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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兴中路沙田段两侧景观改造及城市设计和大亚湾景祥墓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HY8752CGC11006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1年4月日中兴中路沙田段两侧景观改造及城市设计和大亚湾景祥墓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1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2一、供应商资格:2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服务要求:2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22.基本要求:2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8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一、说 明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评标
2、定标15六、质疑17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17八、适用法律17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18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221.2规划范围及规模:23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8一、自查表31二、资格性文件33(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35(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36三、商务部分41(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项)响应表44(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45四、技术规格、服务部分46五、价格部分5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投标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中兴中路沙田段两侧景观改造及城市设计和大亚湾景祥墓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
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HY8752CGC11006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兴中路沙田段两侧景观改造及城市设计和大亚湾景祥墓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01包人民币46.8万元,02包人民币46.00万元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6月21日8时30分起至2011年7月6日18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11日15时00分(2011年7月11日
4、14: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09室(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厅)。七、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7月11日15时00分八、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09室(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联系人:杨美玲 联系人:赖先生电话:0752-2811672 电话:0752-5531202传真:0752-2843697 传真:0752-5531222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
5、9楼909室邮编:516003开户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埔东支行帐号:44001718140053002040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6月21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3供应商必须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4.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出现对任意一条的不满足,将可能导致废标。二、采购项目技术规
6、格、服务要求:(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01包 中兴中路沙田段两侧景观改造及城市设计 1项02包 大亚湾景祥墓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1项(二).基本要求: 01包 中兴中路沙田段两侧景观改造及城市设计1规划背景中兴中路位于惠州大亚湾中心区内,是中心区的南北向中轴线,也是中心区城市形象的集中展示地段。为了解决中兴中路沿路违建、临建较多的问题,提升大亚湾中心区的总体空间形象、满足中心区未来城市发展需求,响应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印发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明电200916号)、关于清查“三旧”改造用地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电200964号)、
7、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文)等方针政策的号召,亟需编制本规划,对中兴中路沿线地区的改造进行指导,提升中轴线沿线地区的空间形象。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东至沙田村、南至澳头镇区、西至大亚湾公安村与法院家属院、北至淡澳河,总用地面积21.34公顷。图1 规划范围示意图3、规划重点(1)统筹协调规划区内各征地地块的空间关系,规划应从城市整体结构出发,结合规划区内各征地地块现状特征,在规划设计的过程中提出有针对性的城市设计策略。(2)借助“三旧”改造提升规划区内土地价值:规划区内现状建筑大部分都是临建、违建,浪费土地资源,无法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不能满足地区发展
8、需求。规划应从提升用地开发强度、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的角度出发,对区内低效用地改造后的空间形态做出引导。*4、成果要求该项目的成果包括说明书、规划图纸和城市设计导则(包括书面成果和相应电子数据(cad、jpg、psd)成果)。(1)说明书对编制片区现状的分析、规划构思的论述和规划内容的解释。(2)规划图纸区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功能布局规划图;空间结构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鸟瞰图等。(3)城市设计导则针对各地块的特点,分别对个征地地块在空间形态上进行引导与控制。*5、时间进度要求项目规划时间安排为四个阶段,分别是项目准备与现状调研阶段,初期成果编制、中期成果编制和最
9、终成果编制,整个项目安排时间为90个工作日,各阶段编制时间安排如下:阶段主要工作工作时间项目准备与现状调研阶段1) 现场踏勘,收集整理整理资料,听取相关部门意见。2) 分析现状主要问题,编写现状调研报告,绘制现状图纸。项目启动后10个工作日初期成果编制成果编制1) 编制规划初步方案,并初步完成规划总要问题研究2) 初步方案沟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0个工作日成果汇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初步成果向相关部门汇报中期成果编制成果编制深化规划成果30个工作日中期成果汇报形成审议阶段成果,向相关部门汇报最终成果编制成果编制根据审议意见,修改编制成果20个工作日成果汇报向相关部门汇报规划成果编制根据批复意见,
10、编制最终成果10个工作日总工期90个工作日备注:甲方审查规划成果时间不计入项目的规划时间;提供各稿件时均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文本文件、图纸及电子文档;采购人对上述时间的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标单位须予以服从。投标人在投标时的进度安排中必须承诺声明。6、报送与审查规定1. 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外地设计单位在大亚湾现状调查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2. 设计单位向甲方进行中间汇报、沟通、讨论不得少于4次,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规划方案,设计单位须根据会议纪要和甲方正式书面意见的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3. 规划论证后,设计单位应根据
