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安置房合同范本.doc

上传人:sccc 文档编号:4664872 上传时间:2023-05-05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7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协议]安置房合同范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合同协议]安置房合同范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合同协议]安置房合同范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合同协议]安置房合同范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合同协议]安置房合同范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协议]安置房合同范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协议]安置房合同范本.doc(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广陵产业园农民拆迁安置房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立协议人:扬州经济开发区广陵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协议背景为进一步推动广陵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做好广陵产业园内农民拆迁安置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广陵产业园内农民拆迁安置房开发建设项目(下称开发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性协议:一、开发项目: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广陵产业园农民拆迁安置房 工程。二、开发项目地址:扬州市广陵产业园内。三、开发主体:由 公司来运作完成,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并由 公司施工总承包。 四、开发项目建设规模及分期实施1、开发项目占地面积为 亩,建设总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2、开发项目一次性进行

2、总体规划,可分期或一次性实施,具体事项双方另行商议,具体细节不在本协议范围内。五、投资规模开发项目拟定投资规模(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费)约 元人民币,此款项由乙方承担。六、建设周期1、开发项目总建设周期约需 年。2、开发建设初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七、用地依据及土地交付时间本开发项目使用土地为划拨性质,且仅限用于农民拆迁房的安置。甲方以乙方所注册公司的名义向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立项、申报、审批手续,办理土地使用事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向国土部门缴纳。乙方承担土地费用(地价)标准约为 万元/亩,最终由乙方按实结算土地

3、价款,计入工程成本。乙方于 年 月前筹措资金 万元,用于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并准备部分资金用于地块拆迁,土地使用权证在该地价款缴付完后3-6个月内甲方办理完毕。八、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本协议项下开发项目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由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需要缴纳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计入工程成本。九、设计开发项目总规划设计方案、详规设计方案、户型设计方案甲方将委托乙方根据规划部门下达的技术指标,以及拆迁的需求牵头组织设计,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支付,计入工程成本。十、房屋价格结算1、所有工程造价按以下原则进行计算:(1)、本开发项目以建设范围及设计图纸按实计算工程量,执行江苏省扬州市现行的工

4、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和施工期间内扬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以及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工程预算计价,并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竣工工程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后作为乙方的最终工程定价。具体为:A、根据“江苏省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确定工程类别和取费标准(按现行定额为准),其中施工费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定额标准计取;B、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工程量部分,在甲方、乙方、监理方代表现场签证确认条件下,按双方约定的房屋工程取费标准进行决算;C、本工程若需要增加工程量,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监理审核,甲方批准后实施;D、工程材料价格按建设期扬州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执行,无信息价参考本地市场价并经甲方认

5、可。所有建材价格在建设期中,材差调整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价(2008)67号文件执行,人工费调整执行文件规定; (2)、本工程下列费用以相关文件规定按实计价,具体包括: 、建造前期费用包括场地平整、河塘处理等; 、附属公共配套设施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施工费等; 、行政事业规费及收费; 、管理费; 、本协议第七、八、九条所述相关费用。 (3)、开发项目建成后,乙方以上述计价原则编制决算。甲、乙双方以造价及审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定的工程总价作为工程决算,并由物价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定的实际成本价格加 的利润作为乙方代建房屋的最终回购款,由甲方回购全部房屋。 (4)、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必须在

6、10天内提交决算资料,甲方必须在60天内完成对工程的决算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视作甲方默认乙方送审工程决算造价,并按此造价作为应付乙方的工程决算价。 十一、房屋交付时间 初定交房时间如下: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具备入住使用条件的第一批安置房屋。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具备入住使用条件的第二批安置房屋。具体交房时间待开工建设时签订合作合同(或补充协议)时明确。十二、交房条件乙方交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包括土建、水电、气及通讯等在内的完整的竣工图纸两套;2、工程竣工后经国家确认的工程质监部门验收合格;3、符合总规、详规设计要求;4、全面完成图纸设计的各项配套

7、设施并具备使用功能。5、小区内景点、绿化工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6、小区建设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环保要求;7、乙方与施工单位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承担债权债务责任;8、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乙方所交房屋如有不符合竣工验收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负责保管房屋安全并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补正,经国家确认的工程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不得以其他借口不接受交楼。乙方不能按期竣工交付房屋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十三、付款1、乙方按符合本协议第十二条交房条件向甲方交房后三个月整,甲方向乙方付该批房屋回购款的50 (房屋价格按本协议第十条计算)。2、乙方在房屋交付给甲方后,应及

