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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XX县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市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和县政府关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现代市场监管体系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理顺不同层级政府执法权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着力构建 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 的行政执法体制,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市场监管
2、体制。 二、基本原则 (一)整合资源,创新体制。在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清理调整行政执法职能,整合相同或相近的执法职能,进一步调整归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明确各层级执法权责,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次,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提高执法效率。 (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机构设立和人员管理,加强保障,提高执法能力。 (三)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紧密衔接起来,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务服务体制改革
3、密切联系起来,协调联动,有序推进。 (四)先行先试,稳步实施。抓住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开拓创新,科学谋划,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着力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配套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任务 (一)转变职能,建立监督管理权责对等机制。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县开展的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县行政体制改革(大部制体制改革),切实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制度事项。重点清理企业投资、社会事业、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组织相关单位全面清理和废止妨碍市场流通的限制性规定,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大力精简行政审批项目,除
4、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安全的事项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改事前准入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不设行政审批,对可采用事中、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减少或不设前置性审批。严格清理程序,先由部门梳理各自职能,按照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由县府办发文要求各部门重点清理本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职能及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日常管理等事项,列出本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部门职能清单,并研究提出本单位拟取消、转移、购买服务、下放、委托、保留审批事项和取消收费项目的具体意见及理由,报送
5、县编办汇总。起草我县第一批取消、转移、下放、保留政府职能目录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经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充分论证后,全面征求部门意见,公开征集社会意见,进一步完善,提交县决策咨询委员会审议后,并按程序报批。以政府规章形式印发第一批取消、转移、下放、保留政府职能目录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 二是推进各地政务中心建设,推动 一个窗口许可 管理体制改革。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裁量权。推行行政审批 统一办理 、 联合办理 、 集中办理 制度,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动 一个窗口许可 管理体制改革,对同一审批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
6、,按照职能就近原则,调整为由一个部门承担;确需多个部门审批的,确定一个部门牵头受理和组织相关部门办理推行并联审批,减少审批环节;对同一审批项目涉及一个部门内部多个机构的,原则上调整为一个机构承担。此项工作结合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县行政体制综合改革(大部制体制改革)开展,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理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各机构之间关系,明确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责任主体,通过部门 三定 确定下来。 2.创新管理方式。在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转移力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府日常监管体系,由各相关部门分头逐项制定取消、转移事项的监管办法,创新管理服务的方式方法,变 重审
7、批轻监管 为 宽准入严监管 ,优化机构编制配备,将审批资源向监管集中,调整充实监管力量。 3.构建政社共治格局。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推动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引入社会力量,建立 政府调控机制和社会协调机制互动,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动,政府管理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 的共同治理网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作用,形成由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治理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4.重构责任体系。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清职责关系,依法、科学、合理确定政府权力和责任边界,明确政府、社会、企业、公民各方责任,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良性的行业自我管理、自我净化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8、,增强企业责任意识,提高自律管理水平;落实公民个体责任,完善配套政策,保障责任落实。 (二)整合资源,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5.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行政机关及所属执法队伍、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能,推动 一支队伍办案 执法体制改革,对同一违法行为执法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按照职能就近原则确定一个职能部门承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违法行为,由前置审批的部门统一执法;不涉及前置审批的违法行为,由行业或者相关监管职能部门统一执法。对同一违法行为执法,涉及一个部门内部多个机构的,调整为一个机构集中执法。 结合省以
9、下垂直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宽领域、多职能、相对集中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按照 一支队伍办案 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职责任务,建立由县有关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执行委员会。成立XX县行政综合执法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执委会下设4个办公室,即行政综合执法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综合执法决策咨询办公室、行政综合执法执行办公室、行政综合执法监督办公室,其中在行政综合执法执行办公室下设以相近行业或者相关监管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为成员,分别以食品、药品、卫生领域,农牧渔业领域,建设、环保、资源领域,文化、娱乐领域,交通、安全、公安消防领域和其他生产
10、、经营、市场流通领域组成六个综合执法大队,形成行政执法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 三权分离 、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综合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详见附件)。 行政综合执法委员会执行委员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研究确定下设各办公室的组成及其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各办公室开展工作;研究、审议、梳理各执法部门(单位)上报的各项执法职能,确定每项执法职能的执法主体和配合部门(单位),部署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行政综合执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执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草拟行政执法的有关方案。在县直部门调整增加县政府办公室行政执法编制3名,专门用于配备执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行政综合执法决策咨询
11、办公室主要负责对综合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规划。行政综合执法执行办公室主要负责推动贯彻落实执委会的有关决策、任务,对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依法执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指导各综合执法大队及其组成部门(单位)开展各项执法活动。行政综合执法监督办公室主要负责对行政执法中的执法效能进行监察,并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各综合执法大队及其成员单位,统一把本部门、本单位的执法职能整理上报县执委会,根据县执委会确定各项执法职能的执法主体和配合部门(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每次开展综合执法,以
