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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第一题 2012-7-172009年案例第一题(10分)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共有A、B、C、D 4个投标人投标,于2009年8月5日(星期三)开标,开标后随即进入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机构代表1人和从中国国际招标网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4人组成。抽取的4名专家中,有1人是国家级专家,曾参与审核该项目招标文件,对该项目比较熟悉;另外3人是同一大学的教师,没有接触过本项目。评标结果推荐了投标人A中标,并与8月7日14日进行了评标结果公示。投标人B、C、D先后向相应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提出质疑,具体情况如下:(1)投标人B在中国的控股子公司于8月10日
2、将书面质疑文件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质疑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为废标理由不成立。(2)投标人C于8月15日将其书面质疑文件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质疑该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财务要求太高,对其投标构成了歧视。(3)投标人D于8月18日将其书面质疑文件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质疑推荐中标的投标人A业绩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问题:1.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存在哪些问题?评标结果公示时间是否符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相关规定?2.投标人B、C、D的质疑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答案】1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存在的问题: (1)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不符,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 (2)参加审核招标文件的专家担任评
3、委不妥,(3)同一单位有三位专家同时担任评委不妥; (4)评标结果公示时间符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相关规定。2投标人A、C、D的质疑有效与否的判断及理由。(1)投标人B的质疑无效。 理由:根据有关规定只能由投标人提出质疑(2)投标人C的质疑无效。 理由:根据有关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开标前五日;(3)投标人D的质疑无效。 理由:质疑文件应在公示期内及结束后3日内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考点分析:评标委员会、组建主体、成员资格、成份、来源、聘请方式、保密责任等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已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
4、换后的评标专家重新进行评审。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国际招标项目(一)擅自增加、放宽或取消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的;(二)要求并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补充、更改、替换或其他形式的改变的;(三)对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的项目,在综合分数计算汇总后重新打分的;(四)故意隐瞒或擅自修改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信息的。知识点:47 评标案例433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其权限分析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能超过13,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能少于23。这里,如果招标代理机构派代表参加评标,在
5、性质上属于招标人代表。此外,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而根据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 (发改法规201015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2010年7月15日)的规定,本项目评标涉及市政道路、隧道施工技术和造价等主要专业,应当选择评标涉及的、且其他专业无法替代的主要专业的专家参与评标。投标文件的封装检查责任为招标人的受理责任,不属于评标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因为投标文件的封装检查不属于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当然也不属于评审的内容。查验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目的在于核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证件复印件的有效性,所以从程序上,该项查对
6、工作应安排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查以后进行。此外,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本案检查考生对这些规定的理解和应用。第二题2009年案例第二题(10分)某中央部委以公开招标方式,利用财政资金采购一台技术复杂的实验室分析仪器,达到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该仪器国内有十余家制造商生产。投标截止时,没有供应商
7、投标。经审查,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及采购程序均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由于重新公开招标不能满足时间要求,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改变采购方式。但采购人对采用什么方式拿不定主意,为此,采购人向某政府采购中心咨询,得到以下4条建议:(1)采用邀请招标。(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可直接确定2家生产该实验室仪器的国内制造厂家谈判。采购人再成立由采购人1人和从财政部门专家库中随机确定的有关专家2人组成采购小组。进行两轮谈判,按照谈判中确定的最低报价来确定成交供应商。(3)采用询价采购。采购人先制定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中明确规定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评定成交的办法可采用综合打分法。(
