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套表)焦化企业安全检查表修改h.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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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化企业安全检查表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及建筑物单元安全检查表评价序号检查内容依据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厂址选择1厂址选择是否符合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61-89)。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1-892厂址选择必须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条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2.0.13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3

2、)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0条4焦化厂应布置在居民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区边缘与居民区边缘的距离应根据环境评价确定,一般不小于100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1.15钢铁联合企业或其他企业中的焦化厂,在其企业中的位置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

3、的要求。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1.26焦化厂厂址不应布置在下列地区:a)发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b)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c)很严重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或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和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地段等地址条件恶劣地区;d)采矿陷落及错动区界内;e)爆破危险范围内;f)水库下游,当堤坝决堤时,不能保证安全的地段;g)受洪水、潮水或内涝水淹没的区域;h)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i)国家规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1.37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5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

4、063.4.18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29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2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110甲、乙类厂房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2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111甲类厂房与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倍杆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2.112甲类厂房与厂外路边距离不得小于1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313甲类厂房与厂外铁路线中心线距离不得小于3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

5、016-20063.4.314甲类库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5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5.115甲类库房与民用建筑物、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甲类储存物品第3、4项5t不应小于30.0m、5t不应小于40.0m;甲类储存物品第1、2、5、6项10t不应小于25.0m10t不应小于30.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5.116甲类库房与其它建筑物(耐火等级一二级)的防火间距(甲类储存物品第3、4项5t不应小于15.0m、5t不应小于20.0m;甲类储存物品第1、2、5、6项10t不应小于12.0m、10t不应小于15.0m)建筑设

6、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5.117甲类库房与室外变、配电站(电力系统电压为35500kV 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 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 的室外降压变电站)的防火间距(甲类储存物品第3、4项5t不应小于30.0m、5t不应小于40.0m;甲类储存物品第1、2、5、6项10t不应小于25.0m、10t不应小于30.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5.118甲类库房与厂外路边距离不得小于2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5.119甲类库房与厂外铁路线中心线距离不得小于4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

7、.5.120甲类仓库与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倍杆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2.121乙、丙、丁、戊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按民用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求1018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5.222甲、乙类液体储罐(一个罐区或堆场的总储量V)与厂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1V50按耐火等级1220m50V200按耐火等级1525m200V1000按耐火等级2030m1000V5000按耐火等级254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123甲、乙类液体储罐(一个罐区或堆场的总储量V)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m) 1V50

8、30m50V200 35m200V1000 40m1000V5000 5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124丙类液体储罐(一个罐区或堆场的总储量V)与厂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5V250按耐火等级1220m250V1000按耐火等级1525m1000V5000按耐火等级2030m5000V25000按耐火等级254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125丙类液体储罐(一个罐区或堆场的总储量V)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m) 5V250 24m250V1000 28m1000V5000 32m5000V25000 4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9、20064.2.126甲、乙类液体储罐区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127甲、乙类液体储罐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1V50 25m50V200 43.75m200V1000 50m1000V5000 57.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128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厂外铁路线中心线距离不得小于3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929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厂外路边距离不得小于2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930丙类液体储罐与厂外铁路线中心线距离不得小于3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10、B50016-20064.2.931丙类液体储罐与厂外路边距离不得小于1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9总平面布置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在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应联合多层布置;按功能分区,合理地确定通道宽度;厂区、功能分区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宜规整;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应合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4.1.22厂区的通道宽度,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通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及露天设施对防火、安全与卫生间距的要求;铁路、道路与带式输送机通廊等工业运输线路的布置要求;各种工程管线的布置要求;绿化布置的要求;

11、施工、安装与检修的要求;竖向设计的要求;预留发展用地的要求。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4.1.43厂区出入口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总体规划、厂区用地面积及总平面布置等因素综合确定,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主要人流出入口宜与主要货流出入口分开设置,并应位于厂区主干道通往居住区或城镇的一侧。主要货流出入口应位于主要货流方向,并应与外部运输线路连接方便。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4.7.44仓库与堆场,应根据贮存物料的性质、货流出入方向、供应对象、贮存面积、运输方式等因素,按不同类别相对集中布置,并为运输、装卸、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且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安全、卫

