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400万块多孔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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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目 录1 前言11.1 项目由来11.2评价目的和工作重点21.3评价过程简介3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41.5项目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6报告主要结论82 总则92.1 编制依据92.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122.3评价因子与评价重点132.4环境功能区划142.5评价标准142.6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72.7环境保护目标213 现有工程概况223.1 基本概况223.2 现有工程组成223.3 矿区概况233.4 现有工程生产工艺243.5 现有工程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243.6 现有工程污染物产排情况253.7 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274 本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284.1 本项目

2、概况284.2 工程分析34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65.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565.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0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86.1 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686.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716.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806.4 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816.5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856.6 生态影响分析867 环境风险评价887.1风险识别和分析887.2露天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影响分析887.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888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908.1建设期污染防治对策908.2废气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908.3废水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938.4噪声治理938.

3、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评价949 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分析969.1 总量控制原则和意义969.2 总量控制因子969.3 污染物达标排放979.4 总量控制因子建议指标97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810.1经济效益9810.2社会效益分析9810.3环境效益分析9910.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0311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411.1 环境管理计划10411.2环境监测10611.3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10711.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重点10912结论与建议11112.1项目与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11112.2场址选择合理性11112.3污染防治与达标排放可行性11112

4、.4环境质量评价结论11212.5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1212.6公众参与11312.7总结论11312.8建议113III1 前言1.1 项目由来粘土空心砖是具有强度高、保温、隔热、隔音等特点的墙体材料。随着固原市经济的发展,建筑砖瓦用量逐年增加,对于砖瓦用粘土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县粘土资源较充足,粘土堆积山体较多,因地形原因,大部分粘土表面无法开垦为良田,可以为固原市的建设提供砖瓦用粘土。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公司2014年11月25日取得了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0.02km2,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同年建材销售有限公

5、司年产1200万块多孔砖项目建成投产,建设内容为20门焙烧窑生产线一条。因20门焙烧窑不符合产业政策,未设置脱硫除尘设施,轮窑烟气直接外排,且原料破碎、筛分、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直接排放,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遮挡、降尘等措施,环境保护管理手续履行不符合环保要求,目前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处于停产整顿状态。为完善企业相关环保手续,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拟对20门焙烧窑进行改造,淘汰20门焙烧窑,扩建至26门,新建烟气脱硫塔1台,对原料堆场进行封闭,多孔砖生产规模由1200万块/年扩大至3400万块/年。2018年11月23日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取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6、证(项目代码:2018-640422-30-03-008283),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3400万块多孔砖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委托本单位承担本次“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年产3400万块多孔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公司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及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评技术导则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对工程建设期、运营期、闭矿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于近日编制完成了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年产3400万块多孔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

7、设单位上报审批。1.2评价目的和工作重点1.2.1 评价目的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弄清该区域的环境概况、环境功能和环境质量现状。在工程分析和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工程实施后对该区域环境影响程度范围,结合区域环境状况,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对策,从而减少和避免污染,实现发展生产、保护环境的目的。对本工程生产工艺流程进行认真详细地分析,弄清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排放量及排放去向,对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实施的可行性,为上级部门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2 建设项目特点本项目矿山的工业场地、道路及开采设备等均依托现有工程,根据矿山地形地质

8、条件和矿山现有设备条件,项目采用台阶式露天开采,开采方式设计为: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由于矿层较为疏松,开采时可直接用挖掘机进行挖掘,不需要爆破。1.2.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固原市县为“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次评价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大气环境方面本项目大气环境主要关注运营期间粘土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料堆场粉尘、砖瓦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及其污染防治措施。(2)生态环境方面本项目生态环境主要关注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生态环境影响缓解措施,以及服务期满后生态

9、恢复措施。1.3评价过程简介本项目位于固原市县新营乡,属于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砖瓦用粘土开采属于“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137、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3-1。图1.3-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本项目和所在区域位置的特点,评价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环境问题:重视