8、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人直接与本地一家该实验室分析仪器制造厂家谈判,签订采购合同。问题:指出某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的4条建议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考点分析:政府采购考点分析采购招标程序中和招标的主要不同点 1)邀请招标的特殊性公告、抽取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后除了在开标15日前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外还应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3)开标-供应商必须参加、保证金 4)废标-活动废止、无效标、评标方法5)评标-代理不能参加、招标人不能以专家6)中标-公告(公示)7)定标-保证金时间及利息、依次递补的条件不可抗力和自身条件、无履约保证金8)投诉-质疑是投诉前提条件9)其他- 如回
9、避政府采购废标的条件(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众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人不够、违法、买不起、任务取消)人不够时转入其他采购方式的审批程序,经财政部门批准:A: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程序符合规定转入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询价等方式B:招标文件、招标程序有问题,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的四项条件归纳为三种情况:一是招标失败;二是复杂状态;三是紧急情况。所谓招标失败是投标人不足三人或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人,或重新招标依然如此,这时,招标人应当通过有关部
10、门批准转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但是采用这种方式依然要求谈判对象不少于三人,显然,这条规定对于招标失败的情形应当不适用;所谓复杂状态是指采购人仅明确采购用途,但难以确定技术路线、规格型号、价格等即第二、第四种情况,这时谈判对象应当三人以上;所谓紧急情况是指采用招标方式时间不能满足采购要求,这时谈判对象应当是三人以上。招标失败主要应解决供应商数量的问题,紧急情况主要解决采购时间的问题。复杂状态主要解决技术规格和评标办法的问题。谈判小组也称作谈判人。除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当注意的是,第一,制定采购文件,确定三家以上谈判对象的主体是谈判小组而不是采购人;第二,谈判小组全体和供应商分别谈
11、判;第三,谈判文件应当确定了谈判轮次;第四,确定最后报价的时间;第五,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第一,询价小组对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第二、确定供应商名单的主体是询价小组(询价人)而不是采购人。 第三、被询价的供应商的报价只有一次机会,且不能更改。第四:采购人依据采购的询价结果和原则按报价最低确定供应商。询价采购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程序有以下不同:(1)询价采购是一次性报价,竞争性谈判可以多次报价;(2)询价采购没有谈判程序,竞争性谈判需要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3)询价采购询价文件相对简单,可
12、以仅为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相对复杂;(4)询价采购时供应商报价后,采购人不得变更询价文件,竞争性谈判开始谈判后采购人可以改变采购文件,只需书面通知供应商即可;(5)询价采购时供应商可以采用除书面形式以外的其他形式,如电话、口头等形式报价,竞争性谈判只能以书面形式报价。关于投诉:质疑是投诉的前置条件行政复议决定的主体是被告【答案】(1)采用邀请方式不妥,理由,供应商有十多家,其次该方式不能满足时间紧急的问题;(2)采用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妥当,理由:符合该方式解决时间紧急、技术和价格难以把握的要求;但由采购人直接确定2家生产该实验室仪器的国内制造厂家谈判不妥。理由:应当由采购小组在符合
13、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名单中确定谈判供应商名单并且3人以上最后一轮谈判确定中标人不妥,应规定最终报价时间,成交商报价低,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3)采用询价的方式不妥:理由,该项目技术复杂,不符合询价采购方式。其次采购人制定询价文件不妥,理由:应由采购小组制定;再次,评定成交采用综合评价法不妥,理由:询价文件只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签订合同不妥。 理由:该项目有十余家供应商不符合单一来源的条件,更不能直接向供应商签订合同。第三题2009年第六题(12分)某国家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财政预算约8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已完成,施工图样已具备且
14、满足深度要求,招标人委托某招标公司对该工程施工组织公开招标,并决定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招标公司拟定的招标方案部分内容如下:(1 )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并要求招标文件购买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即提交投标保证金100万元。(2)分两批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3)召开投标预备会。(4)向提出问题的招标文件购买人发出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文件。(5)组织开标会议,接受投标文件并开标。(6)组织资格审查和原件复核工作。(7)从招标人提供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8)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9)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价格进行谈判,发出中标通知书。(10)招
15、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公司根据项目计划工期较短,且预计物价波动幅度较小的具体情况,建议招标人选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公司在招标方案中向招标人建议,除了办公楼工程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总承包单位之外,还应将大楼的精装修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等单独进行专业承包的招标。问题:1.招标方案中,哪些工作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2.招标公司建议选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理?为什么?3.招标公司在招标方案中提出的将专业工程单独招标的建议是否合理?为什么?例题考点分析:1、合同形式工程承包合同有三种: 固定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中固定价格合同又分为 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依据项目背
16、景材料,合同形式选择如下: 设计深度(概算或预算)价格波动(跨年度)2、资质管理序列、类别、等级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类别: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十二类,专业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六十类;劳务分包十三类。等级:特技、一级、二级、三级;大多数三个等级 除总承包企业特级和专业承包一级外,其他级别的企业仅允许承揽合同额 在其注册资本金5倍以下的工程施工。 总包和分包的关系:招标、合同、禁止再分包3、程序的问题和第二题一并讲解答案:1招标方案中工作存在不妥之处的判断与理由。(1)第一条,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间和金额不妥: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和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在投
