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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业务培训,主要内容,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政策二、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相关政策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的申 报、缴费流程,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政策,(一)保障金征收的法律依据国家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主席令第3号)2、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省级:1、辽宁省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75号)2、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0323号)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征收标准的通知(辽政发200615号),市级:1、大连市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市政府令第95号)2、大连市人民
2、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103号)3、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98号),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事宜的公告(2011年第4号)5、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明确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若干问题的通知(大残联发201220号),(二)保障金的征缴范围和标准,1、征缴范围的划分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部属及外省市驻连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须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50人的单位,原则上应安
3、置1名残疾人就业,安排未达到比例的,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部拨款的行政单位和由财政全部补助或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代扣保障金。各类企业(含省属及以上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由地税部门按属地原则及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统一代征保障金。地税部门有权对各用人单位缴纳保障金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其他单位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征收保障金。,2、保障金征缴对象及征缴地的具体规定 依据辽宁省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75号)、大连市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市政府第95令)规定,凡在我市行政
4、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及一人有限公司)均应按规定征收保障金。,用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或非独立法人单位、驻连办事机构)不论总机构或集团公司是否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均应到纳税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到纳税所在地地税部门缴纳保障金(其中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总机构或集团公司也可对所属用人单位集中审核缴纳,但应按相关程序提出申请,批准后总机构或集团公司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并在所在地地税部门集中缴纳)。,保障金审核缴纳对象是用人单位而不是单位法人,虽然一名自然人可以担当多个用人单位的法人但其名下各用人单位都具有独立法律责任和义
5、务,所以应按规定进行保障金审核缴纳。,保障金与税收实行一体化管理,税务登记迁移,保障金的缴纳地也随之改变。企业已在原注册地审核了保障金,但尚未缴纳的,应在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既未审核又未缴纳保障金的,应在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联进行审核,并在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3、保障金的征缴标准 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保障金。按规定就业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1人的单位,根据实际差额比例缴纳保障金。,4、计算公式及相关概念的界定(1)计算公式(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总数)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应缴纳保障金
6、。(2)在职职工的界定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在用人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用人单位雇用的临时工当月工作少于15个工作日的,不计入当月在职职工人数;针对建筑行业阶段性临时用工多的特性,该行业的用人单位以当期缴纳工伤险的人数作为年度在职职工人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认定用人单位雇佣的退休人员(含残疾人)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职残疾人人数)。如果用人单位的法人属于退休人员,用人单位无在职职工并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在保障金审核过程中该法人可
7、以认定为在职职工。,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内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发20079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雇佣劳务公司的派遣人员属于用工单位,劳务公司属于用人单位,因此劳务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应计入劳务公司在职职工人数。,如果一个自然人担当多个用人单位的法人时,该自然人应计入取得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如果其法人名下其他用人单位无在职职工并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在保障金审核过程中该自然人可以认定为在职职工;如果用人单位的股东在该用人单位取得劳动报酬,应计入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3)已安排残疾职工的界定已安排残疾职工是指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
8、共和国残疾人证,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享有平等工资、福利待遇和基本社会保险的职工。,只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在职残疾职工,方可计入已安置残疾人比例。对于年审时已离岗的上年度在岗残疾职工,若参加年审单位能够提供该残疾职工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残疾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等证明材料,可计入上年度安置残疾职工人数。,根据关于明确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若干问题的通知(大残联发201114号)规定,以下情况的残疾人职工不计入企业已安置残疾职工人数中:企业返聘的退休残疾人员;已在人社局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的残疾人职工;企业未给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
9、残疾人职工;工资标准低于大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保障法是保障我国残疾人劳动权利的法规,因此外籍残疾人不能计入安置比例,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依据大连市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第六条规定,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每安排一名盲人或重度残疾人就业,可按两人计算。盲人是指视力一级、二级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是指肢体一级残疾人。,(4)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界定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依据市或区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2011年度各区市县职工年平均工资:市内(含中山区、西岗区、沙
10、河口区、甘井子区、长兴岛、高新园区、保税区)49730元;旅顺口区43229元;金州新区48733元;长海县43156元;普兰店市(含普湾新区)33423元;瓦房店市35960元;庄河市(含花园口区)35919元。,(三)保障金的征缴办法,1、征缴时间 保障金按年计算、按年征缴。2、审核认定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用人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的审核认定。,每年审核期内,用人单位须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或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审核。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审核情况为用人单位开具缴费通知单,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逾期未参加审核的用人单位,视作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核定用人单位在职职
11、工总数,确定应缴保障金数额。,3、申报缴纳 各类企业(含省属及以上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须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主管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四)保障金的征缴管理,1、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障金,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企业在所得税前列支。2、保障金属政府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不得减免。财政部门负责保障金代扣,对已入库保障金的收入、上解、下划等事项管理并记账;残联负责核定用人单位应缴保障金数额,统计欠缴情况,将收入情况记账到缴费单位;地税部门具体负责征收管理。,3、各级财政部门代扣的保障金作为市级收入管理,直接缴入市
12、级国库。各级地税部门代征的保障金作为市级收入管理,直接缴入市级国库。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征收的保障金作为市级收入管理,直接缴入市级国库。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国库以及各支库,对保障金收入及滞纳金在预算收支科目的103014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中反映。,4、财政部门代扣的保障金统一使用辽宁省财政厅印制的一般缴款书,地税部门代征的保障金使用地税部门的税收通用缴款书。5、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财政、地税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对拒不缴纳保障金和滞纳金的用人单位,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
13、)关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事宜的 公告(2011年第4号),第4号公告授与地税机关检查权和直征权 1、用人单位逾期未参加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认定的,视作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主管地税机关依法按照实际在职职工人数确定应缴纳保障金数额,并对未缴或少缴的保障金予以追缴。,2、对于虚报或未正确申报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的用人单位,由主管地税机关依法按照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确定应缴纳保障金数额,并对未缴或少缴的保障金予以追缴。3、主管地税机关将按照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规定,对所管辖用人单位缴纳保障金的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六)2012年保障金征收具体规定,1、
14、审核及征缴时限 各类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审核期为7月16日至9月30日,申报缴纳期为7月16日至10月31日。2、保障金征缴流程 各类企业单位,须经所在地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后,按照辽宁省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单核定金额,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3、保障金的优惠 各用人单位在审核征缴期内缴纳保障金给予30%减征优惠,逾期按全额征缴。,4、办理年审需提供的材料大连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登记表(可到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残联网站下载或到年审窗口领取,填写后加盖公章)。2011年度10月份会计凭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加盖公章)。打印路
