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2215;33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配套蒸汽管网东二线工程施工招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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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2600MW机组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A标段(#5机组建筑安装主体工程)国电驻马店热电厂(233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配套蒸汽管网东二线工程A、B、C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 标 人: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国电驻马店热电厂(233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配套蒸汽管网东二线工程 A、B、C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卷 商务部分1第一章投标须知11 总则32 招标文件63 投标报价74 投标文件115 开标166 评标167 授予合同18第二章 合同条件191 定义192 监理213 转让和分包244 合同文件255 技术文件、规范、图纸保

2、管和提供266 补充图纸和指令277 承包商的责任和义务278 合同协议书299 履约保证及有效期2910 现场考察2911 投标书的完备性和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3012 作业应符合合同规定3113 提交进度计划3114 承包商代表3215 承包商雇员3216 放 线3217 钻孔和探坑3318 安全、保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3319 工程的照管3520 保 险3621 遵守法律、规章3622 其它义务3723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3724 劳 务4325 劳力及承包商设备的报表4426 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4527 检 查4628 隐蔽工程4829 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4830 承

3、包商未遵守指令的违约4831 暂时停工4932 工程开工5033 竣工期限5134 确保施工进度5235 误期赔偿5236 检查、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5337 工程竣工验收5538 保 修5739 变 更6040 索赔程序6141 承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6242 工程量6343 应计量的工程量6344 暂定金额6445 指定分包商6446 证书与支付6647 仅凭保修证书批准6848 保修证书6949 补救措施6950 紧急修复工作7151 不可抗力7152 解除履约7253 争端的解决7354 通 知7455 项目法人的违约7556 法规的修改7657 税 收7658 贿 赂7659 保

4、 密7760 出版、广告7761 承包商用水、电77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781 合同协议书782 履约保函80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811 投标书822 投标书附录833 投标保证金(格式)84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855 授权委托书866 工程量与报价877 企业资格审查文件958 企业情况综合评价资料999 施工组织措施10110 辅助资料表102第五章 评标办法1061 评标机构1062 评标程序和内容1063 评标办法1074 定 标1085 合同谈判1086 保密纪律108第二卷 技术部分110第六章 工程技术规范1101 现场自然条件1102 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1113 工程

5、技术条件112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114第八章 附件120附件1 招标人供货范围1213第一卷 商务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项号条款号主 要 内 容11.1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国电驻马店热电厂(233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配套蒸汽管网东二线工程施工(A、B、C标段)建设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建设规模:钢套钢蒸汽直埋预制保温管安装:A标段72010/122012,长度4450米; B标段72010/122012,长度4400米;C标段63010/102012,长度5150米。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工期要求:本工程拟定 2011年3月01日开工,2011年6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国电驻马

6、店热电厂(233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配套蒸汽管网东二线工程A、B、C标段,主要包括建筑、安装施工和本标段调试、配合整体调试和试运行等工作。 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报3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21.1.3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国电驻马店热电厂(233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配套蒸汽管网东二线工程施工合同(A标段或B、C标段)31.2资金来源: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42.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 12 月 日 - 日16:00发售单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发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B座625室招标图纸领取地点: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河南省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驿城大道1

7、318号)53.1.7投标货币:人民币64.3.1投标有效期:90天74.4.2投标保证金额:拾万元整/标段84.5投标前会议:组织(时间:另行通知)现场考察:招标方组织一次。通讯地址详见投标须知内容第1条。94.6.1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印刷版正本1份 副本6份 电子文件2份(U盘)104.7投标文件递交至:另行通知114.8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月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125.1开标时间:2010年 月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1 总则1.1工程说明1.1.1工程简况1.1.1.1工程名称:国电驻马店热电厂(233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配套蒸汽管网东二线

8、工程施工(A、B、C标段)1.1.1.2建设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1.1.1.3工程规模和性质:国电驻马店热电厂(233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配套蒸汽管网东二线工程建设规模为钢套钢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铺设:A标段72010/122012,长度4450米; B标段72010/122012,长度4400米;C标段63010/102012,长度5150米。本工程对下列范围进行招标:A标段: 蒸汽管网东线驿城大道段(路东侧):热电厂围墙(Y= 505164.758,X= 3657172.473)至洪河大道,洪河大道段(路南侧):驿城大道至中原大道,中原大道段(路西侧):洪河大道至开源大道南,坐标(Y=