11、论证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规划成果,并按规定时限报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并跟踪服务后期的报批工作。7、相关设计资料(电子文件)(1)规划设计任务书(2)规划区内1:1000地形图(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5)惠州市大亚湾地区分区规划(2007-2020)(6)惠州大亚湾地区中兴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02包 大亚湾景祥墓园修建性详细规划1规划背景近年来,随着大亚湾地区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大型企业、项目的陆续落户,致使大量老坟搬迁,同时对已有的墓园(公墓)的建设规模、等级提出新的发展要求。扩大墓区规模,提高墓园等级,是解决城市发展的必须任务之一。为了进一步
12、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墓园建设需求,特开展本次大亚湾景祥墓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2规划范围大亚湾景祥墓园区位于大亚湾石化组团北部铁炉嶂山脉,项目规划总用地面42.9公顷,含入园道路区和墓园区。其中,墓园区总用地为32.5公顷,入园区规划面积10.4公顷,入园道路长2117米。图1 大亚湾景祥墓园规划范围图3、规划重点(1)墓园整体功能布局及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在明确大亚湾景祥墓园发展定位的基础上,结合现状建设条件及已有墓园,深入分析,合理谋划未来墓园整体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打造成为集高、中、低需求为一体的大众型生态墓园,创造适宜地区风俗文化特色的殡葬、祭祀、祭拜的优质服务场所。(2)墓园配套设施及绿
13、地系统规划:墓园配套设施重点考虑园区服务区、管理区、接待区、祭祀区和骨灰楼等各类功能的配置规模及空间组织,形成良好的空间布局,满足墓园的使用与管理需求。绿地系统规划方面,应注重协调水系、林木、草坪和建筑物的关系,合理组织园林空间,充分利用现有生态化境,创造点、线、面紧密结合,植物类型多样、层次分明的景观特色,发挥公墓的园林生态功能。并着重于墓区周边绿化、道路两侧绿化、墓区绿化和游憩区的绿化的规划设计,形成完整的绿化系统。在绿化效果的把握上,要处理好活泼与庄重的关系,既有园林的特点,又与墓园庄重、安祥的气氛相协调。(3)墓园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墓园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详细规划
14、,满足墓园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通信管道等方面的建设要求。并在满足需求、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工程造价,降低能耗,实现墓园的可持续发展,节约相关建设成本。(4)工程造价及投资估算:充分考虑项目的分期、分步实施,制定近期、中期、远期实施计划和项目投资估算,包括全部土地征用及果园补偿等费用、整体前期规划研究费用、园区服务设施、入园道路、停车场、广场、名人墓区、临时堆放点及其墓区造价费用等。(5)规划实施策略与建议:结合项目开发建设的切实需求,制定合理的分期实施计划和建议,循序渐进推进项目建设。并对资金统筹、实施管理方面提出切实的建议。*4、成果要求按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修建
15、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主要成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划说明书(对片区现状的分析、规划设想的论述和规划内容的解释)主要包括:项目背景、规划选址研究、现状概况(自然条件、现状用地、地形地貌)、案例分析、规划设计方案(规划原则与目标、设计理念、发展目标与定位、规划总平面及相关分析、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配套设施规划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通信工程规划等)、项目投资估算(近期、中期、远期)、规划实施策略(分期实施、资金筹集、实施管理)等。(2)技术图纸(对片区现状、规划设计内容的图面表达)主要包括:区位分析图、地形地貌分析图、土地
16、利用现状图、道路交通现状图、功能布局分析图、规划设计总平面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竖向规划图、绿化景观分析图、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图、服务区总平面图、入园道路总平面图、开发建设时序图、近期建设规划图、规划效果图等)上述文件应书面成果和相应电子数据成果。*5、时间进度要求项目规划时间安排为四个阶段,分别是项目准备与现状调研阶段,初期成果编制、中期成果编制和最终成果编制,整个项目安排时间为90个工作日,各阶段编制时间安排如下:阶段主要工作工作时间项目准备与现状调研阶段3) 现场踏勘,收集整理整理资料,听取相关部门意见。4) 分析现状主要问题,编写现状调研报告,绘制现状图纸。项目启动后10个工作日初期成果编
17、制成果编制3) 编制规划初步方案,并初步完成规划总要问题研究4) 初步方案沟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0个工作日成果汇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初步成果向相关部门汇报中期成果编制成果编制深化规划成果30个工作日中期成果汇报形成审议阶段成果,向相关部门汇报最终成果编制成果编制根据审议意见,修改编制成果20个工作日成果汇报向相关部门汇报规划成果编制根据批复意见,编制最终成果10个工作日总工期90个工作日备注:甲方审查规划成果时间不计入项目的规划时间;提供各稿件时均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文本文件、图纸及电子文档;采购人对上述时间的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标单位须予以服从。投标人在投标时的进度
18、安排中必须承诺声明。采购人对上述时间的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标单位须予以服从。6、报送与审查规定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外地设计单位在大亚湾现状调查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设计单位向甲方进行中间汇报、沟通、讨论不得少于4次,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规划方案,设计单位须根据会议纪要和甲方正式书面意见的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规划论证后,设计单位应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规划成果,并按规定时限报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并跟踪服务后期的报批工作。7、相关设计资料(电子文件)(1)规划设计任务书(2)规划区内1:1000地形
19、图(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5)惠州市大亚湾地区分区规划(2007-2020)(6)石化区总体规划(三)附则1. 规划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所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2. 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3. 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电或函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将做出口头或书面
20、形式答复。4. 设计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有权终止合同:1) 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2) 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 未经局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4) 设计成果不能通过法定程序审批的。5. 本任务书解释权归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所有。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2、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2.1投标人根据需要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
21、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2.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3、补偿金:无。4、知识产权:4.1授予合同后,中标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