12、生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4.6.15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0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126煤气净化车间应布置在焦炉的机侧或一端,其建(构)筑物最外边缘距大型焦炉炉体边缘不应小于40m,距中、小型焦炉不应小于3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17当采用捣固炼焦工艺,煤气净化车间布置在焦侧时,其建(构)筑物最外边缘距焦炉熄焦车外侧轨道边缘不应小于45m(当焦侧同时布置有干熄焦装置时,该距离为距干熄炉外壁边缘的距离)。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28

13、粗苯精制区不宜布置在焦化厂的中心地带,所属建(构)筑物边缘与焦炉炉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3放精苯单元检查表中9煤场和焦油车间宜设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沥青生产装置宜布置在焦油蒸馏生产装置的端部,并位于厂区的边缘。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410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均应符合GB50016和GB50414、GB50160的规定。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11甲类厂房(仓库)与甲类厂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

14、不得小于12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112甲类厂房(仓库)与乙类厂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2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113乙类厂房(仓库)与乙类厂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114甲类厂房(仓库)与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仓库)按耐火等级1216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

15、4.115乙类厂房(仓库)与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仓库)按耐火等级1014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116甲类厂房与厂内铁路线中心线距离2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317甲类库房与厂内铁路线中心线距离3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5.118甲类厂房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距离1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319甲类厂房与

16、厂内次要道路路边距离5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4.320甲类库房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距离1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5.121甲类库房与厂内次要道路路边距离5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5.122甲、乙类液体储罐(一个罐区或堆场的总储量V)与厂内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1V50按耐火等级1220m50V200按耐火等级1525m200V1000按耐火等级2030m1000V5000按耐火等级2540

17、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123丙类液体储罐(一个罐区或堆场的总储量V)与厂内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5V250按耐火等级1220m250V1000按耐火等级1525m1000V5000按耐火等级2030m5000V25000按耐火等级254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124甲、乙类液体储罐与泵房的防火间距(m)拱顶罐15m;浮顶罐12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725甲、乙类液体储罐与铁

18、路装卸鹤管、汽车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m)拱顶罐20m;浮顶罐15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726丙类液体储罐与泵房的防火间距10m(总储量小于等于5000m3 的丙类液体储罐,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727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装卸鹤管、汽车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12m(总储量小于等于5000m3 的丙类液体储罐,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728泵房

19、、装卸鹤管与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729甲、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建 筑 物 的防火间距按 耐 火 等 级1418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830甲、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泵房的防火间距8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831甲、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厂内铁路线的防火间距2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

20、64.2.832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建 筑 物 的防火间距按 耐 火 等 级1014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833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泵房的防火间距8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834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厂内铁路线的防火间距1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835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15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1、4.2.936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1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937丙类液体储罐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1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938丙类液体储罐与厂内次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105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939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厂内铁路线中心线的防火间距25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

22、.940丙类液体储罐与厂内铁路线中心线的防火间距20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2.941禁止厂外道路穿越厂区。汽车及火车装卸站等机动车辆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布置在车间边缘或厂区边缘的安全地带。可燃液体的罐组与周围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篱或茂密的灌木丛。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642在江、河、湖、海沿岸的厂区,场地设计标高应按下列情况确定:a)不设堤防时,厂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计算水位0.5m以上;b) 设堤防时,厂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历年最高内涝水位或常年洪水位。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7

23、43基础荷载较大的建(构)筑物(如焦炉等),宜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载力较大、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段。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844煤气净化区内,不应布置在煤气净化装置无关的设施及建(构)筑物。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945煤气总管放散装置宜布置在远离建筑物和人员集中地点。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2.10厂房建筑1焦化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其中,主要生产场所建筑物内火灾危险性分类是否符合规定。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3.12厂房建

24、筑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等相关规范的规定。(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定)。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3.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3.13易燃与可燃性物质生产厂房或库房的门窗应向外开,油库泵房靠储槽一侧不应设门窗。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3.34容易积存可燃性粉尘的厂房、胶带输送机通廊的内表面,应平整、易于清扫。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3.45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3.56厂房、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宜正

