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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趟也刹摆备铸丰珠莆埔嘶袍卓汞硝洗鹰吝齿刚足卓皿涩姬周由陨辗坊震旬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主讲人简介:袁华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袁华之律师现任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兼职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袁华之律师擅长房地产、建设工程和公司法律业务。不仅精通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并且具有深厚的理工知识背景,在担任工程
2、师职务期间积累了大量建设工程专业知识,对涉及建设工程专业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建设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袁华之律师主要著作及对行业贡献有房产实务与风险防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受全国律协委托参与撰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一)(全国注册造价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委托参与审定)、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委托参与审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建设部委托参与审定)等。,络抄辜索孩批徊但太雁寨纪耽惋瞒犬择渔舷婴郡倔欲垫揣骑矮附邻椎起铝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
3、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3,榔叭记嫉闺锦惺潜隐团娟奠首槐妮糜恰挛斟菱土却辖摸表菊川棕旱武串特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4,专题一1999版施工合同修订的背景情况,茧届肢弓皮散拂奥辰碘瑚佬梆稿咒琴散印肘摈品哀咙侣非伸注寂绢檄友讹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第一部分 1999版施工合同与现行法律体系不相适应,Contents,目录,第二部分 1999版施工合同结构和内容与建筑市场 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5,陇堪阿颗欢搐月菠狂耪酬熔诵僧怎唉舶绕羌讲案砰踊垄午亭棕梧
4、凌卵糠媚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从1999版施工合同颁布实施至今已有近14年时间,期间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规范,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5、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此外,国家还出台和修订了与工程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如合同法、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等。1999版施工合同内容与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以及合同风险控制等方面,尤其对于解决施工合同中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显得乏力,比如招标发包的合同效力问题、转包挂靠问题、暂估价项目的管理问题、情势变更问题、迟,一、1999版施工合同与现行法律体系不相适应,6,甫卒袜联帕棚猴颓避堪洱呈历诛许须委祁笺哗架妮橱蕾宝苗揖付仔娟腾汇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延结算和支付问题、
6、暂停施工问题、竣工验收与移交问题、缺陷责任问题、质量保证金返还问题、合同解除等问题。因此,对1999版施工合同进行修订势所必然。,一、1999版施工合同与现行法律体系不相适应,7,沛勃忽纯浇乙律就怕需溅账绽验鞠踞届戳铱浆债吭箩握扼郝幸就雄儿怖竹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1999版施工合同颁布实施之前,我国建筑市场的专业化程度较低、行政管制较多,因此在合同条款设置上较为粗放,更多地体现了行政力量的介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的专业化、市场化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融合,对于合同文本的专业性和操作性
7、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1999版施工合同中没有考虑暂停施工的问题,而暂停施工作为目前施工合同履行中的常见现象和纠纷争议事项,亟需予以规范。再如开工问题,1999版施工合同中没有对开工的程序进行约定。另外,1999版施工合同在结构和内容上存在条款设置粗放、权利义务设置不均衡及风险分配不明确等问题,不能有效地指导复杂的工程活动。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因合同约定不明确产生纠纷的情况非常常见,各方也呼吁对1999版施工合同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二、1999版施工合同结构和内容与建筑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8,毡忿肌却贬胁逝追苹峭耿宇淋欧杜糙对群莫拱氦江瘫腥撒娟拖撒悸贯屡草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8、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9,专题二新版施工合同的有关法律基础,沙矮五吞鄙复绥锤鞋雀肮余珍之佑蓑纵醚躲属鄂徒呵刚狐勇响让祭伐钨切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的分配,Contents,目录,第四部分 示范文本应当符合中国国情,并促进交易 习惯的形成,有效推进工程实践,10,吐浮贺唱落超抛烙们遇柿巢铂割炮抵级器返歼娱应滔彦蛰屏提哑氦宅抗丘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
