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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9)第六节劳动争议的解决(熟悉)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劳动争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
2、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和方法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解决方法 解释 协商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仲裁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3、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起诉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注意:劳动争议仲裁不实行一裁终局制,但是必须仲裁前置。 【例题单选题】下列机构中,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机构的是()。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C.企业工会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确答案A二、劳动调解(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国家鼓励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尽量设立调解委员会,以缓和劳资矛盾。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二)调解员对于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其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
4、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三)劳动调解程序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1)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2)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3)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
5、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例题多选题】因()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A.支付拖欠劳动报酬B.支付工伤医疗费C.支付经济补偿D.支付赔偿金正确答案ABCD三、劳动仲裁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仲裁与本书第一章所讲的仲裁不同。注意:(1)一般“民事纠纷” “或裁或审”即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会排除诉讼管辖权。(2)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依据
6、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劳动仲裁参加人、劳动仲裁机构和劳动仲裁管辖1.劳动仲裁参加人(1)当事人(掌握)情形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当事人 一般情况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 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 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
7、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2)当事人代表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3)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4)代理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2.劳动仲裁机构劳
8、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曾任审判员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5年的;律师执业满3年的。【例题单选题】下列情形中,不能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员的是()。A.张某曾任审判员3年B.李某从事法律教学工作,取得中级职称2年C.王某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4年D.赵某从事律师执业4年正确答案C3.劳动仲裁
9、管辖(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3)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例题多选题】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双方申请劳动仲裁,对此有管辖权的有()。A.劳动者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B.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C.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D.双方选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确答
10、案BC(二)申请和受理1.申请时效(掌握)一般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中断 劳动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例题单选题】张某于2
11、008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2009年5月15日起单位开始拖欠职工工资,2009年10月15日张某离职,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张某应在()前就单位拖欠的工资提出劳动仲裁。A.2010年5月15日 B.2011年5月15日C.2010年10月15日D.2011年10月15日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2.仲裁申请以书面申请为原则,口头申请为例外3.仲裁受理(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2)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
12、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三)开庭和裁决1.基本制度(1)公开仲裁制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2)仲裁庭制3人;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3)回避制2.开庭程序(1)开庭通知和延期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
13、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2)开庭审理3.裁决(1)和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2)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3)审限(审理期限)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14、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掌握)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了解)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
15、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况。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四)执行1.先予执行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2.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四、劳动诉讼(一)劳动诉讼申请范围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4.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诉讼程序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