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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管厂保障房代征绿地建设等工程设计、地形测绘、屋顶检测等项目屋顶绿化承载力检测鉴定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管厂保障房代征绿地建设等工程设计、地形测绘、屋顶检测等项目屋顶绿化承载力检测鉴定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BJJF-2015-026采购代理: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五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 谈判会议1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五章 技术要求27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8第一章 谈判邀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依法就二管厂保障房代征绿地建设等工程设计、地形测绘、屋顶检测等项目屋顶绿化承载力检测鉴定项目进行竞争
2、性谈判,欢迎参加过本项目公开招标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1. 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由石景山区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由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完成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二管厂保障房代征绿地建设等工程设计、地形测绘、屋顶检测等项目屋顶绿化承载力检测鉴定项目;2.2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拟进行屋顶绿化承载力检测鉴定的项目包括园林绿化局绿化工程二队、外语实验小学教学楼、实验幼儿园、园林绿化局玉泉花圃、石景山区
3、疾控中心、中关村石景山区古城基地、五里坨街道办事处、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石景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9个检测项目,屋顶总检测面积约10000、屋面结构检测鉴定内容:(1)屋面结构体系检查。(2)屋顶梁、板截面尺寸。(3)屋顶结构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4)屋顶结构构件钢筋配置。(5)屋顶结构外观质量检查。(6)屋顶结构承载力计算。(7)屋顶结构屋面检测评定结论。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屋顶绿化屋面承载力检测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检测面积()备注1园林绿化局绿化工程二队29062外语实验小学教学楼9503实验幼儿园10204园林绿化局玉泉花园12785石景山区中关村古城基地6056五里坨街道办事处4507石景
4、山区法院7028石景山区卫生局11459石景山区疾控中心926合计99822.3工期要求:7天3. 供应商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本工程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2) 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技术监督局授予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查机构认可证书,且能力范围包括结构承载力性能评价、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评价等项目。3) 近两年内(2013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0日)有类似项目屋顶绿化承载力检测鉴定工程业绩不少于五项
5、,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委托合同书)。4) 近两年内企业财务运营状况正常,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5) 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 必须具有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8) 供应商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5年5月6日下午14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9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
6、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谈判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2日15时30分。响应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开标室。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竞争性谈判会议。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
7、.1采购人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地 址: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5号联系人:白建锋电 话:68291755项目名称二管厂保障房代征绿地建设等工程设计、地形测绘、屋顶检测等项目屋顶绿化承载力检测鉴定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石景山区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预算金额即竞争性谈判采购控制价217766.33元,超过本控制价的谈判报价为无效报价1.3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拟进行屋顶绿化承载力检测鉴定的项目包括园林绿化局绿化工程二队、外语实验小学教学楼、实验幼儿园、园林绿化局玉泉苗圃、石景山区疾控中心、中关村石景山区古城基地、五里坨街道办事处、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石景山区
8、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9个检测项目,屋顶总检测面积约10000m2。屋面结构检测鉴定内容:(1)屋面结构体系检查。(2)屋顶梁、板截面尺寸。(3)屋顶结构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4)屋顶结构构件钢筋配置。(5)屋顶结构外观质量检查。(6)屋顶结构承载力计算。(7)屋顶结构屋面检测评定结论。工期7天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人员资质条件:见附录1 人员要求:见附录2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谈判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天前2.2.2谈判会议截止时间2015年5月12日15时
9、30分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3.1谈判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金额:肆仟元整形式:支票、电汇、汇票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开户名(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外大街支行帐号:0200000519006798276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也可采用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截止时间前一天3.7.5响应文件份
10、数正本1份,副本 4 份 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地址: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5号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二管厂保障房代征绿地建设等工程设计、地形测绘、屋顶检测等项目屋顶绿化承载力检测鉴定项目响应文件在2015年5月12日15时30分(即谈判会议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开标室4.2.6采购人通知延后谈判会议截止时间的时间谈判会议截止时间2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谈判会议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开标室5.2.1谈判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
11、文件的密封情况;谈判顺序:按递交文件先后顺序,进行一轮谈判6.1.1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2采购人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7.3.1履约担保不适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2具备相关资质。3.提供社保及税收缴纳记录证明材料(近三个月)4.近两年内企业财务运营状况正常,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年度财务报表)。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12、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7.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数量资 格 标 准项目负责人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主要检测人员3初级或以上职称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己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1.2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见“
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和工期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及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资质条件、业绩、人员等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4)与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代
14、建人或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经谈判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0)为投资参股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成交人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向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用(计9000元)。1.6 保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15、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项目现场。1.10 谈判预备会采购人不组织召开谈判预备会。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1.12 偏差 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响应文件不符合第三章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本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谈判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12.2 响应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对响应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谈判报价未超过采购
16、控制价; (2)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1.12.3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通过谈判使、澄清使之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 2竞争性谈判文件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3)谈判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 供应商应仔细
17、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会议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谈判会议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采购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在谈判
18、会议截止时间2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谈判会议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谈判会议截止时间。采购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3.1.1响应文件采用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构成如下: (1)谈判声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资格审查资料;(4)项目实施方案。3.