10、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减少废气排放,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重视生态环境影响,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1.5项目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5.1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规定,本项目砖瓦用粘土属于国家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多孔砖生产线属于“限制类”:九、建材,第7条、粘土空心砖生产线(陕西、青海、甘肃、新疆、宁夏除外)。本项目位于宁夏固原市县,属于除外区域,因此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采用的26门焙烧窑不属于“淘汰类”:八、建材,第12条、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2011年)。生产设备双级真空挤砖

11、机和自动切坯机不属于“淘汰类”:八、建材,第13条、普通挤砖机,第14条、SJ、1580-3000双轴、单轴制砖搅拌机,第15条、SQP400500-700500双辊破碎机,第16条、1000型普通切条机。因此符合相关产业政策。1.5.2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

12、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5-1。表1.5-1 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环境管理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固原市县新营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宁政发201823号),本项目不在固原市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发布的固原市环境质量简报(2017年),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经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废气及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固废合理处置率100%,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属于黏土矿开采及砖瓦制造,项目建设后会有电

13、和水资源的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来说较少。项目主要原材料为粘土及煤矸石,煤矸石是煤炭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属于固废综合利用,本项所在区域粘土矿资源丰富,且本项目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开采,开采结束后对该区域进行复垦,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所在地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由表1.5-1可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环境管理要求。本项目与自治区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见图1.5-1。1.5.3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根据宁夏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程度,结合国家和宁夏有关

14、政策法规,对主要矿产进行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分区,划分为重点矿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一般开采区等四种类型。规划期共划定了71个开采规划分区,其中重点矿区17个,限制开采区23个,禁止开采区11个,一般开采区20个。项目为粘土矿开采及多孔砖生产,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分析,项目既不属于限制开采区,也不属于禁止开采区。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1.5.4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对于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分区,建立宁夏优质非金属矿产(硅石、石膏、芒硝等)开发基地,为此,共设立鼓励开采区26个,限制开

15、采区16个,禁止开采区2个。鼓励开采区:中卫-同心-固原县石膏开发基地:(1)中卫县小红山石膏矿,(2)中卫县甘塘子石膏矿,(3)盐池县石记场石膏矿,(4)同心县贺家口子石膏矿,(5)固原县双河湾石膏矿。银川市、石嘴山市优质硅石开发基地:(1)银川市郊区大口子熔剂硅石矿,(2)惠农县红果子沟石英砂岩矿区。其它鼓励开采区包括:(1)中卫县天景山化工灰岩矿,(2)青铜峡市水泥灰岩矿,(3)中卫县天景山电石用灰岩矿,(4) 中卫县天景山制碱用灰岩矿,(5)中宁县草帽子墩水泥灰岩矿区,(6)固原县红砂石沟水泥用灰岩矿区,(7)惠农县简泉高岭石陶瓷粘土矿,(8)中卫县香山大理岩矿,以及13个矿泉水矿产地

16、。限制开采区:(1)银川市郊区驴驴沟电石用灰岩矿,(2)银川市郊区驴驴沟制碱用灰岩矿, (3)银川市郊区干沟熔剂用灰岩矿,(4)银川市干沟-套门沟-窑舌子沟水泥用灰岩矿区,(5)银川市郊区紫花沟熔剂用白云岩矿,(6)海原县炭巷沟陶瓷粘土矿,(7)青铜峡市大泉砖瓦粘土矿,(8)灵武县倒坡子沟砖瓦粘土矿,(9)银川市郊区黄旗口岩棉用辉绿岩矿,(10)银川市石嘴沟水泥用板岩矿区,(11)银川市郊区紫花沟磷矿,(12)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浸水沟井田耐火粘土矿,(13)石嘴山矿区二矿井田耐火粘土矿,(14)海原县南华山硫铁矿。禁止开采区:(1)贺兰县苏峪口磷矿,(2)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硅石、冶镁白云岩和

17、其周边的砂石。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析,本项目既不属于限制开采区,也不属于禁止开采区。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1.5.5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本项目与国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各项规定的符合性见表1.5-2。表1.5-2 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技术原则1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

