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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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7篇 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篇1】根据市总工会、集团工会的部署,旗能公司工会决定于20_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系列活动,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为:一.指导思想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和劳动模范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组织的重要作用,送温暖帮扶实施方案。二,活动时间20_年_月上旬至20_年春节前三,覆盖对象面向困难群

2、体,面向先进模范人物四、实施步骤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规划方案。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至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多渠道筹集送温暖资金,为“两节”送温暖做好资金保障。2、救助对象。重点做好以下3类对象的帮扶救助工作:(1)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等原因致困的家庭;(2)生活困难的先进模范家庭;(3)元旦春节假期期间坚守岗位的职工。3.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对已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困难劳模进行全面走访慰问,努力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因患大病、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4.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及精神帮扶工作。对表现先进的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

3、道、座谈交流等方式营造关心、尊重、学习、弘扬精神的氛围。五、具体要求1、制定计划,做好统筹安排。按照走访慰问与机制建设相联动,救急济难与深层次矛盾化解相协调,物质资助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要求,提出有具体目标、有党政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到工作实处。2、开展帮扶服务,力求多措并举。一是做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_年元旦、春节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准确。二是大力疏通困难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效开展低收入群众的援助服务。3、强化政策帮困,力争无缝链接。广泛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4、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各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

4、体和宣传阵地,及时报道对活动的关心和支持,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主要成效,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篇2】一、 活动背景:社会背景:据了解,很多同学在寻找换季的衣服穿上,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许多过时的衣物搁置箱底,久未动过,多少因款式欠佳、颜色不再鲜亮的衣服永“无出头之日”,却又弃之不舍,严重占用了衣柜的空间。然而,在一些贫困学生的心里,他们正为如何熬过这艰难的日子而叹息。他们有的穿着编织袋做成的马甲,有的为了让谁穿家中唯一一条没有补丁的裤子出门而烦恼;有的甚至在冬季里一家人蜷在一床破旧的被絮中取暖。那

5、些在刺骨寒风中冻红的面庞,干裂的唇角,长满冻疮的手脚,是否也会触痛您的灵魂学院情况:从建校以来我校一直在进行学校自生的建设和学校品牌的建设,但是却忽略了学校在社会形象的建设。可以借此活动进行学院公众形象的提升,让社会能够感受到我们学校死一个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的学校。我们所培养出来的学生都是有社会责任心的。二、 活动目的:通过我们策划的募捐活动,提高学院的公众形象;培养学生对社会的责任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三、商谈合作:1.我们前期需要和网络公益组织进行善谈合作(例如:微公益、新浪公益)这样会更好的对本次活动的宣传。2.还需要与物流公司合作从而确保我们的爱心物质能够更好的到达山区里

6、,并且能够减小学校的这次的成本费用。3.寻找本次的活动赞助,减少学校的投入成本。四、活动主题:寒冬无情,城院有情;大山里的孩子们,城院与你们共度一个温暖冬季。五、活动对象:以学院为平台以学生、老师和社会公众为活动对象;甘孜白玉县、乐山马边县、阿坝黑水县、达州宣汉县、凉山喜德县的贫困生为捐助对象。六、活动时间:20_年_月_日20日七、活动地点:学院体育馆八、活动准备:x月1日到x月7日商谈合作:进行合作单位的商谈合作,尽可能的缩小学校开支,多以多以寻求公益赞助为主。尽可能多的邀请媒体到活动时间进行报道。x月16日至x月20日 前期考察:前期通过学校和民间公益组织成立实地考察队伍,对公益组织中的

7、山区平困地区的平困信息进行实地考察,对当地的平困状况进行分析与评定。并通过网络和媒体将大山里平困状况投射到社会和学校中去,让更多的人知道当地的平困状况。并联系好当地学生的学校及老师以便于后期的捐赠情况的反馈。x月20日至x月30日 人员招募:从各系的学生和老师中召集志愿者,为各个志愿者分配工作。 前期合作谈判人员 3名现场控制人员 3名 物质搬运人员 20名 物资打包人员 _名 拍摄宣传人员 2名 登记货物人员 2名 对外沟通人员 2名建议:志愿者建议召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的同学可以负责物质运输之后的问题;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同学可以负责管理登记物质;建筑工程系的可以负责搬运物质等九、活动方式及内容

8、:_月1日至7日通过新浪微博、百度贴吧、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平台对本次的活动进行宣传造势,并通过前期考察的当地照片和视频来勾起社会的同情心,并提高本次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并发布活动的时间联系电话和地点,向社会开始征集爱心。学校官方微博和贴吧对学校内通过微博和精品置顶贴来进行学生方面的宣传。_月8日在学院正门处和操场旁的路上挂上活动的横幅宣传,并在校园广播上宣传本次活动。学校对老师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本次活动的宣传,也希望老师能够加入到这一次的活动中来。学校分团委以“严冬下的大山”为主题通知各个班级组织一次团组织生活,在团组织生活中播放贫困地区孩子们的图片视频,让大家感同身受的了解贫困地区情况,并提

