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大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w.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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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健康地发展,全面地对学生思想行为进行考核,确保教育管理质量,加强学风,校风建设,根据省教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综合测评的主要内容及方法:对每名学生的德、智、体三方面按100分计算。其中德育占30%;智育占60%;体育占10%(无体育课时可将其比例加至智育比例中)。(一)德育指学生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具体包括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学习的态度,劳动的态度,组织纪律观念,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献身精神等方面的表现。无基础分。1、加分

2、条件(1) 担任学生工作加分标准:担任学生工作加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05分年级分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04分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03.5分年级分会、团总支干部02.5分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委会及团支部干部01.5分寝室长00.5分团小组长、科代表00.5分说明:以上加分不兼得,只加最高分;所加分值由相应的部门领导、辅导员老师根据工作表现考核给出。(2) 各类竞赛加分标准: 学生参加各种活动,获得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者可享受加分待遇。单位个人集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年级0.40.30.20.30.20.1院级0.50.4.0.30.40.30.2市级1.00.80.50.50.40

3、.3省级1.51.20.81.00.80.5说明:参加者未获奖可适当加分。(3) 各类荣誉称号加分标准:单位个人集体院级0.50.2市级1.00.5省级2.01.0说明:以上加分不兼得,只加最高分。其它未列举的奖项或有突出成绩参照上述条款标准,各年级酌情处理,适当加分。(4) 其他日常表现:0-5分,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2、减分条件(1) 考勤:迟到、早退0.1分/次; 旷课0.2分/学时; 事假0.05分/学时; 病假0.02分/学时; 违反课堂纪律0.2分/次;(2) 受通报批评者,减0.3分;(3) 受警告处分者,减1分;(4) 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减2分;(5) 受记过处分者,

4、减4分;(6)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减5分;(7) 破坏公物者,减1分;(8) 私自留宿、旷宿0.5分/次。(9)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者,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人减0.1-0.5分/次;(10) 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发现一次减1.0分。 说明:违反学院规章制度,以上各条款未具体涉及到的情况,学院酌情减分。(二)智育1、基础分计算公式:(考试课成绩80%+考查课成绩20%)时数总学时数60%2、加分条件(1)通过外语四级加0.5分;六级加1.0分。(2)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加0.5分。3、减分条件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者,减1分。(与德育项双重减分)(三)体育1、 基础分

5、=体育课成绩(无体育课的年级看体育达标或早上出操情况)10%及格:6分;良好:7分;优秀:8分因身体原因未能参加体育达标并经体育教师认可者可给基础分4分2、 加分条件参加院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得名次者加0.1-0.5分(与德育项双重加分)3、 减分条件(1)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而受到批评者每次减0.1分;(2)体育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减0.2-0.3分;(3)体育活动有严重违纪或有实际方面问题者减0.5-1分;(4)早操考勤:迟到、早退0.1分/次;旷操0.2分/次;事假0.05分/次;病假0.02分/次 二、综合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测评是作为奖学金评定、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和毕业生择业的基本客观依据,

6、所以必须要加强领导。综合测评工作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布置,由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具体落实,经班级、年级、学生处三级严格把关后生效。三、综合测评工作的实施程序:1、辅导员及班级干部对每个学生平时表现,所参加的各项活动取得的成绩必须认真记录,各负其责,做好加、减分记实和考核工作。2、各项加分标准、项目、人员应由组织或本人出具证明材料,学生处长、年级主任召开辅导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3、新学期开始后,在学生处主持下,由辅导员具体负责进行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二周内完成。各班测评结果经本人同意并签字报学生处统一安排名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生效。4、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5、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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