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314152 上传时间:2023-04-16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2.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1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三、通风单元36通风 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量满足 安全生产要求,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 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严禁 超通风能力生产。煤矿安全规程第138 条、139条、煤矿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第8条37矿井必须绘制与实际相符的通风系统 图。煤矿安全规程第14 条38生产水平和采(盘)区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 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用倾斜长壁布置 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2个区段,并构 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 煤工作面必须在采(盘)区构成完整的 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盘)区和

2、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低瓦 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 布置的采(盘)区,设置专用回风巷,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回风。掘 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 风,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两闭锁”。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无 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情况。煤矿安全规程第149 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8条39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串联通风 必须符合规定,严禁2个采原工作面之煤矿安全规程第150 条间串联通风。开采有瓦斯喷出、有突出 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 于IOni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任何2 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40采煤工作面必须采

3、用矿井全风压通风, 禁止采用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采掘工 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者 冒顶区。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 巷时,应当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 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矿井在同一煤 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 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 同时作业。煤矿安全规程第153 条41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疾工作面采用 下行通风时,应当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并遵守:采煤工作面风速不得低于1 ms在进、回风巷中必须设置消防供水 管路。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严禁采 用下行通风。煤矿安全规程第152 条42井下爆炸物品库、井下充电室、采区变 电所和具有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

4、所等碉室的独立通风。煤矿安全规程 第 166、 167、 168 条43井巷中的风速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第136 条44造仄、设施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 设施必须可靠。开采突出煤矿时,工作 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井下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数 量、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符 合规定,所有设施编号建档。煤矿安全规程第155、278条45风阻 测定矿井每3年至少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 生产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改变一翼或 者全矿井通风系统后,重新进行矿井通 风阻力测定。矿井通风阻力符合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第156条、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 件(AQ 1028-

5、2006)第 5. 1.9 条46矿井 测风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 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 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 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 的记录牌上。煤矿安全规程第140*47气体 浓度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 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有 害气体的浓度不超标。煤矿安全规程第135 条48通风 仪表通风报表、记录齐全完善,通风检测仪 表齐全、检验、调校,符合要求。风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式甲烷 检测报警仪及传感器、直读式粉尘浓度 测定仪、井下粉尘采样器等检验检测情 况。煤矿安全规程第140、141、 142、 14

6、3、 157 条49通风 设备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 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在 IOmin内开动。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 井口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 维修1次。每月至少检查1次主要通风 机,每3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并 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每5年至少进行1 次性能测定。井下严禁安设辅助通风机。 主要通风机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检验。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Q1055-2008)第 4. L 5 条50矿井 反风主要通风机有反风设施,在IOrnin内改 变巷道风流方向;风流方向改变后,主 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 的

7、40%。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 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反风演习。煤矿安全规程第159 条51安全 距离通风机房周围20m以内不得布置有烟火 作业的建筑和设施;低瓦斯矿井通风机 房与进风井、压缩空气站的距离不小于 30m;高瓦斯矿井通风机房与进风井、压 缩空气站的距离不小于50m;通风机房 与提升机房、变电所、矿办公楼的距离 不小于30m。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 范第10. 2. 8条四、瓦斯防治单元52瓦斯 地质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瓦斯地质。煤矿安全规程第29 条53突出矿井编制并及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 图,更新周期不超过1年。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 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

8、过50m 或开拓新采区时,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 瓦斯含量以及突出危险性相关的瓦斯放 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瓦斯吸附常数、 透气性系数、钻孔抽采半径等参数,符 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开采保护层的应对保护范围及保护效果 进行考察,符合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 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第200 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规定第18条,保护层 开采技术规范第8.1、 8. 2 条。54瓦斯 鉴定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 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必须依 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煤矿安全规程第169 条55低瓦斯矿井必须每2年进行瓦斯等级和 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级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9、和省级原矿安全监察 机构。高瓦斯、突出矿井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 采区、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 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 监察机构。煤矿安全规程第170 条56瓦斯 防治建立甲烷、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 查制度,配备足够专职瓦斯检查工和瓦 斯检测仪器等,矿(井)长、矿(井) 技术负责人通风瓦斯日报审阅情况。落 实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第180 条57矿井瓦斯超限达到断电浓度时,班组长、 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第5条、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矿井必须 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 者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

10、复通风、排 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临时停工的 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 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 矿调度室报告。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 者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 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 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者 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煤矿安全规程第171、172、 173、 174、 175 条58瓦斯 抽采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 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 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者井下临时抽采瓦 斯系统:任一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 大于5m7min或者任一掘进工作面瓦斯 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 斯问题不合