19、2 谈判报价 3.2.1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自行测算相关费用。 3.2.2采购人设有谈判采购控制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项目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谈判采购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20、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谈判保证金且应在谈判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谈判有效期,则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3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和3.4.2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4采购人最迟应当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
21、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供应商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响应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供应商提交了错误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表 3.5.1 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3.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谈判有效期、技
22、术要求、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
23、页码。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 谈判会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响应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谈判会议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
24、.4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谈判会议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款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合同授予 5.1 定标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规定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5.2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5.3 履约担保 (不适用)5.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5.4 签订合同 5.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
26、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5.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5.4.5 如果根据本章第7.4.1项规定,采购人取消了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6. 纪律和监督 6.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6.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
27、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6.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谈判会议”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6.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8、。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6.5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谈判会议1.谈判1.1采购代理人在2015年5月12日15:3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谈判。要求供应商派法人代表或法人受权委托人(除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外,还应随身携带一份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1.2谈判时,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1.3谈判小组审阅响
29、应文件。1.4各供应商分别介绍谈判的策划设计方案、服务承诺等有关情况。每个供应商有5分钟陈述时间,可结合电子文件进行陈述。1.5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一轮谈判。1.6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推荐成交人。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技术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3.谈判工作的基本原则3.l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3.2保护采购人的各项合法利益。3.3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的谈判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4竞争性谈判文件是谈判的依据。4.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是谈判小组
30、根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谈判保证金进行检查和评价以审查供应商的服务能力。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谈判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并废除其谈判资格。(1) 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条件不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2) 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3) 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4) 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5) 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由谈判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印鉴)和加盖公章的;(6)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5.响应文件的符
31、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是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进行检查和评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谈判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作废标处理:(1)供应商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 谈判报价明显低于成本,而供应商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3)谈判报价超出预算,采购单位无力支付的;(4)响应文件未密封的。6.错误的修正6.1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如果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谈判将被拒绝。7.响应文件的澄清8.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在谈判之后,采购人有可能要求供应商陈述并澄清其谈判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人谈判会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陈述。8.2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8.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8.1谈判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8.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8.3谈判结束后,
33、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单价为原报价按比例下调)。9.保密9.1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9.2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人的谈判活动,否则将废除其谈判,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谈判办法:本次谈判采用综合评价法。10.定标准则10.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后,推荐成交候选人。10.2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侯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
34、商。10.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次服务,将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单位的_项目采购活动
35、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11.1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11.2采购人有权利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12.成交通知12.1谈判结束确定成交后,采购代理人将在谈判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
36、发生法律效力。12.2采购代理人在采购人与成交方签署合同后,即通知其他未成交的供应商。12.3按国际惯例采购代理人无须向未成交方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12.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与成交人协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或响应文件提供的硬件设备设施数量和服务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14.签订合同13.1成交方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13.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15.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一)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
37、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格式项目名称: 北京市二管厂保障房代征绿地建设等工程设计、地形测绘、屋顶检测等项目屋顶绿化承载力检测鉴定项目 委托方(甲方):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作范围(包括地点、地理位置、范围界线、面积等) 第二条 工作内容(包括鉴定项目和
38、工作量) 第三条 合同总额根据成交结果,该项目合同总额为 元,为固定总价合同。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技术方案)之日起5日内完成设计书(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3.协助乙方检测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进行力所能及的协调。4.保证项目款按时到位,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成果。6.对乙方派出人员进行审核,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7.有权对乙方的作业方法、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审查。8.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工作质
39、量不符合要求时,有权要求补充修改或延迟付款期限。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5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或技术方案)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或技术方案)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组织检测队伍进场作业。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或技术方案)要求,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4.乙方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并进行合作。凡因乙方原因出现的成果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修改或返工。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6.有权查询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参与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
40、议;7.有权按照合同规定获得甲方的帮助和配合。第六条 检测项目完成工期及汇交内容全部成果应于 2015 年 月 日前交甲方验收。1、检测评定报告 叁套2、数据光盘 叁套第七条 乙方应当于项目完成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当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5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查,提出检查意见。第八条 检测所有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署名权约定:全部应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保留。第九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作为本项目预付款;测绘工作完成后支付40%,整体工程验收通过后10日内支付余款,具体以财政拨款为
41、准。第十条 成果提交要求1.自项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乙方合同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检测成果。2.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检测成果 份,甲方如需增加成果份数,需双方协商,另向乙方支付工本费。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向乙方偿付工程总价款的5做为违约金;若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价款外,并按合同费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项目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其它属于乙方的成果,按有关规定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第十
42、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价款的5,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项目款及利息。2.乙方工作期间,工作、生活自行安排,若乙方以条件不好等中止合同时,按上款(即第1款)处理。在甲方项目款按时到位后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检测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费按合同价款的0.1计算。因不可抗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检测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调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第二次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
43、相应的法律责任。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项目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价款20(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
44、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委托方: (公章) 承包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第五章 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北京市二管厂保障房代征绿地建设等工程设计、地形测绘、屋顶检测等项目屋顶绿化承载力检测鉴定项目2、项目实施地点:石景山区。3、项目规模:见图纸4、采用北京地方坐标系、地方高程。二、技术标准和要求遵照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三、提交成果资料1、检测评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