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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宝丰能源集团丁家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汇编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丁家梁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编制单位:宝丰能源集团丁家梁煤矿编制日期:二零一二年元月目 录1.1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1.2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1.3 安全目标管理办法31.4 安全投入保障办法41.5 安全教育培训办法61.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71.7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101.8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121.9 调度会议办法141.10 调度汇报制度161.11 调度生产管理考核办法171.12 夏季“三防”制度191.13 冬季“三防”办法211.14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办法241.15 安全举报办法261.16
2、入井人员管理办法281.17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91.18 “三违”管理办法331.19 事故分析追查办法351.20 风险管理办法371.21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391.22 禁烟禁火易燃易爆区安全管理办法451.23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501.24 动火安全管理办法761.2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791.26 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851.27 环境管理办法911.28 健康管理办法931.29 通风安全管理办法961.30 防治水管理991.31 重点要害部位防火管理办法1011.32 交接班办法1051.33 丁家粱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管理办法106a fine of 100 Y
3、uan. 7.5.3 accident penalties (1) injuries fatalities directly punished 12 million. Direct responsibility for the accident and have the corresponding responsibility of leadership, such as concerning administrative sanctions, should be brought to the company or the relevant Department. (2) personal i
4、njury accident occurred, the direct punishment 0.5-10,000 yuan, responsible for the direct responsibility for the accident and the responsibility of leadership, such as concerning administrative sanctions should be dealt with by the personnel Department of the company. (3) personal injury accident o
5、ccurs, the direct punishment 500-1000, who is directly responsible for the accident responsibility, give notice of criticism and 50-100 economic sanctions against them. (4) to conceal the accident, reported without undue delay or false, to inform the administrative leadership of the criticism, resul
6、ting in serious consequences, the pursuit of leadership, along with 500-1000 punishment. (5) significant near miss should be attempted as the case of responsible for the accident and construction team injuries accident penalty provisions, mutatis mutandis. Eight, should perform in the construction s
7、tandards and specifications, serial number a 1 GB3323-2005 steel fusion welded butt joints, welding engineering-Ray lighting and quality rating of 2 GB11345-89 steel welds manual 2 1.1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1.1 总则1.1.1.1 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集团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稳定发展,特建立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办法。1.1
8、.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丁家梁煤矿矿领导、科室、区队及参与丁家梁煤矿各项工程建设的外委施工单位。1.1.2 会议内容1.1.2.1 审议批准安全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安全考核指标的分解落实。1.1.2.2 审定当年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及资金来源。1.1.2.3 研究矿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处罚事宜。1.1.2.4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其它和安全有关的事宜。1.1.3 参加会议人员1.1.3.1 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亲自主持(矿长外出时,可由矿长指定其他领导主持)。1.1.3.2 矿领导。1.1.3.3 各区队、科室的主要负责人。1.1.4 会议时间1.1.4.1 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
9、议,具体时间由综合办公室通知,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重要议程要以纪要的形式下发。1.1.4.2 会议提供内容单位由安监科具体负责,召集有关部门统一整理后上报矿长安全办公会议。1.2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2.1 总则1.2.1.1 目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丁家梁煤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丁家梁煤矿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1.2.3 会议内容1.2.3.1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安监科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及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精神;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性质,提出当月各区队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安排布置下月工作重点;矿领导就安全生产工作做重要安排;特殊情况下可增加事故分析及事故反思的内容。1.2.3.2 在安全例会上,生产、动力、调度、安监等部门根据业务归口的范围准备上月的安全总结及下月安全工作重点的发言材料并发言。1.2.4 管理细则1.2.4.1 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安全副矿长负责主持召开,安监科负责做好记录,并做好会议纪要的下发。1.2.4.2 会议时间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灵活掌握),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安监科具体负责通知。1.2.5 参会人员安全生产例会的参加人员有矿级领导、矿项目部技术员以上及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生产、机电主管副经理。1.2.6 组织考核
11、由安监科负责会议的组织及考核。1.3 安全目标管理办法1.3.1 总则1.3.1.1 目的 为促进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我矿各项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办法。1.3.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丁家梁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目标的管理。1.3.2 管理细则1.3.2.1 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确定的安全目标,制定本矿安全 生产目标,并分解落实。 1.3.2.2 矿长是安全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年年初,结合上年度安全目 标完成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1.3.2.3 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级领导是实现分管范围内安全奋斗目标的直接责任人,要按所辖范围,负
