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重点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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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条件、程序与审核重点分析孔翔 副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内部材料,仅供参考,一、股票公开发行审核制度与程序二、创业板市场主要特点三、创业板股票发行条件与审核重点分析四、2008年被否企业案例分析,主要内容,一、股票公开发行审核 制度与程序,(一)股票发行审核的法律依据,法律 公司法、证券法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公司设立、辅导、发行上市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一系列规章与政策 财政部、工商局、税务局、环保局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沪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设立的规定,第78条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2、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公司法第79条发起人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96条变更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设立的规定,第81条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

3、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删除旧公司法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规定。,证券法关于发行条件的规定,证券法第10条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证券,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4、国办2005年12月23日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有关配套规定发布前,要防止一哄而上、滥发证券。证监会除继续正常受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申请外,暂不受理其他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各级工商登记机关也暂不受理相应的登记注册申请”。,证券法关于发行条件的规定,证券法第13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取消了原公司法关于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预计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

5、存款利率的要求。,证券法关于上市条件的规定,第50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法关于发行核准程序的规定,第21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第22条:国

6、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第23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参与审核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人进行接触。,证券法关于发行核准程序的规定,第24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第26条:对已作出的

7、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证监会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涉及(1)改制设立;(2)上市辅导;(3)保荐与申报;(4)发行上市审核标准;(5)发行核准程序(6)信息披露;(7)股票发行与上市;(8)中介机构聘用与监管。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

8、保荐制度办法,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等。准则:招股说明书准则,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操作指引,特殊行业编报规则。发行监管函,审核备忘录暂保留第5(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8(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16(专项复核)。,其他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财务会计、审计、验资和资产评估的规章与文件。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与文件(投入国有资产需评估且调帐、国有股权的设置、国有资产折股比例是否合规、土地评估师和矿产评估师资格、评估价值的合理合规性)。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与优惠政策的规章与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改委、土地局等部门关于企业

9、登记、产业政策、项目审批、土地等方面的规章与文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对外商企业的规定。,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 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 200 人;(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沿革,额度制 指标制,通道制,2001.3.29,2004.2.1-12.31,审批制,核准制,注册制,保荐制,1993-1995,1996-2000,105亿股,450亿股,(二)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核准制下的审核理念,核准制是审批制到注册制过渡的一种中间形式。其发行审核以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规性审核为核心,并对发行人的行业、素质、前景等进行实质性审查。核准制的涵义有三层意思:审查

11、企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审查企业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清楚地披露信息;实质性审核: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投资价值进行实质性判断并有权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否决(与注册制的本质区别)注意:淡化实质侧重合规,证监会不代替发行人及中介进行实质性判断,但可合理怀疑,对影响实质性判断的问题可要求发行人及中介进行解释说明。,尽职调查,审计,股份公司设立申报,创立大会,股份公司设立,辅导,申报材料制做,辅导验收,股东大会,IPO申请报中国证监会,刊登招股意向书,保荐机构完成内核,股东大会,证监会完成发行部审核,股东大会,中介机构反馈意见回复,通过证监会发审会审核,证监会反馈,发行核准,询价并路演,辅导验收,网下

12、及网上发行,验资,上市申请,辅导验收,挂牌上市,改制及辅导,申报及审核,发行及上市,(三)股票发行程序,股票发行上市的基本程序,证监会办公厅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处受理申请材料,保荐机构申报材料,发行监管部预审员预审,反馈意见,修改补充申报材料10天期限,召开发审会,修改申报材料,解决有关问题,材料封卷,交发行监管部,领取核准文件,静默期30天,发行监管部初审报告,会后事项说明材料,发行上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事项,六个月内,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征求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申报及审核阶段工作,申报后企业与证监会的三次沟通机会,企业申报材料后有三次与证监会沟通的机会:见面会、反馈意见后、

13、发审委会议。,预披露时间调整,目的:增加审核透明度。由于发审委专家在有限时间内不可能对公司深藏不露的问题全部识别,提前披露使公众有充分时间了解、“举报”、监督拟上市公司。,发审委会议,发审委会议召开5日前,将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及初审报告送达参会发审委委员,并将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和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发审委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发审委委员不得弃权。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为未通过。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形成审核意见之前,可以请发行人代表和保荐

