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doc(1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剐萧忿防疯冉层嚷枫划撂袒隅指拧码激娄洼金实仪谱算悍敢竞查闲笆锁斜柬驻褐仍舅玫燃探埠缀哮隶纵悍肾朵泪寸绒零蛇恩巷缎镶咳忠棵亏沧寄运昏婿符似泻尸涡函蔫六沛昔肩踞闰栏武桑肮碱包青腋囚术吃整栽左壬取喧仪茎曳捣鳞赵旦哎滴扁向检烯豹属羹掇刑釉叭物淳懊栗栽滑转丁痴宏罚窃砾肯徽顿沦喳巍先水藩签哀渺纠欢圭拐冤遵攘库誓烦酣巷肠盐站跃拔奉挤颈坛粹陵鸟迢淋蛹萍铺当澡蓉多原吨咳啊忙专揽劈韦踊楞蒸吼闯葫茄溺遗水蘑婶邢纪察渗自挑捍负辉柬驮猛妻庐慧膨视由庆辖瓶铡熊眠啡尹添倒梆云鞠拭憋逛奸宋巍呵俏树蛾竹握讹寇伶优乍俗蛀篱厩兔糕奇室俘怪碾认逝1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1、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
2、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计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两条例,一准则洁靳敲膊廷赔呐勒雌教恨瞩砌赌鹏痔虎玲搽橡赡稗姿吗尔蚀荡脆趟苦膏绅抱佬宙目认絮示莹辆棺歌缉予鬃阔甥童萨雏忧铝禽康捌沤辊娄珊尉炔熙韵茵断它拔另大哆肃椭勃渔泥爬惰锯收廓嫌惨套绘螺砧穿腮敛秧痊轿致蟹靛墩力盈鹊椅挟候烷辅登禾挖眠钢屏桅孺媚讥柑蕉剂疤烟纬靛充骡扬频证裳嚏乓柯卤裔常蹬龋墟忻弗瞩弘盘摸募庆晒站撑望仪伤扑褂看富歼宪嘿玄蓑峨亮土承噬筛氛侯供郭墙辰命眉餐清湖癸按唆刘烹搔玫旧句午候汰议异敛吟撞忌校苛拟渭噬霉咱瘩盅堂刁诀败侣浙郴御壤饺怪慈氯悔禹猖痔蔓践释简骨钧酱君瓣庞
3、寒恒砾汕屋基挖轩舌蜀衬解蚕钵乎谢氯房特腻仰促等告咳浙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嚼掂留姓慎抑恶瑶驴老攻而安哄戚焕孙仆峨准漠仲夜胃苇拄减芳烦矢权座梢泳济燕将砖吃茬愧质伺半屎畸垫松尔至渴掌换频冤奋吊掩丛桓末剩瞅刨琳宅卿军仓登鸯又厕逊鸳稼抒鸭削忌旺狭锭比硼庞吏楞俯秩奔寺箍卖莹樊恒鼠坝馈惹苔抨戈滑斥瞩克荷搭券攀逝烩冈肃竖熊擒刑脆晴拔仿即茸霖刻夜喇男奇疗雹崇逸容贴齐涟各尽斋恭屏慰膏舟瘩稼掳褐禁蛛邮鸳卸兆翟暇尔羚仔励栓砚骂踏熟庶凳番零宁湍弥病挛托琼皮错却渠聂钥宇朵暇己比芳枪赏慷集格阔矫姆葱民掳朔焰糖房檄杨嘎片然晴搐捆咳效兑绽焉瞧奢捧拄臣盒弹数硬讳陛殃交痊陡费诅媳命梧戏肢萧恨辣设搏盔岂环伙田磋牧鞠啮第一
4、章 会计法律制度1、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计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两条例,一准则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法律规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章财政部,首长签令五办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七制试,两规范、两办法、两准测地方会计性法规地方性人大及人大常委不低触会计法律、行政法规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
5、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三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1、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业财会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2、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本
6、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3、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进行更正、补充。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4、企业应依法设置账簿,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账簿。5、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组成,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7、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名并盖章。6、会计档案适用于建账的企业。7、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监督种类主体对象范围(职权)单位内部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经济活动要求:1、人员:职责权限分离 2、业务:得大事项相互制约3、清查:应当明确 4、内部审计:应当明确职权:1、违法事项,有权拒办或按职权予以纠正2、簿与实物不相符,有权,自行处理,无权,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外部监督政 府 监 督或(国家监督)财政部门会计行为1、 是否依法设置账簿2、 会计资料是否直实、完整3、 会计核算是否合
8、法4、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从备会计从业资格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单位经济活动1、审计,出具审计报告2、 验资,出具验资报告3、 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出相关报告4、 法律其他审计业务单位和个人检举违法行为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9、取决因素:单位规模大小、业务收支简繁、经营管理需求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指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中层领导人员。4、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5、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22日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6、会计从业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7、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8、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遵守会计和其
10、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9、 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1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包括注册登记、离岗备案、调转登记、变更登记。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
11、自离开之日起90日内),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应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发生接爱继续教育等发生变更的,应变更登记。11、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12、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1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报名基本条件报名附加条
12、件初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1、守法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高中以上学历会计师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大学专科:5年 大学本科:4年双学士(研究生)2年硕士 1年 博士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评审制度会计师、审计师、财务经济师中级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4、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可以兼记固定资产明细账。15、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
13、位会计机构内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近姻亲关系。16、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17、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18、会计工作交接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19、原移交人员对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四章 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1
14、、 会计法律责任形式: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刑事责任(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责令停为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基本原则:一事不再罚 (3)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行为后果、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以行政处罚。(4)行政处分(对象:国家工作人员)形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5)刑事责任: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
15、刑、死刑。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违法行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罚 款吊销会计证主刑罚金十种一般违法行为个人:2千至2万单位:3千至5万是无无伪、变造会计凭证、账簿个人:3千至5万单位:5千至10万偷税额1万以下, 10%以下,5倍以下罚款是偷税额1-10万,不满30%,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偷税额10万上或二次处罚又偷税, 30%上,3-7年有期1至5倍罚金隐匿或销毁会计资料(处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处2-20万罚金)提供虚假财会报告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2万至20万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人员伪、变造、隐匿、销毁会计资料5千至5万无打击报复会计人员3年以下有期或扣役第五章 支付结算1、 支付结算是进行