17、标截止前递交到指定地点,提前缴纳剥夺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撤回和修改的权利;有关法规规定,投标保证金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2)第二条,分两批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不妥。理由,有关法规规定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否则可能会对某些投标人不公平(3)第四条,向提出问题的招标文件购买人发出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文件不妥。 理由:投标预备会上所有的澄清、解答均应当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4)第六条开标后在资格审查中统一复核原件不妥:理由: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相关部分,如对某些部分有质疑
18、。可要求投标人澄清,包括原件复核,但评价的依据是投标文件,不是原件。(5)不妥之处:从招标人提供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理由:依法必须招标的一般项目的评标专家,可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中直接确定。(6)第九条,在发中标通知书前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价格进行谈判不妥。 理由: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招标公司建议选用固定总价合同合理。 理由:由于设计深度满足要求、计划工期较短,物价波动不大,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3招标公司在招标方案中提出的将专业工程单独招标的建议合理。 理由: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9、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项目业主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知识点:22 合同及资质选择案例24 合同形式及投标人资质选择参考答案 (1)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三种,分别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十二类,专业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六十类;劳务分包十三类。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该条同时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上述法律规定表明,
20、工程施工承包人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才能承揽相应业务,否则属于违法承揽工程。 (2)工程施工合同类型有三种: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两类。第四题2010年案例第二题(12分)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大型商业中心工程,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设计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招标人选择确定分包人,其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和合同条款部分内容如下;(1)合同价款,投标报价高于其评标报价时,以评标价为签约合同价;投标报价低于其评标价时,以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价。(2)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除设计变更和暂估价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调整外,合同价格一次性包
21、干。(3)分包范围,施工图标示的装饰装修施工。其中,首层大厅及名品购物区装饰施工,由分包人作为招标人与总承包人联合招标,另行选择专业单位施工。(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总承包人收到总包工程发包人对应款项后7日内支付给分包人。总包工程发包人不能按期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当视为总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的条件尚未成熟,分包人不得因此追究总承包人的逾期付款责任。(5)竣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后,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双方就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达成一致后,总承包人将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纳入总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按总包合同的约定提交给总包工程发包人,但是分包工程最终竣工计算价款
22、以总承包人与总包工程发包人竣工结算价款中装饰装修部分的价款的97%为准。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原则同进度款。问题;逐一指出上述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妥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例题考点分析(1)投标报价:(开标价)、修正投标价、基准价、评标价基准价:是依据有关规则确定平均价作为评标依据;评标价是依据招标文件制定的规则把商务、或商务技术折算成价格的评标方法基准价、评标价都不是投标人的要约(2)合同中的价款支付;(四种方式)预付款: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按合同约定的办法扣回进度款:可以按照里程碑结算如周、旬、月等但必须按照清单结算按照程序确定14天监理完成;收到监理付款通
23、知28天发包人付款。结算款:同上质保金同缺陷责任期挂钩缺陷责任期质保期:缺陷责任期的概念源于2005年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如下:“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在该办法中不仅对缺陷责任期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和界定
