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边坡治埋岩土设计单位入围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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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预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边坡治埋岩土设计单位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年度预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边坡治埋岩土设计单位入围招标项目招 标 文 件 (限额以下)项目编号:KXE2016-137项目名称: 年度预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边坡治埋岩土设计单位入围招标项目招 标 人: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6年10月目 录发包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授予合同八

2、、其它第二章 合同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二、商务部分三、技术资信部分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发包公告一、招标项目概况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度预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边坡治埋岩土设计单位入围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年度预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边坡治埋岩土设计单位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择优选定承包人。二、工程描述:1、招标范围: 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边坡治埋岩土设计及压覆矿产评估报告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搜集研究区域地质、地形地貌、遥感照片、水文、气象、水文地质、 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工程地

3、质条件、地层与岩石、地震等已有资料,以及工程经验和已有的勘察报告等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边坡治埋岩土设计及压覆矿产评估报告。3、 服务期限:2年4、 中标单位数量:通过公开发包,本次招标最多入围2家中标单位(参与投标的单位3家及以上的,入围2家中标单位;参与投标的单位为2家的,入围1家中标单位1家备选单位)。5、 付款方式:每1年度按实际委托完成数量结算一次,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结算折扣按照招标确定的前二家单位中的最低折扣。6、 技术要求:按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如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要求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质灾害及压覆矿产评估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

4、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2、投标人或其附属单位、分公司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3、同时满足以上1、2两条。4、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可超过2家企业,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企业,联合体成员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外省勘察单位须持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5、具备编写压覆矿产评估报告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外地进浙拟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经备案)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5、11月2日9:30。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五、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 联系人:小冯 联系电话:0572-2878255 传 真:0572-2889026 五、相关下载: 招标文件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0日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 规定、要求 )11.1工程名称:年度预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边坡治埋岩土设计单位入围招标项目服务费用:按每个项目

6、签定协议,单个协议不超50万元。23.3服务期限:2年33.2招标范围: 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边坡治埋岩土设计及压覆矿产评估42.1资金来源:自筹516.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中资格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资信部分分别装订、包封)标后提供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以U盘或光盘的形式提供。64.1投标人资质等级: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2、投标人或其附属单位、分公司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3、同时满足以上1、2两条。4、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可超过2家企业,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企

7、业,联合体成员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外省勘察单位须持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5、具备编写压覆矿产评估报告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外地进浙拟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经备案)713.1投标有效期:60 天(日历天)814.1投标保证金数额:伍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以本工程项目编号(项目编号为:KXE2016-137)作为工程名称交纳)912.1投标报价:折扣下浮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

8、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收件人: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日9时30分(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1321.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9时30分(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1431.1履约保证金:1万元,服务期结束后视履约情况无息退还。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 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1. 2建设单位: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1. 3招标代理单位:湖州江南工

9、程咨询有限公司2、资金来源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招标范围及工期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4

10、.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解释7.1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开发区分中心(街道、部门限额发包公告栏)(7.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10月26日前向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94915732或传真0572-2878255)进行不记名提疑。超过

11、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6年10月28 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开发区分中心(街道、部门限额答疑澄清公告栏)(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相关网站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

12、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8.5补充文件须报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资信部分三部分组成(要求分别装订和包封)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2

1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证明(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4)本单位与其附属单位或分公司的证明文件;(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单位及其附属单位或分公司分别提供)(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本单位及其附属单位或分公司分别提供)上述(5)(6)可提供正本或副本或公证书(7)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复印件;(8)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9)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

14、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10)外省勘察单位须持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11)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席位证复印件(投标当席位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1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13)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1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

15、位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书格式自拟,但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以及双方的分工安排)。联合体成员方及附属单位资格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概况;(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2)(3)可提供正本或副本或公证书(4) 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5) 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

16、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6)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注: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投标单位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3投标函;10.3.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

17、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0.4技术资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4.1投标声明书。10.4.2投标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业绩表;(只需提供本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的岩土设计相关业绩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0.4.3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表;10.4.4拟投入的本项目人员简历表;10.4.5服务承诺及保障;10.4.6设备投入情况;10.4.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投标报价12.1.1本次招标实行基准折扣下浮报

18、价。投标报价要求如下: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1210号文件”,其中500万以(含500万)下岩土工程设计费最低打8折,500-1000万(含1000万)岩土工程设计费最低打7折,1000-2000(含2000万)万岩土工程设计费最低打6折;各投标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12.1.2地质灾害评估为固定折扣率,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1210号文件8折计取。 12.1.3 压覆矿产评估具体收费由双方商议。12.1.4拟投标单位保证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相关要求自行完成甲方派发的勘察任务。12.5地质评估及设计费用应涵

19、盖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包括收集资料,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全部内容;12.6如中标方出具的勘察报告无法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图审查、备案,中标方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复察等所有费用,且招标方有权拒付勘察费。12.7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

20、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将汇款证明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可以采用网银或电汇方式)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14.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其他账户或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1、前能到下述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账 号: 33001649135053010548-0002 开户银行: 建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14.2.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KXE2016-137】作为工程名称汇出(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4.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后,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4.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

22、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4.1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14.4.2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4.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

23、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资格文件、商务部分、技术资信部分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标。16.2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袋,并按其印刷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7.2招标人在接收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对拒不支付

24、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7.3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18.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

25、,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2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3根据本须知第14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

26、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1、开标21.1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身份证、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均将视为自动弃权;21.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招标人和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各自的投标文件上签字认可。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当众启封开标,先开资格文件,再开技术资信部分,最后开商务部分。招标人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

27、投标人做好确认签字。21.3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15条、第1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六、评标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原则;22.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23.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23.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

28、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3.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3.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3.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3.1.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3.1.7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的;23.2经初步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3.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

29、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

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1.3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原投标报价的,以原投标报价为准;低于原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25.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

31、正后的报价,则按无效标处理。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6.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

32、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6.5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

33、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0.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份;30.3中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

34、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整。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2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2、合同签订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 招标人如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3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

35、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2.5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八、其他33.1本次招标确定入围的中标单位,具体业务由甲方分配。33.2相关合同待具体项目再行签订。第二章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勘察人编填)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勘 察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36、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高新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服务项目*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1.8特别说明: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费用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入围单位招标,中标后具体业务由甲方分配。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

37、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提供本工程前期资料(复印件)。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肆份。第四条 工期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工期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勘察工期:根据现场施工条件

38、另定(具体以开工令为准)中标人的技术服务工作需延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按设计要求的布点进行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按业主要求及时进场勘察并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途应及时提供初步或中间成果资料。4.2合同价及付费方式4.2.1本工程勘察合同总价 。4.2.2付款方式本工程没有预付款,合同价款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按实计量),每年结算一次,具体支付结算时间由甲方确定。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

39、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5.1.4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5.1.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2勘察人责任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

40、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

41、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六条 违约责任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6.2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双方协商。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贰份、勘察人贰份。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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