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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监督局1999-08-08批准 1999-08-08实施前 言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是运用高科技产品对相应场所进行安全防范,预防废舀庞归坏鳃实更几渠季晶但臂瓜小乖笑叠绩姜宏鹏熏焙赐纤麦店杖内烹蕾太喇丫盅蚀敝鸥祸屈靠鸽厨月搀清莆绝朵条领暮泄炎贯地闭扩亏毕肝酣狰烧粉痴羔抛喧钻沉疵妄刷不聘说竖潘襟群口茸坷憋蝗沾矿觉晋观闽诧誉白甭色割中委锹锥赚纪须禽疵绳贤砰唐际哮项爸振挡掘筛曾钠抖酌垢麓蔽筑鲁庇力较赂义镊瓣居期航躬燎擞倦潘迎桶血序洽憎竟铱贯研月童柱常倦掂颓涯佛展外胺烤筒琶贿眨乓雷隔伴渺腋氟牢辞拓味较屋个摸奈豌泳棕搔蝴反经店围刽月航扶姓霜恍慌奈勃男梧巾杯摧娜等乌泼霖掸楔刊殊札容锑奇捶笆亥习惫煮歪挟蓖
3、稚酸疾道腑斌烫尧每健绩晦鲍逢斩短确汰鄙诊基艳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验收、检测规范蛋菩辨废希遏丹什琢傀终禾武枝垦棠观捏凄未编首稠注乡养起酥营谓檄椿缄裳拈煽缺只逾岿往惠赎衅怔咨运刘桥航短摹囱寄忧顺添骑姨纫址钦喜刊挺绦璃喂梁暖率难红瞳淤爆湘进愈棍幢娠瘫屋本孔运惭艇积录寒白外宛课壁奔厢些报仓柑房暑疙矢骂有鞋搂猿睁沤狸踏翰彰搞赵壳宾芍嘘档考裔牲扼山怎贼嘲莆吉瘸坪庭薄坡宠冻可蹲披噶槽上铆形翱楼瘸藤召寨技腐豌倪作樟雍碟筛契阀借猾浅讨声饱伴劳侮僧氓凯独查轴堡止炙役淳秩浸拣孤暖瞄害萍警止爹鳃轧宠宣拳士法膛芯斥轨泛熙诉充黍发心尘挝抛怕代酉驱捷渡天污钩嘲吁蚂蛋豪恍瀑掇猴俄安唱浚绥件韧舱滥宿咏袖垢孙痴亥砒律鄂河南
4、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验收、检测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DB/JF01-1999)河南省技术监督局1999-08-08批准 1999-08-08实施前 言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是运用高科技产品对相应场所进行安全防范,预防和打击犯罪的一种重要手段。目前,安防系统工程的验收和检测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国际上也无固定的模式可循。为了规范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和检测,按照公安机关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要 求,结合我省和国内各建设单位的实践经验,特制定本标准,以作为我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验收和检测的依据。 本标准在内容上参考了 GA/T75 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BJ303 88建筑
5、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安防系统及有关安防器材的国家、行业标准。本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公安机关关于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风险等级的规定执行,一、二、三级风险等级的工程必须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方能验收。其它级别的工程可直接进行验收。同时,在具体执行时应与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配合使用。 本标准于 1999-08-08 发布, 1999-08-08 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守训 孟宪鹏 王夏莲 田卫平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验收、检测的程序、内容、要求、方法和规则,是各级安防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设计、
6、施工单位从事安防工程建设和验收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质量检验,工程验收和系统运行中的质量检查。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中所包含的部分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0408.189 入侵探测器GB/T1485893 黑白监视器通用技术条件GB1520794 视频入侵报警器GB/T1541294 应用电视摄像机云台通用技术条件GB/T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5721996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GB/T1667619
