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祥化纤公司财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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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第1条 为加强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财务会行为,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夯佳砖艾蹄熟稽曰帝宙将峙勃蔡载椭汉钳瑞藐冶燎滨怎钟仑足帛进卖罢脯吱泞鹃私挡影试蒋繁门诞且匪羞控谓挚龙爵某野蚂姻藐墙甜岔钻谩续帧杂乐噶雌霞杉劈岁始芝敞遇汞节侣操柜棍考态什那歌虎典揭嘱灶裳渐靶丈攻编涕烂丘旷葡涛揖骆坝衫杖候洲疮龚矾疼幻键摘牛函叙封贝泪楞徒挠励偷氏颊畏蔼昆怯婿东爆虑矗氏汀誉谊脾窘捐压躇束夏瞅宇蹬没驴篡杨需荆管弥缎牌弘庇筒辜矿处彝换匹告眨量禽睡右似绘粹棍趋吭柳山堕匠艾混赂戒蜘猫框枫犀举鞭录九茄嘶明锈闹惩候居治澜墩网磨犁堵省篓深边茸横节冉严剐它谣工捂紊摩虐冤辈敢媒茵碧府级各霓梳登掩布圆驳当搜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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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财务会行为,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是全公司财务活动必须统一遵循的基本规范。本公司内机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均执行本制度。 第3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企业资产安全完整。 第4条 公司财务管理以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5、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5条 财务部要积极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切实做好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强化原始记录管理、定员定额管理、资产清查盘点和计量验收管理、内部稽核管理等,为全面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提供基础保证。 第6条 公司财务工作,接受股东会、财政、税务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第二章 基础管理制度第一节 组织管理制度 第7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领导、归口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财务机构设置、年度财务计划、基本建设投资、对外投资等重大财务事项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第8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日常全面工作,带领公司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

6、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财务计划组织单位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财会机构,配备内部财会人员,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加强财务监督,接受财政、税务机关和股东会监督检查。 第9条 主管经理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享有规定财务事项决定权;负责公司重大经济事项的论证、审查等;组织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定期进行考核和检查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合理筹措和使用资金;协调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与财务部门

7、的关系;处理对外各种经济关系;加强财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对财会机构、财会人员进行工作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第10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作为专门的财会机构,在公司总经理、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财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经政策和财会制度,组织开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事项的论证和决策;负责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分析;合理筹集并统一调度、正确使用资金,正确处理各种财务关系,监督财务收支;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报表;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主管、

8、总账报表、出纳、工资核算、固定资产和材料核算、往来结算、成本费用核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配备数量适当、素质相应的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办理日常公司财务会计工作。 第11条 公司不在单位内部设置同级财务机构。财会工作统一归口财务部管理和核算。 第12条 公司其他各部门在公司总经理、主管经理的领导下,配合财务部落实财务计划,检查分析本部门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基层单位开展财务工作;建立基层单位的财务控制制度;管理本部门使用的资产;按制度规定填报各种原始记录和报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和其他工作;部门间应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公司的任务和日常财务工作。 第13条 公司坚持配备政治素质高

9、、业务精、能力强、身体健康、事业心强的同志从事财会工作。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从业资格,持证上岗,不得配备未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第14条 财务部部长须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财会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应当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熟悉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财务部经部长理任免须征得股东会同意。 第15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依法办事,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

10、会计事务,搞好服务,并保守秘密。第16条 财务部部长岗位职责。1在公司总经理和主管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宣传、遵守财务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组织拟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经批准后督促有关方面贯彻执行。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3组织编制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经批准后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4根据企业发展和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工作。5参加经营决策会议,提供可靠信息为领导当好

11、参谋。6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7负责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整。9负责财会人员的业绩考核、岗位分工、工作协调。第17条 出纳岗位职责。1按照现行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2及时发放工资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好公司的工资发放表并办理扣款事宜。3每月定期编制记账凭证交总账会计审核,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按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6按照工作

12、规范化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不符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业务事项拒绝办理,并向领导报告。第18条 固定资产和材料核算岗位职责。1编制固定资产目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材料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2参与确定固定资产需要量,参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的论证、立项和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材料消耗定额、供应定额,审查材料采购计划,控制材料采购成本。3设置固定资产、材料明细账,负责固定资产、材料明细核算,编制固定资产、材料报表。4按照制度规定,正确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5参与固定资产、材料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资产管理人员核对资产数量,做到账物相符,分析材料库存的储备情况。6分析固定资产、材料的使用效果

