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7蚌埠市解放路淮河公路大桥蒙城县交界段一级公路改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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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307蚌埠市解放路淮河公路大桥蒙城县交界段一级公路改建路灯工程01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皖C32014GC174 招 标 人:蚌埠市省道三零七一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12月目 录第1章 招标公告1第2章 投标人须知3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第4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37第5章 工程量清单65第6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2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73第8章 招标图纸107 第1章 招标公告S307蚌埠市解放路淮河公路大桥蒙城县交界段一级公路改建路灯工程01标段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皖C32014GC17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6日1. 招标条

2、件本招标项目 S307蚌埠市解放路淮河公路大桥蒙城县交界段一级公路改建路灯工程01标段 已由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蚌发改投资【2012】28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蚌埠市省道三零七一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怀远县境内,工程内容主要包括:S307一级公路改建路灯工程01标段,全长10.52公里(K13+030K23+550)。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

3、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自 2011年1月1日 以来有承担过 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路灯工程)施工经历(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自 2011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路灯工程)项目经理的施工经历(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3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4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一年(从2013年10月1日算起)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且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开标时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5投标人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含一市三县)被招标采购管理局通报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在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自2014年12月16日后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500.00元),在开标前一天17:30前现金递交至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售后不退。投标人须持购买招标文件单据和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在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本次开标会。4.2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后,应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否则不接受投标(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请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同时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备案;不能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投标企业,财务将不予开具保证金收据。4.3联系人: 王振坤 , 联系电话:0552-8058109。

6、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7日上午9:30时,请在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24号创元大厦8楼会议室(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蚌埠市省道三零七一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联 系 人:葛飞电 话:15655222011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516号三楼305室联 系 人:郭工电

7、话:05522063380 18255226253传 真:05522056330Email:2359261450 第2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蚌埠市省道三零七一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联 系 人:葛飞联系电话:1565522201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516号三楼305室联系人:郭工电话:05522063380 18255226253传真:055220563301.1.4项目名称S307蚌埠市解放路淮河公路大桥蒙城县交界段一级公路改建路灯工程01标段1.1.5建设地点怀远县

8、境内1.2.1资金来源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怀远县境内,工程内容主要包括:S307一级公路改建路灯工程01标段,全长10.52公里(K13+030K23+55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自 2011年1月1日 以来有承担过 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路

9、灯工程)施工经历(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自 2011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路灯工程)项目经理的施工经历(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一年(从2013年10月1日算起)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且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开标时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

10、决其投标;5投标人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含一市三县)被招标采购管理局通报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在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1.11分包不分包1.12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

11、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 6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的银行出具的电汇或转帐,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1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的其中一个账户:户 名: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怀远支行账 号:34001627308053003545户 名: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怀

12、远支行账 号:1283101021000313760户 名: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新城支行账 号:20000301124810300000026汇单附言:(S307路灯01标段保证金)备注:投标人按照以上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否则不接受投标。各投标人请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同时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备案;不能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投标企业,财务将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13、:(1)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投标的;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中标或接受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 (5)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 (6)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8)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1年、2012年、201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

14、1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1年1月1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标明盖章的位置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报价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应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加盖执业专用章。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壹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胶粘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活页式或容易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

15、名称: 施工标投标文件在2015年1月7日上午9:30时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地址: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24号创元大厦8楼会议室(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1月7日上午9:30时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24号创元大厦8楼会议室(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逆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招标人

16、代表除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形式: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的银行出具的电汇或转帐,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含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的账户:户 名: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新城支行账 号:200003011248103000000264、汇单附言:(S307路灯01标段履约金)注: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质量等级及无相关施工安全事故后据实无息退还。(涉及施工工人工资纠纷、安全文明

17、施工等问题,经协调不成的,相关部门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支付,承包人在此过程中需无条件服从建设单位的处理方式。退还时凭据工程所在地人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证明。)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凭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接收投标文件。2、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或法人代表,按以下情况一或情况二的程序递交有关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2.1情况一(授权委托人递交材料的):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18、书(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之外单独准备一份)、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交由监督部门查验(查验后再将该五项证明材料原件装到证明材料原件的档案袋内,即交至招标代理机构)。2.2情况二(法人代表递交材料的):开标时法人代表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原件交由监督部门查验(查验后再将该四项证明材料原件装到证明材料原件的档案袋内,即交至招标代理机构)。3、投标人如放弃本次投标,应在开标前至少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4、投标人必须考虑到开工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其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到材料、人工、设备价

19、格升降等各方面因素,中标后不得因此原因提出索赔。10.2原件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委会将否决其投标:1、营业执照副本;2、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证书副本;4、投标人承担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路灯工程)施工经历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5、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承担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路灯工程)项目经理的施工经历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应能说明是拟任项目经理本人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7、专

20、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8、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近一年(从2013年10月1日算起)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如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本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拟任项目经理近一年(从2013年10月1日算起)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且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9、投标保证金收据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注:(1)投标人须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装在一个封面标有单位名称的档案袋内。 (2)以上证书、资料若在年检期间,请从有关管理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10.3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随投标

21、文件正本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壹份(采用ETB格式和Excel格式各一份,介质为光盘,背面需写上不可擦去的单位名称),应保证能够打开,且与纸质投标报价内容一致。10.4招标控制价及综合控制单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68万元;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0.5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投标人一旦中标,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主要管理人员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到位。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经招标人认可,招标人可以要求以上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由招标人保管,项目完工验收后退还。2、中标单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

22、员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后到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审核备案,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格和技术水平,该行为视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中标价的1%作为违约金,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局指定账户。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确定承包人。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并不返还履约保证金,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10.6材料要求1.中标人自行采

23、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工程所有材料须满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招标文件和图纸设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0.7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副本 肆 份(电子版1份)10.8确定中标人1、招标人

24、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在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公示时间为3日(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时提供的企业业绩和拟任项目经理业绩将一并公示)。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依次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有关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机械、履约能力等进行考察,中标候选人应予以配合,如不配合或发现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中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10日内,由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履约担保缴纳收据、代理服务费缴费发票(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给与不良行为记录。4、公示期满后,未发

25、现预中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0.9其他要求1、地下管网由招标人负责联系协调相关管线单位后,由承包人负责勘测管网工作。2、中标人自行负责与市政、绿化、供电和当地各类民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相关费用均分摊在投标报价中。3、中标人采购的材料(杆件、灯具和控制箱主要原配件等)必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如招标人认为必要可组织相关人员对材料生产厂家进行考察。4、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若该材料经检测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与

26、工期延误由中标人自负。5、承包人应做好施工范围的安全防护,出现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中标人驻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环保及进度管理按照蚌埠市交通局及蚌埠市省道三零七一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下发相关规定执行。10.10合同备案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同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按不良行为予以记录。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

27、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

28、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

29、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 (9)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含一市三县)被招标采购管理局通报限制投标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30、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

31、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l.11条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3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图纸;(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

3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但由于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在网上发布的澄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34、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但由于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在网上发布的修改通知,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5、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其它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3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款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3 投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的保证金类型按以下方式申请退还:(1)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包括中标候选人)应在公示期满后申请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人)应在中

37、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1)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投标的;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中标或接受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 (5)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 (6)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的; (7)招标文件规定

38、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8)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承包合同和(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

39、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40、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标明盖章的位置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报价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应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加盖执业专用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4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

42、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

43、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准时参加开标。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

44、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约定派人到场;同时核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要求的原件材料。(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会议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

45、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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