14、代表人到会陈述和接受发审委委员的询问。,发审委会议议程,发审委员填写与发行人接触事项的有关说明。发行监管部预审人员向委员报告审核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召集人组织委员对初审报告中提请委员关注的问题和审核意见逐一发表个人审核意见。委员也可对初审报告提请关注问题以外的其他事项发表个人审核意见。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各2名到会陈述和接受询问,时间不超过45分钟。召集人总结委员的主要审核意见,形成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委员对发审委会议记录、审核意见记录确认并签名。召集人组织委员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采取封闭式记名投票,委员个人的投票意见不对外公布。发行监管部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及统

15、计投票结果。召集人宣布表决结果委员在发审委会议表决结果上签名,同时提交审核工作底稿。,二、创业板市场主要特点,2009年3月31日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5月1日起实施2009年4月17日公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5月14日公布正式稿,6月14日起实施2009年4月17日公布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5月14日公布正式稿,6月14日起实施2009年5月8日公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的规则,特点一:降低准入门槛、宽严适度,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创业

16、板设置两项定量业绩指标可供选择为区别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要求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成长性与规模。,特点二:要求主业突出,发行人应当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阶段,如果盲目多元化经营,业务范围过于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特点三:取消对无形资产占比的限制,突出对自主创新的支持,与主板IPO规则相比,已取消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的限制,备注: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17、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特点四:对连续盈利以及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与管理层变更的年限要求适当缩短,体现创业型企业特点,对连续盈利年限要求适当缩短:主板IPO规则要求三年连续盈利,创业板要求在最近一年或两年盈利即可。创业板IPO规则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而主板的要求是最近三年。,特点五:对发行人公司治理要求更高,创业板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从严完善治理结构创业板公司在发行前就要参照主板上市公司

18、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对发行人的规范运作要求扩大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要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特点六:简化报审环节,根据创业板IPO规则与主板(中小企业板)IPO规则的对比,在报审环节上有所区别:创业板企业在报审前,不再要求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意

19、见,也不再要求征求国家发改委就募集资金投资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特点七:发行审核机构设置注重适应创业板企业数量多、创新型强的特点,单独设立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人数增加到35人,并加大行业专家委员的比例,增加熟悉行业技术和管理的专家 强调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独立性,与主板发审委委员、和并购重组委委员不得相互兼任 设立行业专家咨询机制,特点八:强化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推荐,创业板公司保荐期限相对于中小板延长一年。对于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违规行为,或者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等风险较大的公司,在法定持续督导期结束后

20、,交易所可视情况继续延长持续督导期,直至相关问题解决或风险消除。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考虑到创业板公司处于成长期,业绩波动大较为常见,不再沿用主板“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将对相关保荐代表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的条款。要求保荐人督促企业合规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督导发行人持续履行各项承诺,并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发布的定期公告撰写跟踪报告。要求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跟踪报告;在上市公司刊登有关

21、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提供资金、委托理财等重要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特点九:强化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高定期报告业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规定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在公共媒体中传播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上市公司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等紧急情况下,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市场交易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建立适应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

22、的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一是合理确定一般交易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临时报告需予披露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触发指标值;二是对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披露要求更充分,只要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达到100 万元,就需要进行公告;三是对创业板公司影响较大的一次性签署重大生产经营合同、关键技术人员的离职及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发生变化造成重大风险等重大事件均要求及时披露。,特点十:合理设置股份的锁定期,规范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股份的行为,非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如果属于在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 为基准日)进行增资扩股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

23、能转让,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 月内,可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50%。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特点十一:严格退市制度,强化优胜劣汰,创业板公司终止上市后将直接退市。引入“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意见为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退的退市情形。三种退市情形下启动快速退市程序: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公司,最快退市时间从主板的六个

24、月缩短为三个月;对”净资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退市情形,暂停上市后根据中期报告而不是年度报告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退市。,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低于主板,上市企业风险相应增大,要求投资者有一定投资经验,对风险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特点十二: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充分揭示风险。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