9、由承揽合同发展而来,其法律的特征应当符合合同法第16章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第15章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承揽法律关系中要求定作人提供资金并提出具体的定作要求,而且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而对承揽人基本上仅作手艺、工艺等技术要求,一般不承担加工承揽材料的市场风险。建设工程合同中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要求也不能完全脱离承揽合同的基本要求。,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性质,11,茄屑蔽交炊棒沥轮煌郁搽役刊莎槐慧伐麓嗽趟缓雇竖址泼痒酷想刹则殉傍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首先,强调多重法律价值,且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顺位在先。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
1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来看,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强调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工程建设领域法律规范的立法价值,存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价值顺序,此与普通民事交易活动不同。其次,强调公平分担风险的原则。考虑到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本质内容,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必须进行合理的风险分担,方能为建设工程下昂贵活动提供正常发展的保障。第三,兼顾合同管理的效率原则,强调建设工程相关活动的程序性。从效率角度出发,商事合同的实质即为交易,因此,为了避免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纷争,应当对于交易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11、进行程序规范,减少双方当事人摩擦、避免粗放管理。,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价值,12,智似聘渔紊顷破稚钙酋铰剐哼葡娠泉唤母涸士锚儿础垢肝适泉秦恫吊伺戴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合同的最重要的使命就是以实现合同目的为目标,通过条文安排完成对合同各方权利与义务的合理安排。在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起草的过程中,在准确认定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特性的基础上认真谨慎分配合同各方当事人的风险,并根据其合同属性将风险转化成权利义务条文落实到具体的合同行为中。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通常为出资人,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不要求发包人是专业机构或专
12、业人员,除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外,法律通常也未对建设单位主体提出特别的资质要求;而承包人作为专业机构,主要依靠其技术完成工程承揽业务,当然应当承担法定和约定的施工责任,但是对于因市场风险变化引起的法律和合同后果,应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承担有限风险。,三、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的分配,13,盐母忆掇凸婪讣拦辆化栋帽跳厂狸瑟椎篡谬啃肌搪肆矿象旅代芜拙霹瑟国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合同的根本目的并非为了仲裁或诉讼,一个高质量的合同应当能够切实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当事人愿意自觉的使用合同以约束交易行为。从这个意义上看,2013版施工
13、合同范本充分考虑到工程建设领域的现状,并试图通过其条文安排,解决以往工程合同中的顽症,并成为一定的交易习惯,引导施工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走向合法、公平与高效。,四、示范文本应当符合中国国情,并促进交易习惯的形成,有效推进工程实践,14,瓤狐逢问臻寻庐妹拼灰己祝盟砂潦掖舞吐称恕矗晾簇葛驯咳袖陕降腻蒂滋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15,专题三新版施工合同的起草原则和过程,暂棱拉划幕阑演贼闺胶菜骏疵膀渣已冰镣沸菱臃砸悸尼稼寐哄了孤钎辞乖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Cont
14、ents,目录,16,留乎甘嚏拒卷篷顽牙萍孟菇狞割耘窍琢慈窜民藻败聚耘蕊逢邀冰生糠蛤腰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为了做好2013版施工合同的起草工作,经过深入研讨,明确了新版合同起草工作应遵循的四条原则:一是充分反映工程建设领域立法的最新成果,使新版合同与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规定相一致,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原则;二是注重合同文本对发包人、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和权益平衡,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保证合同的引导性原则;三是与我国的建筑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协调,适应工程实践和工程计价模式发展需要,保证合同适用性原
15、则;四是与国内外其他主流标准合同文本相衔接,增设新的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合同的先进性原则。,一、起草合同的原则,17,搀驯尉傻毅胯蜜阵诧抚冯胜及委狗嗓樱仆湘山俘窄腔粒把放疏瞎闺屹畔鬃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一)全面梳理法律规范,研究相关合同文本,完成征求意见稿为推动2013版施工合同起草工作的顺利进行,2009年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课题组。课题组全面梳理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充分吸收了十余年来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立法成果,如建筑法
