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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边大学网络辅助教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为深入推进网络辅助教学的开展,鼓励全校师生利用我校网络辅助教学平台进行课外的辅导答疑和教学交流互动,提高网络课程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促进我校网络辅助教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网络辅助教学是指将网络技术作为构成新型学习环境的有机因素,充分体现学习者的主体地位,以探究学习,合作学习,自主学习作为主要学习方式的教学活动。建设网络辅助教学课程能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一个网上虚拟教学环境,消除物理空间的限制,实现网上讨论、交流及测试等课堂辅助教学任务,更好地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第二章 网络辅助教学课程建
2、设第二条 教师基于延边大学网络教学平台制作网络辅助教学课程,并不断补充完善课程网络教学资源。第三条 网络辅助教学课程建设内容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师信息、教学材料、课程通知、答疑讨论、课程问卷、教学邮箱、教学笔记、个人资源、课程作业、试题试卷库、在线测试、课程管理等15项。第四条 网络课程建设期为2年。网络辅助教学课程的建设步骤,按以下范围、顺序和学校要求,分阶段实施完成:第一阶段:国家精品课程、省精品课程、省级和校级优秀课程、学科主干课程和专业选定的1门学科基础课程;第二阶段: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不含第一阶段网络辅助教学的课程);第三阶段:开设的选修课程。第三章 网络课程
3、开设与运行管理第五条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情况,利用已经建设的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网络课程进行网络辅助教学。第六条 教务处负责新学期网络课程的发布和管理密码分配。第七条以开设的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由主讲教师根据校历来编排网络辅助课程的教学日历。第八条学校每年组织教学委员会有关专家对网络课程建设质量和网上教学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对于教学质量不符合要求,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的网络课程的教师,学校予以限期改进,直至取消教师该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格。第九条 网上公开的教学内容范围:1、校内外公开的内容:教师介绍;课程简介。2、校内公开的内容:课程教学大纲(涉密课程除外)。3、课内公开的内
4、容:教学日历;课程教案、课件(采用多媒体授课的课程);习题、思考题;教学参考资料;网上讨论等内容。第四章 激励措施与政策第十条 信息化中心组织教师进行网络平台使用的培训;第十一条 凡申报各级优质课程立项建设,必须是已建成网络辅助教学的课程;第十二条 教务处、信息化中心共同负责网络辅助教学课程的建设与管理。第十三条 学校对实施网络辅助教学的课程,核算教学工作量时增加0.2系数。第十四条 对教学效果较为突出的网络辅助教学课程进行奖励。评奖办法另行制定。第五章 网络课程的权限第十五条 网络辅助教学的课程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教学材料权限,教师可以根据个人教学需要,对各教学材料文件设置不同权限,学生和访客根据个人权限不同可以对课程资源进行不同操作。第十六条 课件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和技术必须注明出处。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由于主讲教师的工作性质发生变化而不能继续履行课程建设职责,由所在学院课程建设负责人提出变更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有关条文由教务处、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