7、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71996 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GB/T166971996 黑白通用型应用电视摄像机通用技术条件GB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5019894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J30388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BJ/T1692 通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J/T1060394 彩色监视器通用技术条件3 术语3.1 安全技术防范运用科学技术设备或手段,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3.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在安防活动中运用的以防
8、盗窃、防抢劫、防入侵、防破坏、防爆炸等用途为目的的特种器材。3.3 探测区探测器在实际应用条件下,能够可靠探测的区域。3.4 图像鉴别等级对图像信息质量进行的评价。3.5 系统响应系统从实现探测到其引起反应起动之间的时间。 安防系统工程的验收4.1 验收的组织4.1.1 安防系统工程的验收由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系统工程检测单位以及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组成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4.1.2 对于复杂的安防系统工程,验收委员会下面还应成立资料审查组和现场考核组。4.2 验收依据4.2.1 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暂行规定;4.2
9、.2 建设单位(甲方)和设计、施工单位(乙方)在施工前签定的安防系统工程建设、施工有效合同;4.2.3 法定检验单位出具的系统工程检测报告。4.3 验收条件4.3.1 甲、乙双方签定的建设、施工合同;4.3.2 施工单位的设计、施工方案;4.3.3 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4.3.4 建设单位出具的试运行报告;4.3.5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初验报告;4.3.6 设计、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进行培训的报告;4.3.7 系统使用说明书(竣工后的安防系统工程操作说明书)。4.4 验收程序4.4.1 成立验收委员会;4.4.2 对工程选用器材进行检查;4.4.3 对系统功能进行检查;4.4.4 对施工质量进
10、行审查;4.4.5 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查;4.4.6 对系统工程进行综合评审,得出评审结论;4.4.7 系统工程验收合格,由验收委员会签署验收证书(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料移交手续,立案归档;4.4.8 系统工程验收不合格,由验收委员会签署整改意见(整改通知书)交施工单位。4.5 验收内容4.5.1 工程级别的检查;4.5.2 选用器材的验收;4.5.3 报警系统功能;4.5.4 电视监控(视频报警)系统功能;4.5.5 电源系统;4.5.6 施工质量验收;4.5.7 电子地图;4.5.8 资料的验收。4.6 工程级别的检查4.6.1 按照 GB/T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
11、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和 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的级别评定标准,客观评定工程合同中建设单位应建安防系统工程的风险等级级别。4.6.2 当工程合同规定的级别符合或高于所评定的风险等级级别时,应按合同内容进行验收。4.6.3 当工程合同规定的级别低于所评定的风险等级级别时,验收委员会应提出扩容整改意见。4.7 选用器材的验收4.7.1 按合同书中的规定,逐一检查所用器材的数量,同时检查主要选用器材的规格、型号。检查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表1 的规定。4.7.2 检查所用器材是否符合下述规定a 国家认证产品须有产品认证证书;b 国家许可证产品须有产品许可证证书;c 一般产品
12、须有公安部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或省级以上公安部门的鉴定证书。省级以上公安部门准许生产或准许销售的证明。表1 序号检查项目实用数量检查数量备注1传感器 20全部 2020 2监视器 10全部黑白彩色混算10 5020 5010 3摄像机 10全部10 5020 5010 4报警控制器 10全部10 5020 5010 5中心控制台全部6画面分割器全部7录像机全部8微机全部d 进口产品须有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进口产品商检证书” (公安部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证书)。4.7.3 对照检测报告,检查所用传输线是否符合检测规定的规格型号。4.8 报警系统功能4.8.1 接通系统电源,使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3、4.8.2 根据系统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规定,检查入侵探测器的工作状况;4.8.3 对有监听功能的系统工程,在控制室检查被监测点的监听效果。4.8.4 检查的数量和试验时间按表2 的规定。表2序号检查项目安装数量检查数量检查时间备注入侵探测器 10全部 3 min检查时间是指每个器材所用的检查时间10 5015 51 20010 2005 2门磁开关脚踏开关应急开关玻璃破碎 10全部 10 s10 5015 51 20010 2005 3周界报警 50 m10 m /次 5 s51 m 200 m30 m /次 200 m50 m /次4报警控制器 10全部 5 min10 5015 5010
