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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体系、解决复杂水问题、保障水安生的制度创新。为发挥党政主体作用,确保河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建立健全河流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镇河流管理水平,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
2、面推行河长制,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实现水资源保护更加有力、水污染防治更加有效、水环境治理更加全面、水生态修复更加科学,进一步发挥河流综合功能,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为“打造宜居、建设美丽”提供支撑保障。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
3、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
4、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定期通报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情况,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二)严格水岸线管理实施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制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制度、地下水警戒保护制度;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明确河道岸线和河道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涉河涉水违法活动。坚决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发生。(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水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流域严控新建、扩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
5、、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源头治理、雨污分流、强化收集、河清水畅”目标。(四)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制定落实区域水环境治理保护措施;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落实好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结合集镇总体规划,营造优美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山水林田系统治理,进一步完善萩芦溪流域生态保护,加快
6、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六)配合做好执法监管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配合上级部门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配合开展辖区内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洗)砂、乱截流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四、组织形式镇设立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村(居)委会设立河道专管员。(一)镇级河长。由郑建烘党委书记担任河长,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全镇辖内所有溪道均以村分段设立河长,由镇包片两委领导担任。(二)河道专管员。河道专管员由区河长办统一安排。(三)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由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村建站、镇环境
7、保护站、镇水利工作站牵头组建。(四)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工作站。设主任一名,由分管河长制工作两委领导兼任;镇干部一名担任专职副主任;成员由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共建办、镇村建站、镇党政办、镇水利工作站、自然资源所、镇林业站、镇文化站、镇财政所、公路站、安监站、派出所、镇综治办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镇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并成立镇河务管理中心。五、工作职责镇河长职责: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镇河段河长职责:负责领导相应河道河段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应部门和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河道专管员职责:负责村委会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
8、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河道保洁与涉河工程管护等工作由河道专管员、保洁员承担。原则上每名河道专管员负责一个村河道管理。镇河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全镇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制定考核评比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流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流水工程建设,依法上报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镇共建办: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
9、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污标准,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组织实施全镇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镇项目办:负责推进河流保护管理有关的重点项目,协调河流保护管理相关的重点产业规划布局。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镇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镇村建站: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卫生改厕。负责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会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镇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派出所:负责协助查处“河长制”工
10、作相关部门处理水事纠纷或其他违法水事案件,参与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工作,查处涉及“河长制”工作方面治安、刑事案件等工作。镇国土资源所:负责指导各村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镇文化站:负责开展“河长制”工作相关宣传教育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河道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执法。六、工作机制(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镇河长制办公室要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改善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各自为战,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
11、实。(二)建立治理的责任机制。各村委会是全镇辖区内河道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道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对各河段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段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建立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河段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究、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
12、查找根源、落实整改。(四)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每年年底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制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河流综合执法。(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
13、。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绩效考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要记录在案,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责任。(七)建立稳定经费的保障机制。加大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修复、管护、建设等方面资金投入,建立河道管养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A)建立舆论宣传的引导机制。及时公布和更新河长名单。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职责、整治目标、联系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河道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进行曝光;畅通群众建言献策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全民参与“河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