25、决定。”注重投资者教育的主要目的:普及证券市场知识,宣传业务规则和产品知识,倡导理性投资观念,同时提示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风险认知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2008年3月,深交所专门成立投资者教育中心,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特点十三:充分揭示风险,注重投资者教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在内容上突出创业企业的特点,强化成长性和自主创新相关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还将颁布创业板 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业务规则。,有待出台的其它配套细则,三、创业板股票发行条件 与审核重点分析,创业板与主板IP

26、O管理办法比较,发行条件,(一)发行条件主体资格,(1)发行人应该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后持续经营时间超过3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持续经营时间可连续计算。“整体变更”指不进行任何资产和业务的剥离,公司的主体资格在变更前后是延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无须通知公司债务人或征得债权人的同意。(2)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应按自然人人数累加计算。(3)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为上市公司:暂时不允许分拆上市。(4)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可以作为拟上市股东问题。(5)公司设立后股权转让频繁的,以及发行前股份转让或增

27、资的,应关注转让对象和增资对象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产生影响和逃避三年锁定期的情况。,44,主体资格审核关注的重点问题,锁定期问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上市后36个月,36个月内可在其之间转让其他股东自上市后12月登招股书一年前增资进入的新增股东股份自上市后12月主板中小板:登招股书前一年以内增资进入的新增股东股份自股权工商登记日起36月创业板: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前六个月内增资进入的新增股东股份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能转让,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 月内,可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50%主板中小板:登招股书前一年内自实际控制人转让来的新股东股份

28、上市后36月登招股书前自非实际控制人转让来的新股东股份锁定同非实际控制人股份中小板创业板:高管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中小板规定半年之后的12个月内出售不超过50,案例:步步高股份锁定承诺(1)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股东张海霞及实际控制人王填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在遵守第1)项承诺前提下,本人在担任公司董

29、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在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股东李晓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同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于2007 年6 月自步步高投资集团处受让取得的公司100 万股股份。(4)股东王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于2007 年9 月自张海霞处受让取得的公司100 万股股份。(5)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重申公司法142条规定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修订持

30、股锁定要求上市后36个月内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经交易所同意,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可免于遵守36个月的持股锁定承诺:不改变控制权的股份转让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受让人继续遵守承诺IPO前12个月内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股份的持有人承诺在上市后持股锁定36个月不作明文规定(*由发行审核环节把握),新上市规则对IPO公司持股人的股份流通限制新规,(6)股权清晰,不允许存在职工持股会持股、工会持股、信托持股和委托持股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不存在重大纠纷职工持股会持股、工会持股:拟上市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得存在职工

31、持股会持股和工会持股的情况。对职工持股会和工会持有拟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权的,可以不要求清理。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要求进行处理,股权应转至个人名下,防治存在股权纠纷隐患和变相公开发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被质押和存在权属纠纷的,应关注。,48,(7)发行人最近3年(创业板两年)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目的:保证发行人经营业绩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审核原则:重实质不重形式。目前法规层面暂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规定,是否发生变化保荐机构应做出专业判断。主营业务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突出,最近3年(创业板两年)不允许发生重大变化。,49,发行前3年发生重大重组:

32、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重组。发行人在发行上市前,对同一控制权人下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者相关业务进行重组整合,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优化公司治理、确保规范运行。是企业集团为实现主营业务整体发行上市、降低管理成本、发挥业务协同优势、提高企业规模经纪效应而实施的市场行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重组,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视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被重组方应当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人控制,如果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人控制。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具有相关性(相同、类似行业或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重组方式:发行人收购

33、被重组方股权发行人收购被重组方的经营性资产公司控制权人以被重组方股权或经营性资产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发行人吸收合并被重组方,案例:步步高发行前的资产重组(1)发行人收购被重组方股权:2003年股改前进行了一系列收购:收购湖南步步高连锁超市益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株洲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岳阳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安乡县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成为控股子公司。(2)发行人收购被重组方的经营性资产:2007年上半年收购益阳爱丽丝连锁有限公司资产2007年7月收购吉安万家福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房产。(3)公司控制权人以被重组方股权或经营性资产对发行人进行增资:2007年6月,大股

34、东步步高投资集团以物流中心房产、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负债对本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资产以净资产评估值作价2976.9万元,折为9,100,794 股,增资价格约为3.2711 元/股。,52,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重组,应重点关注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50,但不超过100的,保

