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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编号B06-RM-C04-JB_HXPT-06版本号V1.3发放号F01受控状态受控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需求规格说明书失业待遇分册编制部门: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项目组编制人:需求编制组编制日期:2007-4-10审核人:魏文麟、华山审核日期:2007-5-30批准人:批准日期:北京利博赛社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171页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需求规格说明书文档修改历史版本修改记录修改日期修改人V1.0文档编写2007-04陈飞雁V1.1修改部分图片中的“失业保险信息”为“失业待遇申领信息”2007-6-11陈飞雁V1.3修改部分流程图与文字错误2008-04周
2、明庆、刘志伟目录1.1.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J1)41.1.1.失业待遇申请 (J1-01)41.1.1.1.失业登记 (J1-01-01)61.1.2.失业待遇资格认定 (J1-02)141.1.2.1.失业待遇资格审批 (J1-02-01)151.1.3.失业待遇核定 (J1-03)211.1.3.1.失业待遇核定 (J1-03-01)231.1.3.2.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 (J1-03-02)301.1.3.3.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 (J1-03-03)371.1.3.4.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核定 (J1-03-04)471.1.4.失业待遇管理 (J1-04)621
3、.1.4.1.失业报到 (J1-04-01)671.1.4.2.失业待遇社会化发放登记(J1-04-02)721.1.4.3.失业待遇政策调资 (J1-04-03)791.1.4.4.失业待遇零星调整 (J1-04-04)841.1.4.5.失业待遇停发 (J1-04-05)891.1.4.6.失业待遇续发 (J1-04-06)941.1.4.7.失业待遇补发 (J1-04-07)1021.1.4.8.失业待遇扣发 (J1-04-08)1091.1.4.9.失业待遇终止 (J1-04-09)1161.1.4.10.失业死亡待遇核定 (J1-04-10)1221.1.4.11.失业待遇转出 (J
4、1-04-11)1331.1.4.12.失业待遇转入 (J1-04-12)1401.2.失业待遇支付 (J2)1461.2.1.失业待遇拨付计划描述 (J2-01)1471.2.1.1.失业待遇月拨付计划核定 (J2-01-01)1481.2.2.失业待遇拨付通知描述 (J2-02)1561.2.2.1.失业待遇拨付通知 (J2-02-01)1571.2.3.失业待遇实付确认描述 (J2-03)1641.2.3.1.失业待遇实付确认 (J2-03-01)1651.2.3.2.失业待遇零星拨付描述 (J2-03-02)1691.1. 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J1) 域的业务组分解图 业务域内业务组列
5、表业务域名称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业务域概述受理人员失业信息登记和变更,核定失业待遇等,业务组业务组内容叙述1失业待遇申请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交必要的申报资料,提出失业待遇申请。2失业待遇资格认定根据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认定是否属于失业,是否可以享受失业待遇。3失业待遇核定根据缴费情况和享受待遇历史情况,核定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可享受待遇;根据政策规定核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就业培训、求职、就医等可以享受的补贴。4失业待遇管理对已经核定待遇的待遇享受人员的待遇享受和变更等情况进行管理,包括失业待遇社会化发放登记、失业报到、调整待遇、停续发、补退发、终止发放、转入转出管理等。1.1.1. 失业
6、待遇申请 (J1-01)u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图u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列表业务组名称失业待遇申请业务组概述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交必要的申报资料,提出失业待遇申请。业务单元内容叙述1失业登记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凭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申请享受失业待遇。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的
7、证明和资料登记参保人的失业情况。社会保障机构中劳动就业部门受理失业登记的,劳动就业部门将登记的失业情况批量提供给社保部门。存在的问题建议1.1.1.1. 失业登记 (J1-01-01)1.1.1.1.1.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1.1.1.1.2.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业务单元名称失业登记业务单元概述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凭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
8、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登记失业情况。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登记参保人的失业情况。劳动就业部门受理失业登记的,劳动就业部门将登记的失业情况批量提供给社保部门。相关政策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前提在劳动就业部门已办理退工登记接收信息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求职证明、本人身份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产生信息流程内容叙述1失业登记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证明和材料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检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失业登记条件,检查证明、资料
9、和表格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则予以登记。劳动就业部门提交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无此业务环节。2失业登记处理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登记失业人员的失业情况信息和家庭状况信息。劳动就业部门提交的失业人员的失业情况信息和家庭状况信息则使用数据传输或报盘方式予以接收。3失业登记确认确认失业登记业务,无误则予以生效。存在的问题建议1.1.1.1.3.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1.1.1.1.4.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序号活动活动的描述备注1失业登记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证明和材料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检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失业登记条件,检查证明、资料和表格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则予以登记【引用】。劳动