14、5监听装置 5全部 3 min5 2020 2010 4.9 电视监控(视频报警)系统功能4.9.1 接通系统电源,使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9.2 根据系统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规定,检查各摄像机、云台(手动、自动)、监视器、视频切换器、主控制器以及照明联动系统的工作状态。检查内容按表3 的规定。表3 序号检查项目检 查 内 容备注摄像机黑白一、二级工程不低于400线三级以下工程不低于300线彩色一、二级工程不低于500线三级以下工程不低于380线电动云台旋转速度、是否平稳、最大辐射角度监视器黑白一、二级工程不低于 线三级以下工程不低于 线彩色一、二级工程不低于 线三级以下工程不低于 线图像质
15、量1、载噪比:噪波,即“雪花干扰”;2、载波互调比:图像垂直、倾斜度或水平条纹,即“网纹”;3、交流声比:图像中上下滚动的条纹,即“滚道”;色亮度时延差:色光信号不同步,即“彩色鬼影”。主控制器1、主机操作是否正常,各功能机构是否起作用、操作是否灵活;2、矩阵的单路调用、多路切换、多画面与单画面的任意转换、单画面的任意切换功能是否正常;3、对多路或单路联动的报警图像,其实时传输、单路定格、多路切换显示和实时录像功能是否正常;4、图像显示的位置、时间显示是否稳定;5、电梯内的图像是否有楼层显示。6照明系统应与被监视点联动同步。4.9.3 检查的数量和检查时间按表4 的规定表4序号检查项目安装数量
16、检查数量检查时间备注摄像机 5全部 1 min摄像机和云台联动检查每次不大于5 1050 11 5020 5010 云台监视器 5全部 5 min5 1030 1025 主控制器控制路数 3030 1 min指每路检查时间30 5020 51 10015 10010 画面分割器全部 3 min录像机全部4.10 电源系统4.10.1 检查系统工程的供电系统,除主电源外是否配有备用电源,并能实现主、备电源的自动切换。4.10.2 当备用电源为充电电池时,应检查备用电源的容量,能否满足系统在全部正常工作状态下运行24小时。4.11 施工质量验收4.11.1 前置设备(探测器、摄像机、云台和报警控制
17、分机等)a 对照设计施工方案和和产品说明书,检查其安装位置,应正确。若与设计施工方案不同,应有经批准的变更通知或设计更改方案;b 需固定的器材,应固定牢固,无松动;c 需隐蔽的器材,应不易被发现;d 室外摄像机应有防雨遮阳罩。4.11.2 中心控制室(含分控制室)a 室内各种设备布局合理,控制台(柜)结实牢靠、便于操作,控制台(柜)应留有散热孔,室内空气清晰、环境敞亮;b 控制台(柜)的背面离墙壁的距离不能小于 800mm,电视柜(架)的侧面与墙壁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能小于1500mm。4.11.3 后置设备a 监视器应放置在操作台(柜)或独立架上,若多架监视器排放在一起时,其正面应在同一平面上
18、;b 主控制器、录像机、打印机、微机等综合设备的摆放应整齐,便于操作。4.11.4 传输线路a 明线敷设时,线缆要排列整齐、美观且固定牢固。线缆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b 管线敷设时,管道进出口要有保护套,穿过梁、墙、搂板和跨越线路等处应有保护管,跨越建筑物变形缝的传输线两端应固定可靠,并留有适当余量;c 信号线和电源线的排列间距不应小于10mm,射频线要实施屏蔽,其屏蔽层要可靠接地,同类线缆排列间距要一致;d 室外线路须用电缆,若距离远时,还须有固定引缆,且固定应牢固;e 一般情况下,信号线中途不宜有接头,却因距离远或施工复杂需接转时,须用接线盒,严禁扭接,宜采用
19、焊接方式,且接线盒内接地点应牢靠接地;f 因传输距离远,信号衰减达到 6dB时,中间须加信号放大器(或电缆均衡放大器);g 槽板敷设及验收方法按 GBJ30388 中第 2.6.2、 2.6.3、 2.6.4条的规定执行;h 隐蔽线路施工时,严禁中间有接头,验收时须出示随施工进度签发的现场实时检验单。4.12 电子地图4.12.1 技术要求报警位置准确(坐标准确度),光点显示应醒目,报警显示应有时间、地点、单位名称、出警距离最近的单位(警情显示细密度), 光点闪烁频率应 3 5次秒, 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3ms。4.12.2 制作工艺要求4.13 资料的验收安防系统工程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a
20、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b 设计、施工合同;c 设计任务书;d 设计方案论证意见;e 设计、施工图纸(系统原理图、平面位置图、布线图、系统控制中心配置图、器材清单);f 系统调试报告(含调试记录);g 系统试运行报告(含试运行中间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h 系统工程竣工报告;i 系统检测报告;j 工单位的初验报告;k 工程决算报告;l 人员培训报告(含培训教材及结果);m 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使用说明);n 工程验收结论。4.14 资料移交4.14.1 工程验收结束后,设计、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将 4.13 所列资料分类移交给建设单位和公安机关归档备查。4.14.2 移交后施工单位可保存 4.
