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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接受县人大工作评议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县规划建设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工作评议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县规划建设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工作评议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县规划建设局):2013-7-7 18:42:48关于接受县人大工作评议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县规划建设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首先,我谨代表规划建设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县人大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我局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地感谢!一段时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县人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人大代表批评、指正。 一、履职情况2006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
2、县政协的关心支特下,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始终把加快城镇化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以城兴县的基本途径,坚持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县规划建设事业,修订和完善城乡规划,逐步拉开城市框架,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县城镇体系日趋完善,形成了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的局面,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增强,管理体制迈出较大步伐。人居环境不断改善,走出了尚具特色的小城镇发展之路。县城建成区面积区拓展到18.7平方公里,人口发展到20万人,人均居住面积、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分别增加到32.6m2 、14.96m2、14.60 m2,自来水普及率达99.99%、城
3、镇化水平达33.5%。2006年度浯溪镇、黎家坪镇被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重点镇,浯溪镇及其唐家岭村分别被列为全省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示范村,今年我县被列入全省14个小城镇建设重点县(含县级市)。回顾总结我局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具体表现在: (一)城乡规划得到加强突出规划龙头,坚持规划先行,创新规划设计方式,不断深化和加快规划编制步伐,精心组织编制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项目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质量明显提高,建设布局、功能配置、环境水平、特色景观均有所突破。2006年来共投入规划编制经费500余万元,完成各类规划设计项目258个,其中新农村完成了,工程招投标率、报建率、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率、受监率均
4、达到 100,安全生产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清欠工作成效显著,两年多来未出现新的拖欠。(四)队伍素质得到提高我们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强化了规划建设队伍的管理,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迈上新台阶。我局规划建设局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推行了政务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树立了城市窗口形象以改革为动力,推行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下属规划设计院、勘察测绘院、施工管理处和各镇规划建设站实行了多轮的竞争上岗和人员分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迎难而上,团结一心,有效地保障了规划建设队伍的稳定。(五)积极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
5、的决定、决议,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围绕公正执法、热情服务这个重点,提高执法水平和队伍素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006年以来,重点办理了县人大二号关于自来水供水改造和关于浯溪路改造等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反映强烈的议案,成效显著,连续两年被评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认真落实亲民、爱民、利民和便民之策,对群众开门纳言,不断建立健全办事机制,大力实施阳光政务,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透明的优质服务。今年,成立了规划建设信息服务中心,为办事群众提供建房全过程一站式服务,大大简化了办事程序;建立了永州市首家规划建设信息网站,将办事指
6、南、审批程序、收费标准、执法依据、规委会集体研究的规划决策和规划方案等情况通过网络向社会全方位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随着我县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工作范围不断扩大,规划建设局现有的机构编制已远远无法满足当前新形势下工作开展的需要,各股室工作人员严重不足,6股一室只有股长1人,工作压力很大,特别是我局因未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和浯溪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而引发了诸多问题和困难。新颁布实施的城乡规划法明确要求将规划建设管理范围延伸到村组,而浯溪镇一直未设立专门机构从事规划和建设管理,只是由局管理股临
7、时抽调几名工作人员兼管,由于力量薄弱且缺少专业技术人才,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县城郊区无法统管到位,违背国家政策,无视规划权威,擅自圈地、占地进行违法建设,私自购买村民民宅进行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县城总体规划和重点城建项目的实施。在规划建设执法过程中,由于我局未设立法制股,无专业人员从事法制工作,稽查大队只能同时充当“裁判员”和“运动员”, 既是实施者又是监督者,导致执法程序不规范,缺乏内部的监管和审批机制。(二)规划管理不严谨、执法力度不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部分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变更、修正存在随意性,少批多建、乱建时有发生,如违规出阳台、占领消防通道、修围墙、乱搭
8、棚在我县较为普遍;规划管理不规范,职能设计不尽合理,部门之间不协调,导致验收程序不到位,对非法利用集体土地从事开发的行为没有很好的措施进行规范管理,处罚力度不大。规划执法水平不高,执法力度不大,对违法、违章建设未能进行及时拆除和严肃查处,以罚代拆现象较为严重;个别执法人员素质较差、执法不严、敷衍塞责;执法环境干扰因素多,阻力大,如说人情、拉关系,少数建房户为了一己私利,公然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给执法工作增添了难度。 (三)规划设计水平不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需要。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档次不高,重规模轻品位的现象仍然存在,称得上亮点的精品力作不多;以人为本理念贯彻不够,现有城区依然存在内涵不深、人
9、居环境建设差等弊端,缺乏鲜明的特色和个性,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明生活的需要;不能很好的掌握和运用新形势下规划设计的新理念、新技术,没有缔造传世经典建筑作品的勇气和决心,规划设计人才缺乏。(四) 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费由于各种优惠政策性减免,近年收取额度减少,加之财政安排用于建设的专项资金较少,造成部分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乡镇,近几年几乎未投入,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镇区道路,给水、排水、行人道辅设、绿化亮化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缓慢,严重制约了小城镇的健康发展。(五)工作作风不实。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离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缺少强烈的务实进取敬业精神
10、和责任心,少数工作人员存在衙门作风,服务意识差,工作不细致,作风散漫、飘浮,上自由班,缺乏上进心,工作中被动应付,只讲数量不讲质量,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下属股、室、队配合协调不力,互相扯皮现象时有发生;镇规划管理站人员业务素质高低不均,工作主动性不够,收费不到位,有收人情费现象。三、整改措施(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机构编制鉴于当前我局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的严峻形势,我们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作好汇报,争取机构编制,完善工作机制,力争改变现状。同时,请县人大及各位代表,也多为我们鼓与呼,一如既往的对我局及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给予大力关心和支持,共同把我县规划建设工作推上新台阶。
11、 (二)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和稽查一是注重抓好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教育。在今年已进行二次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运用悬挂宣传规划广告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人员在主要干道两侧设置咨询站等多种形式,在城乡居民中广泛进行城乡规划法宣传,增强规划法律意识、城市精品意识,加深社会各界对城乡规划法的认识,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二是切实维护好规划的权威。严把规划审批实施关,不断规范“先提规划设计条件,再编制规划,后审批规划”的程序,坚决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维护规划权威,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中,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宗旨,依据城乡规划设计要求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股室互签制度,强化和完善竣工验收机制,依法行政,严格实行法定的“一书两证”制度、业务例会制度和台帐式管理措施。三是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监督。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以转变职能为契机,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为突破口,改革行政审批方式,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管理到位、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效能监察体系,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向着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迈进。健全、完善和公开规划许可和审批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和完善规划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