18、;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分层有序开出,生态环境受损较小;符合2发展干法或节水的工艺技术,减少水的使用量;本项目开采粘土含水量较高,生产工艺中用水量较少;符合3发展无废或少废的工艺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全部用于矿坑填埋,废弃物产生量较少;符合4矿山废物按照先提取有价金属、组分或利用能源,再选择用于建材或其它用途,最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技术原则;本项目为粘土矿开采,开采出的粘土直接用于制砖工艺,矿山废物全部用于矿坑回填,基本做到无害化处理;符合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

19、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项目开采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估计所在地、地址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符合2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经过实地勘察,项目所在区域可视范围内无铁路、国道、省道;符合3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本项目为粘土矿开采项目,不在限制的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本项目地质条件不属于地质灾害危险区;符合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1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

20、源;本项目不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符合2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不符合矿山基建1矿山基建产生的表土、底土和岩石等应分类堆放、分类管理和充分利用本项目为粘土矿开采,开采出的粘土直接用于制砖工艺,因此无表土、岩石等;符合2矿山基建应尽量少占用农田和耕地,矿山基建临时性占地应及时恢复本项目不占用农田及耕地,占用土地类型均为荒地,矿山占地均为永久占地,采取工程措施等进行恢复;符合废弃地复垦1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提倡采用采(选)矿排土(尾)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环评要求企业将废弃地

21、复垦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提倡采用采矿排土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符合2.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复垦措施,对露天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本项目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环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实施;符合3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结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环评要求相关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符合综上,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各项要求基本符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项目所在区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22、见图1.5-2。1.5.6矿山开采的可行性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相关内容,第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的正常秩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第二十条规定:“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

23、在地;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项目位于县新营乡,项目周边无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以及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等。综上所述,项目矿山开采可行。1.6报告主要结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年产3400万块多孔砖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影响因素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均符合所执行的相关环境标准,满足所处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通过采取有效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矿区开采和多孔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使过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

24、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固原市各有关政府部门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82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01.0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7.02修订,2016.09.0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08.29修订,2016.01.0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06.27修订,2018.01.01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25、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07修订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28修订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07.02修订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07.02修订施行。2.1.2 国家法规与政策(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07.16修订,2017.10.01施行;(2)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2018.08.01施行;(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

26、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2017.07.28施行;(4)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04.28实施;(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12.03;(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09.10;(7)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04.02;(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 号,2014.12.29;(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06.01;(10)关于印发的公告,环境保护

27、部 中国科学院公告2015年第61号,2015.11.23;(11)关于发布的通知,环发2005109号,2005.09.07;(12)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加快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7279号,2017.11.11;(1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2015.06.05实施;(14)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2015.09.01实施;(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2016.08.01施行;(16)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号,2011.12.29;(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28、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2015.12.10;(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7号,2011.12.01施行;(1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05.01施行;(2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2017.01.05;(2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07.03;(2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1.3地方法规与政策(1)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2010.01.01;(2)宁夏回族自治

29、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2.10.01;(3)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2015.01.01;(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00.07.21;(5)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2017.01.01;(6)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办法,2008.11.01;(7)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办法,2009.11.01;(8)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2001.01.01;(9)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宁政发201258号,2012.04.13;(10)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 年-

30、2017年)的通知,宁政发201414 号,2014.01.25;(1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82号,2014.08.18;(12)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2015.07.01。2.1.4相关规划(1)“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宁夏主体功能区规划;(3)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4)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5)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2.1.5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

31、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0)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11)矿山生态环

32、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12)烧结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工程技术规范(T/CBTA0001-2018)。2.1.6评价技术依据(1)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年产3400万块多孔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一);(2)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二);(3)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2.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应明确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等不同阶段的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与生态影响

33、,包括有利与不利影响、长期与短期影响、可逆与不可逆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累积与非累积影响等。对建设项目实施形成制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应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施工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的“三废”排放及生态破坏。经过对该项目生产工艺、排污特征进行分析,并对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识别出本项目对环境影响因素见表2.2-1。表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 阶段影响因子施工期生产期恢复期废气废水废渣噪声废气废水废渣噪声原料运输职工生活废渣自然环境环境空气-1S-2L-2L-1L地表水-1S-1L-1L-2S地下水-1L-2S声环境-1S-1L-1L-1L土