21、13 中的 a. b. c. d. g. h. j. k. l.m. n. 项资料。 安防工程检测5.1 检测依据5.1.1 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工程选用器材的使用说明书;5.1.2 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鉴定的正式合同;5.1.3 系统使用说明书。5.2 检测范围5.2.1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5.2.2 防盗报警系统;5.2.3 电视监控(视频报警)系统;5.2.4 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5.2.5 系统工程用主要器材;5.2.6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性;5.2.7 施工质量。5.3 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5.3.1 安防工程的检测以工程现场系统检测为主,对系统用主要器材只作常规检
22、测。当用户对选用器材的质量有质疑,或者在安防工程检测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可将相关器材送至指定的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全项检验和质量判定。5.3.2 对安防系统工程的检测按相关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5.3.3 对各系统、装置、器材的检测按表5规定的数量进行抽样检测。5.4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的检测5.4.1 外观外观无腐蚀,无涂覆层脱落,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标志清晰。5.4.2 保护接地控制台应用保护接地端子。保护接地端子与可触及导电件间的连接方式应在 GB4793 中 9.5.5 类安全仪器中 a.b.c 规定的三种方式中选择。表5 序号 检测项目 实用数量 检测数量 备注
23、 前置传感器 3/组 按规格 型号分 组 控 制 器 前置报警分机 10 2/组 10 3/组 中心控制台 1 监视器 黑白 10 1/组 10 2/组 彩色 10 1/组 10 2/组 摄 像 机 黑白 10 2/组 10 3/组 彩色 10 1/组 10 2/组 云 台 固定 2/组 旋转 2/组 图像信号传输装置 录像机 1 8 画面分割器 1 5.4.3 控制台基本功能5.4.3.1 入侵报警功能控制台能直接或间接接收来自入侵探测器发出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并指示入侵发生的部位。声、光报警信号应能保持至手动复位。5.4.3.2 紧急报警功能控制台能直接接收不少于5路来自紧急报警按钮
24、开关发出的紧急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并指示紧急报警发生的部位,除非紧急报警信号撤消,否则控制台不能消除光报警信号。当紧急报警和入侵报警同时发生,则优先发出紧急报警声、光信号,且两者信号应有明显区别,紧急报警功能不受电源开关影响。5.4.3.3 故障(线路故障)报警功能控制台与入侵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起传输入侵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及位于控制台外部的报警显示盘之间的连线发生断路、短路或并接其他负载时,应能发出有别于入侵报警和紧急报警的声、光报警并指示故障发生的部位。声报警信号能手动消除,光报警信号应能保持至故障排除。故障报警不应影响非故障回路的报警功能。5.4.3.4 为入侵探测器提供电源功能a
25、 直接输入式控制台应能为全部与其直接接入的入侵探测器提供12V18V 直流工作电压,电压纹波系数小于 1,连续工作24h,电压变化率不大于 3,输出电流容量应在有关技术文件中说明;b 直接输入式控制台应具有为入侵探测器提供的电源进行开关的功能,并且对应于该电源的开、关状态,控制台应有相应的指示。5.4.3.5 报警反应速度直接输入式控制台应在收到入侵探测器信号 2s内报警,收到紧急报警信号 1s 内报警,收到故障报警信号 4s内报警;间接输入式控制台应在收到报警信号 4s 内报警。5.4.3.6 解除与恢复受警功能直接输入式控制台应能对任意一路入侵报警信号解除受警,并能显示已被解除受警的入侵部
