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论文:试论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及其管理.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4189491 上传时间:2023-04-09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系统论文:试论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及其管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银行系统论文:试论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及其管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银行系统论文:试论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及其管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银行系统论文:试论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及其管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银行系统论文:试论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及其管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银行系统论文:试论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及其管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系统论文:试论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及其管理.doc(1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银行系统论文:试论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及其管理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国际上出现了连续性、大范围的金融危机,如国际商业信贷银行、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东南亚、南美金融风暴以及国内海南发展银行的倒闭、郑州城市合作银行、汕头市商业银行的支付危机等事件,进一步让人们认识到了金融业的高风险性与脆弱性,尽管这些银行危机的表现各有不同,但探询其深层次的发生诱因,无不与过低质量的贷款资产有关。风险因素不良贷款扩大的风险危机的到来,几乎是一条不变的定律,这一规律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也不例外,甚至体现得更为充分: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业务种类单一,收益性资产几乎全部是贷款资产,风险集中度相当高,贷款资产

2、的安全决定着信用社整体运行的安全,一旦贷款资产大面积出现风险,便意味着经营危机的到来,从农村信用社的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进行审视,农村信用社对贷款资产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不仅具有历史根据,而且具有现实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含义 风险现象,或者说,不确定性和不完全信息现象,在经济生活中无时无处不在,对于金融业来说,风险更是普遍,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国家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事实上,以上每一种风险都可能导致贷款风险的产生或扩大。从风险引致的不利后果考虑,风险是在一定环境和期限内客观存在的,导致费用、损失

3、与损害产生的,可以认识与控制的不确定性。实际上,风险既有可能带来不利影响,也有可能使未来收益得以增加,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将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定义为由于各种因素发生变化而对信用社贷款资产带来的影响,从而导致信用社贷款资产价值甚至企业整体价值发生波动的可能性。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表现为贷款资产损失或收益的不确定性或波动性,这种波动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收益的波动性,其原因在于固定的合同利率与变动的市场利率之间出现的偏差,使贷款资产的实际收益水平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是指贷款资产损失的波动性,损失的波动性包含了数量上的波动性和时间上的波动性,数量上的波动性指本金和利息收回的程度,时间上的波动性,

4、即贷款本息能否在约定的时间内收回。收益和损失的波动性可以用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权数衡量,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权数从10%到100%不等,涵盖了所有贷款资产,这说明,贷款风险的存在是普遍和客观的,人们只能认识,而不能消除,因此,美国花旗银行前董事长曾深有感触地说:生活的全部内容是管理风险,而不是消除风险。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就是用系统、科学的制度、方法和手段对贷款风险进行识别、预警和处置,增强信用社贷款风险的自我防范、自我控制和自我化解的能力,促进信用社健康发展。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借贷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的对称与交易风险成正比,交易双方要做出合理的预期

5、和正确的决策,顺利进行并完成经济交易,必须保证信息在量上和质上是真实的、完全的且能充分流动,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相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就会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息的不对称导致贷款风险的产生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借贷双方信息数量的不等,二是借贷双方信息质量的不等,三是借贷双方拥有的信息在时间上的变化。从借贷双方拥有的信息数量考虑,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经营中,由于农村信用社贷款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信用社对借款人的信誉状况、财务状况、项目的风险和收益等信息的了解比借款人少,借款人对自身的情况和贷款项目的风险无疑比信用社更为熟悉,在贷款的发放之前,要求信用社掌握所有贷款项目的风险程度并

6、制订相应的对策是不现实的,信用社所能把握的只能是市场上各个项目的平均风险程度,这样,风险较低的项目由于借贷成本高于预期水平而退出借贷市场,保留的是那些愿意支付高利率的高风险项目,即使借贷双方签定的是担保合同,也可能由于借款担保人品质与能力以及抵质押品质量的低劣或其价值是与实际价值背离的,从而导致贷款人员做出与正确选择不一致的逆向选择。从借贷双方拥有的信息质量上考察,当借款人存在不良意图或机会主义动机时,会提供虚假的信息,以达到诈骗信用社资金或者故意逃赖、悬空信用社债务的目的,从而导致贷款资产风险的生成。同时,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加之信用社贷款管理观念、方式、成本、队伍素质等因素制约,信用社对借

