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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 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评价的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为宗旨,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一)贯彻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描述学生在校期间思想道德情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成长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条件。通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引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
3、性特长的发展。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和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动态化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评价机制。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教育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二、实施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通过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校落实科学的学生发展观,推动素质教育和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发展和完善学生评价体系。 (二)全面性原
4、则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的、综合的、完整的、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三)客观性原则 建立、健全评价管理和监督制度,不断完善评价方法,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真实、有效,增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效性。 (四)发展性原则 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有效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使评价过程成为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和完善自我
5、的过程。 (五)可操作性原则 指标体系应合理、适用、具体可评,避免过于形式化和繁琐,应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和接受。评估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三、评价的主要内容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各维度二级指标项目如下: (一)道德品质:是非观;荣辱观;集体观;诚信度。 (二)公民素养:热爱祖国;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 (三)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创新意识;学习效果(学习能力中的其
6、他要素主要通过课程修习中予以体现)。 (四)交流与合作:表达能力;倾听习惯;合作能力。 (五)运动与健康:生活方式;体能;情绪;意志。 (六)审美与表现:感受美;表达美。具体指标体系见综合素质评价表(见附件1)。四、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要求 (一)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对评价结果采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为最高等级;D为最低等级; B为中等平均偏上水平;C为中等平均偏下水平。 (二)综合素质评价表的使用 1注意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综合素质评价应采用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自评主要应用于形成性评价中,其结果供教师参考;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作为终
7、结性评价的主要依据。 2充分发挥形成性评价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作用。教师要通过平时的观察,及时评价学生在发展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要引导学生在掌握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的基础上,自觉对照,不断反思和修正自己的行为,引导学生通过建立个人成长记录袋,收集学生个体发展中的有代表性的资料,客观反映学生的努力、成就和进步。要引导学生在互评的过程中学会评价和分析,学会交流、合作与分享,在互评中,清晰了解自身发展的状况,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其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 3.指标项目的评定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中,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
8、情况记载为B或C。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审定确认,可得A。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可记载为D,但其具体事项应如实登录并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审定。凡是综合素质的评价项目中评定为A或D的,必须提供充分的实证性材料。 4.综合素质评价中,每一个维度各二级指标的评价结果中若同一个等级的个数达到半数及半数以上,则该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该等级呈现,若两个不同等级的个数各占半数,则最终以高等级的评价结果为准。例如,某学生的“道德品质”中的“是非观”、“荣辱观”、“集体观”、“诚信度”的评价结果分别为B、C、A、A,则该学生这一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为A;“公
9、民素养”中的“热爱祖国”、“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的评价结果分别为A、A、B、C,则该学生这一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为A。 5.如果“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结果不一致,应提交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后形成评定结果。若有特殊情况则应提交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处理。 6.在实施方案试行期间,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六个维度的二级指标中的“其他”项内,市县和学校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增加内容适当的三级评价指标,并设立相应的观测点,不断完善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三)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毕业总评表 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是对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表现情况的全面、概括的反映,含综合素
10、质评价、获奖情况、学生成长感言和教师寄语,每学期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总评表是对学生三年表现情况评价的汇总,含三年在校期间课程修习及学分获得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总评记录,是学生是否达到毕业的标准依据,也是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之一。凡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2个维度中有一个维度总评为D者,不予毕业。(评价表的内容见附件2和附件3) 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毕业总评表的登录、管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全部采用计算机管理方式。省教育厅将统一印制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算机专用软件,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毕业总评表登录完成后,要如实在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11、评价手册中逐项记载,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学期终了,由学生带回家由家长审阅,开学时交回学校。学生毕业离校,由学校统一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评价的实施与管理(一)学校应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及班级评定小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主要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制定、组织实施并监督评定工作。班级评定小组由行政班班主任、导师、科任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具体评定工作。评定委员会及评定小组的人数为5人或以上。 (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评定者进行专项培训,规范评价过程的操作。教师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以保证评
12、定工作科学、有效和公正地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由任课教师、班主任、导师共同承担和协调,需要全体教师的积极参与,共同完成评价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评价管理。要建立公示制度,向学生及其家长解释并公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的使用。评定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对评定结果为优秀的学生进行公示。严格评价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更改评价结果。建立申诉、举报和监控制度。学生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评定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定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评定工作结束后应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四)学校应保证学生能够随时查询评价结果。对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的合理查询或质询,要根据原始记录、原始实证给予耐心、透彻的答复。附件: 1、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 3、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总评表; 4、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及主要观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