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与操作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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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与操作实务,基础培训,出口收汇核销,第一部分,一、出口收汇核销概念,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建立于1991年1月1日,是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国内的一种管理措施。,海关报关单 外汇核销单,银行的收汇凭证 出口单位的出口货款,二、业务操作-流程,外汇管理局,外汇指定银行,企 业,海 关,境 外,境 内,国税,数据中心,1、上网申请领单,2、领取纸质单,3、上网备案,4、申报出口,5、上网核查、验放货物,出口,6、上网交单,货款,7、收到货款后出具收汇单证,8、办理核销,9、收汇数据,出口单位在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应当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先通过“中国电子口岸

2、出口收汇系统”向外汇局提出领取核销单申请,然后由本单位核销员持本人“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在领取核销单时,应当办理签领手续。空白核销单长期有效。在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应当加盖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条形章,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二、业务操作-领单,出口单位到海关报关前,应当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的口岸备案。未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对已备案成功的核销单在实际报关前可以撤消备案。出口单位报关时应当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成交方式,并按成交方式申报成交价格、数量、运费、保费以及加工贸易合同协议号等信息,保证报关数据的真实性

3、和完整性。,二、业务操作-口岸备案及报关,二、业务操作-核销单注销,当出口单位已领用的核销单发生填错、破损、退关时,可退回外汇局进行注销。办理注销的核销单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中的海关使用状态必须为“未用”或“退关”。注销的核销单留存外汇局妥善保管。,二、业务操作-核销单禁用,当出口单位出现下面4种情况时,外汇局将对已发放未使用且未退回的核销单实施“禁用”操作;1、因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资格不再经营出口业务;2、发生合并、分立的;3、存在严重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等行为的;4、其他特殊情况,外汇局认为需要“禁用”的。,出口单位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180天内收汇,并于不迟于预计收汇日期

4、起30天内,持核销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及其它规定的核销凭证,到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出口单位报告的数据不齐全的,应当补充;出口单位报告的数据与海关、银行传送的电子数据不一致,出口单位应当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对、修改和补办手续。,二、业务操作-收汇核销报告,对于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后180天以上(含180天)的远期收汇,出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后60天内到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远期收汇备案需提交:远期备案情况说明(说明远期合同号、出口核销单号、出口报关单号、报关单金额)、远期出口合同、核销单、报关单。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后为出口单位出具注明预计(远期)收汇日期的远期收汇备案证明。凡未向外汇

5、局备案的,一律视作即期出口收汇。,二、业务操作-远期备案,企业提交:差额核销说明函;合同;核销单;报关单;收汇核销专用联;证明材料。,市场行情变动,质量原因,鲜活品非正常损耗,不可抗力因素,进口商倒闭,溢短装,汇率变动,其他,1、“差额原因说明函”需经出口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外汇局留存全套单据;,差额核销:单笔出口少收汇超过等值5000美元,或多收超过等值5000美元。实行批次核销的,可以按核销单每笔平均计算出口与收汇或进口差额。,三、差额处理-差额核销,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差额核销所需证明材料的,可作差额备查.(1)出口单位法人代表提供书面担保,保证其不存在逃骗汇及其它违法律

6、行为,并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对出口单位差额备查实行年度总量控制:A=出口总额 B=备查额 A1000万美元,B5%A且 40万美元 1千万美元A5千万美元,B4%A且100万美元 5千万美元A 2 亿美元,B2%A且200万美元 A 2亿美元,B1%A且300万美元,三、差额处理-差额备查,三、退赔 外汇,对外理赔是指出口单位收到部分或全部货款后,因退货、产品质量、市场、终止合同等原因,依双方协议由出口单位退还或赔偿进口商货款或损失而需汇出的外汇。出口项下发生退赔需向进口商支付外汇的,出口单位应当持规定的材料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冲减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实绩并签发已冲减出口收

7、汇/核销证明,银行凭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汇手续。对提供进口报关单的,外汇局按规定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对相应的进口报关单进行核注、结案。,三、退赔 外汇,未出口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的,提供:出口合同、终止执行合同证明或退赔协议、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已出口报关且已收汇,但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提供:出口合同、退赔协议、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若为退货赔付的,还应当提供注明“退运货物”的进口报关单。,三、退赔 外汇,已出口报关并收汇且已办理核销手续的,提供:出口合同、退赔协议、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

8、或已补税)证明;若为退货赔付的,还应当提供注明“退运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境外将货款错汇入境内未核销的,提供情况说明、外方要求退汇函件、银行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核销专用联或收账凭证。,四、超比例超金额佣金支付管理,超过合同总额10%的佣金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双超佣金,须持下列材料向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再由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凭此办理售汇与支付:,出口合同;佣金协议正本(暗佣)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记帐联)支付超比例佣金的申请(详情)。,五、逾期监管,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未办理核销手续的,视为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外汇局对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情况按月进行清理、定期催核,

9、签发“催核通知书”,并向出口单位提供“逾期未核销清单”。出口单位接到外汇局“催核通知书”后,应当对照“逾期未核销清单”进行认真清理,核对、确认数据,及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出口单位存在如下情况,外汇局核销部门应当按规定移交检查部门予以查处:,(一)外汇局核销部门催核无结果或经催核但出口单位无正当理由说明原因;(二)出口单位收汇6个月后未办理核销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说明原因;(三)出口单位未核销收汇总量达到等值500万美元且无正当理由说明原因。,五、逾期监管,核销单遗失,六、遗失单证的处理,(一)未用于报关出口的空白核销单遗失后,出口单位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