35、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首次公开发行主体的要求,将被重组方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并发表相关意见。发行申请文件还应该提交会计师关于被重组方的有关文件以及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20的,申报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会计年度与重组前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按照扣除该等交易后的口径计算。发行人提交首发申请文件前一个会计年度或一期内发生多次重组行为的,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应累计计算。,2007

36、年6月发行人收购了控股股东持有的A公司74股权,同时收购了控股股东持有的B公司75股权。假设1:2006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资产总额1亿。2006年12月31日A公司资产总额1.2亿。2006年12月31日B公司资产总额0.8亿。处理:发行人重组A公司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发行人重组B公司后: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首次公开发行主体的要求,将被重组方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并发表相关意见。假设2:2006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8000万,利润总额3000万。2006年B公司营业收入2000万、利润总额400万。处理:发行人重组B公司后:申报财务报表至少需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

37、一期资产负债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变化:关注变化比例及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变化。被否案例: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层重要成员发生变化,总裁被免职、财务负责人也发生变更,报告期内还多次发生董事、副总裁变动情况。作为技术主导型企业,上市前发生管理层主要成员变化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活动、技术研发及发展战略的实施存在重大影响。实际控制人不得变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往往会导致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决策、组织结构、业务经营发生变化,给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明确预期。,57,认定多个投资者共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多个投资者共同拥有公司控制

38、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2)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权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股东的股权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多个投资者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确;(4)共同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及其他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承诺比照上市规则对控股股东股份锁定的要求对所持股份进行锁定,做出上述承诺的股东所持股份合计超过公司股本的51%以上。,58,股权分散,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1)发行人的股权结构、高管和业务在首发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能够提供证据充分证明确实不存在实际控制人;(3)该股权及控制结构不影响公司治理的

39、有效性;(4)持股比例较高且合计持有公司51%以上股份的股东比照上市规则对控股股东股份锁定要求进行锁定。,59,(二)发行条件独立性,独立性,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资产完整,拥有基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供应系统、销售系统以及相关设施(产、供、销、研),资产产权清晰,完整业务体系,产供销体系齐全;不得有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高管不得在股东单位兼任除董事以外的相关职位股东推荐董事和经理人选需经过合法程序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资金独立、账户独立;纳税独立。,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

40、没有机构混同的情形,独立性审核时关注的重点问题,(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企业不存在未消除的同业竞争(2)关联交易: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使用、营业许可等生产经营环节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企业的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及其定价)。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定价依据、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比较)经常性关联交易:比重及变动趋势 偶发性关联交易:内容与金额,对发行人业务及利润的影响 可能存在的隐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3)发行人在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面不得依赖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和商标等的使用不得受制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土地、房产等配套

41、设施如果全部和大部分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租赁的,应关注其必要性与合理性。(4)人员独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及领薪;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独立性案例,XXXX案例 1、公司主营业务为内河航运,股份公司设立方案有问题,造成资产不完整:一部分干散货船只留在控股股东处,一部分投入了股份公司;2、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有大量的关联交易,并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3、控股股东对船舶实施统一调度,股份公司业务不独立。,XXXX案例 1、供销不独立:公司与大股东长期统一对外采购和

42、销售,00年7月以前公司对外销售均以总厂名义开具发票,并由总厂代收货款后转入公司;2、公司00年以前所得税增值税均通过总厂进行汇总纳税。3、在银行借款方面,公司未办理贷款授信额度,而是由总厂向银行借款后,转贷给公司,00年母公司还曾向公司提供5000万元短期融资。,(三)发行条件规范运行,公司治理,有效的公司治理保障了外部投资者的利益不宜受到大股东侵犯。公司治理防范股东和高层层面的利益侵占。如高新张铜案例,公司治理的缺失导致上市公司承担巨额亏损。公司披露其关联交易中及资金往来审批程序仅由公司原总经理口头同意并签字确认,未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完善的内部控制能有效保障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司资产

43、不受侵害。内部控制着眼于公司员工的舞弊案件。某上市公司由于内部控制的缺失,导致会计人员贪污公司9200万巨款。,内部控制,规范运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是公司规范运行的两大基石!,(1)最近3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公开发行股票、违反法律法规收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创业板要求扩展到控股股东),报送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3)公司董、监、高是否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对于董、监、高与发行人共同投资成立公司的,一般要求进行清理。(4)不得有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关注:现时是否仍存在不规范问题;历史上的不规范运作问题是否已经