22、名权除外)。4.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4.3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擅自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5、利益冲突: 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人应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用户需求书、技术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同时不得与负责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6、报价要求:总价承包,投标报价包人工、包设备、包资料、包工期、包安全等编制及修改所需要
23、的一切费用,还包税费、包成果工本等履行合同所有费用。投标人填报以各工作内容总费用为基准价的收费下浮率,且只填报一个下浮率。本次招标报价采用有限区间下浮率报价。最高报价(即最小下浮率)为20,最低报价(即最大下浮率)为30,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超出【20-30】区间的,该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计价。项目设计计费依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但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价。最终合同价款以大亚湾区财政局审核为准。*7.费用及付款方式:设计收费依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计取,最终结算以大亚湾区财政局审核为准。支付方式:规划
24、设计费分四期按以下进度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第二期:初步设计成果提交甲方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三期:设计成果经当地规划委员会审议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第四期:剩余的30%价款,成果经当地政府审批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打“*”条款要求,并对应承诺,如出现对任意一条的不满足,将可能导致废标。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采购人”是指: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2.2“监管部门”是指: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
25、科。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
26、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采购人无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任何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服务类,中标金额按中标下浮率计算的投标报
27、价计算: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万元)100以下1.5%0100-5000.8%0.7500-10000.45%2.451000-50000.25%4.455000-100000.10%11.9510000-1000000.05%16.95100000以上0.01%56.95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书2) 采购项目内容3) 投标人须知4) 投标文件格式 5)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
28、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服务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历天以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
29、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历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
30、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投
31、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32、并按开标一览表报出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2. 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 联合体投标13.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b、提供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3、。c、提供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复印件。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正本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 投标文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如出现偏离或不满足,将可能导致废标。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为转帐汇款、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金额为01包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02包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
34、元)。采用转帐汇款形式的,必须于2011年7月6日当天或提前将款项汇入。保证金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
35、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 投标的截止期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1年7月11日15:00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
36、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
37、前启封概不负责。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21. 开标2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
38、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其中采购人代
39、表1名,评审专家4名。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 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
40、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
41、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的;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
42、产生偏离的;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
43、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 投标的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 授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3 中标人确定
44、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将按照中标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人。28 取消中标人资格的权力28.1 招标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利要求预中标公司提供证明投标文件真实性的文件原件,确认与投标文件相符。28.2 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有缺漏和存在重大偏差,甚至存在欺诈行为时,或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
45、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以此类推。六、质疑29.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0. 合同的订立30.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1. 合同的履行31.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1.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八、适用法律32.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