10、(二)已用于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出口单位应当凭核销单以外的其他核销凭证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及补办申请。外汇局应当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核销凭证无误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对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进行挂失处理,并在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三)已办理核销手续后遗失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退税情况证明向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补办申请。对税务部门证明未退税的,外汇局在“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处理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六、遗

11、失单证的处理,核销单遗失,进出口报关单遗失,、对于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在存储期限内(一般为一年)的进出口报关单,直接向海关申请补发,补发的报关单左上角批注有“补办”字样,同时加盖“验讫章”;、对于超出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且自进出口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进出口报关单,由进出口单位持外汇局签署意见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到报关单原签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六、遗失单证的处理,核销专用联遗失,属于境外收汇的,出口单位应当凭书面报告、境外收入申报单直接向银行申请补办。银行核实确认后,为其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属于不需要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的出口收汇,出口单位应当凭书面报告及出口收汇结汇水单/收账

12、通知的出口单位留存联或银行出具的证实出口单位结汇或收账情况的书面说明,向外汇局申请补办,外汇局审核确认后,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核准件”。,六、遗失单证的处理,外汇局根据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情况,海关、税务和商务主管部门的考核情况,国际收支申报等情况,以及不同的贸易方式,对出口单位分别实行管理。,逐笔核销,批次核销,自动核销,七、出口核销方式,逐笔核销,即由出口单位按核销单证一一对应进行报告,外汇局按照一一对应的原则逐笔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方式。适用于: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的出口收汇数据 差额核销的出口收汇数据 无法全额收汇的出口收汇数据。,批次核销,即由出口单位集中报告,外汇局

13、按批次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方式。适用于:除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外的所有出口单位的全额收汇核销,来料加工项下和进料加工抵扣项下需按合同核销的出口收汇数据。,外汇局审核批次核销数据时,按照核销单与核销专用联总量对应的原则进行。,自动核销,即出口单位不需向外汇局报告,外汇局根据从“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采集的核销单信息和报关信息,以及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采集的收汇信息,进行总量核销的核销方式。适用于:国际收支申报率高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出口收汇荣誉企业的一般贸易项下及其他出口贸易项下全额收汇的出口收汇数据。,八、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业务处理,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的基本流程,银行不

14、得超过核查系统内企业出口可收汇额为其办理结汇或者划出资金手续。,九、档案管理,出口单位应当保存的资料:1、外汇局退回的核销凭证,其中对于分次使用的核销专用联,出口单位在第一次凭该核销专用联办理核销后,将该核销专用联原件留存归档,以后凭该核销专用联复印件办理核销及存档。2、出口收汇核销清单或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出口单位留存联);3、其他应当保存的资料。出口单位应当定期将核销资料整理成册,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外汇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出口单位的核销档案保存情况进行检查。除按规定需长期保存的,其他核销档案均保存3年备查。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出口单位可以自行销毁。,进口付汇核销,第二部分,一、

15、概念,进口付汇核销是以银行申报进口付汇数据为依据,以海关进口报关单上的到货数据为准绳,对单笔进口付汇的贸易真实性进行核查的一种事后监管措施。,按贸易方式和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持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付汇。有效凭证是指凭证符合国家管理要求并具有法定效力。(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备案表、进口配额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等。)有效商业单据是指单据符合国际惯例并具有法定效力,为结算银行所接受并可凭以办理货款的结算。(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商业发票、汇票、货运提单、装箱单、保险单、货运单据、进口货物报关单

16、等。),二、原 则,企业提供:1、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进口单位资格证书(批准证书)4、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表 银行在受理进口售付汇前,必须登录“进口企业名录系统”,确认该企业已进入系统后再办理业务。,三、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名录管理,“黑名单”有效期最低为自公布之日起六个月,三、进口付汇核销管理,1、报审伪造、假冒、涂改、重复使用等进口报关单或其他凭证的;,2、付汇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进口报关单或其他凭证的;,3、需凭备案表付汇而没有备案表的;,4、漏报、瞒报等不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或丢失有关核销单证的;,5、违反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其他规定的。,“黑名单

17、”管理,进口付汇备案表 是针对一些核销方式较为特殊、银行资金风险较大及逃套汇发生频率较高的进口付汇印制的一种事前登记、初审的凭证。对属于需开备案表的贸易进口付汇,企业须在购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到外汇局申办,外汇指定银行凭此备案表及其他有效单据办理进口付汇手续。,三、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备案,备案表有效期一个月;一份备案表办理一次付汇手续。,备案管理,三、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备案,备案管理,列入“黑名单”,备案申请 进口合同、发票 根据不同结算方式 提供相应凭证 不能办理异地付汇,三、进口付汇核销管理,进口单位报关情况与银行付汇情况的核对,核对不符,核查,核对相符,核销,外汇管理局,外汇指定银行,企 业,

18、海 关,境 外,境 内,货到汇款项下,三、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流程,三、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核销,企业在办理对外汇款时,应当同时在核销单上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连同其他有效付汇凭证一并送付汇银行审核留存备查,同步核销,付汇行在联网核查系统中同时核注对应的报关单。即货到付款项下(TT)的核销不需到外汇局核销,而在银行付汇时直接自动核销。(异地付汇除外),货到付款项下(TT)的核销,外汇管理局,外汇指定银行,企 业,海 关,境 外,境 内,信用证、托收项下,三、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流程,三、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核销,进口单位应当在办理有关进口货物报关手续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填写“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月报表)。,其它结算方式项下(预付款、L/C、D/P、D/A)的进口核销,演示完,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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