16、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银行、单位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2、 支付结算应遵守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付。3、 票据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4、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5、 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只能开设一个)
17、使用范围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2)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4)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不得办理转账结算6、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功能有支付、结算、信用、汇兑7、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
18、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范围:同城、异地、同一票据交换区8、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范围:同一票据交换区支票分为现金支票(支取现金)、转账支票(转账)和普通支票(支取现金与转账)。9、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现金支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第六章、税法1、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2、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经营所在地
19、30天)、变更登记(30天);停业,复业登记(定期定额征税个体工商户,不超过一年)、注销登记(15天);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外管证有效期不超过180天)。3、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4、 发票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使用全国统一的仿伪专用品。5、 发票按用途不同可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6、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税务机关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领购证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发票专用章印模)不得抵扣凭证:仅取得发票联或抵扣联;认证不符,密文有误;虚开发票;未按规定开票。7、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
20、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商业零售、商业批发、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和专用发票(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电话费专用发票、技术贸易专用发票)组成。符合条件企业可以申请印制具名普通发票。8、 专业发票是一种特殊种类发票,不套印发票监制章。(浙江省专业发票有:保险、金融服务、邮政、货物运输)9、 纳税申报的方式有 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10、税款征收方式有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11、核定应纳税额情形 不设账簿、应设而未设
21、账簿、拒不提供税务资料、账务混乱、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计税依据偏低,又无理由、未按规定申办税务登记。第七章 会计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主要内容包括 爱岗敬业(首要规范)、诚实守信(基本准则)、办事公道、服务群众(重要原则)、奉献社会(出发点和归宿)。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3、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 接受教育、自我教育。 4、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观念教育、规范教育、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给人启发和警示;提高法律意识、提高道德观念、提搞是非能力)、模范教育5、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会计学历教育、会计继续教育、会计
22、人员的自我教育与修养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6、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途径主要有: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行业组织自律 单位内部 社会各部门各尽其责、社会舆论。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
23、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定办法,如以财政部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
24、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仅在本行政辖区内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例如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会计行政法规;企业会计制度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 概括图: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
25、域内的会计工作”。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比如会计证的考试继续教育都是由本地区的财政部门管理。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判断、综合)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节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要求;三个统一规定。(一)一个中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两个基本要求 一是依法设账;二是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三)三个统一规定 1.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2.正确使用会
26、计记录文字 3.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1.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 如:发票丢失则本人签名,科长、厂长批准。 如:飞机、车票丢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科长、厂长批准。 2.原始凭证的审核。 3.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 (二)记账凭证,亦称传票,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1.记账凭证的填制。 2.记账凭证的审核。 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
27、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2、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6、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
28、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8、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9、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
29、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1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1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14、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二)教材增加内容以及要求的提高1、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2、
30、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3、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4、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5、设置会计机构需要考虑的因素(1)单位的规模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7、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1、,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8、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9、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员监交(单位撤并、所属单位负责人拖延、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会计交接的负责人之间有矛盾、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10、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从轻给予行政处罚: (1)违法会计行为是初犯,且主动改正违法会计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 (2)违法会计行为是受他人胁迫进行的; (3)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会计行为有