9、506629.812,X=3654242.155),4450米。钢套钢蒸汽直埋预制保温管72010/122012。 B标段:中原大道段(路西侧): 开源大道南(Y=506629.812,X=3654242.155),至中华大道南(Y=506651.577,X=3649949.210),4400米。钢套钢蒸汽直埋预制保温管72010/122012。C标段:中原大道段: 中华大道南(Y=506651.577,X=3649949.210)至工业二路(Y=506629.079,X=3645079.068),5150米。钢套钢蒸汽直埋预制保温管63010/102012。投标方同时负责外护钢管和外护钢管、

10、管件接口处的补口焊接,接口处工作管保温及外护管防腐由保温管供货商负责。1.1.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现行建筑安装、市政热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1.1.1.5工期要求本工程拟定 2011年3月01日开工,2011年6月30日竣工。各标段的施工工期为:中标单位接到开工通知起一周内具备施工条件,人员机具到场。项目法人将以书面文件通知承包商具体开工日期,投标

11、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开工。如因业主原因导致开工日期推后和工期顺延,业主不承担任何误工或工期延误损失。1.1.2 招标人(以下也称项目法人)招 标 人: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联 系 人:贾永波 手机:13938399219 马旭东 手机:13938375999电 话: 0396-2167808 、2167809传 真: 0396-2167817联系地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驿城大道1318号邮 编: 463000电子邮件:gdzmdzhb招标代理机构: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 李洪勇电 话: 010-58682343 传 真: 010-58682324邮政编码:100034电子邮

12、件:lihongyong1.1.3合同名称:国电驻马店热电厂(233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配套蒸汽管网东二线工程施工(A、B、C标段)1.1.4本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3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1.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建设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具备GB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具有DN400以上蒸汽直埋管道工程施工业绩,并且运行良好(2年以上)。本工程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

13、包。1.3.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要求在贰千万以上。1.3.3 投标单位拟选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且现职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承担过同类工程以上的管理经验,中标后必须到位,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兼任任何职务。项目部班子成员为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3.4.具有完成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1.3.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1.3.6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a)有关确立投标法

14、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检验及试验室资质证书、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b)投标人近5年完成的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情况。(d)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e)投标人目前和近 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f)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g)投标人近3年来重

15、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并经主管部门盖章证明。(h)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i)银行资信等级证明(j)投标人有能力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道路、绿化、地上、地下障碍物等拆迁、保护的一系列手续,并办理相关手续。1.4投标费用1.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4.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5日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合同总价5000万元(含5000万)以下招标服务费1%,超出部分招标服务费0.5%)的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应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出。2 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

16、, 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和本须知第45条所述的标前澄清文件。第一卷:商务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件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第五章 评标办法第二卷:技术部分第六章 工程规范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第八章 附件附件1 招标人供货范围2.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投标人无权对招标文件作任何修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2.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有异议时,需在投标文件差异表中明确。凡未在差异

17、表中明确的,一律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招标文件是招、投标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1.4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2.2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购买标书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接到该请求澄清函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至投标截止日5天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这种修改可能是项目法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2.3.2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

18、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通知项目法人,确认已收到补充通知书。2.3.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准备投标书时把修改书考虑进去,项目法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2.4 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前来索取招标文件,认真地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3 投标报价3.1 报价原则3.1.1本标段的工程量是招标人在工程施工图设计基础上提出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现场调查情况自行测算调整。投标报

19、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 ,按照本企业定额和自己所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自主测算编制。3.1.2 投标报价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合价之中;对只填写单价,没有填写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合价之中;对只填写合价,没有填写单价的项目,其单价按合价除以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确定。3.1.3 投标人编制的报价应包括本标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临建设施、水电、施工、维护、竣工和本标段调试、整体调试及试运行、保修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

20、用,其中包括正常施工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所需办理一切手续所发生的费用、施工机械(含大型机械转移、拆装和轨道铺设)、劳务、材料、管理、利润、税金、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现场因素、风险、责任及施工措施费等与本标段施工有关的全部费用。3.1.4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有异议(包括工程项目及提供的工程量存在的遗漏或不足),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各自的丰富经验,按招标文件已提供的资料(包括:图纸资料、工程范围资料、各类技术条件资料等)进行测算调整,并计入总报价。如果报价中未列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其它费用项目中已综合计算。3.1.5 由招标人负责管线15米宽(管沟、施