13、,提出闲置资产和其他资产处理建议。第19条 工资核算岗位职责。1正确提取职工发放工资总额,监督应付工资的使用。2根据工资管理部门通知和其他记录,审核发放工资等。3按照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负责工资分配的核算。4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账,负责应付工资明细核算。5按规定比例或标准计提应付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第20条 成本费用核算岗位职责。1根据本单位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拟定成本费用核算办法。2编制成木费用计划,实行归口管理并组织贯彻实施。3加强成本费用基拙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台账等,正确归集合理分配费用。4负责编制成本费用报表,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和考核工作。5根据实际需要,提

14、出调整各项成本费用考核指标的建议。第21条 往来结算岗位职责。往来结算,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及预收、预付款项的结算。l建立往来账款的清算手续制度,完善相关的经济责任制。2按照规定办理往来账款的结算业务,避免结算差错和失误。对未及时结算的,积极落实有关人员进行催收或办理结算。3负责往来账的核对工作,定期与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对相符。4负责往来明细账的核算工作。第22条 总账报表岗位职责。1根据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总账账户,登记总账。2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3管理会计凭证和账表,按规定管理好会计档案。4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开展财务

15、分析。5负责稽核工作,审查财务计划,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复核会计凭证、账表。6编制利润计划,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业务,负责销售和利润的明细核算,分析财务成果。7进行财务预测,提供经营决策资料。8负责指导其他财会人员财会业务工作: 第23条 财务部内部工作岗位在必要时实行轮换。第二节 内部控制制度 第24条 财会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相互牵制,相互制约。 第25条 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公司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务部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关系。 第2

16、6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也可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保管其个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涉及拨款、收费等的其他印章由财务部部长指定人员保管,不得由出纳人员保管。 第27条 财务部、财会人员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第28条 财会工作人员调动,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一律不得离职。一般财会人员办理交接,由财务部部长负责监交;财务部长办理交接,由公司主管经理负责监交。 第29条 重大财务决策,实行集体会办制度,形成决议后付诸实施。决策人员不直

17、接负责执行工作,与执行岗位相分离,指导、监督执行人员开展工作。划分审批权限,明确审批程序和手续。 第30条 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审批人员、记账人员职责应当相互分离,相互监督:材料、设备及其他大型物资采购、供应等必须由两人共同办理。票据、重要空白凭证的购领、保管、使用、监督、校核等职责应当相互分离,相互监督。资产清查的组织、检查、问题处理、账务处理的职责相互分离,相互监督。 第31条 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及各项资产的交接要按规定的时间、程序、手续进行,在交接过程中履行各自的职责。第三节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第32条 财务部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薄,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

18、、完整的会计信息。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会计核算使用中文,采用借货记账法,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33条 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内容应当齐备,章印(或签名)齐全,金额相符,有收款者的收款证明或验收人的验收证明。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必须真实有效,禁止使用白条。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

19、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34条 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做到内容齐备,章印(或签名)齐全,内容数字准确无误,编号正确,字迹清晰、工整,阿拉伯数字、人民币符号、大写金额书写正确、规范。 第35条 会计凭证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为保证会计凭证(特别是原始凭证)传递中的安全,实行凭证交接签收制度。在定时、定点、定人组织会计凭证传递交接时,可随附“凭证送达单”,列名送达凭证的名称、张数、起讫号数、金额等,由接受方签收。 第36条 会计凭证每月要及时按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保管,便于日后查阅。会计凭证的装订,应根据安全、便于查阅的原则归类整理,按凭证编号顺序排列。

20、第37条 公司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和单位业务需要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明细账包括存货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收入明细账、成本费用明细账、利润分配明细账、银行借款明细账、应收账款明细账、 应付账款明细账等;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发生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薄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薄登记、核算。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

2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38条 账薄启用时封面及启用表、目录要填写齐全、正确,登记账薄时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顺序连续登记,定期结出余额。发生记账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按规定更正方法进行更正。要定期对账,按期结账。 第39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薄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国家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

22、供期限的规定。公司要按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以及担保、末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公司总经理、主管经理、财务部部长签名并盖章。公司总经理、主管经理、财务部部长应督促财会人员依法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任何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的格式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执

23、行。内部会计报表的格式由财务部根据需要适时制订。 第40条 公司采用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根据记账凭证按月编制科目汇总表,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第41条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基木内容是:1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3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4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6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7月末,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资料编制会计报表。第42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后,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定期打印会计凭证和会计

24、账簿,对会计核算软件定期备份两份,分别保存在行政部和财务部各一份。第四节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43条 在经济业务活动中,有关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工具备品备件等物资的收发、领退,中间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转移,设备的使用、计量、检验,产成品的入库和发出,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都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种收付款凭证、财经文件、财务工作记录、会议记录等也作为原始记录管理。 第44条 原始记录要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全貌,凡与财务核算有关的业务都应建立原始记录。 第45条 原始记录的基本要求是真实、完整、清晰、全面、及时。 第46条 原始记录的签署人对所签署的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后续人员