34、壤-1S-1S-1L-1L-2L自然生态环境地表植物-1S-1S-1L-1L-1L-2L水土流失-2S-2L-1L-2L土地利用-1S-1L-2SL生活质量公众健康-2S-1S-1S-2L-1L-1L就业水平+1L生活水平+1L+1L-2S环境美学-1S-1S-1S-1L-1L-1L-2S注:+正效应、-负效应;3、2、1 影响程度由大到小;L 长期影响、S 短期影响;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2.3评价因子与评价重点2.3.1评价因子根据工程分析及区域环境现状进行评价因子筛选,评价因子见表2.3-1。表2.3-1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环境要素评价专题评价因子环境空气现状评价SO2、TSP、PM10

35、、NO2、CO、O3、氟化物影响评价PM10、SO2、NOx、氟化物、TSP地表水现状评价pH、DO、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NH3-N、TP、TN、铜、锌、氟化物、砷、汞、镉、铬(六价)、铅、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影响评价COD、BOD5、NH3-N、SS声环境现状评价等效连续A声级(Leq)影响评价等效连续A声级(Leq)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土地利用、植被、动物、土壤影响评价土地利用、植被、动物、土壤2.3.2评价重点根据项目生产特点、排污特征,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周边自然及环境状况,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为:在深入开展工程

36、分析及区域自然及社会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以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并且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可靠性,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2.4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县新营乡陈阳川村,依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特征、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确定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如下:2.4.1大气环境项目位于县新营乡,根据固原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有关规定,结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方法”,确定评价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2.4.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

37、葫芦河,根据宁夏环境保护网2018年10月对葫芦河玉桥断面考核目标,确定葫芦河玉桥监测断面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2.4.3声环境项目位于县新营乡,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界定”相关要求,本项目所处地区属于声环境2类功能区。2.5评价标准2.5.1环境质量标准2.5.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常规因子TSP、PM10、PM2.5、SO2、NO2、CO、O3、NOx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特征因子氟化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中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因子执行

38、标准见表2.5-1。表2.5-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因子执行标准 单位g/Nm3类别标准名称及级(类)别污染因子标准值单位数值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TSP24小时平均300年平均200PM1024小时平均150年平均70PM2.524小时平均75年平均35SO21时平均50024小时平均150年平均60NO21时平均20024小时平均80年平均40NOx1时平均25024小时平均100年平均50O31小时平均200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CO1时平均10mg/m324小时平均4 mg/m3氟化物1小时平均2024小时平均72.5.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评

39、价范围内主要地表水体为葫芦河。葫芦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因子执行标准见表2.5-2。表2.5-2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因子执行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序号项目类标准值序号项目类标准值1pH6-912砷0.022DO313汞0.0013高锰酸盐指数1014镉0.0054COD3015六价铬0.055BOD5616铅0.056NH3-N1.517挥发酚0.017TP0.318石油类0.58TN1.519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9铜1.020硫化物0.510锌2.021粪大肠菌群(个/L)2000011氟化物1.5/2.5.1.3声环境质量

40、标准评价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声环境质量评价因子执行标准见表2.5-3。表2.5-3 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LeqdB(A)标准类别昼间夜间2类区60502.5.2污染物排放标准2.5.2.1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标准限值详见表2.5-4。表2.5-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览表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备注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轮窑焙烧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

41、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人工干燥及焙烧”的排放标准。原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排放标准。表2.5-5 砖瓦工业(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生产过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SO2NOx氟化物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30人工干燥及焙烧30300200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规定的限值要求。表2.5-6 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一览表序号污染物项目浓度限值(

42、mg/m3)1TSP1.02SO20.53氟化物0.022.5.2.2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设置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用于周边绿化施肥。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洗漱废水,废水污染物成分较简单,用于厂区泼洒地面抑尘。2.5.2.3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2.5-7。表2.5-7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污染类别执行标准级(类)别标准值dB(A)昼间夜间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605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夜间70552.5.2.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6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6.1 环境空气2.6.1.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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