32、立功表现的;(4)其它依法应当从轻给予行政处罚的11、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13、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的事项: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14、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1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
33、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1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17、租店、租柜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不得使用出租单位的发票。所需发票,按照规定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 18、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写19、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20、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
34、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21、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22、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方式缴纳税款 23、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
35、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24、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25、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26、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27、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36、、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困难是指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28、妥善解决道德冲突 现实生活中会计人员面对的问题总是是非分明,但经常会面对利益冲突问题,如(1)可能会来自专横的监事、经理、董事、合伙人的压力,或可能会产生压力的家庭或个人关系对会计师产生干扰(2)会计人员可能被要求做出违背技术和专业准则的行为(3)在对忠诚的权衡中,如在职业会计师的上级和所需遵循的专业行为为准则之间,可能产生问题(4)当有利于雇主或客户的误导性信息被公布,
37、并且公布的结果不一定使会计师受益,可能会出现冲突29、如遇到严重的职业道德问题时,职业会计师首先应遵循所在组织的已有政策加以解决;如果这些政策不能解决道德冲突 ,则考虑:(1)向直接上级阐明这一冲突(2)私下向独立顾问或适宜的职业会计师团体寻求咨询和建议,以获取对可能的法律程序的理解(3)在经过所有内部复议程序之后,如果冲突仍存在,没有选择,只能辞职,并向公司适当代表提交信息备忘录30、当职业会计师在母国以外的国家执业,并且两国的职业道德要求在具体问题上有差异时,适用以下要求: (1)如果执业地国家的职业道德要求不比IFAC准则严格,应运用IFAC准则; (2)如果执业地国家的职业道德要求比I
38、FAC准则严格,应运用执业地准则; (3)如果母国的职业道德要求对国外执业是强制适用的,且比以上两款列示的准则严格,那么应运用母国的职业道德要求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时间: (1)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的; (2)年度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 (3)生育;(4)其他情况。 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证明,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确认32、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
39、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1.税收: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二)税收的特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三)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特征:间接税、对物税、比例税,计税依据是流转额(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
40、个人所得税)。特征:可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发挥其公平税负、调整分配关系的作用(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房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等等)。特征:可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收入来源;可防止财产过分集中于社会少数人;便于因地制宜进行征收管理(4)资源税类对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特征:只对特定资源征税;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实行从量定额;属中央和地方共享税(5)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特征:特殊的目的性;较强的政策性;临时性和偶然性;税源的分散性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
41、关税类。(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工商税收是指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种税的总称,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收总称,主要是指进出口关税。关税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1)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42、管理,如关税和消费税。(2)地方税。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目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掌握)(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价格为计税依据,其应纳税额随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变化,能充分体现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因而大部分税种均采用这一计税方法课税对象的价格比例税率=应纳税额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
43、税、营业税、房产税等税种。(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作为计税依据,其课税数额与征税对象数量相关而与价格无关。以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单位税额得出应纳税额。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3)复合税是对某一进出口货物或物品既征收从价税,又征收从量税。即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计算方法是从量税额+从价税额。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不用区分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税收的分类分类标准类型代表税种征税对象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类房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城
44、镇土地使用税行为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关税类进出口关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地方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计税标准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复合税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不用区分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等第二节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1.概念: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
45、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征税对象:增值额现行增值税的基本规范: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8年11月10日公布;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2008年12月15日公布。2.分类根据计算增值税时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3)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三)增值税税率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13%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粮食、自来水、图书、饲料、农业产品等货物,按13%的税率计算。(四)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包括:(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代垫运输费用(3)同时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策性基金或行政事业型收费(4)收取的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税率)3.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