25、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否则应设防护装置或是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3.67生产区域必须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m,仅通向一个操作点或设备的不应小于0.8m,局部特殊情况不应小于0.6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3.78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必须采用封闭式建筑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换气措施。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5.3.89甲、乙类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甲、乙类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3.710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是否经过公安消防机

26、构验收。消防法第13条11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7.412化产工艺装置宜布置在露天或敞开的建(构)筑物内。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8.1.1备煤单元安全检查表评价工段序号检查内容依据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受煤1解冻库和卸煤装置的煤车出入口,应设置信号灯。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1.12解冻库不应1人操作。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1.23翻车机应设置事故开关、自动脱钩装置、翻转角度极限信号和开关,以及人工清扫车厢时的断电开关,且应设置制动闸。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1.34翻车机转到90o时,其红色信号灯熄

27、灭前禁止清扫车底。翻车时,其下部和卷扬机两侧禁止有人工作和逗留。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1.45重车和空车调车机前后,应设置行程限位开关和信号装置,并应有制动闸。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1.56用调车机牵引时,其轨道上应设置活动挡车器。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1.67严禁在车厢连接时上下车。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1.78螺旋卸煤机和链斗卸煤机应9设置夹轨器。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1.89螺旋卸煤机的螺旋和链斗卸煤机的链斗起落机构,应设置提升高度极限应设置提升高度极限开关。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

28、1.910卸煤机械离开车厢之前,禁止扫煤人员进入车厢内工作。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1.1011翻车机铁路线及其周围的工业建筑布置和配挂车设备应符合GB4387和铁路部门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1.1112翻车机自动卸车作业时,铁路线路应集中联锁控制。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1.12储煤13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和管理,应遵守GB/T6067的有关规定。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2.114煤场堆取料机平行布置时,两条线上堆取料机悬臂前端回转轨迹不宜发生相交。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

29、2.215堆取料机应设置下列装置:a)风速计;b)防碰撞装置;c)运输胶带联锁装置;d)与煤场调度通话装置;e)回转机构和变幅机构的限位开关及信号;f)手动或具有独立电源的电动夹轨钳。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2.316堆取料机供电地沟,应有保护盖板或保护网,沟内应有排水设施。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2.417禁止推土机横跨门式起重机轨道。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2.518煤堆应有防止自燃的措施,煤堆上宜喷覆盖剂或水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2.619煤槽上部的入口应设金属盖板或围栏,煤流入口应设篦子,受煤槽的篦格(篦缝)不应大于0.

30、2m0.3m(0.2m),翻车机下煤槽篦格(篦缝)不应大于0.4m0.8m(0.4m),粉碎机后各煤槽篦缝不应大于0.2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2.720煤槽的斗嘴应为双曲线型,煤槽应设振煤或疏通装置。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2.821地下通廊应设有防止地下水侵入的设施,其地坪应坡向集水沟,集水沟必须设盖板。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2.922煤塔顶层除胶带通廊外,还应另设一个出口,煤塔顶部宜设通风窗口。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2.1023进入煤槽、煤塔扒煤或清扫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垮煤埋压的安全措施,系好安全带,且应有人监护。

31、人工捅料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2.11配煤破碎及粉碎24配煤操作应自动化,采用核子秤配煤时,其辐射量应满足职业健康安全卫生要求,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3.125配煤盘下的胶带输送机与配煤斗槽立柱之间的距离,在跑盘一侧不应小于1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3.226粉碎机、破碎机前应设除铁器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3.327破碎机和粉碎机,应有电流表,盘车前应断电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3.428锤式粉碎机应有打开上盖的起重装置。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

32、.3.529粉碎机运转时,禁止打开其两端门和小门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3.6成型煤30混合机和成型机,应设电流表、电压表、超负荷自动停机的联锁及相互自动联锁装置。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4.131进入混合机的沥青、焦油渣配管应全封闭,并安装蒸汽保温管。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4.232热态中不应进行点检、清扫等作业。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4.333混合机外壁应安装保温材料。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4.434成型机应设门开机停的联锁装置。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4.535各机进出口,应设置带净化器

