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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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九章 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管理,商业银行证券投资概述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一般策略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分离与融合,2,第一节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概述,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功能获取收益管理风险增强流动性管理风险资本税收庇护,3,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种类,1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有三种类型:中央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 2公司债券()抵押债券,是指公司以不动产或动产做抵押而发行的债券,如果债券到期公司不能还本付息,债务人就可以依法请求拍卖抵押品,将所得收入偿还债务人。()信用债券,是指公司仅凭其信用发行债券。一般来说,只有那些信誉卓著的大公司才有资格发行这种债券。3股票,4

2、,4.商业票据5.银行承兑票据6、回购协议7、央行票据8、创新的金融工具9、我国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种类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可供选择有:国库券、国家建设债券、国家投资债券、国家特种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央行票据、回购协议和银行承兑票据。,5,证券组合的管理,1、确定管理标准与目标2、对宏观经济与利率走势预测3、列举证券组合所要考虑的因素 银行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其证券管理政策:确定控制利率敏感的证券投资需要;投资与流动性计划的协调;担保要求的评估;风险头寸的评估;预期收益率;确定税收状况 4、银行管理层确定证券组合管理的基本政策与战略 银行需要确定证券组合的规模、投资工具与质量、证

3、券期限政策与战略5、选出证券投资组合管理的机构,6,第二节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收益银行证券投资组合的收益体现为利息收入、再投资收入、资本利得、提供证券服务的手续费及作为证券经销商和做市商而获得的投标差价等形式。我们这里讲的证券投资收益主要是利息收入和资本收益。证券的收益率一般可以用三种方法表示:1、票面收益率2、当期收益率3、到期收益率,7,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风险,1.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1)系统性风险(又称为不可分散风险)是指对整个证券市场产生影响的风险。其来源可能是战争、通货膨胀、经济衰退等多种外部因素。系统性风险波及市场上的所有证券,所以是不可能采用投

4、资组合法加以分散的。(2)非系统性风险是指存在于个别投资证券或个别类别投资证券的风险。它主要来源于个别证券本身的独立因素,如财产风险,信用风险等,8,2.内部经营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经营风险是由企业经营状况、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引起的,主要包括个人风险,财产风险,经营风险和责任风险外部风险是指由于社会投资环境的变化,引起证券持有人受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和流动性风险。,9,商业银行证券投资风险的测度,1.风险测度的标准差法的计算公式为:标准差反映了不同证券风险的大小,既包括系统风险,也包括非系统风险,标准差越大,其所对应的概率分布的离散程度也就越大,投资组

5、合的可能收益就越偏离期望收益,预期收益实现的可能性就越小,投资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小;标准差越小,其所对应的概率分布的离散程度就越小,投资组合的可能收益就越接近期望收益,预期收益实现的可能性越大,投资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小。,=,10,2系数法系数法主要是衡量证券的系统性风险,它衡量的是某种证券相对于整个证券市场收益水平的收益变化情况。整个证券市场收益的值为1,如果某种证券的值大于1,则表明该证券收益的波动幅度要比证券市场的收益波动幅度大,因而风险也较大。如果某种股票的值小于1,则表明该证券收益的波动幅度比证券市场收益的波动幅度要小,因而风险也较小。,11,商业银行证券投资风险与收益的关系,证券投资的

6、风险与收益有着密切的关系,证券风险越大,投资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但同时,投资者要求证券发行人付给的收益也就越多;证券风险越小,投资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小,但同时,证券发行人付给投资者的收益也就越少。因此,一般说来,证券投资的收益与其风险之间存在着正比例关系。,12,第三节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一般策略,1分散化投资法2期限分离法期限分离法有三种不同的战略:短期投资战略、长期投资战略和杠铃投资战略。3灵活调整法(操纵收益曲线法)4证券调换法证券调换法是指当市场处于暂时性不均衡而使不同证券产生相对的收益方面的优势时,用相对劣势的证券调换相对优势的证券可以套取无风险的收益。调换的主要方法包括:价格