44、解决,法律障碍是否已经消除;如现时仍存在若干法律问题,则该等法律问题是否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后果。,规范运行审核时关注的重点问题,案例1:某银行物业存在瑕疵,其近10000处营业网点的营业房屋中有约900处的房屋产权存在瑕疵,占其营业面积的比例和占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均较小,不会对其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而在其充分披露物业瑕疵和风险的情况下,不应构成发行上市的障碍。案例2:某首发申请在上市申请过程中被地方环保部门就其违规排污事件进行调查并可能被处以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则在该调查事件法律后果未消除前将构成发行上市障碍。,(四)发行条件财务与会计

45、,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1)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和适当性:报告期内相同和相似的经济业务是否采取一致的会计政策,未发生随意变更的情形,如发生变更的,应关注变更原因的合理性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2)收入确认:应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和业务经营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收入确认原则是否符合规定,尤其是对于复杂业务和分期确认收入的业务应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如工程类项目和技术系统建设项目。(3)资产减值准备记提:关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记提是否充分合理。,69,财务与会计审核时关注的重点问题,(4)财务状况:根据财务结构及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根据应

46、收帐款、存货、经营性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对比分析公司的收入和盈利质量。(5)毛利率:关注公司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和趋势,对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应关注其变动原因和合理性。(6)或有负债:关注公司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和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7)对收入和利润指标刚达标的公司:重点关注有无通过关联交易、提前确认收入、虚增销售收入(关注前五名大客户的变化)、减值记提不充分、期间费用变动不正常等手段操纵收入和利润。,70,(五)发行条件业务与技术(实质性判断),(1)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核心竞争力 经营模式: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和趋势,业务链条是否存在缺陷,是否严重受制于上下游产业或客户。生产模

47、式:自主生产或外协加工;自主品牌或贴牌;个性化定制或通用标准化产品;以销定产或自行安排生产。盈利模式:是否区别于行业内其它企业,是否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竞争优势:行业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行业地位,与行业平均、同行业上市公司等行业龙头对比,等。竞争优势来源:技术优势?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客户稳定优势?特许经营优势?,业务与技术审核关注要点,(2)制约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因素 经营环境变化:产业政策或其它政策变化(高耗能行业、房地产行业、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下降);重大突发事件(禽流感);技术先进性及创新能力:公司技术是否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其产品是否属于过渡性产品;公司是否具备持续自主创新

48、能力,如关键技术是外部的,应关注其持续使用的限制;对重要客户的依赖:主营业务和利润是否主要来源于单一或少数客户;专利保护期临近和特许经营权展期的不确定性;对非经常性损益或税收优惠、政府补贴的依赖。,(六)发行条件募集资金运用,(1)募集资金应该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用途。(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目前中小板对发行人主体资格审核关注要点:(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是否有足够的市场,足够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足够的技术及规模化市场工艺储备等。(4)项目实施准备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否顺利实施,如配

49、套的土地(一般要求签订出让合同)、有关产品额度认证或审批情况、项目是否取得环保批文等。,募集资金运用审核关注的重点问题,(5)募投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充较大的,关注发行人各类产品在报告期内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情况,合同和意向性订单情况;募集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生产的,应关注新产品的市场容量、主要竞争对手、行业发展趋势、技术保障、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情况;(6)募集资金投入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发生变化的(如外协加工变为自主生产),关注公司在新模式下的经营管理能力、技术准备情况、产品市场开拓情况等,关注公司经营模式变化的风险;(7)发行人原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支出很少、本次募集资金将大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

50、资或研发支出的,关注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研发支出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七)其他,(1)税收政策: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前三年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所得税、福利政策等),省级税务部门应出具确认文件,发行人应就可能被追缴的风险作重大事项提示;近三年内有无税收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税务部门处罚。(2)土地使用:取得土地的方式不合法的,应依法纠正。(3)环保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环保要求;对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电力、建材、造纸、酿酒、制药、纺织、制革、采矿等重污染行业,需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环保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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