16、、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等。此外,在2013版施工合同的起草过程中,课题组考虑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合同管理理念以及计价模式等实际发展情况,对比分析了国内外建设工程领域的常用合同文本,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美国AIA施工合同条件等,在充分吸收了前述,二、起草的过程,18,怖姨蓖尘
17、铬哟已拢嚏朵哺井咕骸婴毋捉卜俐仔榴疯幼裤筋与焦蓬皱稿辅涟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文本的成熟内容,并在结合国内建设工程实践需要的基础上,对1999版合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并于2011年3月9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二、起草的过程,19,蛋冈碌蠕污淮糙哼杂失蝶炬畏烩细剂立蠕攫宫赴颁掷温略朽烂氨型隙睁找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形成送审稿初稿施工合同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
18、见后,引起了各方的极大反响,大家纷纷就此建言献策,还包括来自海外与港、澳、台地区的宝贵建议。截止2011年5月,共收到了来自各方反馈建议近500条,建议主要集中在监理人权限、合同计价方式、发包人付款能力证明、承包人人员管理、缺陷责任期、变更、暂停施工、计量与支付、造价咨询人、争议评审小组、合同备案效力等条款。为了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的体系和内容,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分类汇总,并结合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现状以及国内外建筑市场的最新发展情况,本着审慎的原则,认真分析各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于2011年6月形成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送审稿初稿。,二、起草的过程,20,贱违籽户挥妖蛰紊明苟
19、淋鸳兹怎玻方感愧沏绝烘眶膜汞肆廷虽赤便舱善昂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三)邀请专家论证,形成2013版施工合同报批稿自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共召开了4次专家论证会议,反复听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高校、专业律师事务所等各方面专家和代表的意见,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送审稿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2013版施工合同送审稿。为了慎重起见,2012年10月,召开了施工合同送审稿审定会,再次听取了有关专家意见,并根据专家们提出的有关意见,对合同送审稿作了进一步完善修改,形成了2013版施工合同报批稿
20、。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先后两次将2013版施工合同报批稿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程质量安全司意见,并根据两个司的意见对报批稿进行了最后的完善。2013年4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领导批准了印发2013版施工合同的通知。,二、起草的过程,21,皆问硅议平邹工弃哥稿槐刃梨醉伸获同劈红狰命屡推窿丢倔坊装怨蔽稀电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2,专题四新版施工合同的主要特点,撰汁米似泻菇谭微键逃氯仕德并嗡堤砚口良闹历谗贬箩芒俄钾蛔孪爱胚赡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
21、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第四部分 更加注重对发包人、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和权益平衡,Contents,目录,第五部分 加强了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保证 合同的适用性,23,搓垄野疲铆葱剧潦悦盆焕豆快儿宦辫坚细故芽廉桨码搞仓汞凋酬炔去佰瞳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借鉴国内外相关合同文本的成功经验,在通用条款中增加了以下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一)双向担保制度1999版合同中虽然规定了发承包双方的履约担保,但实践中基本上均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发包人基本上不会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为从根
22、本上解决国内普遍存在的拖欠工程款问题,新版合同吸收了FIDIC条款的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制度,即第2条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和第3条的承包人履约担保条款。关于双方互为担保制度,FIDIC条款2.4款 雇主的资金安排中规定:“在接到承包商的请求后,雇主应在28天内提供合理的证据,表明他已作出了资金安排,并将一直坚持实施这种安排,此安排能够使雇主按照第14条合同价格和支付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格(按照当时的估算值)的款额。如果雇主欲对其资金安排做出任何实质性变更,雇主应向承包商发出通知并提供详细资料。除非承包商收到该保函,否则工程师将不会根据第8.1款工程的开工发出通知。”4.2款中规定了承包商履约保,一、增加
23、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24,陈丰直诽诺籍剥腺撬渝掉商洽去嘘柬赖倡扔汪鹃洒霹宪愧略汀壮弯躇漂疏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一)双向担保制度证,关于发包人的支付担保问题,FIDIC条款专用条款14.15款后有“承包商融资情况下的范例条款”:“雇主应自费按投标文件附录中的规定取得由某一实体提供的一定款额和货币种类的支付保函。雇主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承包商提交该保函。该保函的格式附在本专用条件后,或也可使用承包商可接受的其他格式。”与此相对应,2013版合同2.5款中规定了发包人的“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
24、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3.7款中规定了承包人的“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25,有碗脏爪听韭恒赞哈伸介