8、时提供开发建设项目成本资料,由物价部门在两个月内审定完毕(甲乙双方一起督促)。3、乙方按符合本协议第十二条交房条件向甲方交房付第一次款的十二个月整,甲方再向乙方付该批房屋回购款的30。4、乙方按符合本协议第十二条交房条件向甲方交房付第二次款的二十四个月整,甲方再向乙方付该批房屋回购款的17。5、以上款项支付时如遇春节、8月底劳务人员孩子上学等用款高峰期,若甲方资金状况较好,经双方商议,甲方可提前安排支付该批款项。6、甲方将乙方剩余3%款项作为房屋质量保修金,用于小区房屋的维修。若乙方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房屋及时进行维修,则此款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在乙方将房屋交付后贰年内付清;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费用,则

9、此费用将在贰年整余款结算时予以扣除。7、上述每期应付款项,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则三个月内甲方同意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利息;若超过三个月,则甲方同意按照逾期每天按应付未付款的0.1%支付违约金。8、乙方若愿在广陵产业园内购买商品住宅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做相关工作,通过市场运作挂牌、竞拍等方式取得。甲方净得土地款部分(减去市提成及相关税、费)将用于冲抵本条14、6及7款所计的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十四、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 负责帮助乙方办理开发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 协助乙方办理开发项目的水、电等手续。 确认设计图纸(包括施工图纸及施工过程中

10、的设计变更、增减项目图纸)。 协助乙方办理开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 协助乙方办理税收、规费的减免优惠。 协调乙方开发项目中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及施工中与村、组农民的矛盾)。 派驻甲方代表、委托施工监理,对开发工程项目整体监管(质量、安全、进度)。 对乙方所选择的施工单位进行考察,拥有最终否决权。营业用房自主体封顶后6个月内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自营销售手续;并帮助乙方争取费用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土地出让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回报乙方将销售利润的30返还给甲方。(10)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2、乙方权利、义务 负责做好与开发项目有关的准备

11、工作; 负责筹措办理开发项目各项行政许可手续所需经费; 负责自筹建设开发项目(包括配套设施)等工程款项; 负责开发项目施工建设的组织实施; 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审各项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严格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交房,逾期三个月之内,乙方同意按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该批总房款的利息;若超过三个月,逾期每天按该批次总房款的0.1%支付违约金,此款项甲方有权从向乙方交付的房屋回购款中扣除; 编制安置房每户房屋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等文件; 向甲方交付施工竣工图纸; 其他。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双方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

12、,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处理。十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为进一步推动广陵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做好广陵产业园内农民拆迁安置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广陵产业园内农民拆迁安置房开发建设项目(下称开发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发项目:扬卅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广陵产业园农民拆迁安置房工程。 二、开发项目地址:扬州市广陵产业园内。 三、开发主体:本项目由广陵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 公司开发建设,开发主

13、体为 公司。由 公司履行招投标程序,通过邀请招标发包。 四、开发项目建设规模及实施步骤 l、本开发项目分为两期,每期占地面积约 亩。 2、开发项目进行一次性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开发建设建筑面积约 万,务必于 年 月动工建设;二期实施时间另行约定。 五、因时间紧迫,协议签订后第一期开发时广陵产业园对 公司外汇指标不作要求。二期启动前由甲方协助乙方在园区注册一个外资公司。土地证办妥后乙方协助园区办理土地贷款事宜,此款项主要为本工程使用,由甲方统一安排,同时给予书面约定。本工程相关税收由甲方协调,乙方提供协助,统一纳入广陵产业园的税收统计范围。 六、投资规模开发项目拟定投资规模(包括国有土地使

14、用费)约 元人民币。 七、建设周期1、本项目一期开发建设初定于 年 月动工。其中多层建筑及基本配套务必于 年 月完成并验收交付。高层建筑及全部配套务必于 年 月完成并验收交付。2、二期开发建设时间另行约定。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甲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八、用地依据及土地交付时间 本开发项目使用土地为划拨土地,且仅限用于农民拆迁房的建设及安置。甲方协助乙方以 公司的名义向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立项、申报、审批手续,办理土地使用事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土地费用(地价)标准约为 万元亩,最终由双方按实结算土地价款,计入项目成本。土地使用权证在该地价款缴付完后36个月内甲方协

15、助乙方办理完毕。 九、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 本协议项下开发项目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由甲方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需要缴纳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计入工程成本。 十、设计 开发项目总规划设计方案、详规设计方案、单体施工图设计由甲方牵头组织设计,经双方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支付,计入工程成本。附属配套设施的设计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房屋价格结算 1、所有工程造价按以下原则实施 (1)本开发项目以建设范围及建设图纸按实计算工程量,执行江苏省扬州市现行的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和施工期间内扬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以及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工程预算计价。具体为: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依据上述

