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铁一局党委巡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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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一局党委巡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巡视工作程序,加强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和验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视作用,根据中铁一局党委巡视工作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组织开展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通过建立巡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管理台账,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分解,明确整改和验收主体、责任及要求,完善工作程序和追责机制,确保巡视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第三条本规则中所称的巡视问题整改主要是指被巡视单位对巡视组反馈整改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所称的巡视问题验收是指公司相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被巡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2、进行指导、督办、检查和确认。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是巡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巡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职责如下:(一)听取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关于巡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汇报,就相关问题进行质询、提出要求;(二)研究处理巡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三)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巡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落实情况。第五条被巡视单位是巡视问题整改具体实施主体,对巡视问题整改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如下:(一)对巡视发现所有问题组织进行整改;(二)举一反三,组织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三)组织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及责任

3、人员进行问责;(四)针对共性问题和制度缺陷,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五)按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资料,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质询、约谈;(六)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问题,按照相关部门和巡视领导小组意见和要求,重新组织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是巡视问题整改的指导督力、检查和验收主体,对指导不正确、督办不及时、检查不到位、验收不严格负相应责任。主要职责如下:(一)对巡视反馈报告中明确要求部门提供意见或被巡视单位需要向部门汇报的事项,及时向被巡视单位提供明确的整改指导意见或建议;(二)针对被巡视单位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指导、检查、督办和验收工作。帮助督促被巡视单

4、位进行举一反三,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三)定期和不定期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被巡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对照问题,逐一提出明确书面验收意见;(四)针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度性问题,组织开展有关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第七条巡视办是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的基础管理、沟通协调、支持服务主体,对台账不完整、提供资料不及时、协调服务不充分负相应责任。主要职责如下:(一)对被巡视单位提交的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梳理,建立巡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管理台账;(二)将整改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情况按不同业务性质进行分类、分解,形成巡视问题整改督办清单(见附件1),分别移送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三)根据巡视

5、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验收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八条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对巡视报告中明确需要相关部门提出指导意见或建议的有关问题,巡视办在巡视反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问题提交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到该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向被巡视单位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或建议,同时抄送巡视办;(二)被巡视单位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通过巡视办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三)巡视办对被巡视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梳理,重点梳理以下内容:L是否严格依照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是否存在缺项、漏项、错项;2.是否存在查否的问题,就查

6、否事项和被巡视单位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3,需要相关部门提出明确指导意见或建议的有关问题,被巡视单位是否已就该问题整改情况上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是否提出指导意见。(四)巡视办根据对被巡视单位整改情况报告的梳理情况,建立巡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管理台账,对整改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情况,按不同业务性质进行分类和分解,形成巡视问题整改督办清单,分别移送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五)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自收到巡视办移交的巡视问题整改督办清单1个月内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检查验收结果和验收意见,提出是否销号意见,并填写巡视问题整改验收清单(见附件2),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验收销号

7、;对提出不予销号意见的,要进行必要的说明和处理建议;特殊情况需延长验收期限的,公司相关部门需要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报告;(六)巡视办依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应台账,就验收合格的问题进行销号处理;(七)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巡视“回头看”等形式,组织对整改和验收情况进行抽查。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在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单位(部门)及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一)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二)在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中,存在失职或渎职行为的;(三)其它影响或干扰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的行为。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一:巡视批次:巡视问题整改督办清单被巡视单位:序号巡视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和验收部门备注附件二:巡视问题整改验收清单问题序号:填报部门:填报时间:被巡视单位巡视问题对巡视问题整改情况的综合评价对巡视问题整改验收意见部门盖章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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