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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深圳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了规范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行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监督管理,深圳市财政局起草了深圳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暂行规定),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必要性(-)适应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的新要求。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圳2019年开始该项改革,2021年底基本完成。深圳财政电子票据全面应用后,亟需制定出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规定以明确各方职责和依据,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二)进一步细化明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要求。财政部
2、制定的财政票据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为财政票据管理提供了总体遵循,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各地财政部门、用票单位理解和把握上都不尽相同,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明确的制度,以便财政部门、用票单位、交款人、记账单位共同遵照执行。(三)系统全面归集财政票据相关管理要求。目前,财政部制定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除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外,还有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三个管理办法,以及多个进一步规范、明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社团会费票据的有关通知和补充通知。为了便于用票单位全面系统了解掌握有关财政票据的管理规定,规范用
3、票行为,需要对各票种用票规定进行归集整理。二、起草依据和过程管理暂行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粤财规202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起草,同时,参考了山东省、浙江省、海南省已出台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局于2022年初开始初酝酿出台管理制度,着手开展文件起草工作,先后开展了用票单位、兄弟省市财政部门问卷调查、座谈等调查研究工作。形成初稿后多次讨论修改,并且与多家用票单位票据管理员和财政部门票据管理人员沟通讨论,形成了目前的管理暂
4、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三、主要内容深圳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暂行规定分为总则、内容种类和适用范围、申领与发放、使用、管理要求、监督检查和附则7章,共43条。第一章总则(共8条)。本章内容主要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制定。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定义、基本特征、管理权限、各方职责和执行标准。本章明确了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第1、2条),财政电子票据的定义和法律效力(第3条),财政电子票据的基本特征(第4条),阐明了深圳财政票据管理的省级权限,细化了各级财政部门、用票单位职责权限(第5
5、、6、7条),明确了深圳财政电子票据执行全国统一标准(第8条)。第二章财政电子票据的内容、种类和适用范围(共8条)。本章内容主要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深圳使用的票据种类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票据内容、种类和各票种的适用范围。本章明确了财政电子票据的票面内容(第9条),深圳市使用的财政电子票据种类,目前共13种(第10条),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对非税收入财政电子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11条)、医疗收费财政电子票据(第12条)、资
6、金往来结算财政电子票据(第13条)、公益捐赠财政电子票据(第14条)、社团会费财政电子票据(第15条)以及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财政电子票据(第16条)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说明。第三章财政电子票据的申领与发放(共6条)。本章内容主要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关于省审批的社会组织申领财政票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深圳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申领渠道、首次办理、首次办理审核、单位变更、领用原则、发放入库。本章对财政电子票据领用中市、区两级财政票据申领渠道做了明确(第17条),根据申领的业务流程顺序对首次申领向谁申领、需提交的材料进行明确(第18条),明确了财政部门审核要求以及根据实际用票情况实现系统对接或数字证书账户
7、方式应用(第19条),明确单位合并、分立、撤销以及数字证书遗失等情况如何处理(第20条),明确凭证领用、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原则,并对领票数量、上报数据提出具体的要求(第21条),明确了用票单位发起申请领、财政部门分配电子票据票号并发放,以及单位入库的流程(第22条)。第四章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共8条)。本章内容主要根据财政部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中统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的内容以及财政电子票据系统使用管理流程并结合深圳实际制定。包括:系统平台、开具、作废、传输、查验下载、核销、入账、归档。本章明确了系统平台,根据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流程顺序,对各个环节实现什么功能、如何实现做了具体说明
8、并提出相关要求(第23至30条)。第五章财政电子票据的管理要求(共7条)。本章内容主要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深圳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统一规定和各票种的管理要求。本章将散落在各个制度、规定中的对各票种使用的要求、不得使用的情况做了归纳整理,对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第31条至37条)。这一创新举措一是方便用票单位学习掌握,减少不知情情况下错误使
9、用财政票据的情况;二是在认真研究分析财政部制度的基础上,将财政部门财政票据日常管理中遇到的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明确化、制度化。第六章财政电子票据的监督检查(共3条)。本章内容主要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捐赠、往来、会费票据有关规定制定,同时,对财政票据使用中常见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包括:日常监督、监督检查、问责情形和投诉处理。本章对财政电子票据日常监督提出要求以及明确了投诉处理途径(第38条),明确了用票单位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及行政检查和问责依据相关制度执行(第39、40条)。第七章附则。本章内容根据规范性文件惯例制定。包括解释权、条款失效、施行日期和有效期(共3条,第41至43条)o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管理暂行规定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二)因财政部现行管理制度未对财政电子票据的保管期限和销毁问题做出规定,我市制度也不宜做出具体规定,待后续根据财政部规定或实际执行情况再做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