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律政提高班民法学自测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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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测验题1甲知道自己的楼房旁边将建设一幢高楼,为了能有一个开阔的视野,遂决定将现有的楼房出卖给乙,但是,甲并没有告诉该楼房旁边即将盖高楼的信息,甲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中的哪一项原则?A公平原则B权利不得滥用原则C平等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2张某某15周岁,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张父与一所希望小学订立赠与合同,将该实用新型的专利权赠送给该希望小学,借以帮助小学筹集资金。关于该赠与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为公益而有效B因无权处分而无效C因意思表示有瑕疵为可撤销D在未获张某某的追认之前效力未定3马湖开一小饭店,聘请毛世贵为厨师,二人书面约定:马湖出资5万元,毛世贵凭厨师手艺每年分赢利3万元,其

2、余赢余无论多少都归马湖。一日,毛世贵炒菜不慎,使顾客误食有毒蘑菇,受害人损失1万元,受害人有权提出以下何种请求?A由有过错的毛世贵负责赔偿B马湖负责赔偿,因为饭店是他开的C该赢余分配约定属于保底条款,无效,故二人各赔5000元D该二人中任何一人赔偿全部损失4、甲、乙、丙二人出资成立一个合伙组织,甲后来要求退出合伙,乙丙同意,并根据合伙当时的大概负债情况,让甲先行支付3万元偿债款,年底,该合伙负债10万,据会计资料显示截至甲退出时,该合伙已负债7万。下列关于甲的责任表述正确的是?A甲已退伙,不再承担任何责任B. 甲对10万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C. 甲对7万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 甲按当时的要求再支付

3、4万元即可5下列关于原物和孳息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 交付原物时,应当交付孳息B 杏树和其枝头的果实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C 股票和年终分得的股息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D 矿山与矿石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6下列观点哪些是正确的:A合同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那么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不能成立B甲花元买了一双只值元的假冒意大利皮鞋(被假冒的商标已经在我国注册),但是穿着很舒服,不想退货,不可以请求变更该合同,而只能请求撤销C乙欺诈了丙,丙受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D因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为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7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何种情形下,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仍为有效?A代理人知道被代理人死亡,并表示自

4、己愿意继续进行代理行为 B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D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中,二分之一以上明确表示承认的8在下列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有委托必有代理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C超越代理意味着修改合同D代理是委托的外部表现行为9以下选项中哪些构成默示意思表示?A聋哑人通过手势买了一辆自行车B去商场购物时将汽车停放在商场门前的收费停车场C张某在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发现合同中规定的交房日期比购房意向书中规定的日期推后了2个月,但张某未提任何意见即在合同上签了字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要约,在要约中表示如乙公司在1个月以内未提

5、出异议,即视为同意订货,乙公司对此未作任何表示10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由甲方卖给乙方一匹非凡的赛马。乙方为有字号的个人合伙。下述判断正确的是:( )A甲乙双方实施的是双方法律行为B甲乙的合同之债是多数人之债C甲乙的合同之债是单一之债D甲乙的合同之债是简单之债11下列行为中,不得附条件的有哪些?A法定抵销B结婚C票据背书D借款行为12甲中学将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同学的名字公布在学校的宣传栏上,声称是为了督促不及格同学能够好好学习,这件事情使相关同学受到很大伤害,有人不堪重压跳楼自杀,但学校认为这本是挫折教育的必要部分,对学生是有益的,跳楼学生的行为过于极端,属于个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6、题中学校公布成绩的做法,是正常的教学活动,不属于侵犯学生的隐私B学校公开公布不及格学生名字的做法,侵犯学生的名誉权C学校的主观是为了学生的利益着想,没有过错,所以没有侵权D学校拥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权力,所以公开不及格学生成绩的做法也是没有错的13关于因对产品的质量、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而引起侵害名誉权的认定,下列哪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A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有不实之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B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C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

7、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D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14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抚慰金B残疾赔偿金是精神抚慰金C精神抚慰金不应当采取定期金的方式D精神抚慰金请求权一律不得转让15沈某雇姜某为其建房。某日,姜砌砖时失手掉落一块,将在附近幼儿园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小孩父母向沈索赔,沈答曰系姜造成的损害,应由他负责。姜则认为自己是沈某所雇,且小孩自己跑到工地玩耍,幼儿园看管不严,故无论怎样也不是他们二人的责任。小孩

