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部请假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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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部请假制度1 .物业管理员在执勤和训练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2 .物业管理员请假需填写制式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逐级批准方可实施(病假需持镇级以上医院诊断及发票证明);3 .物业管理员及领班请假一天由主管核准;两天或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副主管以上人员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4 .各中队、班应严格按比例控制请假人员;每班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4.5日;5 .重大节假时或任务较重时,原则上不予准假;6 .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申请年假,按照公司“申请年假休假”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各中队申请长假人数每月不得超过总数的4%;7 .请假两日以内应提前两日申请;年假或3日以上假期应提前一周申请;8 .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逾假未归者,按旷工处理;9 .假期自审批后申请之日起归队销假或临上班前止,副领班以上人员休假完毕归队时应当向部门负责同志销假。10 .因公司部门工作紧急需要时,副领班以上正在请假、休假的人员接电通知后应立即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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