24、,而且还对其期限做了描述。实质上就是指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具体期限由双方合同约定。 保修期的概念源于2000年6月26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过这个保修期限则无义务实施保修;2000年6月26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有明确的规定。“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25、。答案:(1)投标报价高于其评标报价时,以评标价为签约合同价;投标报价低于其评标价时,以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价不妥。评标价是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游戏规则计算的包含了商务、技术等折价因素,评标价不是投标人的要约,因此,该条款不妥;(2)法律规定,分包的工程不得再分包。因此 分包人和总承包人联合再次招标不妥,(3)按月结算工程款不妥,应当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清单,按照规定程序后结算;(4)逾期付款不得追究付款责任不妥,改为:逾期付款,支付利息。 (5)装修分包人结算价款纳入总包价款不妥,因为装修分包人是与总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建议结算价款由总承包人以分合同约定的程序和金额支付给装修分包人。(6)
26、支付给为装修分包人结算价款按97%和付款方式同进度款不妥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建议为:总承包支付装修分包人结算价款按95%,5%做为保修金,保修期结束后支付。 知识点34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设置及分析案例320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分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
27、与承包方约定。注意该条只规定了最低保修期限,且除法规规定了最低期限的项目外,还有其他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限,须在合同中约定,同时约定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57号)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约定内容须遵守合同相对性原则,即:主体相对性,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
28、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内容相对性,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相对性,指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要求考生掌握上述规定内容,并应用于招标文件编制第五题据有关媒体报道,某地土地采用招标方式出让土地,用综合评标方式评标,拟将投标价款、付款进度、开发建设周期、政策房建设条件、土地节约集约程度、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以往出让合同履约情况、参与建设的政策房规模、近期拿地情况和对未来商品住房
29、销售价格的承诺等因素,作为评标条件。问题:上述条件中那些属于资格审查条件,如何设置评标因素?答案: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以往土地开发合同履约情况、近期土地储备和开发情况。 评标主要因素: 政策房建设比例、开发建设周期、绿化率、容积率; 土地受让价款、付款计划 、自有资金比例、商品房销售价格承诺等。 同时设定合理的土地价格区间,适当降低土地价格因素的分值,最终按照综合条件最优的原则确定土地受让人。知识点:32资格审查标准与分析案例35 某群体工程设计招标资格审查标准工程设计招标一般涉及沙盘模型、展板、图册等技术类投标文件或资料,投标人成本支出比其他类投标成本支出大,资格审
30、查的目的是衡量潜在投标人是否具备合同的履约能力,以控制招标成本。工程设计招标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设计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设计原因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方面的内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资格预审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不得打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号令)第十四条规定,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
31、应被允许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等。项目为一个群体建筑项目,其中包括大型公共建筑、配电及室外游泳池、中心公园等项目,表33给出了一种资格审查因素及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过程分为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两个步骤。初步审查阶段主要进行一些形式与格式的评审,以减少审查的工作量,如这里的申请人名称、申请函、申请文件格式、申请唯一性以及法规对申请人的要求等内容;详细审查针对参考答案(1)中一内容进行审查,如这里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负责人和主要专业负责人、设计业绩等,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设计合同的履约能力,企业经营状况和履约情况主要针对申请人以往
32、的履约情况、信誉状况进行审查。对申请人履行合同能力审查标准的设置,主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如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专项设计资质、近三年1个以上园林工程设计业绩等,对设计负责人专业、人员执业资格、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等,以保证申请人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第六题利用国内资金采购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评标价量化因素及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如下:(1)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为基础,每延期交货一周,其评标价将在其投标总价的基础上增加0.25%,不足一周按 一周计算,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2)一般技术条款(参数)每存在一项负偏离,其评标价将在其投标总价的基础上
33、增加1%,负偏离项数最多不得超过8项。(3)开标当日按规定可以使用的汇率为1美元=93.5日元,1美元=6.8人民币。(4)设备进口关税税率为4%,增值税税率为17%,国内运输保险费为完税后货价的0.2%。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发现;(1)投标人A投标报价为12762750日元,无折扣声明及算术性错误,价格条件为CIF天津,投标报价中未包含备品备件价格,其他有效标中该项内容的报价分别为3500美元和5100美元,投标报价中包含了投标文件未要求的附加功能软件,该软件的报价为467500日元。(2)投标人A的交货时间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25天,投标设备一般技术条款及参数存在5项负偏离,国内运输费为22
34、100元人民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A的评标价计算过程如下(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a. CIF投标价格(折合美元)CIF投标价格(原币值)汇率=12762750日元93.5美元/日元=136500美元。b.进口关税=CIF投标价格进口关税税率=136500美元4%=5460美元。c.进口国内运输保险费=(CIF投标价格+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率(1-国内运输保险费率)=(136500+5460+23205+3520)美元0.2%(1-0.2%)=338.05美元。f.供货范围偏离调整1=其他有效标中该项的平均价=(3500+5100)美元2=4300美元。g.
