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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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五)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定义1、人的身体不遭受伤害2、财产不遭受损失3、人的精神不受到威胁搞好安全生产的意义(1)为了家庭幸福,为了自己安康;(2)为了科研生产,为了企业效益。安全生产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要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劳动待遇。2、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安全生产法共有7章97条.详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安全生产工艺条件、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

2、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其中法律责任一章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根据后果严重程度。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最高额可达20万。3、刑法134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它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5年5月1日施行,共七章其中总则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常识本章学习重点1了解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方针2了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制度3 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的职业规范4 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相对于普通作业人员,由于工作岗位往往更为重要,危险性更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设施、设备的安全造成危害,因此技术上有更高的要求,同时,作为特种作业人员

4、还应该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学法懂法,严格按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一、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我国在总结了近年来安全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新中国建国之初,国家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1952年毛主席在劳动部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

5、:“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1957年,周恩来总理在视察民航工作时为中国民航题词:“保障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1959年周恩来总理在视察径隆煤矿时指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是,生产要服从安全。”1979年二月和七月,航空工业部向党中央汇报执行67号和100号文件的书面报告中首先提出,安全生产中要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987年1月26日国家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

6、。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方针是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总的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安全生产方针归纳为下面几个方面的几个内容。(1)“以人为本”的思想。强调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2)“安全第一”是相对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3)辨证统一的观点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否则就会发生事故。(4)预防为主是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7、将事故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也是一句空话。(5)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要求。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法律制度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九届人大28次常委会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适用于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它的根本宗旨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

8、中应有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权利,是通过调整生产经营者责任、从业人员和国家管理机关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来实现的。安全生产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而不管生产经营实体的性质和隶属背景。在安全生产领域内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最高。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1)知情、建议权安全生产法第4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批评、检举 、控告权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9、、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3)合法拒绝权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从业人员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保(险)外索赔权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

10、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4、从业人员的四项义务(1)遵章作业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2)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4)安全隐患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11、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两证才能上岗:一是特种作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即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两证缺一可视为违法上岗和违法用工。(二)劳动法的相关知识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0日起施行。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

12、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劳动法中的内容是: 劳动法中的54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必要劳动保护用品。55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56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三)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职业病防治法中的主要内容:(

13、1)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2) 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工伤保险。(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为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可 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如实告知劳动者,并 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5)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有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岗期、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6) 拒绝违章指挥或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四)工伤保险条例相关

14、知识(1) 用人单位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费。(2)用人单位应当公示工伤保险情况。(3)职工发生工伤时,应当得到及时的救治。(五)工伤事故管理(1)伤亡事故定义:“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2)工伤的范围: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3

15、)视同工伤共有三条(略)。(4) 工伤事故按轻重程度分为:A、 轻伤:指职工负伤以后休工一个工作日以上 ,构不成重伤事故。B、 重伤: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a、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残废的。b、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c、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d、眼部受伤严重有失明可能的;e、手部伤害: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轧断一节;大拇指轧断一节;f、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稚骨)。C、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人次的事故 D、重大事故 :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

16、故。E、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F、 事故处理程序:(1) 现场处理: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立即报告,保护现场(2) 物证搜集(3) 从受伤部位、受伤性质、受伤类别、起因物、致害物、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等七个方面进行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再进行责任分析,找出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航空二集团对公司的工伤事故考核指标死亡率为千分之0.05,重伤率千分之间0.18。轻伤率千分之4.0。 二、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我国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

17、人民政府负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部门、建设行政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过程中,明确做到:(1)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居于关键地位。(2)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十分重要,不可缺少。(3)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政府管理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延迟报告、拖延不报。生产安全

18、事故报告制度包括:(1)事故隐患报告。(类别、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影响成度、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目标)(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三)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1) 事故应急救援的重大意义: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事故应急救援的要求: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建立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C、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以上单位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时,也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

19、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D、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配备的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2)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A、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B、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四)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责任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安全生产法,都要一查到底。(

20、1) 有无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前提。如果离开了这一前提,责任追究将无从谈起。在判定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须依法办事,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主观臆断。(2) 承担责任的主体必须是事故责任人。凡是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都必须承担责任。(3) 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五)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持证上岗制度(1)基本条件:a年满18周岁;b.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如近视、色盲、听觉障碍、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和突发性昏厥等);c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技能。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业规范与岗位职责一、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21、:(一)爱岗、尽责(二)文明、守则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一)安全为公的道德观念(二)精益求精的道德观念(三)好学上进的道德观念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2)必须熟悉本岗位全部设备和系统,掌握构造原理、运行方式和特性;(3)在值班、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准违章作业;(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中不擅离职守;(5)工作中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准擅自乱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机具与设备;(6)经常检查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保证运行、备用、检修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不

22、让事态扩大; (7)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检查,积极参与解决不安全问题; (8)发生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发生安全事故的三大要素1、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和领导的违章指挥)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隐患)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自然灾害)在生产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1、不伤害自己; 2、不伤害他人; 3、不被他人伤害。market.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 gathered a group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to the

23、small micro-enterprise, small, high technology content,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innovation, creative in a particular area, or even unique, currently see no taxation, production, employment, innovation,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as always leading, to be proactive, the focus on tech

24、nology innovation to long-term foster. 2, pay special attention to construction, solid technology ba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platform is the incubator of innovation ability of enterprises, is an important carrier of reg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and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rogre

25、ss. To active building technology innovation service platform, advance to technology resources build shared, mainly of technology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 and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ding mainly of technology service platform construction, to thin skin walnut, and garlic, and Lake products,

26、 features industry development mainly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service platform, to chemical, and paper, and mechanical manufacturing, advantage industry mainly of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development professional sex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ubator and allCreate a space to form interconnection an

27、d network resource sharing platform, greatly improved service ability and leve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t closely rely on the features and development of County industry conditions, strengthening the various industrial park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ase,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termediary service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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