11、理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达到下列条件的:大于或者等于 40m7min;年产量1. 0L 5Mt的矿井, 大于30m7min;年产量0. 6L OMt的矿 井,大于25m%nin;年产量0. 40. 6Mt 的矿井,大于203min;年产量小于或 者等于O. 4Mt的矿井,大于15m3mio 抽采应按规定进行计量,并对抽采效果 进行评判,实现抽采达标。绘制与实际相符的抽采瓦斯管路图。煤矿安全规程第14、 181条,煤矿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7条,煤矿瓦斯抽采 达标暂行规定第16、21 条59突出 鉴定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的,瓦斯压力达到或 者超过0.74MPa的,相邻矿井开采的同 一煤

12、层发生突出事故或者被鉴定、认定煤矿安全规程第189 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8为突出煤层的,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煤层 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 鉴定,否则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鉴定 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 采取区域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矿井按 突出矿井管理,设置防突机构、专业人 员,进行防突知识培训,及时测定、收 集瓦斯突出相关参数,绘制矿井瓦斯地 质图。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等。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防突预警分析处置 制度。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 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 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 预测的视为突出危险区。条、防治煤与瓦斯突

13、出 规定第33条60防突 措施突出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防突措施,并坚 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 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第6条、煤矿安全规程第191 条61突出矿井的新采区和新水平进行开拓设 计前,应当对开拓采区或者开拓水平内 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 危险性评估,评估结论作为开拓采区或 者开拓水平设计的依据。对评估为无突 出危险的煤层,所有井巷揭煤作业还必 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对 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按突出煤层 进行设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第6条、煤矿安全规程第191 条62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必须采取开采保护 层或

14、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严禁 在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未达到要求的区域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第6条、煤矿安全规程第191进行采掘作业。按突出煤层管理的煤层, 必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期间必须采取 安全防护措施。条63突出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 产计划时,同时编制相应的区域防突措 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有 防突设计篇章。非突出矿井升级为突出 矿井时,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煤矿安全规程第192 条、193条64石门、井筒揭穿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 专项设计,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突专项 设计

15、。矿井必须对防突措施的技术参数 和效果进行实际考察确定。煤矿安全规程第194 条65突出矿井的采掘布置应当遵守:主要巷 道应当布置在岩层或者无突出危险煤层 内。突出煤层的巷道优先布置在被保护 区域或者其他无突出危险区域内。减少 井巷揭开(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开 (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当合理避开地 质构造带。同一突出煤层的集中应力影 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回 采或者掘进。煤矿安全规程第195 条66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突出危险区,必 须开采保护层。煤矿安全规程第204 条67开采保护层时,应当不留设煤(岩)柱。 特殊情况需留煤(岩)柱时,必须将煤 (岩)柱的位置和尺寸准确标注在采掘

16、工程平面图和瓦斯地质图上,在瓦斯地煤矿安全规程第207 条质图上还应当标出煤(岩)柱的影响范 围。在煤(岩)柱及其影响范围内采掘 作业前,必须采取区域预抽煤层瓦斯防 突措施。68开采保护层时,应当同时抽采被保护层 和邻近层的瓦斯。开采近距离保护层时, 必须采取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和被保护层 卸压瓦斯突然涌入保护层工作面的措 施。煤矿安全规程第208 条69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对防突措 施效果进行检验。如果工作面措施效果 检验结果均小于指标临界值,且未发现 其他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否则必须 重新执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或者局部综 合防突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218 条70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

17、破撤离人 员集中地点、起爆地点必须设有直通矿 调度室的电话,并设置有供给压缩空气 的避险设施或者压风自救装置。工作面 回风系统中有人作业的地点,也应当设 置压风自救装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 条71防爆 措施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和有煤尘爆炸危 险的矿井,煤巷和半煤岩卷掘进工作面 安设隔爆设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88 条72安全 间距地面瓦斯抽采站泵房距进风井口和主要 建筑物不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 护;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 不堆积易燃物和出现明火;瓦斯储罐的 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 范第10. 2. 9条73设备检验矿井瓦斯抽

18、采泵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检 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 范(Q1055-2008)第4.1.5条五、防灭火单元74煤层 鉴定矿井应当将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 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 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矿安全规程260条75图档管理绘制与实际相符的防火注浆管路系统 图。煤矿安全规程第14 条76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 曾经发火的地点。每处火区按形成先后 顺序进行编号,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煤矿安全规程第277 条77消防 设施矿井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 统。井下消防管路

19、系统敷设到采掘工作 面O煤矿安全规程249条78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情况。煤矿安全规程256条79外因 火灾 防治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 烟火或者用火炉取暖。通风机房位于工 业广场以外时,除开采有瓦斯喷出的矿 井和突出矿井外,可用隔焰式火炉或者 防爆式电热器取暖。暖风道和压入式通风的风碉必须用不燃 性材料砌筑,并至少装设2道防火门。煤矿安全规程第251 条80井筒与各水平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 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连接处, 井下机电设备碉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煤矿安全规程第252 条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用不燃 性材料支护。81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 喷