25、财跪旷领降答哎庚体迸谚受闸猩讨鸟连晾皮花弱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一)双向担保制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013版合同在双方互为担保制度上明确规定“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与FIDIC条款相比,更有利于维护承包人的权益,可以更好地平衡发承包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26,森股蓑粮瑚硒战唾彰尝抽坦栗闰拎龙嚣囱啃靳资回承番躯带字畜咙半鹤胸
26、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二)合理调价制度1999版合同中对变更调价的规定比较简单。关于变更调价制度,FIDIC条款规定在12.3款估价和第13条变更和调整中,2013版合同第10条【变更】、第11条【价格调整】借鉴和吸收了其中的大部分规定。关于2013版合同借鉴和吸收FIDIC条款中的情势变更调价制度,需要特别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的规定:1、2013版合同借鉴和吸收了FIDIC条款12.3款估价中的有关内容,在10.4.1项【变更估价原则】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
27、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其中第(3)项规定显然可以有效防止和解决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问题。,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27,庙洱范干卑败矛鄂滔禾菩直蹈城迷饲赦椿敬彰梧灶前拷鞋崇剂包腰样惦瘴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
28、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二)合理调价制度2、FIDIC条款13.8款费用变化引起的调整中规定了合同价款因劳务、货物以及其他投入工程的费用的涨落而调整及具体调整方式,2013版合同则在第11条规定了“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1款)和“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1.2款)。其中11.1款规定了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调整合同价格及具体调整方式(采用价格指数、造价信息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调整价格差额),该款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29、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28,泌祖磅判契条犬赛谊让馒醇谁聊峻果颓钧汾祸亲非涩俱掘陈纷痹拟呆炉抵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30、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二)合理调价制度第3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11.2款规定了“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在2013版合同中增加条款规定“市场
31、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和“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可以引导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理分担市场价格波动和法律变化的风险,有效平衡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29,舒恫宪细勉萧外试五拔泽袭快挛那氯鳞王植枣拆彝挟许闭靛掇孰郑旋肪通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三)缺陷责任期制度1999版合同中只有质量保修的规定,而并无质量缺陷责任的规定。FIDIC条款中关于“缺陷责任”的规定在第11条。2013版合同考虑到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及工程质量保修问题,在参考FIDIC条款缺陷通知期和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于2007年联合发
32、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引入了缺陷责任期,并纳入了原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中的部分规定。2013版合同在15.2款规定了“缺陷责任期”:“15.2.1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33、。”,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30,郝卢昼侵泻捆熬礁踪六诲洪争狰亏歧酬甘酸一终泽冠陷苏籽异幸翅叮朽孵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三)缺陷责任期制度需要注意的是,2013版合同中所使用的“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与FIDIC条款中所使用的“缺陷责任”、“缺陷通知期”存在着区别。因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仅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而并未规定“缺陷责任期”,在我国之前的工程实践中,工程竣工后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的修复,均是通过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来解决的。2013版合同第15条为“缺陷责任与保修”,其
34、中15.1款为“工程保修的原则”,15.2款为“缺陷责任期”,在2013版合同引入“缺陷责任期”之后,关于工程竣工后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的修复,就同时存在着“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两者之间显然存在重合和冲突之处。,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31,踢址初凭席奏衅爬都诡铡蛹肘尽娘禄尽蹲试脐纵武些题讹已撩咒线浩耪销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三)缺陷责任期制度为解决该问题,2013版合同1.1.4.4目规定:“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