10、就业部门提交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无此业务环节。 2失业登记处理1.查询出失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与申请表中填的不一致的的确认后予以修改;2.输入失业情况信息和家庭状况信息(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填写家庭状况的话需录入),如失业原因、失业时间、失业登记时间、是否有求职要求等;劳动就业部门提供的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以数据传输或报盘导入数据方式提供时无需手工输入,批量接收或导入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数据即可;3.保存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和家庭状况信息。3失业登记确认确认失业登记业务,无误则予以生效。1.1.1.1.5. 业务规则说明1.1.1.1.5.1. 政策规则说明1.失业人
11、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1.1.1.1.5.2. 其他规则说明1.1.1.1.6. 业务表单说明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业务表单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出入方向入说明此纸质表单由申请人填写,业务经办人员根据此表单与系统查询里查询出来的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对比,不一
12、致的予以确认并修改,并录入此表单中的失业信息并保存(1-18项可由由系统查询出来核对,不一致的确认后可以修改,19-22项录入)。序号业务指标项是否必录备注1证件类型是输入2证件号码是输入3姓名是输入4性别是可选择的项,输入5人员类别是可选择的项(1城镇职工、2 农民合同制工人),输入6民族是可选择的项,输入7婚姻状况是可选择的项,输入8文化程度是可选择的项,输入9职业资格等级否可选择的项,输入10家庭住址是输入11联系电话是输入12邮政编码是输入13变更地址否输入14变更联系电话否输入15变更邮政编码否输入16原工作单位是输入17原工作单位性质及经济类型是可选择的项,输入18单位(个人)缴纳
13、失业保险费时间是输入19参加工作时间是输入20失业时间是可选择的项,输入21失业原因是可选择的项,输入22有无求职要求是可选择的项,输入23是否已进行求职登记是可选择的项,输入24审核意见否输出25审核人否输出26审核时间否输出27待遇享受月数否输出28月待遇金额否输出29待遇核定人否输出30待遇核定时间否输出31填表日期是输出,视为申领时间32备注否输出家庭状况业务表单名称家庭状况出入方向入说明此表是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的一部分,如果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申请人必须填写则1-3项均需录入,家庭有多位成员时需填写多行,否则全部项均不用录入。序号业务指标项是否必录备注1姓名是输入2关系是输入3工作或学习单
14、位是输入4备注否输入1.1.1.1.7.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失业情况信息数据集名称失业情况信息出入方向出说明保存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的数据集序号数据指标项非空值备注1个人编号是2单位编号是3原工作单位名称是4原工作单位性质及经济类型是代码项5失业时间是6工资发放至年月是7本次参加工作日期是8失业原因是代码项9有无求职要求是代码项 10失业登记时间是11特长与爱好否12经办人是13经办日期是家庭状况信息数据集名称家庭状况信息出入方向出说明保存家庭状况信息的数据集,数据项参见家庭状况1.1.2. 失业待遇资格认定 (J1-02)u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图u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列表业务组名称失业待遇资格认定
15、业务组概述根据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认定是否属于失业,是否可以享受失业待遇。业务单元内容叙述1失业待遇资格审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才能领取一次城镇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才能享受失业待遇。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所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社保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内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结合失业人员的信息资料和相关证明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存在的问题建议1.1.2.1. 失业待遇资格审批 (J1
16、-02-01)1.1.2.1.1.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1.1.2.1.2.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业务单元名称失业待遇资格审批业务单元概述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所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社保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内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结合失业人员的信息资料和相关证明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相关政策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失业保险
17、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前提已登记失业信息接收信息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求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产生信息流程内容叙述1失业待遇资格审批处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结合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失业情况信息审核失业人员是否具备享受失业待遇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失业待遇。2失业待遇资格审批复核对失业待遇资格审批业务予以复核,无问题则予以生效。存在的问题建议1.1.2.1.3.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1.1.2.1.4.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序号活动活动的描述备注1失业待遇资格审批处理1.分析失业人
18、员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记录本次缴费月数到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申领信息中;2.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结合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申领信息、失业情况信息审核失业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引用】;填写或打印失业保险金申请表中审批意见、审批人和审批日期。2失业待遇资格审批复核对失业待遇资格审批业务予以复核,无问题则予以生效。1.1.2.1.5. 业务规则说明1.1.2.1.5.1. 政策规则说明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