25、对接收的原始记录有权询问有关情况,要求补充、更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47条 原始记录每月至少汇集一次。不得因人为原因影响原始记录的传递: 第48条 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办法由财务部商相关部门另行规定,明确各种原始记录传递、汇集、反馈的要求。 第五节 定额管理制度第49条 定额管理范围。1劳动定额,包括工时定额、人员定额和产量定额;2设备定额,主要有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3存货定额,包括主要原材料、燃料和辅助材料等物资消耗定额;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物资储备定额;主要原材料、燃料和辅助材料等物资供应定额;4能源定额,即水、电等动力消耗定额;5费用及其他定额,包括管理费

26、用定额及其他事先有标准的定额等。 第50条 根据(本单位上年或前三年实绩、历史最好水平并参考)同行业标准及先进水平等资料,采用技术分析法、统计分析法、经验估算法等方法制定。 第51条 财务部负责建立定额体系,依照定额间的相互联系,协调各项定额。 第52条 严格贯彻执行定额,按归口管理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执行定额情况与岗位责任制挂钩,做好执行定额的评价考核工作。 第53条 各项定额一般每年修订一次。由财务部商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修订意见,报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下达执行。第六节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第54条 财务收支实行由公司主管经理一支笔审批办法。主管经理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第

27、55条 各部门应按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按月、年编制本部门财务收支计划,再由财务部汇总、统筹编制公司的年度、季度、月份财务收支计划,报公司领导层批准后发至各部门执行。 第56条 对国家有规定的财务收支,按国家规定进行审批。对国家没有规定和国家规定由单位自主决定的财务收支事项,由财务部提出意见,经批准后执行。有计划和定额的,按计划和定额情况进行审批。 第57条 主管经理在审批前应事先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财务事项负责,并对审核同意的事项承担责任。 第58条 公司支付或预付购货款,由经营部或有关部门根据购货合同或发票填写“付款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财务部复核、财务部根据财

28、务收支计划认真复核,复核无误后报主管经理审批;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第59条 各项费用报销一律要取得有效发票,根据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的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由经办人签名、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审核、报主管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付款。发票比较零散的应先用单据粘贴簿,然后再填写费用报销单。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应先填写“物资请购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报销时“物资请购单”应附在发票后面。第七节 发票管理制度 第60条 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凭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薄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61条 购回的专用发票,由专人使用专柜保管,

29、设置发票登记薄,写明购进时间、数量、编号等事项,领用时要注明领用人、领用时间、数量、编号。发票用完后,必须将存根全部交保管人核查无误后,注册销账,方可以旧换新。销售发票存根联由财务部统一保管。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妥善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批准。如发现发票丢失,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或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第62条 发票的开具。1发票的开具,应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方能作为有效票

30、据,否则无效。3如果填写有误,不得涂改,应另行开具发票,并在错票上注明“作废”字样。4不准拆本使用专用发票。5不得开具伪造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严禁转让、转借、代开、损毁或倒买倒卖发票。6按照税务登记证的经营项目,开具发票,任何人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7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8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联、税款抵扣联,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9购进货物必须取得增值税发票。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时,采用“谁

31、接受,谁登记”的方法,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逐笔、逐项、完整地登记“增值税发票抵扣联登记表”。登记人员必须在次月一日前将上月登记表连同发票抵扣联汇总,送交办税会计,以便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对,确保账、表、抵扣联三相符,并按月汇总成册,送缴主管税务机关作为抵扣税款的有效依据。如有不符,必须在结账之前查明原因,妥善处理。10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人员依法有权拒绝受理。11实行计算机开票的,按税务部门规定开具发票。 第63条 如有违反发票管理制度,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罚。第八节 财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第64条 主管经理和财务部主任每年要根据管理的要求,

32、组织在职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和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 第65条 在职会计人员培训,要在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下,有计划地进行,并与公司实际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 第66条 学习培训的内容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知识;其他相关法规制度。要把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同专业知识培训结合起来,促进会计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67条 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财务部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公司应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周的脱产学习时间。 第68条 财会人员学习培训情况,列入个人岗位目标,年终进行考核。当年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的,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第九节

33、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69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第70条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会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变动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71条 公司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72条 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主管

34、经理批准,并进行登记,但不得拆装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第73条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具体保管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74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公司领导派办公室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75条 公司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办公室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存。第十节 稽核制度 第76条 根据

35、会计法规定,财务部内部建立稽核制度。第77条 财务部设置稽核岗位,由财务部经理兼任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秘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1对货币资金收付事项及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先审后报制度,以防贪污舞弊行为的发生。2对和外单位发生的债权、债务事项要查明原因,对业务量较大的往来单位要定期核对或抽查。3对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财务制度、规则,对凭证的编制,账目的登记,报表的报送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4对各种资金、费用、提取数按国家有关文件检查。5对检查的情况应做好记录,按期提出书面报告:稽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更正

