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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吉福路西延三期)项目设计招标资 格 预 审 文 件招 标 人: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管理办公室 (盖单位章) 2016年 9月 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18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1目录21一、资格预审申请函2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23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6四、其他资料30五、初步设计建议书31第五章 工程概况32一、工程概况32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32三、招标范围(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32四、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32附件一、详细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33其他事项说明3
2、4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吉福路西延三期)项目设计招标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吉福路西延三期)项目设计已由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路线长度约3.9km,包括公路工程和桥梁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
3、他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2.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境内,属于S223钓源至兴桥其中一段,拟建项目路线起点位于S223钓源公路交叉口,桩号为K165+250,终点与“S223(原S224上吉线)吉安市井冈山农业科技园至城南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桩号K169+150相接。2.3、技术标准:该工程项目拟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线总长约3.9km。2.4、勘察设计周期: 初步勘察设计及概算: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 施工现场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
4、收之日止。3. 申请人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近五年(2011年10月-2016年9月)独立完成过一个及以上4公里一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 2016 年10月10日至2016 年10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
5、3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人代表证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公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09 月17日 9 时 3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
6、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人: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联 系 人:周亮 电 话:13755403586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18379098533 2016年9月30日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地 址:吉安市公路局联系人:周亮电 话:1375540358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安
7、市吉安总商会12楼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379098533项目名称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吉福路西延三期)项目设计建设地点吉安市1.2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基本落实1.3招标范围路线长度约3.9km,包括公路工程和桥梁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他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勘察设计及概算: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 施工现场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项
8、目负责人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联合体不接受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 2 天前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准)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2 份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9
9、8号招标人全称: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副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 2016年10月17 日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全称: 4.2.1申请截止时间2016 年 10月17日 9 时 30 分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十楼)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2审查委员会人数 审查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吉安分库中随机抽取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后5日内6.3资格预审
10、结果的确认时间收到投标邀请书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8.4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吉安市公路局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98号电 话:0796-83561419.1.1申请人申请资格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在近五年(2011年10月-2016年9月)独立完成过一个及以上4公里一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附
11、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主要参与人员道路工程师3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桥梁工程师3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造价工程师1交通运输部公路造价工程师(甲级)设计后服务人员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交通运输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企业。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项目的申
12、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和勘察设计周期本次招标范围及勘察设计周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本招标项目对申请人资质条件、业绩、项目负责人、信誉的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
13、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0)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交通运输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5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14、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工程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
15、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16、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项目负责人资历表;(7)申请人信誉情况表;(8)申请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9)其他材料。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各资格审查表格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
17、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2.2 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申请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
18、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资格预审申请文
19、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 资格预审申请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电子文件(如需要)与正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封套中。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
20、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 通知和确认6.1 通知招标人在“申请
21、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6.2 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6.3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申请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
22、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 投诉
23、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其他规定9.1 申请规定9.1.1每个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和允许中标的标段数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9.1.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 9.1.3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2招标人的权力招标人有对资格预审
24、申请文件进行核实和澄清的权力,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因素与标准1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5名通过资格预审。2.1初步审查标准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一致; (2)资格预审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
25、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逐页签署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2项规定;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7)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申请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9)申请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10)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11)申请人的信誉符合
26、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12)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2.2详细审查标准评审因素 满分评分值(1)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6分(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6分(3)投标人的信誉 14分(4)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5)针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具体实施、方案论证 18分 (6)对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5 分(7)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8)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5分(9)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6分3.2.2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
27、2)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资审文件,按照本附件一详细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5名通过资审候选人。2. 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2 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 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1.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1
28、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
29、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 审查结果4.1 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目录一、 资格预审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2 授权委托书
30、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表3-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表3-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3-3 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表3-4 申请人信誉情况表四、其他材料五、 初步设计建议书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资格。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技术方面的情况。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1、得到进一步的资料。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申 请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
32、版签名代替。2-2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 月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表3-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
33、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勘察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设计资质等级中级职称营业执照号各类注册人员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帐号经营范围备注注:1在本表后应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勘察资质证书副(全本)的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上述所有执照、证书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单位章。表3-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项目等级项目总投资合同价格承担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周期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描述备注注:1申请人应提供2011年10月至
34、2016年9月已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先后顺序分为“初步设计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审批”等不同阶段,申请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3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完成情况提供相关业证明材料。其中“初步设计已批复”的证明材料应为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复印件,“施工图设计已审批”等不同阶段的证明材料应为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的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申请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
35、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表3-3 项目及分项负责人资历表1.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位身份证号码职称为申请人服务时间(年)在本合同中拟任职学历2.经 历时间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该项目中任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3.获奖情况4.目前承担的任务注:在本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的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1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2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表3-4 申请人信誉情况表 申请人应针对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四、其他材料五、
36、初步设计建议书资格预审申请人: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2针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具体实施、方案论证的技术建议书。3对工作技术结论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4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6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施。第五章 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境内,属于S443(吉安市永阳至吉水县枫江)其中一段,拟建项目路线起点位于S223钓源公路交叉口,桩号为K165+250,终点与“S223(原S224上吉线)吉安市井冈山农业科技园至城南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桩号K169+150相接。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该工程项目拟按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
37、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60km/h,路线总长约3.9km。三、招标范围(标段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S223钓源至兴桥公路改建工程(吉福路西延三期)项目,拟定一个标段;建设里程约为3.9km的初勘、初测、评勘、评测以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等相关工程的勘察设计。四、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附件一、 详细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满分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满分分值1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6分类似勘察项目业绩 3 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9月独立完成公路工程(新建、改建)4公里一级公路。(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施工
38、图批复为准;提供任意两种证明原件,其中设计合同原件为必备材料,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时间以设计合同时间计算为准。);凭原件计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可得3分。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3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9月独立完成公路工程(新建、改建)4公里一级公路。(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批复为准;提供任意两种证明原件,其中设计合同原件为必备材料,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时间以设计合同时间计算为准。);凭原件计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可得3分。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6分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得3分 3 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
39、级资质得3分。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设计(公路专业)甲级得3分 3 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得3分。3 投标人的信誉4分近5年获得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 4分2011年10月年至2016年9月荣获部、省级(含)以上优秀公路工程勘察或设计奖(三等奖及以上)的,每一项为2分,最高得4分。10分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10 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得10分4 对资审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0分对本项目全面准确理解的 5 分根据对本项目功能、特点、重点、难点等理解进行评定;好得5分;一般得4分;差得3分;总体设计思路清晰的 5 分根据本项目总体设计思路是否清晰进行评定,好
40、得5分;一般得4分;差得3分;5 针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具体实施、方案论证的技术建议书18分技术建议书阐述的内容和要求符合本项目的 5 分根据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阐述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评定,符合本项目的,好得5分;一般得4分;差得3分。对本项目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把握准确且措施得当的,特别是有方案比选,能提供详细的图纸、图表设计数据;能提供详细的估算造价数据作为参考论证。 13 分根据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把握是否准确进行评定.能提供详细的图纸、图表设计数据,估算造价数据作为参考论证的,好得13分;一般得10分;差得7分;6 对工作技术结论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5分对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有不同看法及合理建议的 5 分对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有不同看法且提出了合理建议的得基本分4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酌情加分,最多可加1分。7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10分勘察设计工作量安排措施能切实保证本项目要求 2 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安排措施能切实保证本项目要求,得基本分1分;安排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理可行,酌情加分,最多可加1分。勘察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明确合理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的 8 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合理可行,得基本分6分;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内容充实,表述清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