20、灯焊接等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 碉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 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 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批准并遵守规定 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第254 条82采用全部充填采煤法时,严禁采用可燃 物作充填材料。煤矿安全规程第272 条83检测 预报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建立自然 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 气体及临界值,制定自然发火预测预报 及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261条、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第12条84井下 火灾 防治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 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 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煤矿安全规程260条、 煤矿重大生产安

21、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第12条8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者 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 巷应当布置在岩层内或者不易自燃的煤 层内;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 时,必须锚喷或者砌喧,宿后的空隙和 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 者用无腐他性、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煤矿安全规程262条86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采煤工作 面采用后退式开采,根据防火措施确定 采(盘)区开采期限。原矿安全规程263条87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采(盘)区开采设 计中,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当 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形成后,按设计构煤矿安全规程第273 条筑防火门墙,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 门材料。8

22、8矿井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封 闭及管理专项措施。采煤工作面回采结 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 析,并建立台账。与封闭采空区连通的各类废弃钻孔必须 永久封闭。煤矿安全规程第274 条六、粉尘防治单元89煤尘 鉴定新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 平,应当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鉴定结果必须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规程第185 条90图档 管理绘制与实际相符的防尘管路系统图。煤矿安全规程第14 条91防尘 措施矿井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 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矿井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

23、安装 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 量情况。煤矿安全规程第187 条92消防 系统矿井必须建立消防防尘供水系统,地面 建永久性消防防尘储水池,保持不少于 200小的水量。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 储水池的一半。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 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 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 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 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煤矿安全规程第644 条管和阀门。93井下 防尘采煤工作面应当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 施,特殊情况除外。煤矿安全规程第645 条94采原机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液压支架 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安装喷雾装 置,降柱

24、、移架或者放煤时同步喷雾。 破碎机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者除尘 器。煤矿安全规程第647 条95采原工作面回风巷安设风流净化水幕。煤矿安全规程第648 条96掘进井巷和碉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 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 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 施。煤矿安全规程第649 条97掘进机作业,采用内、外喷雾及通风除 尘等综合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650 条98井下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 载点和卸载点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 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安设 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煤矿安全规程第652 条99隔爆 措施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 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

25、炸的措施。矿井的 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 的采煤工作面间,掘进煤巷同与其相连 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 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 地点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 或者岩粉棚隔开。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冲煤矿安全规程第186 条洗沉积煤尘或者定期撒布岩粉;应当定 期对主要大巷刷浆。IOO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和有煤尘爆炸危 险的矿井,煤巷和半煤岩卷掘进工作面 应当安设隔爆设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88 条十二、安全监测监控及通信单元184监控 系统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 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如实记 录监测监控数据,填写报表。煤矿安全规程

26、第487 条18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分设两条, 系统具有防雷电保护措施。安全监控主 机及联网主机双机热备份。煤矿安全规程第489 条186图档 管理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必须对安全监 控、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信设备 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通信、电 源线缆的敷设,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区 域等做出明确规定。绘制安全监控布置 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 井下通信系统图,并及时更新。每3个月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 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 间应当不少于2年。图纸、技术资料的 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录音应当保 存3个月以上。煤矿安全规程第488 条187监控 闭锁安

27、全监控设备有故障闭锁功能,以及甲 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供电电源取 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或者专用电源。安 全监控设备定期调校。煤矿安全规程第490 条、491条、492条188采煤机、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 煤机、梭车、锚杆钻车、采用防爆蓄电 池或防爆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运输设备 等,设置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 报警仪。煤矿安全规程第501 条189传感 器设 置井下相关地点设置甲烷传感器,突出矿 井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和掘进巷道 内设置的甲烷传感器为全量程或高低浓 度甲烷传感器。煤矿安全规程第499 条190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工作 面进风的分风口设置风向传感器。突出 煤层

28、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回风 流中设置风速传感器。煤矿安全规程第502 条191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设置风 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碉设置压力 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设置设备开停 传感器,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设置风 筒传感器。主要风门设置风门开关传感 器。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的被控开关 的负荷侧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煤矿安全规程第503 条192人员 定位下井人员携带标识卡。各个人员出入井 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 设置读卡分站。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标识卡和读卡分站 工作正常,正常监视人员位置信息。煤矿安全规程第13、504条193调度 通信矿井地面和井下相关地点设有直通矿调 度室的有线调度电话。煤矿安全规程第507 条注:煤矿不涉及的检查内容,“现状描述”栏填写“不涉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