12、执法事项的执法主体部门(单位)为牵头单位。 6.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合理界定不同层级政府执法职责。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对于行政执法事项层级管辖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属地管理、减少层级、权责一致、注重效率的要求,积极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同一职能各个层级部门有执法权的,一律下放到具有法定执法权的最低一级执法部门执行。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积极开展综合执法或派驻执法等方式,探索基层行政执法新模式。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通过法定程序,可承担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7.理顺职责关系。在借鉴试点县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实施我县级大部门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特别
13、是市场监管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填补监管空白。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合理划分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责,应由部门承担的管理职责,不再交由执法机构行使;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的执法权,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行使;建立健全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协调配合机制。(县编办、县法制局牵头) 8.完善执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部门扯皮推诿现象的发生,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市场监管、城市建设与运行管理、公共安全监管等领域为重点,逐步实现执法信息
14、的互通与共享。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 两法 衔接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明确 两法 衔接共享信息要素,规范信息管理,建立健全 两法 衔接案件交接机制,制定相关的案件交接制度、规范,强化立案监督。 (三)规范管理,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水平。 9.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一个政府部门下设的多支执法队伍原则上要归并为一支队伍。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核定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规范使用省分配下达的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10.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核准和公告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核准,
15、并报上一级政府批准后,重新公告。 11.规范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规范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明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招录及适用辅助人员的范围。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道德修养和执法能力。 12.规范执法经费管理。行政执法所需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财政予以保障,不得与罚没收入挂钩。行政执法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严格执行缴罚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 13.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16、方向和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减少自由裁量权,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差异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告知、听证、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规范涉案物品管理,改进罚没收入的缴纳方式与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电子政务建设,探索执法信息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电子化操作,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四)健全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14.加强执法依据和程序公开。按照行政民主化、规范化原则,认真实行执法依据和程序公开制度,除法定的保密范围和
17、内容以外,行政执法机关要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程序及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 15.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制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制度的建设。推行 阳光复议 ,增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以复议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建立行政诉讼应诉制度,规范应诉工作,提高应诉水平。 16.严格行政执法问责。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层级执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奖惩任免挂钩。全面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建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规范评议考核工作,将社会评价与内部考核相结合,提高评议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把执法评议考核
18、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切实发挥执法评议考核奖优罚劣的作用,以此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17.完善监督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并建立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机关自我监督机制,完善检查、报告、评估、备案、评查、公开等执法监督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进一步完善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把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对执法行为的投诉与监督意见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逐步提高社会评价在执法监督和考核中的权重,增强层级监督、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的互动与合力。 四、工作步骤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19、和责任。(完成时间:11月底前) 2.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按照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从2013年11月起,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出台第一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目录,基本完成推广县级大部门体制改革工作,在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建设资源、农资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综合执法监管机构和综合执法队伍,研究、审议、梳理各执法部门各项执法职能,确定每项执法职能的执法主体和配合部门,探索有效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措施。(完成时间:12月20日前) 3.总结试点工作。认真总结归纳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分析存在问题的教训,建章立制,完
20、善配套,提升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做好保障。(完成时间:12月31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发改建设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法制局、县城规局、县城管局、县房管局、县畜牧兽医渔业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集贸市场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
21、责人组成。 (二)注重统筹协调。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内容广、部门多、社会影响大,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各办公室的协调联动,加强与人大、司法、纪检等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按照时间进度推进各项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联系、协调联动。 (三)严格督察考核。将行政执法体系改革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列入县政府及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根据阶段工作安排,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并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取得实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措施、利用报刊、网络、墙报等多种平台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宣传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行政执法体系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