19、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参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4.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所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才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参见失业保险条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3、41.1.2.1.5.2. 其他规则说明1.1.2.1.6. 业务表单说明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业务表单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出入方向出说明填写或打印23-25项,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保险金申领表。1.1.2.1.7.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失业待遇申领信息数据集名称失业待遇申领信息出入方向出说明分析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汇总数据保存到此数据集,本业务填写1-5项序号业务指标项非空值备注1个人编号是2视同缴费月数否3结转未计发待遇的累计缴费月数是4本次缴费月数否5本次累计缴费月数否6本次未记发待遇的累计缴费月数否7结转剩余可
21、享受待遇月数否8本次失业可享受待遇月数否9本次失业应享受待遇总月数否10本次失业已享受待遇月数否11待遇享受状态是代码项(正常发放、停止发放、终止发放),默认值是“正常发放”1.1.3. 失业待遇核定 (J1-03)u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图u 业务组内业务单元列表业务组名称失业待遇核定业务组概述根据缴费情况和享受待遇历史情况,核定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可享受待遇;根据政策规定核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就业培训、求职、就医等可以享受的补贴。业务单元内容叙述1失业待遇核定当失业人员获得享受待遇资格后,根据该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以及是否多次失业情况,依据相关规定,核定其具体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22、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证。2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当原来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失业人员获得享受待遇资格后,根据该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依据相关规定,核定其具体应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3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患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做绝育手术或分娩等原而住院的失业人员,因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允许享受住院医疗补助金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人员住院医疗补助金。对于没有定额医疗补助金包干门诊费用的且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允许享受门诊医疗补助金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4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核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接受劳动
23、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及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项服务。失业人员自费通过职业培训或自费接受职业介绍成功的或通过职业资格认证的,由失业人员对应填写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或职业介绍补贴个人申请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失业人员通过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的职业培训或由指定机构介绍就业成功的,由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机构对应填写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或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介绍补贴费。存在的问题建议1.1.3.1. 失业待遇核定 (J1-03
24、-01)1.1.3.1.1.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1.1.3.1.2.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业务单元名称失业待遇核定业务单元概述当失业人员(不含农民合同制工人)获得享受待遇资格后,根据该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以及是否多次失业情况,依据相关规定,核定其具体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证。相关政策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关于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的处理意见(劳社厅发200411号)前提享受失业待遇资格审批通过接收信息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产生信息失业保险待遇证流程内容叙述1失业待遇核定处理根据该
25、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及是原来是否失业过并有待遇未领完等信息核定其应享受的失业待遇。2失业待遇核定复核对失业待遇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3发放失业待遇证填写或打印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中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待遇期限(月数)和月发金额,填写或打印并发放失业待遇证给失业人员。4失业待遇核定归档备案将失业待遇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复印件和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予以归档保存以备案。存在的问题建议1.1.3.1.3.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1.1.3.1.4.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序号活动活动的描述备注1失业待遇核定处理1.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情况以及是否原来失业过还有待遇未领完计算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引用
26、】;2.设置待遇享受状态为正常发放,冲减个人缴费记录中的未计发待遇的累计缴费月数,保存失业待遇申领信息、失业保险待遇信息。2失业待遇核定复核对失业待遇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3发放失业待遇证1. 填写或打印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中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待遇期限(月数)和月发金额、待遇核定人和核定日期;2.填写或打印并发放失业待遇证给失业人员。4失业待遇核定归档备案将失业待遇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复印件和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予以归档保存以备案。1.1.3.1.5. 业务规则说明1.1.3.1.5.1. 政策规则说明1.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
27、号)2. 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3. 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因参保缴费时间不足一年,自愿辞职、没有求职要求或不进行失业