7、调换,收益率调换,市场内部差额调换,利率预期调换,减税调换,13,第四节 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分离与融合,银行业和证券业分离与融合的发展历史从起源来看,银行业与证券业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国际贸易和共同的组织基础欧洲中世纪的大商人。但纯粹意义上的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出现,则是在分离、融合、再分离、再融合的动态过程中形成的。这一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早期的自然分离阶段第二阶段:二十世纪初期的融合阶段第三阶段:年-年经济危机后的分离阶段第四阶段:七十年代以来的现代融合阶段。,14,银行业与证券业运行模式及其利弊分析,1.分业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是指银行业与证券业相互分离,分别由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经营。其

8、特点是两种业务严格分开,证券公司不得经营零售性存放款业务,只能从事证券的承购包销、分销、自营、新产品开发以及充当企业兼并与收购的财务顾问、基金管理等业务。20世纪70年代前,分业经营的典型代表有美国、日本和英国。,15,分业经营的优点在于:(1)有利于培养两种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一般证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2)分业经营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合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3)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

9、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4)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为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16,分业经营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两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两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17,2.混业经营模式混业经营是证券业和银行业相互结合、相互渗透的

10、一种经营方式,混业经营以德国、瑞士、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为典型代表。这种混业经营模式又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它与美、日、英的分离型模式完全不同。在此种模式下,没有银行业务之间的界限划分,各种银行都可以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等业务。每家银行具体选择何种业务经营则由企业根据自身优势,各种主客观条件及发展目标等自行考虑,国家对其不作过多干预。,18,优势:()全能银行同时从事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可以使两种业务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做到优势互补。()混业经营有利于降低银行自身的风险。()混业经营使全能银行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状况,降低贷款和证券承销的风险。()实行混业经营,任何一家银行都可以兼营商业银

11、行与证券公司业务,这样便加强了银行业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提高效益,促进社会总效用的上升。,19,缺点在于:()容易形成金融市场的垄断,产生不公平竞争;()过大的综合性银行集团会产生集团内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的问题;可能会招致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20,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我国商业银行正在经历由严格的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的转变。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工、农、建、商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从而剥离银行业务,专门从事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银行业务因此逐步实现专业化。同时成立了体制之外的金融机构,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蓬勃发展,实行混业经营。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混业经营模式在全国全面展开

12、。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国有专业银行突破了专业分工限制,纷纷组建各自的信托投资公司,开办大量证券机构经营证券业务,并且向投资、房地产、保险等其他业务领域渗透。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监管水平并没有跟上这种全面混业的局面,也由于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不完善,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一时出现风险增大、金融秩序混乱的局面,也导致了严格分业时代的到来。,21,1993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初步提出了分业经营:“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金融企业投资。要明确规定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数额、管理人员素质及业务范围,并严格审批,加强管理。对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和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颁布实施中

13、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分业经营体制的基本格局。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法第八条规定:“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1998年底颁布实施证券法,第六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进一步明确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至此,中国银行业

14、分业经营体制得以进一步巩固。,22,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融入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严格的分业经营带来了竞争的不平等。我国商业银行开始探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混业经营的组织形式,即金融控股公司大量出现。2008年的次贷危机对全球混业经营提出了挑战,如果没有科学有效的监管,混业经营可能带来的只是风险,而无收益。但是,危机并不会改变混业经营的趋势。2010年7月美国通过的新金融监管法案旨在加强对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监管,堵塞监管漏洞,而不是禁止混业经营。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也会在谨慎监管中稳步推进。,23,复习思考题,1、商业银行为什么要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它们选择的投资对象与银行经营特点是否有关?2、商业银行业证券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3、怎样衡量银行证券投资的收益?证券投资收益曲线对银行证券投资决策有什么意义?4、银行进行证券投资面临哪些风险?如何评价这些风险?5、银行进行证券投资可以采用哪些策略?它们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6、从经济发展和金融创新的角度解释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离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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