8、父母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应是:A由沈某承担责任,因沈某是雇主B由姜、沈某承担连带责任C由沈某和幼儿园承担连带责任D由沈某负赔偿责任,幼儿园负补充赔偿责任16某研究所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 8岁的甲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甲的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由谁承担?A甲的监护人 B某研究所C主要由某研究所承担,甲的监护人适当分担D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某研究所适当分担17甲19周岁时考入某政法大学(没有经济能力,仍由父母供应生活费),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贷款3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对于该债务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由

9、甲自己承担B甲之父母承担C甲之父母承担先行垫付义务D甲之父母不承担先行垫付义务18 诉讼时效的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债权的行使未定期限的,则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时起算B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一律从受伤害之日起算C附停止条件或始期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条件成立或期限届至时起算D违约金与违约赔偿请求权应自债权得请求时起算19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将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张某返还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C何某借给宋某一支

10、金笔,宋某谎称丢失,何某要求宋某返还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制,钱某将羊交付给赵某以后,赵某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之下要求赵某返还羊两只20李、孙二家同住一村,李家之子李大军与孙家之女孙小美正在恋爱。两家商议,孙家出钱,李家出工,在李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加盖上房三间作为新人成亲之用,但对权属未作规定。上房盖成后,李、孙二人因感情不和解除恋爱关系。为此,两家对三间上房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上房三间的所有权归谁所有?A李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孙家所出之钱B李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孙家所出之钱C孙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李家适当补偿D李家和孙家因合

11、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21王某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认为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之后将该石雕卖于其好友李某,得款5万元。后张某向王某索要该石,方知此石系张某所有。该石时值5000元,双方就返还该石发生争议,张某诉至法院,石雕的所有权归谁所有?A张某B王某C李某D王某和张某22在上题中,权利人取得石雕所有权的依据是?A先占取得B加工取得C善意取得D继受取得、依法律行为取得23下列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的是?A将代别人保管的几箱苹果中即将发霉的一箱卖掉B向乞讨的流浪汉施舍饭食C将年久失修的房屋进行修葺D将得病的狗抛弃于荒野之中24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

12、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5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这一事项,应当如何做出决定?A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B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C应当经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D应当

13、经全体业主同意26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说法正确的是?A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方式B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划拨方式C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D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27 丙在下列哪些情形,可主张所有权的善意取得?A甲与乙签订了试用买卖合同,将一头牛交给乙试耕。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丙,并为交付B乙为甲保管一套精美邮票,好友丙过生日,乙谎称该邮票是以自己积蓄购得,赠送给丙,并为交付C甲借得一套民法总论,卖与不知情的丙,并为交付D甲拾得乙丢失的一块劳力士手表,

14、与不知情的丙约定以2000元出卖,丙已交付价金,甲尚未交付手表2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山洪冲下一根椽木,被甲拾得,甲原始取得该木材所有权B 张某拾得李某走失的一只羊,据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负返还所有权的义务C 甲拾得一枚戒指,藏在家中,经过法定期间,主张时效取得所有权D 乙在小溪中捕鱼10条,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29在家庭承包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承包方必须在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才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B承包方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即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C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但应当经发包方同意D承包方必

15、须在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才能转让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0 甲为在A地上采光方便,与乙在B地上设定地役权,约定乙不得在B地上修建二层以上建筑,并办理了登记。后甲将A地转让给丙,乙将B地转让给丁。丁在B地上修建三层小楼,丙遂请求丁去除一层,遭到丁的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地役权乃乙为甲所设定,其他人不得行使B因需役地转移,地役权消灭C因供役地转移,地役权消灭D地役权不消灭,丙的主张应予支持31唐某打算炒股,苦于资金不够向朋友贾某借了10000元,并将自家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5000元)作为抵押。双方依法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唐某进入股市以后,股市逐渐低迷