28、登记以及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等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该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应当予以保留,待其重新就业并再次参保后,将其前后缴费时间合并计算。(参见关于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的处理意见(劳社厅发200411号)4.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年不足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年不足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个月。(参
29、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5.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失业保险金一般的算法是:失业保险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X (X是地方经办机构规定的比例)6. 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一般包括定额医疗补助金和住院医疗补助金,定额医疗补助金按月发放,由失业人员本人包干使用,包括门诊诊疗、购药等所有费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住院治疗、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做绝育手术或分娩的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住院医疗补助。 定额医疗补助金一般的算法是:(1) 定
30、额医疗补助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固定值(2) 定额医疗补助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X (X是地方经办机构规定的比例)(参见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南京市失业保险办法、合肥劳动保障网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与享受等)7. 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3、4、5、61.1.3.1.5.2. 其他规则说明8本次累计缴费月数=本次缴费月数结转未记发待遇的累计缴费月数视同缴费月数(多次就业失业人员,视同缴费月数只能计算一次)。9本
31、次失业应享受待遇总月数=本次失业可享受待遇月数结转剩余可享受待遇月数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8、91.1.3.1.6. 业务表单说明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业务表单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出入方向出说明填写或打印26-31项,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保险金申领表。1.1.3.1.7.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失业情况信息数据集名称失业情况信息出入方向入说明读取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情况信息失业待遇申领信息数据集名称失业待遇申领信息出入方向先入后出说明读取失业人员失业待遇申领信息1-5项,本业务填写6-9、11项并保存,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申领信息失业待遇信息数据集名称失业待遇信息出入方向出说明保存
32、失业保险金、定额失业医疗补助金等失业待遇信息序号业务指标项非空值备注1个人编号是2待遇项目是失业保险金、失业医疗补助金、失业住院医疗补助金、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3开始年月是4终止年月否5待遇金额是1.1.3.2. 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 (J1-03-02)1.1.3.2.1.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1.1.3.2.2.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业务单元名称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业务单元概述当原来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失业人员获得享受待遇资格后,根据该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依据相关规定,核定其具体
33、应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相关政策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劳社厅发200624号)前提享受失业待遇资格审批通过接收信息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产生信息流程内容叙述1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处理根据该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核定其应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需直接发放补助的还需产生个人失业待遇应付信息、个人失业待遇应付明细信息。2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复核对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3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归档备案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失业保
34、险金申领表予以归档保存以备案。存在的问题建议1.1.3.2.3.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1.1.3.2.4.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序号活动活动的描述备注1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处理1.根据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计算其应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引用】;2.录入待遇代发机构编号,冲减失业待遇申领信息中的未计发待遇的累计缴费月数为0。保存失业待遇申领信息、一次性生活补助待遇信息; 3. 需直接发放待遇的还需产生个人失业待遇应付信息、个人失业待遇应付明细信息。2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复核对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3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核定归
35、档备案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予以归档保存以备案。1.1.3.2.5. 业务规则说明1.1.3.2.5.1. 政策规则说明1.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2. 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金M元(M值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最多不超过N月(N值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M值可能的算法有:(1) M=城镇职工失业保险金*X(X是当地社保
