权,而德国的全能银行则广泛持有非金融机构的股权,并且银行与股东之间还相互持股。 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引进了西方的金融监管体制,并且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金融市场发展现状、金融监管水平,还是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模式都要求我国实行金融控

10、股公司模式的混业经营,因此,现阶段我国按照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出现了类似中国平安、光大集团等类金融控股公司。但是,我国的金融业发展水平还不完善,还需要从制度建设,合理监管、政策配套、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满足金融混业经营的要求。 (一)构件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金融市场竞争格局 近几年,我国的资本市场获得的巨大发展,尤其是股权分置改革以来,困扰资本市场发展的问题也基本得到解决,但是资本市场的功能尚未完善,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基础 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其次,我国的金融市场仍然存在银行业占主导的地位,保险、信托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尚未完全发展,金融市场竞争格局尚未明显建立起来。因此,应逐渐构

11、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债券市场,期货市场,鼓励金融创新,逐渐推出创业板市场,同时,鼓励发展壮大保险、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完善金融市场。 (二)完善金融监管,促进机构合作 我国目前依然实行分业监管模式,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分别监管证券、保险和银行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实行宏观管理,注重货币政策方面。从现实情况来看,分业监管与分业经营相适应,但是为了发展金融混业,金融监管机构层面也应进行变革,首先要监管体制符合金融混业的要求,在现阶段分业监管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三会一行”模式的逐渐融合,可以建立”三会一行”的定期交流机制,促进信息工作、资源共享和政策制定方面的合作交流。其次,

12、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模式,仍可实行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对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相应的业务子公司进行监管,但是应专门设立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进行监管,这就需要监管机构之间更深入的合作和融合。 (三)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枢纽,金融机构则是实现资金融通等重要工具,因此,要重视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管理,应专门出台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指引 ,针对特殊金融机构应特殊对待。同时,应通过美国次贷危机引导国内金融机构正确认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金融产品创新,业务创新,机构合作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四)做好试点管理工作和行业准入管理 目前我国已经批准了天津泰达金融控股公

13、司作为试点,天津泰达金融控股集团作为国家试点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应格外重视,对于其他类金融控股公司或准备筹备金融控股集团的地区应采取谨慎态度,防止各地出现”金融控股集团热”,纯粹为了建设金融控股集团而将金融资产聚合在一起,不会产生预想的效果,反而容易引发金融混乱。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管理规范以及行业准入条件,合理引导金融控股公司试点和组建工作。 毋庸置疑,金融混业经营将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我国目前的监管水平和法律环境尚不能完全满足金融混业的要求,因此,我国的金融混业经营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工作应符合渐进合理的行业发展规律。虽然我国现阶段采取了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但

14、是我们也应看到全能银行模式将是金融混业经营的高级阶段,现在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未来有可能将逐渐演变为全能银行,因此,我国相关部门仍应在风险管理、监管和法律方面做好准备工作。 参考文献: 1货币金融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货币银行学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 3 夏斌金融控股公司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 4 郑坤山混业经营模式与我国银行业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 孙兆力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实践研究。 其他参考文献:1.赵慧芝.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0(12).2.付林,李冬叶.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机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3.江轶.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问题探析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4.李红宇.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探究J.财会通讯综合(中),2009(1).5.石勉.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的探讨J.经济师,2010(10).6.林大静.构建高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机制的思考J.审计月刊,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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