16、,唐某损失惨重。还款期限届至后,贾某向唐某索要借款,但唐某已经分文不名,并且告知贾某,他的电脑已经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善意的宋某。贾某遂找到宋某,要求拍卖电脑清偿债务。以下分析的正确的是:( )。A抵押无效,贾某无权要求宋某返还电脑B抵押无效,但贾某有权要求宋某返还电脑C抵押有效,贾某有权要求拍卖宋某的电脑D抵押有效,但贾某无权要求拍卖宋某的电脑32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产作抵押,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因登记手续费用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另外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轿车质押给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乙认为车放在自己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1年以后,甲因亏损

17、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对本案的判断,下列各项正确的是A抵押权和质权均无效B抵押权与质权均有效C抵押权有效,而质权无效D抵押权无效,而质权有效33甲将自己的一批货物出质给乙,但乙将这批货物堆放在露天地里风吹雨晒,甲可以主张的权利有A有权要求乙妥善保管这批货物,如果乙不妥善保管,则解除该质押关系B有权要求乙承担保管不善致使这批货物损失的民事责任C有权要求将这批货物提存D有权提前清偿债权并请求返还质物34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优先于丙受

18、偿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 35请根据通说判断下列占有为何种占有:( )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是直接占有、本权占有典权人对典物(房屋)的占有是善意占有、本权占有客人应邀到朋友张某家吃饭,客人对餐具的占有是直接占有、有权占有质物交付后,出质人对质物的占有,是间接占有,质权人是直接占有、本权占有、对动产的占有、他主占有36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司考2005年卷三,单选第7题)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D戊

19、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37某冰箱厂与某商场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冰箱厂向商场出售100台冰箱,价款总计20万元。同时,某燃气具公司为此合同提供担保。担保合同规定,若到期某商场不能清偿价款由燃气具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因商场经营管理不佳,严重亏损,资不抵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法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和公告。冰箱厂收到了通知,但想到还有保证人能够代为支付货款就并未申报债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燃气具公司将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并且不能再行使追偿权B燃气具公司可以向法院就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20万元债权进行申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C冰箱厂不向法院申报债权,怠于行驶自己的权利,

20、燃气具公司因此不再承担保证责任。D法院在进行剩余财产分配时应为冰箱厂预留应得的份额,燃气具公司只对冰箱厂未受清偿的部分承担责任38甲方借给乙方100万元,合同约定由丙方、丁方共同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丙方、丁方达成协议,各保证一半债务(50万元)的清偿。后乙方财产经执行后,不能清偿债务仍有60万元,甲方起诉丙、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丁各自最多只对甲承担50万元债务B丙、丁各自最多只对甲承担30万元债务C丙、丁都须对60万元债务的全部承担清偿责任D上述说法都不对39甲、乙签订了一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受让方甲交付给乙10万元定金。在办理过户之前,因新修建的一条铁路临时改道,要通过此地

21、,甲乙转让的该幅土地被依法征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应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B乙须返还10万元C乙只须返还5万元D乙不需返还定金40()甲银行在保证期间届满后,才向保证人A发出催款通知书,A不知自己的保证责任已消灭,在催款通知书上签了字。()乙信用社在诉讼时效超过后,才向B发出催款通知单,B不至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请问:A与B是否继续承担责任?( )A都继续承担B都不再承担CA继续承担,B不再承担DB继续承担,A不再承担41关于抵销,下列主张正确的是:( )A甲向乙请求偿还万元服装款,乙既不偿还,也不说明理由。甲遂向保证人丙要求偿还。丙以甲尚欠乙万元

22、服装款为由,主张抵销万元,自己只承担80万元的保证债务。丙的主张不能成立B丁将工程发包给戊,应当向戊支付款项万元,戊迟延天交工,按照约定违约金为万元。若丁主张行使抵销权,应予支持C月日,己向庚借得人民币万元,约定同年月日前还款。至月日,己称同年月庚欠己的5元粮食款至今尚未归还。因此只还给庚万元。庚的律师认为,粮食款与所欠借款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该主张成立D辛欠壬10万元货款,10月1日到期,辛未偿。壬向其索取。辛主张:你租我的门面房,到12月1日,租金就够10万元了,二者正好相抵。辛的主张应予支持42甲与乙两人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然使用该房并按照原合同如