9、出“冬季送温暖”活动。_月_日至20日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体育馆开始对物资进行打包分类编号,记录好每一单物资的单号。统一整理运送的物质。 每天并对外做网上的更近同步。_月25日合作的快递公司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体育馆进行捐赠物质的装载,运送过程由快递公司全全负责。预计物资到达时间于_月30日_月31日通过受赠方学校老师的反馈的物质发放情况,对社会对公众进行一个透明的反应。11月7日网络反馈物质的发放情况十、费用预算:_十一、意外防范有可能学生的参与度不高,快递公司也未洽谈成功,网络舆论力度也不够,志愿者会出现紧急情况来不了。1. 提出捐助一件物资加5分(捐助通过实名登记,活动结束后上报辅导员处统一

10、加素质学分)来吸引学生积极参加。2. 我们前期可能出现商谈不到位,备用选择一些名气不高但是想要提高知名度的公司洽谈。3. 网络舆论方面应该有专门针对网络上评论以及舆论效果进行把控的人。4. 在活动之前多备选一部分志愿者,活动时可以分批帮忙,就可以及时避免志愿者有事没法帮忙的情况。5.准备医疗团队,应对工作途中出现安全意外。6.若网络宣传不到位,可以聘请网络推手进行话题炒作。提高话题的关注量。十二、活动效果巩固在学院活动结束以后,我们还应该及时更新网络动态,对物资的动向进行一个说明,这样不仅能让捐助者们更加信服我们的活动的真实有效性,还可以对我们这次公关活动的效果起到一个巩固的作用。十三、活动效

11、果预估1. 预计这次活动如果前期宣传到位,与快递公司洽谈成功,与学校配合融洽那活动实际参加人数20_以上2. 媒介有关活动报道不少于60篇3. 活动现场经过严格把控,时间也考虑了一周,活动会有序的进行捐助4. 活动后学校知名度提高5%。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篇3】为了做好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作用,根据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社救字_24号)精神,现就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帮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

12、时救助等保障性措施,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农村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帮扶机制,不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兜底保障攻坚,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二、重点任务(一)着力防范困难边缘人口返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密切关注困难群众家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低收入困难人群以及潜在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状况。结合主动发现机制,有针对性开展摸排核查,逐户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对象情况。同时,在对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时,分析研判申请人员困难状况,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注。牵头单位:市

13、扶贫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二)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1.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_69号),不断完善我市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细则,规范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合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二是实现应保尽保。加强与市扶贫办的数据衔接,及时把脱困后返困人口、新增在册困难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帮扶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要坚持整户施保,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

14、策动态管理。三是实施渐退帮扶。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对于家庭成员因残、患病、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加强动态管理,困难帮扶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帮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我市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给予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困难人口积极就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2.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一是加大特困供养政策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终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在册困难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二

15、是完善特困供养基础工作。全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能力。建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照料护理人并签署委托照料协议。三是推进特困供养机构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公办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运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托养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3.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特困及在册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困难,利用“

16、快速救助通道”及时救助。乡镇(街道)依托本级财政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市民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的救助情况,动态调整临时救助备用金补助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4做好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严格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足额按规定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三)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1.加强困难

17、残疾人关爱帮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重度残疾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员的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各项帮扶措施精准实施。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2.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大农村留守老人摸排力度,及时更新、完善农村留守老人数据系统;持续推进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等工作。加强资源统筹,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3.做好农村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18、。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发现报告机制,做好定期走访,重点时段巡查和强制报告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4.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帮扶。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在技能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公益帮扶、消费帮扶、定点帮扶中的作用。通过持续开展“怡养家园”“爱心助学”“爱暖山城”等活动,推动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精准设计帮扶项目参与全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指导市慈善协会积极参

19、与“扶贫日”系列捐赠活动,主动开展慈善募捐,做好困难群众的慈善医疗和生活困难救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三、保障措施(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二)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社会救助兜底脱困的影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在困难家庭帮扶中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工作配合,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开展困难帮扶群众人口信息比对,

20、适时掌握困难帮扶群众的社会救助需求,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社会救助兜底帮扶的经验做法,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畅通社会救助热线,防范“脱保”、“漏保”,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篇4】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_25号),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

21、障办法(省政府令268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实施内容(一)保障范围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

22、大疾病的人员;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二)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原则上,低保标准可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确定。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分别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增发低保金。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核定低保金,不重复获得。(三)申请认定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

23、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具体申请、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_7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_25号)规定执行。(四)动态管理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A、B类家庭,每年核查一次;C类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低保家庭的人口、收支、财产等变化情况,及时作出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决定。三、保障措施(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

24、民政、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民政部门牵头统筹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按规定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统筹纳入财政预算。(二)加强资金统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低保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对低保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

