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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混业经营下金融控股集团的优势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控股集团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一种重要方式。本文建立了以银证合作模式为主的控股集团模型,分析了其中内部优势及外部优势。指出在政策日趋明朗化,金融监管体系渐趋完善的今天,在已有的银证合作基础上,更有利于其建立和发展。 关键词:金融控股集团 证券子公司 根据入世协议,自加入WTO起五年后即今年年底起我国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将完全享受国民待遇。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基本都实现了混业经营。而我国目前仍实行金融分业经营模式,在这种经营模式中由于人为干预将会导致效率下降,难以与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抗衡。而建立金融控股集团正是目前我国
2、金融业实现由分业向全面混业过渡的一种重要途径。 金融控股集团是金融机构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它控股和参股多家金融企业,对金融子公司进行管理,其资产主要以对金融企业股权投资的形式存在,并且对金融企业投资额度不受自身的资产比例限制,属于广义的金融集团化范畴。金融控股集团在我国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其发展很快,规模巨大。如中信集团、海尔集团、山东电力集团等。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如上海市、北京市,正在通过控股地方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进行重组以组建金融控股集团。 金融集团下设的子公司包括许多,主要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边缘金融业务和准金融业务组成。为方便研究起见,本文只主要讨论其中
3、银证的合作以及其他金融业务,而不再包括保险公司。本文中金融控股集团基本模式如图1所示。 以纯粹的金融控股集团为理想模式,下设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子公司,以及咨询等业务,各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经营不同的金融或相关业务。集团不直接经营任何金融业务,只是以控股公司形式参与各个金融业务有限责任的子公司包括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边缘金融业务和准金融业务(如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业务)的经营管理。 内部优势分析(Strengths) 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业务互动互补的优势 我国证券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与建设也具有了一定的规模与实力。通过银证合作,借助两者优势必能实现二者的双赢。 商业银行可凭借其
4、巨大的资本,营销及品牌优势为证券公司提供巨大支持。 首先是资本优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总资产分别约为:57000亿元(2005年),38442亿元(2004年),30830.22 亿元(2004年),47710 亿元(2005年)。而2004年全国114 家证券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293.73 亿元,远不能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提并论。商业银行能够为证券公司提供巨大资金支持,与国外接轨时,比其在与国外同行单独竞争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资本规模过小的劣势。 其次是营销网络优势:由于我国证券公司起步较晚,尚未建立起良好的营销网络。据统计,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
5、,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在各地的各级分行,办事处,营业部,分理处,储蓄所等分支机构分别约为:21000 家,11609 家,21000 家,44000 家。 证券公司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通过银证合作,商业银行可广泛参与证券公司业务,比如:“搭桥贷款”已取得一些成功经验。另外,在其他方面也有许多可以拓展的地方,如: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项目咨询服务,项目融资投资安排等服务。 通过银证合作,商业银行可以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商业银行提供可证券化资产,证券公司负责总体策划与证券化资产的交易。例如现在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完全可以与其商业银行共同存在于同一集团,作为其子公司。
6、通过银证合作,证券公司可以为商业银行以更优惠的条件提供关于收购兼并,资本与债券发行等多种服务,从而可以保持和发展其稳定的客户基础,以增加金融控股集团的品牌价值。 金融创新优势 为了增强资产的活力和降低风险,增加收入,金融控股集团将会重新安排许多传统的业务,以适应证券化、电子化和一体化的需要;业务创新,金融控股集团的子公司也会积极开拓金融新产品,发展表外业务。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金融控股集团形式比起分业经营中单纯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与金融创新更相适应,随着金融控股集团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现代科技的日益发展,金融创新也将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优势 因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在信
7、息收集和处理,受托监控,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主要功能是相同的,金融机构实现这些功能的信息,资本,信誉等投入品具有共同属性,同一金融机构经营多种业务可重复利用信息、资本、销售网络及声誉等资源。从消费者角度来看,他们可以从一个金融机构享受到较为系统全面的服务,市场服务效率得到了提高。 经营风险较低的优势 由于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独立核算,原则上一家子公司的经营困境只影响集团对它的投资,不会影响整体系统的安全。统计分析的结果显示,当银行拥有附属证券公司时,其倒闭的可能性反而会降低。 外部优势分析(Opportunities) 政府扶持 在1990年代初期,我国曾采用过混业经营的方式,但产生了诸多问题。
8、出于安全性考虑,1993年以后采取了分业经营的方式。但是,随着竞争的加剧,政府不得不对我国金融业经营中的体制缺陷重新审视。 我国政府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下称商业银行法)三部法律。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留下了适度空间。 特别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三大银行法”还提出了“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规定。目前我国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但金融集团涉及三者的共同监管,监管机制的协调将会为控股集团的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证。 这些都充分说明我国政府对金融控股集
9、团采取了谨慎的扶持态度。 金融体系监管实力 从银行监管方面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我国银行监管体系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从证券市场监管方面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担保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我国有关证券市场的各项监管措施正在不断发展完善。 银证合作基础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的合作已有了一定发展,如在商业银行的证券融资,债转股,证券公司则开展了准入银行间拆借市场,银证转账等业务的合作。 参考文献: 1.李汝革.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和发展对策.宏观经济研究,2001 2.
10、祝平衡,肖磊.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现状及法制建设刍议.河南教育学学报,2005 3.余海丰.银证融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组建模式的创新.探索,2002.6 其他参考文献:1.赵慧芝.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0(12).2.付林,李冬叶.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机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3.江轶.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问题探析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4.李红宇.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探究J.财会通讯综合(中),2009(1).5.石勉.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的探讨J.经济师,2010(10).6.林大静.构建高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机制的思考J.审计月刊,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