16、原则编制标底,与乙方进行核对,形成标底价。中标价应在标底的基础上下浮不低于3。工程决算由甲方委托广陵区审计局审计,审计后的决算价作为乙方的最终工程定价。 其它事项具体约定为: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按现行标准(定额)计取。水泥、钢筋、砼、人工费等材料单价波动时,根据当期信息指导价及施工组织方案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无信息指导价的材料价格,在双方共同询价的基础上,以文字形式约定后实施以便审计。 原单体招标清单中遗漏子项或发生变更的子项,双方以签证形式约定后实施。以上价差和子项费用进入单体建安计价的直接费中,统一取费。(2)其余按实计价的项目有:场地平整费、渣土及土方处理费、河塘处理费等。附属

17、配套设施的工程建设费。政府代收各项费用。除企业所得税外其它税费。管理费按3 0元的房产局测绘的建筑面积计取。财务费用按物价局标准计取。 2、开发项目建成后,甲、乙双方以物价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定的实际成本价格加6的利润为结算价,由甲方收购全部住宅房。 3、本项目工程经建设局质监站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须在10天内提交决算资料,甲方须在90天内完成对工程的决算审计工作。若到时甲方未能完成审计工作,则可暂按乙方送审决算造价及付款比例先行结算付款。 十二、房屋交付时间 初定交房时间如下: 本项目一期多层建筑及附属配套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具备入住使用条件的安置房屋。本项目一期高层建筑及附属配套

18、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具备入住使用条件的安置房屋。本项目二期的住宅房具体交付时间另行约定。十三、交房条件乙方交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包括土建、水电、气及通讯等在内的完整的竣工图纸两套;2、工程竣工后经国家确认的工程质监部门验收合格;3、符合总规、详规设计要求;4、全面完成图纸设计的各项配套设施并具备使用功能。5、小区内景点、绿化工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6、小区建设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环保要求;7、乙方与施工单位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承担债权债务责任;8、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乙方所交房屋如有不符合竣工验收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负责保管房屋安全并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补正,经国家确认

19、的工程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不得以其他借口不接受交楼。乙方不能按期竣工交付房屋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十四、付款 l、乙方按符合本协议第十三条交房条件向甲方交房后三个月整,甲方向乙方付该批房屋回购款的50 (房屋价格按本协议第十一条计算)。2、乙方在房屋交付给甲方后,应及时提供开发建设项目成本资料,由物价部门在叁个月内审定完毕(甲乙双方一起督促)。3、乙方按符合本协议第十三条交房条件向甲方交房后十五个月整,甲方再向乙方付该批房屋总回购款的30。4、乙方按符合本协议第十三条交房条件向甲方交房后二十七个月整,甲方再向乙方付该批房屋总回购款的17。5

20、、以上款项支付时如遇春节、8月底劳务人员孩子上学等用款高峰期,若甲方资金状况较好,经双方商议,甲方可提前安排支付该批款项。6、甲方将乙方剩余3%款项作为房屋质量保修金,用于小区房屋的维修。若乙方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房屋及时进行维修,则此款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在乙方将房屋交付后二十七个月内付清;若乙方不承担维修费用,则此费用将在二十七个月整余款结算时予以扣除。7、上述每期应付款项,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则三个月内甲方同意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利息;若超过三个月,则甲方同意按照逾期每天按应付未付款的0.1%支付违约金。8、乙方若愿在广陵产业园内购买商品住宅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做相关

21、工作,通过市场运作挂牌、竞拍等方式取得。甲方净得土地款部分(减去市提成及相关税、费)将用于冲抵本条14、6及7款所计的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十五、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派驻甲方代表、委托施工监理及跟踪审计对开发工程项目整体监管(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对乙方所选择的施工单位进行考察,拥有最终否决权。营业用房自主体封顶后6个月内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自营销售手续;并帮助乙方争取费用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土地出让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回报乙方将销售利润的30返还给甲方。或者营业用房由甲方依据结算价格全部回购。 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开发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协助乙方办理开发项目的水

22、、电等手续。确认设计图纸(包括施工图纸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增减项目图纸)。协助乙方办理开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协助乙方办理税收、规费的减免优惠。协调乙方开发项目中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及施工中与村、组农民的矛盾)。(10)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11)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回购款,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则三个月内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利息,若超过三个月,则甲方按照逾期每天应付未付款的0.1%支付违约金。2、乙方权利、义务 负责做好与开发项目有关的准备工作; 负责筹措办理开发项目各项行政许可手续所需经费; 负责自筹建设