7、款人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难以落到实处,也会使信用社获得的相关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与客户不对称,从而使贷款风险不断放大。从拥有信息的时间上考虑,由于事物总是在运动和发展着的,而贷款和约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的格式合同,即贷款合同记载的内容只是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的信息。一方面,合同的记载内容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影响信用社贷款活动的因素又是多维的,既有信用社自身的,也有信用社外部的,既有政治的,也有经济的,还有文化道德的,受认知水平和条件的限制,在签定贷款合同时,信用社贷款人员无法认识和掌握与贷款合同相关的全部信息,也无法准确全面预测未来将会出现的与合同相关的各种信息,一旦将来情况发生变化,就有

8、可能发生贷款风险。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乡镇企业贷款,由于社会变迁,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急剧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方式和人们的观念和行为结构也随之变化,而这些变数,在签定协议的时候是难以察觉或不存在的,这类风险也是贷款人员难以预料和控制的。从信息的不对称性对信用社的贷款进行审视,很多不良贷款的产生都可以从中找到原因。 (二)贷款资产的专用性 威廉姆森在经济组织的逻辑一书中认为,资产的专用性是相对于资产通用性而言的,是“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条件下,资产可用于不同的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简言之,资产的专用性指资产的流动性或变现力,从贷款本身来看,信用社的贷款市场是有着特定交易方的协议市场

9、而非交易对象不固定的公开市场,借贷双方一般通过签定合同的方式实现资金使用权的转移,贷款有着专门的用途、确定的借款人、固定的期限,贷款资产不能象股票、债券那样在市场上公开出售和转让,贷款发放无论是用于生产经营还是消费,一般都会脱离原有的货币形态,受借款户生产经营周期和资产转换周期的影响大,流动性较低。另一方面,在信用社贷款实际工作中,农村信用社为防范和转移风险,普遍要求借款人提供抵质押等担保物品,当借款人不能以第一还款来源偿还贷款时,需要启动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但这类担保物品多为房屋、建筑物、机器、厂房、土地使用权等专用性较强的资产,制约其变现的因素较多,而存单以及可上市的股票、债券等流动性高的

10、资产不多,显然,流动性越低,风险性越高。 (三)农村信用社经营的政策性 为“三农”服务是农村信用社的法定目标,无论是“97规定”、“98方案”还是目前进行的农村信用社改革,都明确地把为“三农”服务作为农村信用社的重要目标,可是,作为追求经营绩效的农村信用社来讲,其目标函数与政府的目标函数是不同的,一旦目标的选择不是基于市场充分发育基础上的内生型选择,而是一种外生型选择即政府行政推动的制度性设计,就会不可避免地与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性质所要求的商业化可持续运作发生冲突,贷款行业过于集中导致风险的集中,农业作为弱质产业,生产周期长,自然风险大,产品附加值低,农民收入少,可支配金融资源不多,贷款偿还的能

11、力不足,一旦农业发生较大变化时,信用社就有可能面临极大风险,但由于政策性的要求农村信用社又必须发放这类贷款,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借款人借入资金往往用于消费性用途或维持简单再生产,对于扩大再生产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投资无异于杯水车薪,对推动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增长意义有限,信用社通过小额农贷等方式发放的贷款资金相当部分实际上发挥的本应由财政解决的稳定性的政策性资金的作用,借款人明明知道还不上却仍然要借,因为他们预期这笔款是不需偿还的,在农村社会信用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很容易诱发逃赖信用社贷款的“骨牌效应”或“羊群效应”,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农民强迫信用社放款的现象,信用社贷款发放的独立性遭到严重削弱,

12、与此同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关闭,农村信用社事实上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金融力量,但是,这种角色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异化,地方政府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为难得的“政策资源”,除了向信用社“推荐”贷款项目外,为了弥补财政收支的缺口,地方政府还大量以村组干部或者农户的名义从信用社获取贷款用于上缴税费、发放工资或其他支出。事实上,过去地方政府财政借款的频率与额度是较大的,已经构成乡镇负债的重要部分。以上两种情况中无论是农户的自身贷款还是地方财政贷款很大程度上都偏重于政治目的,注重局部的社会效益,缺乏可靠的还款保证,贷款质量可想而知,农村信用社交给省级政府管理以后,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政