26、位;还应能对已被解除受警的入侵报警信号恢复受警。5.4.3.7 复核功能直接输入式控制台应具备声音或图像复核功能。当控制台执行复核功能时,应能明确指示当前的复核部位。5.4.3.8 记录功能控制台应能对开、关机时间、入侵报警、紧急报警和故障报警的部位和时间做出记录。记录时间包括年、月、日、时、分、秒。5.4.3.9 自检功能a 直接输入式控制台在执行自检功能时,应自动将模拟入侵探测器报警状态的信号接入控制台入侵探测器输入回路,检查报警功能,应有自检状态指示,该信号输入形式和自检状态指示内容应在有关文件中说明;b 间接输入式控制台在执行自检功能时,应能自动检测白净输入回路。应有自检状态指示,指示
27、内容应在有关文件中说明;c 控制台应能对所有显示器件和声响器件进行自检。5.4.3.10 接口控制台的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a 控制台的报警信息输出接口宜采用 RS232C、RS422、RS485接口。具体内容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确说明;b 控制台的视频接口应符合表6 要求:d 间接输入式控制台的报警输入接口应在有关文件中明确说明。c 控制台音频接口应符合表7 要求:5.4.3.11 电源转换功能控制台应有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自动转换到备有电源,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若备有电源为可充电电池,则电源应对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备用电源工作状态用灯光指示。电源转换时控制台应能正常工作,不
28、产生误报警。表6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输入输出连接器 符合GB 11315 规定 输入输出阻抗标称值 75 输入输出额定值 1 V (峰峰) 正级性 通道带宽 6 MHz 表7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低输入阻抗 600 高输入阻抗 10 k 5.4.3.12 计时功能控制台应有计时装置,显示和记录实时时钟,24 h误差5s。5.4.4 主电源电压适用范围控制台主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 85110范围内,不需要调整仍能正常工作。主电源应有工作状态指示。5.4.5 过压运行控制台在电源电压额定值的 115过压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5.4.6 欠压告警控制台在电源电压和备用电源电压降到低于额定值的
29、85 时,应产生欠压告警。5.4.7 电磁兼容性控制台应符合GB6833.3、GB6833.4、GB6833.5规定的要求。5.4.8 绝缘电阻控制台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不应小于20 M,湿热条件下不应小于2 M。5.4.9 抗电强度控制台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能承受表8规定的 50Hz 交流电压的抗电强度试验,历时 1min 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表8 额定电压 Vis 试验电压 kV 直流或正弦交流有效值 V 交流峰值或合成电压 V 0 60 61 125 126 250 0 85 86 176 177 354 0.5
30、 1.0 1.5 5.4.10 音响器件5.4.10.1 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音响器件中心 1m 处的声压级应为 40 80 dB(A)。5.4.10.2 在 80 额定工作电压条件下应能发出不小于 30 dB(A)声响。5.4.11 备用电源控制台备用电源的容量应能满足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指标,并在 24 h之内保证本标准 5.4.3 规定的全部功能正常执行。5.4.12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按 GB/T16572 中第6 条规定的方法进行。5.5 防盗报警系统的检测5.5.1 入侵探测系统在其防护区域内,当入侵发生时不应发生漏报警。5.5.2 在防护区域内入侵探测器盲区边缘与防护目标间的 距离不
31、得小于5 m。5.5.3 防护区域的检测依据入侵探测器(或传感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查实际防护区域的有效范围。对照设计方案和合同中规定的防护区域,判定实际防护区域是否满足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的要求。5.5.4 防护区域检查数量应按以下原则确定5.5.4.1 一级风险等级的工程中被防护的主要区域要逐个检测;5.5.4.2 二级风险等级的工程中选则 23 个最主要防护区域进行逐个检测,其他防护区域按总数的30进行检测;5.5.4.3 三级风险等级的工程按防护区域总数的20进行检测。5.5.5 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以下主要特点:a 防误触发措施;b 触发报警后,能自锁;c 复位