23、数交纳租金,出租人甲照收不误。则在原租赁合同期满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B甲乙双方都有违约行为C承租人乙侵犯了甲的所有权D甲乙双方都以积极的行为建立不定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存在建立不定期租赁关系的要约和承诺43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 )A受要约人对于要约,不负任何义务,但受要约人有强制缔约义务时除外B受要约人在要约中声明如不在10天答复,即为承诺,但受要约人不受其约束C受要约人有权将要约转让给第三人D受要约人为承诺时,享有撤回权44下列哪些承诺行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 ( )A附条件地接受要约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C撤回承诺

24、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未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D承诺因送达的原因于要约有效限期届满后到达要约人,要约人将该情况通知了承诺人45甲厂与乙厂签订面粉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5吨面粉,双方约定在乙厂所在地交货。在乙厂装货时,乙厂的工作人员装了6吨,甲厂提货人也未发现。在返回甲厂的途中,汽车翻入河中,面粉也全部灭失,甲厂应向乙厂支付多少吨面粉价款?A6吨B5吨C3吨D甲厂无须支付价款,风险标的物尚未转移46天意自行车厂生产出一种新型越野自行车,在展销会上被某商场相中,双方遂以展出的几辆自行车为样品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样品封存,且对样品质量作了说明,则:A天意自行车厂交付的自行车须与样品及说

25、明的质量相同B天意自行车厂交付的自行车符合通常标准即可,样品仅起参考作用C天意自行车厂交付的自行车不仅要与样品相同,还要符合同种自行车的通常质量标准D若该样品质量存在隐蔽瑕疵,尽管天意自行车厂交付的自行车与样品相同,天意自行车厂也应承担违约责任47甲是一名画家,他与乙订立赠与合同约定,如果乙考上大学,甲就赠与乙自己创作的两幅画,并到当地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后来乙真的考上了大学,甲反悔,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赠与合同是要物合同,在甲交付画作之前,合同并没有成立,甲无义务付款B该赠与合同已经生效,但在权利转移前,甲有权任意撤销赠与C甲的赠与承诺仅有道德拘束力D该赠与合同已经生效,且甲不得任意撤销,

26、乙有权要求甲交付两幅画作48甲乙签定加工承揽合同,由乙负责为甲加工一批机器零件,甲提供原材料(不单独计价),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下列有关零件和原材料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零件交付前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B零件交付前灭失的风险由甲承担C原材料灭失的风险由甲承担D原材料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49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是:( ) A重婚 B未到法定婚龄C因受欺诈而结婚D因受胁迫而结婚50万某死亡,留下房间,外欠医疗费等元。第三子出示遗嘱,由他继承间,兄、姐各间。遗嘱由三儿媳方某代书,有万某手印,在场有三子万某及护士小李作证。兄、姐认为遗嘱系伪造,应无效,遂起诉。法院

27、查明,手印确是万某的,但不能确定万某是否自愿按手印。有四种处理意见: 你认为哪种观点正确?( )A遗嘱有效,遗产按遗嘱分,债务按比例分担 B遗嘱无效,遗产平均分,债务也平均分 C遗嘱无效,三子万某因与父共同生活分间,兄、姐各间,债务按比例分担D遗嘱若为伪造,剥夺三子万某的继承权答案与解析:1D。甲对乙隐瞒该楼房旁边即将盖高楼的信息,系对诚实信用的违反。在诚实信用原则下,当事人应当城市、守信、善意的签订和履行合同。2B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即非为被监护人利益,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没有处分权,而且,该规定为强行性规定,B项正确。3D民通意见第4

28、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第48条规定:“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因此,毛世贵作为合伙人,应与马湖承担连带责任,D项正确。4C。根据民通意见第54条的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

29、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因此,甲虽然在退伙时已分担了3万元,仍应当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即7万元,承担连带责任。5C无特别约定,当事人交付原物,并不负有同时交付孳息的义务。因此,A项错误。原物与孳息属于两个物,而杏树与其枝头的果实,因尚未分离,仍属一物,不构成原物与孳息的关系,因此,B项错误。股息是股票的法定孳息,C项应入选。矿石自始就是矿山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一个产生的过程,因此,矿山与矿石不能认定为原物与孳息,D项错误。6C我国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

30、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因此,C项正确。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仍然成立,只是不能确定的发生效力而已,因此,A项错误。假冒商品的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自始无效,因此,B项错误。7BC。见我国民通意见第82条的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