13、府推荐产生,其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政府负责,政府的人事参与有可能使行政干预进一步强化,而由政府推选的管理人员对政府行政干预一般会给予迎合,在这种情况下,怎样防范贷款的政策性风险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四)农村信用社贷款制度的低效性 制度经济学认为,良好的制度是实现企业价值的不可替代的资源。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制度的低效性,一是制度设计上的低效,信用社虽然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制度不健全、不系统、不配套、不及时。贷款业务中存在大量的控制盲点,一人承担不相容职务的现象相当普遍,如小额农贷,贷款员既做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又做贷款审批和贷后检查,使贷款人员失去了责任和纪律约束,极易诱发道德风险。又如在贷款

14、的决策中,由于信用社产权制度不完善,信用社几乎不拥有真正意义上的股民,集体是终极的所有者,但在这里,集体所有只是抽象的制度假定,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事实上,这些权利集中于少数人身上,这部分少数人已经形成了势力庞大,关系错综复杂的利益集团。对这些既得利益者缺乏可操作性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由于所有者缺位造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不科学,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权利制衡流于形式,责任边界不明确,缺乏对贷款人员特别是贷款决策人员错误决定的有效否决机制,权力约束软化,决策的民主性不够,决策小组成员名义上是一人一票,但实际上,组长的一票往往相当于其他成员的几票,以家长制、一言堂为表现的少数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

15、,民主性的缺失往往意味着科学性的欠缺,不可避免的造成和扩大贷款风险,怎样从制度上进行设计以防范控制这类风险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待探索。二是制度执行上的低效,内控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讲在嘴上,很多时候是为了装点门面或应付检查,贷款过程中违反国家方针政策、金融法规、内控制度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一方面与上面所说的贷款人员职业素养低有关系,也与内部控制观念淡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力有关系。 (五)农村信用社贷款文化的落后性 贷款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借贷活动中为社会所认可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从借款人角度看,表现为守信用,重承诺,借款人的言行和动机是一致的,借款人是负责任的,愿意而且能够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16、。从信用社方面看,贷款文化是信用社在长期的贷款活动中所形成的贷款思想意识、价值观和行为习惯。贷款文化为信用社贷款人员提供智力支持和行为指导,通过它,贷款人员能够正确认识贷款风险的客观存在,能够识别、规避、控制、防范和处理贷款风险。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文化还比较落后,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信用缺失严重,信用环境恶劣,借贷双方的相互信任和理解不够,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又在于借款人的诚信度较低,相当一部分借款户总是想方设法骗取、逃废或悬空信用社债务,一旦信贷人员轻信,疏于防范,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这也是造成目前信用社“难贷款”和借款人“贷款难”的“双输”局面的重

17、要原因。二是信用社贷款风险观念落后,如在贷款的调查和审查中,忽视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现金净流量的分析,片面注重利润、担保、信用评级的作用;在不良贷款的处置过程中,大量使用借新还旧、收息换据、债务置换的办法,将本来有问题的贷款通过这些手段转为正常贷款;在贷款质量的评价上,认为只要能够按时结息就是好贷款,对借款人的品质,贷款的实际用途,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变化关注不够。三是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水平低下,突出表现就是贷款的“三查”流于形式,用蜻蜓点水或走马观花来形容是比较贴切的,调查不深入,内容不完整,结论不明确,审查的作用发挥不够,往往只能限于形式上或资料的审查,贷后检查不及时,未建立或执行贷后跟踪检

18、查制度,对大企业、大项目未实行贷款专管员制度,检查随意性大,缺少规范化、表格化、定量化的指导说明,很少深入企业进行帐实、帐单、帐帐、帐表相符的检查等等;贷款档案管理混乱,档案不完整,要素不齐全,缺少档案的入库、保管、调阅、检查、销毁等授权程序和职责分离制度。四是信用社贷款人员素质不高,一方面体现在业务知识和技能上,不能正确分析和应对贷款风险,有的连企业的基础财务报表都不能阅读,对借款人假信息、假报表缺乏辨别和防范意识,忽视借款人背景等报表数据无法反映的因素的调查,如同盲人骑瞎马;另一方面是职业素养低,道德风险大,缺乏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金钱观。在贷款的发放和管理中法律、制度意识淡薄,职业谨慎