33、的抽风机或集中除尘。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4.636焦油渣设备应按启动顺序设置联锁装置;斗式起重机上下应设限位开关。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4.7运煤37运煤系统应采用具有监视、操作、控制和保护功能的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138胶带输送机应有下列装置:a)胶带打滑、跑偏及溜槽堵塞的探测器;b)机头、机尾自动清扫装置;c)倾斜胶带的防逆转装置;d)胶带输送机至机头、机尾应安装紧急停机装置;e)自动调整跑偏装置。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239胶带输送机通廊两侧的人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8m,如系单侧人

34、行通道,则不应小于1.3m。人行通道上不应设置入口或敷设蒸汽管、水管等妨碍行走的管线。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340胶带输送机通廊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建筑,并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4运煤41沿胶带输送机走向每隔50m100m,应设一个横跨胶带输送机的过桥。过桥走台平面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6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542胶带输送机侧面的人行道,其倾角大于6的,应有防滑措施;大于12的,应设踏步。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643胶带输送机宜加罩。未加罩的,应在机架两侧的下列地点,设置钢制挡板:a

35、)人工挑拣杂物处;b)除铁器下需要人工拣出铁物处;c)起落胶带分流器及清扫溜槽处;d)人工跑盘和人工采样处;e)其他经常有人操作的地方。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744胶带输送机支架的高度,应使胶带最低点距地面不小于400m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845胶带输送机的传动装置、机头、机尾和机架等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m。机头、机尾和拉紧装置应有防护设施。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946采用长溜槽运煤,应设防堵振煤装置。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1047需人工清扫的溜槽,上部应设平台。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

36、.5.1148胶带输送机的卸料小车应设夹轨钳,其轨道两端应有限位开关。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1249胶带输送机运行时,不应用铁锹等工具处理、清理转动部位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1350管状胶带输送物料前,应安装除铁器。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9.5.14炼焦单元安全检查表评价工序序号检查内容依据实际情况检查结果焦炉1焦炉炉顶表面应平整,纵、横拉条不得突出表面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12焦炉应采用水封式上升管盖、隔热炉盖等措施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23炉端台顶部应设操作工人休息室焦化安全规程GB1

37、2710-200810.1.34焦炉上升管,应设防热挡板或采取其它隔热措施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45在对着上升管管口的横贯管管段下部宜设防火罩。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56集气管放散管的排出口应设置自动点火装置,放散管的高度应高出集气管走台5m以上。若为人工操作,其开闭应能在集气管走台上进行。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67集气系统应设事故用工业水管,集气管操作台上部应设清扫孔。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78禁止在距打开上升管盖的炭化室5m以内清扫集气管。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89桥管、

38、集气管和吸气管上的清扫孔盖和活动盖板等,均应用小链与相邻构件固定。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9110.1.910清扫上升管宜机械化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1011上升管盖、桥管承插口,装煤孔、炉门和小炉门等,应采取防止冒烟的措施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1112煤塔漏嘴不宜采用煤气火焰保温。若采用煤气火焰保温,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1213焦炉机侧操作台上预留的向余煤提升机的下部煤斗放煤的下煤口,应有篦缝不大于0.2m的篦子。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1314单斗余煤提升机,应有上升

39、极限位置报警信号、限位开关及切断电源的超限保护装置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1415单斗余煤提升机正面(面对单斗)的栏杆,不应低于1.8m,栅距不应大于0.2m。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15放防护部分单元16单斗余煤提升机下部,应设单斗悬吊装置。地坑的门开启时,提升机应自动断电。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1617单斗余煤提升机的单斗,停电时,应能自动锁住。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1718焦炉机侧、焦侧消烟梯子或平台小车(带栏杆),应有安全钩。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1819机侧、焦侧抵抗墙四角,距离操作平台上方1m处应设置压缩空气管接头。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1920在不妨碍车辆作业的条件下,机侧操作平台应设一定高度的挡脚板。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0.1.20放防护部分单元21222324横铁可以旋转的炉门上下横铁之间应设拉杆,其他结构的炉门应确保炉门横铁与炉框门钩能自动锁住。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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