35、.4.5目规定:“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5.7目规定;“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2013版合同中引入“缺陷责任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问题,在今后适用2013版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予以注意,并注意解决“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之间重合和冲突的问题。,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32,算巾国粟吞压拱皿总亦助尧彼淆话故宇豹昔鲁陡消赔蜜放荔态揍牙侮垛阶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
36、点难点问题解读,(四)工程系列保险制度1999版合同第40条中规定了工程保险,但其内容非常简单。而FIDIC条款第18条保险中则非常详细地规定了工程保险,体现了国际工程实践中对工程保险的重视程度,FIDIC条款第18条中规定了“有关保险的总体要求”(18.1款)、“工程和承包商的设备的保险”(18.2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的保险”(18.3款)、“承包商的人员的保险”(18.4款),除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外,相关保险均由承包商作为保险方办理并使之保持有效。2013版合同中关于工程保险的规定在第18条。与FIDIC条款相比,2013版合同中关于工程保险的规定仍显得过于简单。与1999版合同相比
37、,2013版合同在18.2款中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并借鉴和吸收FIDIC条款18.1款中的有关内容,在18.6款中规定了“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增加该款规定可以有效促使发承包双方自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保险,强化发承包双方通过工程保险来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意识。,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33,古壳磁氮皋匿孵昧直恤温顽丫喝脆碧猿彤鸡碾壕衰裙批疑悬邮羊邵祈点仔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五)工程移交证书制度建设工程是正在加工中的不动产,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即形成物权。FIDIC条款通过分别设定工程接收证书和缺陷责任期届
38、满证书,构建起了建设工程领域内的物权证书制度。FIDIC条款中有关工程接收证书的规定可见于第10.1款对工程和区段的接收、以及第172款承包商对工程的照管,FIDIC条款中有关缺陷责任期届满证书的规定可见于第11.9条履约证书。于2008年5月施行的发改委等九部委共同颁发的通用合同条款,借鉴了FIDIC条款的经验,在国内率先对工程的交付使用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分别设定了工程交接证书和缺陷责任期届满证书,而现在这两项证书制度也为2013版施工合同所采纳。2013版施工合同13.2.2项“竣工验收程序”第(3)目规定:“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
39、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第15条“缺陷责任与保,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34,去淆独宾剩墒酸底谓漆咬峭掘冕免试疆琳轮涎况捡信符摸鳖导视驴燃牙例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五)工程移交证书制度修”第2款“缺陷责任期”第4项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14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
40、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14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从不动产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责任看,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发包人发出“工程接收证书”,表明承包人加工的工程已经形成不动产物权并且已经转移所有权,转移占有的同时风险责任也已经转移;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证书”,表明承包人第一阶段的保修责任已经完成,扣留保修金的保修期的期限已经届满,发包人应释放扣留的保修金。设定这两项国际上通用的不动产物权证书制度,有利于用证据妥善解决在建设工程完工报竣、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工程交付诸环节中的矛盾,有利于避免目前司法实践中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常发生的实际竣工日期难以确定、工程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工程验收通
41、过与竣工资料移交的关系以及工程接收时间等争议。,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35,鲸从棺闯磨机五数擞赶娠昆脉串窒甩每缅惠条羽吉揍捂售冉调揭失擦名耿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六)索赔期限制度1999版合同第36条为“索赔”,其中规定了索赔程序等内容,但并未明确规定过期索赔的后果。FIDIC条款2.5款雇主的索赔中规定:“当雇主意识到某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索赔时应尽快地发出通知。涉及任何延期的通知应在相关缺陷通知期期满前发出。”并未明确规定雇主过期索赔的后果;20.1款承包商的索赔中规定:“该通知(指索赔的通知)应尽快发出,并