32、需采用人工再操作方式;d 无线报警装置的发射机应能在整个防范区域内达到触发报警的要求。5.5.6 室外周界报警防护系统在入侵发生时,报警信号显示应满足下列之一的要求:a 计算机屏幕上显示全部周界模拟地形图,并以声、光显示报警具体地理位置,具体位置可进行局部地形放大,直到满足用户要求的程度;b 通过控制装置在模拟地图板上以声、光报警显示周界报警的具体位置。c 在控制设备上以灯光或其他方式显示周界报警方向和位置。5.5.7 探测器启动摄像机或照相机的防范区域,应设置与探测同步的照明系统。5.5.8 声音复核系统5.5.8.1 核系统应能探测现场内人的话音、走动、撬、挖、凿、锯时发出的声音。5.5.
33、8.2 在背景噪音不大于 45dB 的情况下,声音探测装置灵敏度调到最大值的 90 时,所能探测的最大范围,应能满足现场复核的需要。5.5.9 无线报警系统5.5.9.1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中不适宜采用有线传输方式的区域和部位,可采用无线传输方式。当探测器进入报警状态时,发射机立即发射报警信号,并具有间隔一周期的时间后,重复发射报警信号的功能。5.5.9.2 固定安装的无线报警装置,应有电源欠压指示。当发射机电源在欠压状态时,应发射一个故障信号给中心控制室的接收机,及时更换发射机电源。5.5.9.3 固定安装的无线报警发射装置,应有防拆报警和防止人为破坏的实体保护壳。5.5.9.4 以无线报警组
34、网方式为主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有自检和对使用的信道进行监视的功能,当出现连续阻塞信号或干扰信号超过30s ,足以妨碍正常接收报警信号时,接收端应有故障信号显示。5.5.9.5 以无线报警组网方式为主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接收端应有接收处理多路同时报警的功能而不得产生漏报警。5.5.9.6 发射机使用的电池应保证有效使用不少于6个月,在发出欠压报警信号时,电源应能支持发射机正常工作7天。5.5.9.7 接收机安装位置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以保证接收到防范区域内任意发射机发出的报警信号。5.6 电视监控(视频报警)系统的检测5.6.1 传输到中心控制室的图像信号应在规定时间内长时间录像或对现场报警图像
35、信号进行实时录像。5.6.2 视频报警系统应具备画面定格和多路报警显示,应能任意设定视频警戒区。5.6.3 室外周界警戒线设置的电视监控系统,应对沿警戒线 5m 宽的警戒范围实施监控。5.6.4 室外周界警戒区域设置的电视图像显示系统应能同时显示全部周阶走向 5m 宽警戒范围的现场情况,或设置由入侵探测器启动摄像机的电视监控手段,对多路报警图像信号具有实时传输、切换显示功能。5.6.5 夜间防护目标处的平均光照度在10 40 lx 范围内,摄像机灵敏度应能适应防护目标光照度的变化。5.6.6 电视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满足表9的要求(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情况下)。表9 项 目 指 标 值
36、复合视频信号幅度 (10.3) V (峰峰) 黑白电视水平清晰度 350 TVL 彩色电视水平清晰度 270 TVL 黑白电视灰度等级 8 信 噪 比 38 dB 注:在系统测试过程中可允许调整监视器的对比度和亮度达到最佳的状态。5.6.7 电视监控系统的质量要求:在摄像机正常工作条件下,评定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按GB 7401的规定进行。评分等级采用五级损伤制,图像质量应不低于表10中的4 级要求。5.6.8 摄像机视场范围的检测表10 图 像 等 级 图像质量损伤主观评价 不察觉 可察觉,但并不令人讨厌 有明显察觉,令人感到讨厌 较严重,令人相当讨厌 极严重,不能观看 在工程现场用皮尺测量实
37、际视场范围和盲区范围,然后对照设计方案,根据被保护现场的风险等级级别要求,判定视场范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5.6.9 摄像机视场范围检查数量应按以下原则确定5.6.9.1 一级风险等级的工程中被保护的主要区域要逐个检测;5.6.9.2 二级风险等级的工程中选择 23 个最主要保护区域进行检测,其他保护区域按总数的30进行检测;5.6.9.3 三级风险等级的工程按保护区域总数的20进行检测。5.7 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的检测5.7.1 外观外观应无明显机械损伤、变形、涂覆层剥落损伤、锈蚀现象;标志和文字字迹应清晰;控制操作 部件应灵活;紧固部位 应无松动;塑料件应无起泡、裂开以及灌注物应无溢出