31、继续完成的。”8B委托是代理的基础关系,但代理不是委托的必然结果。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超过代理,属于无权代理,与代理合同的修改无关。因此,C项错误。代理与委托是两个关系,因此,D项也是错误的。9AB。默示的意思表示,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或者文字表示意思,而是用行为表明其意思的情形。因此,AB两项构成默示的意思表示。C项中,张某在合同上签字,属于明示的意思表示。D项属于乙公司的行为,属于特定沉默,除非法律的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不构成意思表示。10ABD。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乙方为个人合伙,全体合伙人为当事人承受债权债务,因此,属于多数人之债,合同的标的是交付赛马和支

32、付价金,当事人只能就该标的履行,属于简单之债。11ABC。见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结婚属于身份关系,必须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不得附条件。票据法第33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12B学校的行为已经逾越了其作为教育者的权力界限,属于公布学生隐私的情形,应认定为侵权名誉权,见民通意见第140条:“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

33、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13BCD。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规定:“问: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答: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反映的内容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

34、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14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改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再认为是精神抚慰金,而是物质损害赔偿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35、除外。”第33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可知,精神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不应当采取定期金的方式,C项正确。精神抚慰金请求权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转让,D项错误。15D虽然姜某是侵权行为人,但因其为“失手”,由雇主沈某承担侵权责任,且姜不必负连带责任。幼儿园看管不严,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D项正确。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36、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

37、,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16B本题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惟一的免责事由是受害人的故意。因此,B项正确。依据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 、高压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17AC。见民通意见第161条:“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

38、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18A债权行使未定期限的,债务人应在宽限期内履行债务,宽限期届满债权没有得到满足的,认定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开始计算诉讼时效。A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B项错误。C项属于请求权生效之日,D项债权得行使时,都不能表明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无从起算。19BC。A项,张某取得手表,成立善意取得,王某无权要求返还原物。D项赵某基于交付,得到羊

39、的所有权,钱某只能要求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要求赵某返还原物。B项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可以主张返还原物。C项可主张返还原物。20D在本题中,两家合意建房,基于双方的合意,排除附合和加工,应构成双方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D项正确。21C本题中,王某基于加工取得石雕的所有权,嗣后,李某基于买卖合同和王某的交付行为,取得石雕的所有权,C项正确。22D解析见上题。23ABD。A项属于基于买卖行为进行的处分,B项属于基于赠与行为进行的处分,D项属于抛弃所有权的行为,都属于法律处分。C项,将房屋修葺,属于事实处分。24CD基于债权的平等性,乙无权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A项错误。办理过户登记

40、后,丙取得房屋所有权,乙无权要求甲实际履行合同,B项错误。C、D两项正确。25B见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

41、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6ABCD。见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27CA项中乙既然在试用期间对牛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可以认定乙在试用期间具有购买的意思,因此,乙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丙依买卖合同取得所有权,无善意取得的适用余地。B项丙受让标的物,没有支付对价,不成立善意取得。D项属于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28BD。椽木属于遗失物,甲无

42、权取得其所有权,A项错误。甲将戒指藏在家中,属于隐秘占有,不能依时效取得所有权,C项错误。B、D两项是正确的。29B物权法第12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因此,C项错误。物权法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

43、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D项错误。30D经登记的地役权具有对抗效力,丙的主张应予以支持。D项正确。依据见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1D担保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因此,抵押有效,但是贾某的抵押权不能

44、对抗第三人宋某。D项正确。32A房产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质物没有转移占有的,质权不成立。33BCD。依据见物权法第215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34AC。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丁优先于乙、丙受偿。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

45、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乙的抵押权可以对抗丙的质权,乙优先于丙受偿。A、C两项正确。35ABD。客人对餐具的使用,不成立占有,属于持有。C项错误。36B丙盗走相机,属于以所有的意思进行占有,为自主占有,B项错误。37B担保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担保法解释第45条规定:“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因此,冰箱厂不向法院申报,也不通知燃气具公司的,燃气具公司在冰箱厂可能在破产程序中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C项正确。法院不能对未申报的债权人预留份额,因此,D项错误。38C丙、丁为共同保证人,对乙的债务保证负连带责任,其内部的份额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甲,因此,C项正确。注意:共同保证可能是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共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能是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清偿时,共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无论哪一种,共同保证人都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39B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2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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