35、供货范围偏离调整2=-未要求功能=-467500美元93.5=-5000美元。i.商务偏离调整(延期交货)=CIF投标价格加价幅度偏离期=136500美元0.25%3=1023.75美元。j.评标价=CIF投标价+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供货范围偏离调整+技术偏离调整+商务偏离调整(延期交货)=(136500+5460+23205+338.05+4300-5000+6825+1023.75)美元=176171.80美元。问题:1.指出上述计算投标人A的评标价过程(从a到j)中不正确的步骤,并说明理由2.从a到j逐步给出投标人A评标价的正确算法及结果,并确定投标人A的评标价分析:
36、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评标,评标委员会在价格评议环节中分几个步骤对价格进行评议?签订合同的价格依据是什么?答:分五步,第一步,价格修正,包括算术错误修正、降价声明修正、汇率转换;第二步价格调整,包括供货范围调整、商务偏差调整、技术偏差调整;第三步,计算进口环节税;第四步计算国内运杂费(含保险)。第五评标价格。签订合同的价格依据是投标报价进行价格修正后的价格。FOB+运费+保险=CI F+国内运杂费= CIP+进口环节税=DDP 答案:(1)上述计算投标人A的评标价过程(从a到j)中不正确的步骤,不正确的步骤是,C步骤,国内运保费计算公式和结果错误。F步骤,对A的加价是其他最高价,不能平
37、均G步骤,招标文件不要求的不予核减I步骤,计算公式正确,但时间段不时3,而是4J步骤。计算公式正确数据错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A的评标价计算过程如下(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a. CIF投标价格(折合美元)CIF投标价格(原币值)汇率=12762750日元93.5美元/日元=136500美元。B、计算A的评标价:供货范围偏差+5100美元商务偏差=CIF投标价格加价幅度偏离期=136500美元0.25%4=1365美元。技术偏差CIF投标价格X1%X5=136500X0.01X5=6825美元进口环节税:关税CIF投标价格X税率=136500X4%=5460美元增值税=(CIF投标价格
38、+关税)X税率=(136500+5460)X17% =24133.2美元进口环节税=24133.2+5460=29593.2美元国内运费(折算美元)221006.8=3250美元国内运保费=完税价X0.2%(136500+29593,2)X0.2%=332.19美元A评标价=CIF投标价+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供货范围偏离调整+技术偏离调整+商务偏离调整(延期交货)= 136500+29593.2+3250+332.19+5100+6825+1365=182965.39美元第七题某大型水利工程货物招标项目,其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开包装,并在封套上标记正本
39、或副本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仅接受无条件保函或电汇。投标保函随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采用电汇的,应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有A、B、C、D、E、F、G、H、I和J共10个投标人投标。投标文件接受情况如下;投标人B的正本与副本封装在了一个文件想内,招标人认为其不影响评标予以接受;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1分钟送到,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G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但其投标保证金电汇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接受饿了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最终,招标人
40、接受了除投标人C以后得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由纪检人员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招标人宣读了评标办法,该办法对招标文件中的一些主要评标因素、标准进行了修改。投标人A认为招标人变动评标因素和标准对其不公平,当场提出异议,要求撤销其投标。招标人征得纪检人员同意,对A提交的投标文件不退还、不拆封、不唱标。唱标时发现,投标人D以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担保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E提交的银行保函中声明;履行保函载明义务时,应提供索赔报告并取得该项目监理人书面同意;投标人F以其分公司独立账户电汇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于投标截止前一天到账。投标人H的投标函没有盖投标人单
41、位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宣布H的投标为无效标;投标人I的投标函有两个报价,注明以第一个报价为准,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I报了两个报价,宣布无效;投标人J在投标函上填写的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招标人查对了其投标文件中报价汇总表,发现投标函上报价的小写数值与投标报价汇总表一致,于是按照其投标函上小写数值进行了唱标。该项目有5个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但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合格投标人只剩下2个,招标人认为无法保证竞争性,通知评标委员会不再继续评标,并决定否决所有投标。问题:1.投标人D、E、F递交的投标保证担保是否合格?如不合格请说明理由。2.逐一指出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1.