19、性不够,对工作马马乎乎、满不在乎,有章不循,有制不依,或者利用手中的贷款资源搞权力寻租,有的甚至发展到内外勾结,从中谋取私利,导致大量人情贷款、跨辖贷款、垒大户贷款、冒(假)名贷款、自批贷款、先斩后奏贷款的产生。 三、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思路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存在的普遍性客观性要求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管理,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又指明了贷款风险管理的着力点,通过对贷款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能够发挥效应的管理,最终目的是为了有效识别、评价和处置贷款风险,把贷款资产的损失降至最低。 (一)强化外部监督。从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主体来看,监督管理包括信用社外部监管和信用社内部控制,外部监督包括银行

20、业监管机构的监管、外部审计机构对信用社的审计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其中最主要的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信用社实行的监督和控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信用社的监管主要表现为对贷款风险的一种预防性控制措施上,按照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的要求,通过实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信用社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风险集中、内部控制、资产流动性、关联交易、损失准备金等进行控制,促进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理念,以维护信用社的合法稳健运行。信用社应该树立正确的被监管意识,从推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高度认识并认真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准确完整的信息资料

21、,除此之外,信用社还应该积极接受社会公众尤其是股东、存款人的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接受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建立起完整的外部监督体系,以此弥补内部监督的局限或不足,从而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二)优化制度设置,加强内控建设。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全局性,良好有效的制度可为信用社业务和财务经营提供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保证。制度设置包括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农村信用社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设计是否优良,执行是否有效,对于贷款风险的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推动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克服产权制度

22、造成的所有者缺位以及由此带来的不科学的治理结构,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既协调又制约的权力架构。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按照“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八字原则”,树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控理念,通过内控环境、信息与沟通、监督、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等控制要素的健全和完善,建立起覆盖所有部门和环节,覆盖所有人员和岗位的内控机制,构建包括贷款风险的预警、贷款风险的防范、贷款风险的补偿的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不间断的持续监控,从源头上防范贷款风险。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要制订规范、科学和以防范风险为目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操作手册或业务手册,建立和实行严格的贷款三查制度、审贷

23、分离制度、权限管理制度、离职审计制度,强化人员、岗位、权利之间的相互制约,实行严格的“四只眼”规则,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 (三)加强贷款文化建设。从广义的贷款文化审视,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也属于贷款文化的一部分,但贷款文化包括更广,它还包括了全社会与贷款有关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等,物质文化是信用社贷款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贷款物质文化建设就是要求信用社要主动适应金融业改革开放的需要,明确自身市场定位,不断推进金融创新,不断开发出既能满足客户需要又能有效分散、控制、转移风险的贷款品种,增强市场竞争力,如结算、代理等中间业务的开发,贷款投放向不同的资产种类、行业、客户、质量的分散,

24、特别是在支农方面要结合实际寻求既能够实现政府政策意图又能够提高企业自身效益的有效途径。行为文化体现在贷款行为规范、贷款业务策划等方面,是信用社企业形象的展现,也是信用社贷款质量的保证,信用社必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变服务方式,规范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的效率与效果。精神文化是贷款文化的核心,是在长期贷款实践中形成的贷款思想、意识、习惯以及知识体系、思维模式等精神成果和文化观念,。一方面,信用社要在全社会“信用工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继续推进“农村信用工程”,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氛围,杜绝“集体失信”现象的产生。另一方面,信用社要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人是一切社会生产中最活跃、最根本的因素,企业拥有的人力资源及其现状,决定企业效益和发展前景,信用社应该树立以人为主体(OF THE PEOPLE),依靠人进行经营管理(BY THE PEOPLE)和为人的需要进行生产(FOR THE PEOPLE)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观念,注重人在贷款风险管理中的根本性作用,加强贷款队伍建设,培植团队精神,发挥整体优势,增强贷款人员的使命感、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调动贷款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树立“以商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贷款客户为中心,以内部员工为依托,以业务创新为重点,以贷款风险为关键,以实现企业价值为目标”的科学发展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