15、径: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综合查询查询打印选择打印条件(按月)打印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2011年度10月份社会保险费缴费表(加盖公章)。已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须报送单位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可网上下载或到年审窗口领取,填写后加盖公章)、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的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6、在2011年度安置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还须报送残疾人大学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建筑行业还须提供本单位2011年度工伤险缴费明细表(加盖公章)。8、聘用劳务工的用人单位还须携带劳务派遣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
16、件加盖公章)。9、2011年及2012年成立的单位须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0、福利企业须携带福利企业证书复印件。11、无经营收入的用人单位须携带2011年度年终所得税汇算表和利润表(加盖公章)。,(七)保障金征收的其他政策,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按注册时间的次月起审核缴纳保障金。2、根据大连市实际情况,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系统应用需求,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为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数的办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已安置残疾职工人数是用人单位年平均残疾职工人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应安置残疾职工人数根据安置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17、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二、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相关政策,(一)工会经费征收的法律依据国家级: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0号),省级:1、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 2、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
18、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若干规定的通知(辽地税发2006183号),市级:1、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地税函2008113号)2、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总工会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关于通过国库征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大地税发200835 号),(二)工会经费的征缴范围,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除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均是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缴费单位。其中,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缴
19、纳工会筹备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尚未组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为有关单位)的职工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三)工会经费征缴对象的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工会经费应由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并拨付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属于应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按规定比例上缴。,(四)工会经费征缴标准及相关概念的界定,1、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缴费基数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以缴费单位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月缴
20、费基数。,全部职工的界定所谓全部职工,是指在各缴费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全部职工,应包括中方职工,港、澳、台方职工和外方职工在内(工财字199511号),工资总额的界定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是指各缴费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最新的是2012劳动统计指标解释),工资总额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计入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缴费基数。工资
21、总额无法查清或核算不实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缴费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职工总数为月缴费基数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等。,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奖金的范围(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4)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
22、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津贴的范围()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23、,(2)保健性津贴。具体有: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3)技术性津贴。具体有:特级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4)年功性津贴。具体有: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等。(5)地区津贴。,(6)其他津贴。具体有: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洗理卫生费、书报费、工种粮补贴等。,补贴的范围 为保证职工
24、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含肉类等价格补贴)、粮、油、蔬菜等价格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等。包括单位发给员工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和过节费,也包括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的范围(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
25、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5)支付给外单位一次性劳务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实行住宿费、餐费包干后,实际支
26、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9)一些单位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本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10)企业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违约金,买断工龄支付给职工的费用。,(11)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12)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13)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不包括商业
27、保险)。,2、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缴费比例,缴费单位应当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全国、省产业工会在连的缴费单位按照规定的分成比例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其中,中国金融工会管理的在连金融、保险单位按2%经费的15%缴纳;邮政、电信、移动、铁路、地质等产业按2%经费的10%缴纳;电业产业按2%经费的13%缴纳;机场按2%经费的30%缴纳。此类缴费单位应当填写全国、省产业工会在连单位审批表,并持相关证件资料到市总工会办理审批手续。,(五)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
28、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除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由大连市地税局代征工会经费(筹备金),均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作为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前扣除凭证;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由大连市财政局代扣工会经费,使用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扣除凭证;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省属和中央直属高校,由大连市总工会征收工会经费,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的工会经费
29、收入专用收据作为扣除凭证。,(六)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按照属地征缴原则,由缴费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征缴管理。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实行按月申报缴纳。地税机关代征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使用税务机关的税收通用缴款书,通过国库进行核算。,缴费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由主管地税机关下达催缴通知书,限期缴纳,并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欠缴总额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经主管地税机关催缴后仍不缴纳的,由工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七)工会经费的其他规定
30、,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代征入库后,县级以上工会定期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将工会经费返还到建会单位的工会经费账户。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代征入库后,因特殊原因需要退费的,缴费单位应当向市总工会提出申请,由市总工会办理具体退费事宜。,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申报、缴费流程,(一)办理审核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流程1、填表。在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残联网站下载或到审核窗口领取并填写大连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登记表后,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已安置残疾人单位还须填写单位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2、审核。(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窗口办理年审,打印辽宁省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单。)3、申报缴款。地税代征的用人单位,须将辽宁省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单第二联交于主管地税机关,并根据核定金额在市地税网上自行申报划款或到主管地税机关窗口申报缴款。,(二)办理工会经费(筹备金)征缴流程1、填表。缴费单位填写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缴费登记表,按照工会组织隶属关系,报送到大连市总工会或区市县总工会。2、申报缴款。按照属地征缴原则,缴费单位到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申报、缴款。,(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的申报、缴费流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