42、投标人D、E、F递交的投标保证担保是否合格?如不合格请说明理由。答:法规规定,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支票现金。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仅接受无条件保函或电汇并从基本账户汇出。所以,投标人D的保证金以担保公司的保函付出、E保证金为有条件包函、F保证金不是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三人保证金都不合格。 2、本次招标过程有以下不妥:(1)B的投标文件不应接受,因为不符合招标文件正副本分开的要求;(2)招标人接受G的投标文件正确但不应当接受其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收到符合密封条件的招标文件应当接受,是否合格由评委决定。(3)开标后由纪检检查投标人资格不妥,作为
43、资格后审应当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评审;(4)招标人在开标阶段修改评标办法不妥,依据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以外的评审结果都是无效的;(5)对A的投标文件应当唱标并进行评审,法律规定对收到的投标文件都必须开标、唱标、评标。(6)招标人宣布H的投标为无效标不妥,招标人无权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这是评标委员会的权利,其次,招标文件如没有约定必须签字盖章有效。投标人H的投标函没有盖投标人单位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应该有效;(7)招标人认为投标人I报了两个报价,宣布无效不妥,投标人已注明第一报价,招标人应当如实唱标记录在案,由评标委员会决定;(8) 招标人查对投标人J大小写后以小写唱标不妥
44、招标人无需查对如实按照投标函大写唱标,是否合格由评委决定;(9)招标人认为有效投标不够3家通知评委不在继续评标不妥,招标人没有这个权利,在只有两家的情况下是否形成竞争并能否继续评标是评标委员会的权利。(10)招标人没有权利否决全部投标,这是评标委员会权利 。例题考点分析保证金: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缴纳的时间、金额和方式:法规规定,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支票现金。不予退的法定条件:开标后撤回、中标后放弃;投标文件的接受: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就接受;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主体:投标人或公证目的:检查招标人投投标文件保管责任;凡是开标截止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
45、必须开标、唱标、评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完整、如实按照投标文件的内容唱出,不做评论,做好记录。2012年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第八题 某大型计算机政府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采购人按照以下程序组织了本次采购。(1)成立了4人询价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为行政处处长;从财政部门组建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3人;(2)采购人编制了询价采购文件,并确定了采购项目评审成交标准,(3)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询价小组邀请了A、B两家供应商参加报价;(4)向供应商A、B发售询价文件,(5)组织公开竞价,询价小组唱出供应商A、B的首次报价分别为220万元和230万元;询价小组要求A
46、、B现在再次竞价,最终A、B报价分别为206万元和214万元。(6)询价小姐以210万元为评审基准价,对供应商的报价及其他问价进行了综合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底的排序依次推荐成交供应商;(7)根据评审结果,两家供应商的产品和报价均符合要求,但供应商得分最高,采购人依据高分优先的原则确定了供应商B为成交供应商(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问题:逐一指出该项目采购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答案:(1)询价采购小组组成不妥。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询价小组成员应为3人以上单数,本案例中为双数(4人),不合规定。 (2)采购人编制询价采购文件不妥。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询价采购文件应由询价采购小组编制,。 (3)询价小组邀请两家供应商不妥。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邀请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 (4)发售询价采购文件的做法不妥。政府采购对询价采购方式程序的规定中,强调的是“发出询价通知书”,据此可理解为不收取工本费。 (5)要求供应商多次竞价不妥。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在询价采购方式下,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6)通过综合打分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妥。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在询价采购方式下,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是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本案例中综合打分的做法不合规定。 (7)确定分高、价高者为成交供应商不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