23、开发项目(包括配套设施)等工程款项; 负责开发项目施工建设的组织实施; 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审各项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严格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交房,逾期三个月之内,乙方同意按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该批总房款的利息;若超过三个月,逾期每天按该批次总房款的0.1%支付违约金,此款项甲方有权从向乙方交付的房屋回购款中扣除; 编制安置房每户房屋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等文件; 向甲方交付施工竣工图纸; 其他。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双方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符合级别管辖

24、的人民法院处理。十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广陵产业园安置小区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立协议人:扬州经济开发区广陵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推动广陵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做好园区拆迁户的拆迁安置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广陵产业园内拆迁安置小区开发建设项目(下称开发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开发项目: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广陵产业园拆迁安置房工程。二、开发项目地址:广陵产业园内。三、开发项目建设规模及分期实施

25、1、总占地面积约为 亩,建设总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 。2、本部分工程原则上分2-3期完成。四、总投资开发项目拟定总额(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费)投资规模人民币约 元,实施中可根据开发项目需要适量追加,此款项由乙方承担。五、建设周期1、总建设周期约需 年。2、开发建设周期自 年 月开始进入前期手续办理,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具体开工、竣工交付时间双方另行协商;3、一期建设用地约 亩,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工期双方另行协商;4、二期建设用地约 亩,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开工时间视具体情况定;5、三期建设用地约 亩,建筑面积、开工时间视具体情况定;6、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

26、顺延。六、用地依据及土地交付时间1、本开发项目使用土地为划拨性质,甲方协助乙方向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立项、申报、审批手续,办理土地使用事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费用计入最终房屋工程造价成本。乙方承担土地费用(地价)标准约为 万元/亩,最终由乙方按实结算土地价款,计入工程成本。2、根据具体情况,甲方负责办理分阶段或整体进行土地交割。七、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本协议项下开发项目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由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需要缴纳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费用计入最终房屋工程造价成本,办理上述手续时间不迟于双方协商的开工时间前。八、设计1、开发项目总规划设计方案、详规设计方案由甲方提出要求,乙

27、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设计或委托设计,最终设计图纸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2、开发项目安置房屋的户型设计由甲方按拆迁情况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户型要求设计或委托设计,最终设计图纸经甲方确认后实施。九、房屋价格结算开发项目建成后,甲、乙双方以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定的实际成本价加8%的利润为结算价(核定成本房价的方法同前期翠月嘉苑拆迁安置小区),由甲方收购全部住宅房,核定房价截止时间为竣工交付后三个月内。十、房屋交付时间:各期的安置房交付使用时间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十一、交房条件乙方交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总规、详规设计要求;2、工程竣工后经国家确认的工程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同

28、时全面完成图纸设计的各项配套设施并具备使用功能;3、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包括水、电、气及通讯等在内的完整的竣工图纸两套;4、。小区建设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环保要求;5、乙方与施工单位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承担债权债务责任;6、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乙方所交房屋如有不符合竣工验收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负责保管房屋安全、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由国家确认的工程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乙方不能按期竣工交付房屋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应责任。十二、付款1、乙方在符合第十一条交房条件交付房屋后三个月内,甲方向支付本阶段房款即第九条结算总房款(按本协议第九条计算价格、按房管局测

29、绘面积确定面积)的60%。2、第一次付款日后的一年整,甲方付结算总房款的20%,期间乙方提供竣工备案资料和竣工资料;3、第一次付款日后的两年整,甲方付结算总房款的20%;4、若甲方不能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甲方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上浮3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否则乙方可以收回已交房并向市场自行出售,甲方应无条件帮助办理售房许可手续。十三、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 负责帮助乙方办理开发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等手续。 协助乙方办理开发项目的水、电等增容手续。协助乙方办理开发各项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确认设计图纸(包括施工图纸及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增减项目图纸)。

30、 协助乙方办理税收、规费的减免优惠。派驻甲方代表、委托施工监理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整体监管。协调乙方开发项目中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包括施工中与四邻的矛盾)。如规划建设有营业用房的自主体封顶后2个月内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自营销售手续;并帮助乙方争取费用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土地出让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回报乙方将销售利润的30返还给甲方。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10)其他2、乙方义务 负责做好与开发项目有关的准备工作; 负责筹措办理开发项目各项行政许可手续所需经费; 乙方自筹建设开发项目(包括配套设施)等工程款项; 负责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等的组织实施

31、; 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审各项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严格按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时间交房,逾期以总房款为计算基础按银行同期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款甲方有权从向乙方支付的房屋价款中扣除; 编制安置房每户房屋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等文件; 向甲方交付施工竣工图纸; 其他。十四、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相关的技术条款由双方在框架协议确定的原则基础上另行协商确定。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十六、双方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处理。十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农业报告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