25、为。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篇5】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_25号),不断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_102号)、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_74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完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织密特困供养对象安全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6、。二、保障对象具有我省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三、保障标准各地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照料护理标准,每年6月份前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布,7月份执行。(一)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就高不就低。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救助供养对象领取养老服务补贴、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个人财产性收入。市级人民政府于年初公布本地区年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财政补助标

27、准。(二)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特困人员不能自理程度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体现差异性。到_年底,全省城市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0%。四、实施程序(一)申请及受理程序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线上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

28、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二)审核确认程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

29、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初审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重新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核乡镇人民政府(

30、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初审意见,根据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建立救助供养档案,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符合条件、不予同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五、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可能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

31、供养政策,对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本人、照料服务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工作中发现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对拟终止救助供养的特困人员,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其所在村(社区)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作出终止决定并从下月

32、起终止救助供养。对公示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组织调查核实,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终止救助供养决定,并重新公示。对决定终止救助供养的,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终止理由书面告知当事人、村(居)民委员会。对终止救助供养的原特困人员,符合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供养对象每年都应进行抽查核实。供养对象实行县(市、区)、乡(街道)两级档案管理;省、市、县民政部门建立特困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六、资金筹措及管理(一)资金*。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其他资

33、金。(二)资金筹措。各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用于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医疗救治、丧葬等支出。有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从中安排资金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统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三)资金管理。特困供养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分散供养人员的特困生活补助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特困供养机构账户。集中供养特困对象个人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等,应发给个人用于其零星生活用品购置;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经营收入等,可统筹用于机构管理、改善特困老人生活条件;集中供养特困对象的原土地、山(林)地

34、等收入及涉农补助资金,应当在尊重其合法使用、处置个人财产自由的前提下,用于提高集中供养特困对象生活质量。七、保障措施(一)明确职责分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省民政厅负责编制实施内容、制订管理制度和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督促市、县级财政部门落实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二)健全落实机制。市、县级人民政府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制定、资金落实、监督执行等事项,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履行职责。(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范围、供

35、养标准、动态管理等的监督考核,切实保障特困对象基本生活权益。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篇6】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就做好我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遇困群众救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领导责任,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区域和部门救助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

36、与,积极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加强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预防和减少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实现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二、实施内容(一)救助范围。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二)救助内容。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三)经费筹措。市、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科学

37、合理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市、县统筹解决。同时,各市、县(市、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转。三、工作要求(一)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有效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救助管理工作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和决策向地方党委报告。民政部门承担协调部门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纵到底、横到边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救助网络和责任体系。(二)强化街面巡查

38、和转介处置机制。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对突发急病人员,应立即通知急救机构,必要时可直接护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对不愿接受救助的,应告知其救助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求助方式,并视情记录劝导情况。对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要依规依法处理。(三)优化救助服务供给。救助管理机构应按要求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发布寻亲公

39、告,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比对、采用人像识别等,切实做好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对于在站长期滞留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站内条件不足的,民政部门应优先选择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养老、精神康复等机构承担托养服务。要区分对象身体状况、年龄等情况实施分类托养。各地要根据托养人员自理能力,参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综合考虑特殊人群的床位费、康复费等各类成本和托养机构合理收益,科学核算托养费用。医疗救治费用由救助管理机构据实结算。(四)强化源头治理机制。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智力残疾人员、受助返乡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定

40、期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分类施策。对特殊困难人员,要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定期回访,报请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帮助返回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辖区人员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突出的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治理。对法定义务人遗弃、虐待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促请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五)强化落户安置机制。对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请同级政府安置。对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

41、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由救助管理机构转移至当地政府设立的具备相应供养条件和能力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属于未成年人的,必须转到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并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合力,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具体研究,积极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流浪乞讨人员弱有所扶。(二)强化部门监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对所辖的救助管理机构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完善负责人定点联系制度,定期深入救助管理机构、

42、托养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于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部门职责,依法对其治安、消防工作进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对其疾病防控和内设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疗康复及护理进行监管,根据需要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内设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管。财政、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三)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政策,注重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展现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线、救急难的惠民实效。要密切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实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并把开放活动

43、范围覆盖到托养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多方评价,吸取意见建议,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救助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四)强化责任追究。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流浪乞讨人员未能及时得到救助服务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强制报告义务而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遭受家庭暴力人员和受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死伤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对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站外托养和医疗救治工作疏于监督管理,造成被委托照料人员或医疗救治人员非正常死伤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对因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

44、不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区,要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责任。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篇7】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皖政办_1号)、民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财政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_62号)、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_125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

45、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二、保障对象(一)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机构集中养育(含家庭寄养)、社会散居孤儿(含亲属抚养、独立生活等)。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

46、、失踪或失联,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继续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重残是指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或四级以上(含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失踪是指失踪两年以上,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三、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适当提高供养标准。各市、县(区)应努力拓宽资金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孤儿基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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