36、经办机构规定的比例值)(2) M=个人失业保险平均缴费基数*X(X是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比例值)(3) M=当地职工最低工资*X(X是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比例值)注释:系统实现的规则包括:1、21.1.3.2.5.2. 其他规则说明1.1.3.2.6. 业务表单说明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业务表单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出入方向出说明填写或打印26-31项,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保险金申领表。1.1.3.2.7. 系统数据指标说明失业情况信息数据集名称失业情况信息出入方向入说明读取失业人员失业情况信息,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情况信息失业待遇申领信息数据集名称失业待遇申领信息出入方向先入后出说明读取失业人员失业
37、待遇申领信息1-5项,本业务填写6-9、11项并保存,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申领信息失业待遇信息数据集名称失业待遇信息出入方向出说明保存一次性生活补助失业待遇信息,具体数据项参见失业待遇信息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数据集名称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出入方向出说明保存失业人员待遇应付明细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据项参见个人待遇应付明细信息个人待遇应付信息数据集名称个人待遇应付信息出入方向出说明保存失业人员待遇应付信息到此数据集,具体数据项参见个人待遇应付信息。1.1.3.3. 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 (J1-03-03)1.1.3.3.1. 业务单元活动流程图1.1.3.3.2. 业务单元活动说明业务单元
38、名称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业务单元概述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患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做绝育手术或分娩等原因住院的失业人员,因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允许享受住院医疗补助金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人员住院医疗补助金。对于没有定额医疗补助金包干门诊费用的且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允许享受门诊医疗补助金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相关政策前提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接收信息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专用发票、病历、门诊或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和证件产生信息流程内容叙述1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受理接收申领人提交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专用发票、病历、门诊或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
39、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和证件,审核能否申领医疗补助金,能申领的予以办理。2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处理根据实际的医疗费用和医疗费用报销办法的核定其应享受的医疗补助金。需直接发放补助的还需产生个人失业待遇应付信息、个人失业待遇应付明细信息。3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复核对医疗补助金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4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归档备案将相关单据、材料、证件复印件等予以归档保存以备案。存在的问题建议1.1.3.3.3.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流程图1.1.3.3.4. 业务单元详细步骤说明序号活动活动的描述备注1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受理接收申领人提交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专用发票、病历、门
40、诊或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和证件,审核能否申领住院医疗补助金,能申领的予以办理。2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处理1. 输入失业人员就医信息;2. 根据实际的医疗费用和医疗费用报销办法的计算其应享受的住院医疗补助金。【引用】;3. 保存失业人员就医信息和失业医疗补助待遇信息。4. 需直接发放待遇的还需产生个人失业待遇应付信息、个人失业待遇应付明细信息。3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复核对医疗补助金核定业务予以复核,无误则予以生效。4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核定归档备案将相关单据、材料、证件复印件等予以归档保存以备案。1.1.3.3.5. 业务规则说明1.1.3.3.5.1. 政策规则说明1
41、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领医疗补助金。(参见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8号)2 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且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能享受失业医疗补助金。(参见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南京市失业保险办法)3 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的支付对象: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治疗、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做绝育手术或分娩的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医疗补助。4 已享受每月随同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定额医疗补助金待遇(包干了门诊、购药等费用)的不能再报销门诊费用。5 医疗补助金的支付范围,按照本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执行。6 失业人员在下
42、列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失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1)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治疗的;(2)非急诊未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或者未经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自行转院就医的;(3)使用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分娩的除外);(4)由于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致伤、致病或者酗酒、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5)失业人员在申领医疗补助金时弄虚作假、涂改票据、处方的。7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治疗的,可以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住院医疗补助金,失业医疗补助金的算法一般有:(1) 失业医疗补助金=Min(治疗费用*X,M),X是一个固定比例值,M是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的最高限额值,一般地,M为指定的值或者M=失业保险金*K,K是固定系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