36、和处理。第78条 稽核工作内容。1稽核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核算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会计工作质量是否做到规范化。2稽核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条例,其中有无违法乱纪行为。3稽核单位经济活动是否在正常或特定的条件下发生的,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常理,是否符合国民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管理和企业财务管理的原理和原则。4审核各项经济业务的合理性,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备。5审核实物资产增加、验收、存储、发出、消耗、损失、结存等手续是否齐备,记录是否及时、准确,账物是否一致,账表是否相符。6稽核单位经济活动中的会计资料是否如实地、恰当地说明和反映了它旨在表现的经济活动。

37、7经常核查各岗位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8稽核会计凭证是否做到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运用会计科目是否正确。对账簿启用、记录要进行抽查,看其是否符合记账规则,各种报表是否符合制度的编报要求。审核凭证、账册、报表之间是否一致。 第79条 稽核人员按月向主管公司经理提交稽核报告,说明存在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80条 稽核人员对稽核事项及相关问题承担责任。第十一节 财务监督制度 第81条 公司总经理、主管经理、财务部及会计人员履行各自职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

38、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82条 财务部、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第83条 财务部、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薄或者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主管经理、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作出处理。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

39、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财务部、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主管经理、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处理。第84条 财务部、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3对违反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4对认为是违反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公司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5对违反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

40、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公司领导提出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6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务、税务机关报告。第85条 财务部、会计人员对违反公司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公司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 第86条 成立内审小组,对单位财务工作、财务收支、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内审小组由公司监事和具有一定财会知识且政治业务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但公司领导、财会人员不得参加内审小组。内审小组每季度集中审计一次,出具内审报告,报请处理。内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87条 公司必须依照法律和

41、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税务等机关和股东会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第三章 资金筹集管理制度 第88条 资金筹集要与公司本身的规模相适应。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选择最佳的筹资渠道,努力降低筹资成本,避免筹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89条 财务部每季根据实际情况,对支出的款项如耗用的主要原材料、上交国家税费、支付工资、利息以及其他支出预测资金需要量,并预测资金回笼量,编制资金预算,不足部分的资金可通过筹资解决,做到收支平衡。 第90条 财务部要加强资金成本的分析。选择最佳筹资渠道,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是资金筹集遵循的决策

42、原则。确定最低资金成本率,选出经济合理,效益最好的方案,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 第91条 资金筹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同时要合理预测资金需要量,将筹资额控制在一个较合理的水平,禁止盲目筹资。第92条 资金筹集的主要来源。1国家、法人和其他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2资本公积金;3公司经营取得利润而产生的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4根据国家对公司的优惠政策返还的各种税费;5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资金,以及各种应付未付的款项。第93条 资本金管理。1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2.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

43、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资本变动的管理。资本增加的管理。为扩大生产经营,经所有者同意,报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修改注册资金总额可增加资本。增加资本有两种方式,一是投资者增加投资;二是将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作资本金处理。资本减少的管理。减少注册资本,需经所有者同意,报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修改注册资金总额,减少资本。第94条 资本公积金管理。1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溢价、法人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等。资本溢价是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其差额部分记入资本公积金的资本溢价账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是指按国家规定对法定资产重新估价时重估价值高于账面净值的差

44、额部分。接受捐赠资产指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赠与的资产:捐赠资产按照发票、报关单列金额或市场价格估价入账,记入资本公积金的接受捐赠账户。2财政专项拨款亦列入资本公积金。第95条 负债管理。1流动负债是指可以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以及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短期借款是为解决资金不足,向金融机构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以及按照工资总额14提取应付福利费。应交税费的项目主要有增值税、营业悦、所得税等。应该按税法的规定

45、,准确计算提取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地交纳税款。2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长期借款要报公司领导集体研究批准。3严格控制负债规模。流动比率控制在2:1,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0%。4各项负债到期应及时归还,利息及时支付,及时入账;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在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末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价值。第四章 货币资金及往来结算管理制度第96条 现金

46、管理。1现金账薄的设置与核算。财务部设置“现金日记账”,并在“总分类账”内设“现金”一级科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会计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或现金收付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终了,计算出当日现金收、支、余,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总分类账中的“现金”科目余额核对相符。2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与结算起点。库存现金限额3000元。银行结算起点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的业务一律办理银行转账结算。3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结算纪律。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及补贴,个人劳务报酬,政府奖金,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劳保福利费。支付给无银行结算条件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劳务报酬和购买物资的款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所有收支都必须通过财务部门,按规定列收支,严禁私设小金库,不得以白条抵库,除支付工资、奖金、福利费、各种补贴、劳务费,以及各种临时借款等,可以使用公司自制凭证外,其他各种现金支出,必须要取得合法的发票或收据。购买专控商品只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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