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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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一)本表反映高等学校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二)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三)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L资产类项目(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2)“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 “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4)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持有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5)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6) “预付账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按照购货、劳务合同或协议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7)”其他应收款”

3、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8)“存货”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9)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高等学校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如将在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投资”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10) “长期投资”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投资”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其

4、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余额后的金额填列。(11) “固定资产”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本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累计折旧”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各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2) “在建工程”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3) “无形资产”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持有的各项

5、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无形资产原价”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本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累计摊销”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各项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摊销”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4) “待处置资产损溢”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本项目应当根据“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则以号填列。(15) “非流动资产合计”项目,按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待处

6、置资产损溢”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2 .负债类项目(16) “短期借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本金。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7) “应缴税费”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应缴未缴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缴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则以一”号填列。(18) ”应缴国库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国库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9) “应缴财政专户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按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期

7、末余额填列。(20)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1) “应付票据”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2) “应付账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3) “预收账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按合同或协议规定预收但尚未实际结算的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4) “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应付未付的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本项目应当根

8、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5) “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如承担的将于1年内(含1年)偿还的长期负债。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26) “长期借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本金。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后的金额填列。(27) “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应付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应付

9、款余额后的金额填列。(28) “代管款项”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代管款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 .净资产类项目(29) “事业基金”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0) “非流动资产基金”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期末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1) “专用基金”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按规定设置或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专用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2) “财政补助结转”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

10、“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3)“财政补助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4) “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滚存的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5) “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非财政补助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如“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为亏损数,则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一般应为“0”;如不为“

11、0”,本项目金额应为“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事业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事业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亏损数,则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应为“0”。“经营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亏损数,则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一般应为“0”;如不为“0”,本项目金额应为“经营结余”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四)

12、在编制年末资产负债表时,应将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并入本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高等学校内部业务或事项对本表的影响。二、收入支出表(月度)编制说明(一)本表反映高等学校某一月度各项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情况。(二)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三)本表“本月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本期收入(1)“本期收入”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收入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2) “财政补

13、助收入”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教育补助收入”、科研补助收入”和“其他补助收入”项目,分别反映高等学校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于教学、科研和其他活动的财政拨款。该3个项目应当分别根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3) “事业收入”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教育事业收入”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教育

14、事业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科研事业收入”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科研事业收入”项目及其中的“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应当根据“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及其所属“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4)“上级补助收入”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项目,反映高等学校附属单位本期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

15、额填列。(6) “经营收入”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7) “其他收入”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除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反映高等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不属于科研事业收入的经费拨款。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收入”科目所属“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捐赠收入”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接受现金、存货捐赠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

16、收入”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2 .本期支出(8) “本期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支出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补助支出一一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9) “财政补助支出一一事业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发生的事业活动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项目,分别反映高等学校本期使用财政补助发生的教育、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各项事

17、业支出。该5个项目应当分别根据“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科目下“财政补助支出”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10) “非财政补助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使用财政补助以外的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事业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使用财政补助以外的资金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其中,“教育事业支出”

18、、“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项目,分别反映高等学校本期使用财政补助以外的资金发生的教育、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各项事业支出。该5个项目应当分别根据“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科目下“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上缴上级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上缴上级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本项目

19、应当根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经营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经营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其他支出”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除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3 .本期结转结余(11) “本期结转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转结余”、“经营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如为负

20、数,以号填列。(12)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财政补助收入与财政补助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补助收入”项目金额减去“财政补助支出一一事业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13) “事业结转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除财政补助收支、经营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合计数减去“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一”号填列。(14) “经营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期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项

21、目应当按照本表中“经营收入”项目金额减去“经营支出”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四)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各项目应当根据各项目的本月数与上一月度收入支出表中相应项目的本年累计数的合计数填列。三、收入支出表(年度)编制说明(一)本表反映高等学校某一会计年度各项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情况,以及年末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分配情况。(二)本表“上年数”栏反映各项目上年度的实际发生数;如果本年度收入支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度收入支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年度收入支出表的“上年数”栏。本表“本年数”栏反映各项目本年度的实际发生数。(三)

22、本表“本年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 .本期收入“本期收入”部分除“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项目外的其他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同月度本表(1)至(7)项编制说明。2 .本期支出“本期支出”部分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同月度本表(8)至(10)项编制说明。3 .本期结转结余“本期结转结余”部分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同月度本表(11)至(14)项编制说明。4 .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15) “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度实现的经营结余扣除本年初未弥补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经营结余”项目金额减去“经营结余”科目本年初借方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3、;如为负数,以“-”号填列。5 .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16) “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除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之外的结转结余金额。如本表中“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为正数,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结转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如本表中“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项目为负数,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结转结余”项目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17) “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专项资金收入减去各项专项资金支出后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非财政补助结

24、转”科目本年贷方发生额中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金额合计数减去本年借方发生额中专项资金支出转入金额合计数后的余额填列。6 .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18) “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除财政补助之外的其他结余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金额减去“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19) “应缴企业所得税”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20)“提取专用基金”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按规定提取的专用基金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的

25、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7 .转入事业基金(21) “转入事业基金”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的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项目金额减去“应缴企业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四)对于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本年度的收入、支出、结转结余及年末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分配情况,应当纳入本表的相应项目反映。将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收入、支出纳入本表的方法如下:1 .对于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应将其本年收入(不含从学校取得的补贴经费)、支出(不含使用学校补贴经费发生的支出)相抵后的净额计入本表中“其他收入”项目金

26、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项目。如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全部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本年收入、支出相抵后的净额合计数为负数,则以”号填列于“后勤保障单位净收入”项目。2 .对于不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其他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应将其收入、支出并入本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高等学校内部业务或事项对本表的影响。四、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编制说明(一)本表反映高等学校某一会计年度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二)本表“上年数”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度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本年数”栏内数字填列。(三)本表“本年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L“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高等

27、学校本年初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余额。各项目应当根据上年度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中“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本年数”栏的数字填列。2 .“调整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高等学校因本年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事项,而对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调整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如调整减少年初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以“-”号填列。3 .“本年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度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或额度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

28、”、“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4 .“本年上缴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度按规定实际上缴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或额度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5 .“本年财政补助收入”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6 .“本年财政补助支出”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本年度发生的财政补助支出金额。各项目应当根据“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

29、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补助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7 .“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反映高等学校截至本年末的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余额。各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高等学校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一)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声明;(二)学校整体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的说明;(三)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四)重要资产处置情况的说明;(五)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六)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八)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情况的说明,包括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并入学校资产负债表时对内部业务或事项抵销处理的情况,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本年收入、支出情况,将不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其他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收入、支出并入学校收入支出表时对内部业务或事项抵销处理的情况,以及因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收入、支出纳入学校收入支出表而对收入支出表中各项结转结余金额以及非财政补助结余形成与分配各项目金额的影响;(九)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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