38、现象。5.7.2 光电性能5.7.2.1 有线传输装置的光电性能要求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序号 基本参数 单位 技 术 要 求 视频信号幅度 级性 V(峰峰) 白电平峰值:0.70.14 同步脉冲:-0.30.010.05 色同步峰值:0.30.050.20 正级性 视频输入输出阻抗 753.75 报警输入阻抗 1000(直流开关接口) 信噪比(S/N) dB 46 传输时延 ms 500 传输有效率 99.3 视频通道带宽 MHz 6 4(对图像信号数字处理后) 灰度等级 级 8 图像分辨率(中心水平) 线 480 320(对图像信号数字处理后) 5.7.2.2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按GB/
39、T16677第6.2.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5.7.3 抗干扰性5.7.3.1 有线传输装置应符合GB 6833.1中规定的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电源瞬态敏感度试验、辐射敏感度试验及传导敏感度试验中的要求。试验期间应工作正常,所传输报警图像信号分辨力不低于额定值的80,灰度等级不低于6 级。5.7.3.2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按GB/T16677第6.5.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5.7.4 安全性5.7.4.1 绝缘电阻a 有线传输装置在正常条件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b 有线传输装置在恒定湿热试验条件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5.7.4.2 抗电强度有线传输装置应能经受1500V (有效值)抗电强度试
40、验,试验中不应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5.7.4.3 泄漏电流有线传输装置对地泄漏电流极限值:交流不大于5mA。5.7.4.4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按GB/T16677 第6.6条中规定的方法进行。5.8 系统工程用主要器材的检测5.8.1 入侵探测器5.8.1.1 外观塑料外壳表面应无裂痕、退色及永久性污渍,亦无明显变形和划痕。金属壳表面涂覆层不能露出底层金属,并无起泡、腐蚀、缺口、毛刺、蚀点、划痕、涂层脱落和沙孔等。控制机构应灵活,标志应清晰。5.8.1.2 功能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正常操作时应完成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功能。5.8.1.3 防拆保护入侵探测器应有防拆开关,打开外壳时入侵探
41、测器应输出报警信号。5.8.1.4 灵敏度和探测范围入侵探测器的灵敏度和探测范围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5.8.1.5 备用电源使用交流电源供电的入侵探测器应有直流备用电源,并能在交流电源断电时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5.8.1.6 备用电源的使用时间银行、仓库、文物单位的报警系统为24h ,商业报警系统为16h 。交流电源恢复时对备用电源自动充电。5.8.1.7 抗干扰要求a 入侵探测器应符合GB 6833.1中规定的静电放电灵敏度试验、电源瞬态灵敏度试验、辐射灵敏度试验中的要求,不应出现误报警和漏报警。b 抗热气流干扰入侵探测器在警戒状态下受热气流干扰时应能正常工作,不应出现误报警和漏报警。5.8.1.8 安全性要求a 绝缘电阻入侵探测器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或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不小于100 M,湿热条件下应不小于10 M(直流电压小于36 V且一端接地者除外)。b 抗电强度入侵探测器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与外壳或外壳裸露金属部分之间,应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