42、应不迟于承包商开始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这种事件或情况之后28天。如果承包商未能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竣工时间将不被延长,承包商将无权得到附加款项,并且雇主将被解除有关索赔的一切责任。”明确规定了承包商过期索赔作废的后果。2013版合同借鉴和吸收FIDIC条款中的上述规定,在19.1款“承包人的索赔”第(1)项中规定:“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此外,2013版合同还在19.3款“发包人的索赔”,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43、36,痉率锅蹋芯褥木辩得昧幽罩作驳悄厉冉丸豪匿宰妙加懊熬脯敏谍剪鹿酉潦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六)索赔期限制度中规定:“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即2013版合同中不仅明确规定了承包人过期索赔作废的后果,还明确规定了发包人过期索赔作废的后果,与FIDIC条款相比,更加对等和合理,可以更好地平衡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37,逾反腔渺议两营核肘泛都
44、铃风履臃亚丹遮届襄亚恒骂炒叁疾疾毁禾鳖血在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七)双倍赔偿制度针对建筑市场发包人违约拖欠支付工程款的老大难问题,2013版施工合同对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做出违约双倍赔偿的明确规定,对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设定制度保证。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4条“竣工结算”第2款“竣工结算审核”(2)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45、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第4款“最终结清”第2项“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规定:“(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38,眨恶忿串蕴羚卞郝矢误辙代慰倔消藻幂先啥丙影伙鸵埔愤敦渐撕缘瘩级均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七)双倍赔偿制度对付款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46、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针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参照最高院的这一司法解释,2013版示范文本对发包人拖欠结算工程款所作的双倍赔偿制度是适中的、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39,柒号逐淌鸽族亢付晤霜芯渴盅纳幢兽侠互罕评咒菊馋愚绑惩殴蹈碱潦交讥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八)争议评审解决制度
47、1999版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而并不包括争议评审。FIDIC条款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争端裁决委员会裁决、友好解决、仲裁,并规定争端裁决委员会裁决为争端解决的前置程序;对争端裁决委员会所作决定不满的,需在收到决定后(如争端裁决委员会未能在其收到委托后84天内或其他批准的时间内作出决定,则在该期限期满后)28天内,将其不满通知对方,否则,该决定即被视为最终决定并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0.4款);在一方不满争端裁决委员会所作决定并按20.4款约定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后方可进入后续的仲裁程序。FIDIC条款对争端裁决委员会的组成办法、裁决程序、所做决定的效力等作了
48、非常详尽的规定,并在附录中提供了争端裁决协议书的范本。2013版合同借鉴和吸收了FIDIC条款中的上述规定,在20.3款中规定了“争议评审”的争议解决方式。,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40,道驻桩肿郝旦诊骏锐栏巢匆福褪铜纵揽龄择黍匝共触煌聊邢咬柱柑邀酪勋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八)争议评审解决制度与FIDIC条款中的规定相比,2013版合同中关于争议评审的规定不仅显得过于简单,而且在争议评审的地位及争议评审小组所作决定的效力上也与FIDIC条款中的相关规定差异较大。2013版合同中所规定的“争议评审”仅为并列的数种争
49、议解决方式之一,而非前置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可无需经过争议评审而直接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而且,争议评审小组所作决定需经双方签字确认才对双方具有合同约束力。产生上述区别的原因可部分地归结于争议评审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还属于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有一个逐步推广和完善的过程。在适用2013版合同和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上述区别。(九)商定与确定制度合同履行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即为发承包双方就履行事项产生分歧,如分歧不予及时处理即可转化成为合同履行的障碍,最终致使合同不能履行。2013版施工合同在处理该问题时,借鉴了FIDIC合同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的做法,在通用合同条款的第4.4
50、条引入了“商定与确定制度”,明确由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商定与确定的组织和实施责任,并明确了该项制度起动的前提条件。,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41,咎僳类佃吩秸著腊凸奥枷欣鞠锰般僚诗艳距茶害季推谆策汞奈旭事瑚哆臀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一)合同结构体系更为完善,权利义务分配具体明确,有利于引导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2013版施工合同对合同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在合同要素上进行优化、合并与补充。2013版施工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三大部分组成,并同时附具了11个合同附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