21、工通道、土方堆放等施工用地)范围内与沿途各级政府的租(征)地协议和通道协调,并负责该费用(含拆迁、赔青、复耕等费用)的支付;施工单位应依据招标人与区(县)级以上政府的租(征)地协议,负责协议内容的具体实施;其他工作由标段施工单位负责,包括以下工作及费用但不限于此:负责进入管线施工区域(15米宽度)的施工通道、设备材料堆放等临时施工场地、施工力能引接及实施期间所有需协调的工作及费用,工程完工后所用耕地达到复耕条件。亦即招标方负责管线施工区域(15米宽)范围内协议签订工作及该费用支付外,其他所有的实施工作及发生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报价中需考虑上述内容。3.1.6 本报价中的费用及定额原则(a )、

22、自主报价。(b )、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不计入投标报价。3.1.7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2 投标报价采用方式和内容3.2.1本标工程采用固定总价的承包方式,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和政策性调整因素而变动。3.2.2本标工程的合同价格除下列情况外今后将不再调整。可以调整的部分仅限于:由设计单位出具并经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变更或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而引起的工程洽商,采用以下处理方式:总工程量的量差在3(不含3)以外时,进行调整。3.2.3工程量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工程量之间的差额)以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核定单、现场签证为准调整。实际施工工程量与

23、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之间的量差增减 3%(含3%)以内的部分,结算时不做调整。当施工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提供工程量的量差在3(不含3)以外时,可以调整合价,调整方式如下(仅限于对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调整):(a)当实际施工工程量变化超过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的3(不含3)以上时。示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某分项工程施工图结算工程量在招标工程量的基础上增加了20,则该项目合价招标工程量综合单价(投标报价)(20-3)招标工程量综合单价(投标报价)。(b)当实际施工工程量变化超过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的-3(不含-3)以外时,示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某分项工程施工图结算工程量

24、在招标工程量的基础上减少了20,则该项目合价招标工程量综合单价(投标报价)-(20-3)招标工程量综合单价(投标报价)。3.2.4价款调整的时间:价款调整将在合同执行完成后2个月后进行。3.2.5 根据实际情况,项目法人有权调整投标方承担的标内部分项目,并按照投标方报价相应调整价款。3.2.6 本标工程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3.2.6.1 工程施工费施工准备、施工临建设施、水电、施工、维护、竣工和本标段调试、整体调试及试运行、保修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进行正常施工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所需办理一切手续所发生的费用,施工机械(含大型机械转移、拆装和轨道铺设)、劳务、材料、管理、

25、利润、税金、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施工过程的现场因素、风险、责任及施工措施费等与本标段施工有关的全部费用。3.2.6.2 其 它(a) 每份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核定单、现场签证及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属于图纸组成部分。(b)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项目施工及其人员相应的保险;(c) 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施工辅助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建筑材料的价差及施工中一般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等发生的费用;(d) 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施工方案发生的费用; (e) 施工机具拆装费及轨道铺设费;(f) 施工降水、排水费、抽水,浅沟浅基的二次开挖、回填及其它措施所发生的费用;(g) 在现

26、场配合设备安装发生的费用;(h)本标段的施工区域清扫、文明施工、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及安全保卫要求发生的费用;(j)根据采购分工,由投标人采购供货物资所发生的费用;(k)参与设备开箱验收、检验,设备以散件形式提供时的二次组装费;现场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l) 报价中还应考虑的费用:施工用水、用电及水源、电源的接引(招标人不提供水源、电源接引点)。本标段范围内各项工程由于工期要求需增加的各项费用。本标段范围内由于交叉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所有按国家有关规范应做的常规检验项目费;本标段所需第三方检验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可预见费(含地下管网的措施费、管网损坏的赔偿费用、及其它系统连带赔偿费用)管线直埋

27、的沉降处理费用3.3 本工程设备、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规定3.3.1 设备、材料的采购分工,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见招标人供货范围),全部由投标方采购。3.3.2 设备、材料计划及结算规定3.3.2.1 由招标人采购的物资,由中标方提前14天向招标人提出采购计划。3.3.2.2 由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见招标人供货范围),在上月由承包方提出使用计划并经监理和招标人审核后调拨,但总用量不得超过施工图预算工料分析的材料用量。3.3.2.3 由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由招标人负责签订采购合同、订货和运输,中标人负责现场的验收、卸货及接收和保管。3.3.2.4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时应扣除超出部分的材料、设备

28、款,如调拨的材料总量超过施工图的预算工料分析量,超出部分的材料款从承包方的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其单价的计算为材料采购价加上采购价的15%的管理费和运杂费。3.3.3 凡由本工程的投标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其所选主要材料的供货商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能订货。招标人对材料的质量有权进行监督和抽查,凡是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投标人应对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3.4 本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和保管3.4.1由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的运输和大件设备的运输由招标人负责,不计入投标报价。现场材料、设备的接收、卸车、保管由中标方负责。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运输和保管均由投标人负责。3.4.2 招标方供应的设备、

29、材料由中标方负责在工地的装车、卸车、组织(包括大件设备的卸车及有关物资的二次倒运等),主持开箱验收、倒运;负责储存(包括库房临建设施)、保管及发放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交货卸车(周转性包装物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回);开箱时将开箱资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时移交招标单位,需用时须办理领用手续。3.4.3 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招标人设定标底,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与招标人确定的标底比较,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标底的5或低于标底的20时,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得分为0分,且其投标报价不参加复合标底的计算。3.4.4 标底编制依据执行现行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河南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

30、合单价(2008年版) 、河南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及驻马店市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三季度。4 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2 投标文件的组成4.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卷 商务部分(a) 投标书(b) 投标书附录(d)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e) 授权委托书(f)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g) 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h) 本文件第1.3条要求的其他资料(i) 投标人认为商务部分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第二卷 技术部分(j) 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措施(k) 辅助资料表(l) 施工进

31、度、财务用款计划及材料供应计划(m) 按本须知第1.3款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n) 投标人认为技术部分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4.2.2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3投标有效期4.3.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书有效期90天。4.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上级施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们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须知关于投

32、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4.4投标保证金4.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4.4.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金额为拾万元/标段(大写)的投标保证金。4.4.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4.4.4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电汇或银行汇票,恕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电汇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电汇底单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电汇和开具汇票时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户 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

33、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帐 号:321070100100058829在投标有效期满前,因票据即将到期,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暂时行使票据权力。4.4.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4.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了合同且不晚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天按原额退还给投标人。4.4.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合同且提供了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履约保函后退还给投标人;如果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不满足此要求,中标人应延长有效期。4.4.8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截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3)投标人不接受本须知第6.4条对计算错误的修正;(4)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7.4条规定签订合同;按本须知第7.5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4.5澄清和勘察现场4.5.1招标人组织一次现场勘察,投标人应按时到达。4.5.2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统一向所有投标单位回答(但不说明来源)。4.5.3澄清和勘察现场4.5.3.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身负责。4.5.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

35、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项目法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结论概不负责。4.5.3.3投标人应勘察、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场地、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否则投标人可能要自负风险,预中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保证金被没收。4.5.4招标人对所有问题的答复将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对本须知第2.3.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

36、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2.3.2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书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6.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42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6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封面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小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署授权书,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书中。4.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

37、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小签确认。4.7投标文件的递交4.7.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7.1.1投标人应将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分别单独密封。且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相应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包封在一起,且技术投标文件及商务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中也不得出现与报价有关的内容。4.7.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再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4.7.1.3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a) 写明

38、招标单位和其地址; b) 具有下列识别标志:国电驻马店热电厂(2330MW供热机组)扩建项目配套蒸汽管网东二线工程A(B/C)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1栏所述时间及日期前不得开封)。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以使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时,能原封退回。4.7.2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7.3投标人应将完整的投标文件按前附表中地址递交,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悉标函。4.8投标截止日期4.8.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所

39、述地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4.8.2如果招标人的补充通知书在离投标截止日期7天内提出,则投标截止期将适当顺延。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4.8.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4.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请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9.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4.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包封

40、标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4.9.3根据本须知第4.3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5 开标5.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次开标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技术标(含商务部分的资信、业绩),在技术评标结束后,进行第二阶段价格开标。5.2 开标会议在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投标人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开标见证权。5.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将对投标文件进

41、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要求顺序编制等,按第4.9条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5.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5.5 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优惠情况。6 评标6.1 评标过程的保密6.1.1在进行第二阶段价格开标前,工程最高限价情况不得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

42、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6.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6.1.3严禁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和违反招投标纪律的其他行为,如经发现均取消其投标资格。6.2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6.4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

43、不在此列。6.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6.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6.3.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法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书。6.4 错误

44、的修正6.4.1 评标机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a)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b) 工程量清单中,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之和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c) 报价汇总中,各项累计数字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d) 投标人声明将总价变更时,将被无误理解为同比例下降综合包干单价。6.4.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报价对投标人起约

45、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6.5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6.5.1 评标机构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5.2 评标机构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主要材料用量、工期、质量标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商业信誉、优惠条件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6.5.3 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解释义务。7 授予合同7.1 合同授予标准项目法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评标程序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财力。7.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招标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取消招标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7.3 中标通知书7.3.1确定出预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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