12、责建立健全目标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根据生产调整管理结构的变化,及时清理和补充安全生产责任办法,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从管理的源头消灭漏洞。1.3.2.4 矿属各部门根据矿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将安全指标层层分解,落 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名人员。安监科是监督、考核、落实安全目标的主要责任部门,每年初应及时制订和分解年度安全目标,并监督目标措施的实施与考核,促使安全目标任务完成。1.3.2.5 年初,矿长与各区队队长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队长与班组长、班组长与个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1.3.2.6 安监科、综合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年度培训、技能提升、安全投入 资金计划并
13、组织落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改善作业环境安全,确保安全目标顺利实现。1.3.2.7 各科队正、副职及外委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班中无隐患、无事故。1.3.2.8 各业务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所辖范围的技术管理、生产管理、装备安全负全面责任,以技术保安全。1.3.2.9 综合办公室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工作,适时宣 传报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氛围保目标。1.3.2.10善管理体系,营造安全氛围。矿长抓全面管理、分管领导抓业务保安和监督检查、总工程师抓技术管理、员工互相监督的安全管理系统,从体制、机制上保
14、障实现安全目标。1.3.2.11年末对本年度安全目标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下年度安全目标实施方案。1.4 安全投入保障办法1.4.1 总则1.4.1.1 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按照国家、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1.4.1.2 使用范围本办法使用于丁家梁煤矿所有科队及外包施工单位。1.4.2 管理细则1.4.2.1 安全投入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按照宝丰能源集团丁家梁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安全投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1.4.2.2 矿长是本矿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投入资金的计划与落实。1.4.2
15、.3 矿总工程师负责安全投入资金的计划的编制,并负责按计划进行落实和考核。1.4.2.4 总工程师负责按照矿井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上报审批,并负责逐月按计划实施。1.4.2.5 安全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一通三防”安全仪器仪表、井下防灾、抗灾及救灾的物资设备,安全监测装备设施,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等。1.4.2.6 对列入计划的安全技措项目,除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外,都必须按期完成,对调整计划或更新项目,也必须符合上述要求。1.4.2.7 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每月要进行统计,做出月度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完不成计划项目的,追查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6、1.5 安全教育培训办法1.5.1 总则1.5.1.1 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培训、装备”并重的原则,实公上级及落司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制定本办法。1.5.1.2 使用范围本办法使用于丁家梁煤矿所有科队及外包施工单位。1.5.2 组织机构1.5.2.1 矿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矿长为组长,其它副矿长、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基层科队第一负责人为成员,安全教育培训办公室设在矿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主任,负责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1.5.2.2 各科队成立以第一负责人为组长,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为成员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1.5.3 职
17、责1.5.1.1 矿长是本矿安全教育培训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矿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与落实;1.5.1.2 各基层科队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1.5.1.3 矿综合办公室是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矿年、季、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总结与考核,并负责计划、总结上报工作;1.5.1.4 矿安全科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考核工作。1.5.4 管理细则1.5.4.1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材、有教案、有落实、有培训记录、有考试成绩。达到组织到位、培训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18、效果到位。1.5.5.2 充分利用班前会和每周学习日,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每月必须对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学习,将教育成绩与本人的奖金挂钩考核。1.5.5 .3 每位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为不断提高各自的安全知识水平、技术操作水平和自主保安能力打下基础。1.5.5.4 继续以“日清日安、日学日高”和“三个一”的教育培训模式,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和特点,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方式。认真开展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促使广大职工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自我保安和互保意识明显增强。1.5.5.5 所有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矿内及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不得无故缺
19、勤,缺勤一次罚款50元,考试不及格罚款100元,同时进行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1.5.5.6 现场考核不及格人员,由区队停工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由有关单位审核确定后,方可上岗。1.5.5.7 安监科负责建立全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各种档案和各种记录。1.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1.6.1 总则1.6.1.1 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按照国家、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1.6.1.2 使用范围本办法使用于丁家梁煤矿所有科队及外包施工单位。1.6.2 定义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活动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生产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就
20、是生产管理、技术管理以及环境或设备上存在的缺陷,而这种缺陷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1.6.3 组织机构1.6.1.1 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各科队第一负责人、外包施工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成员,“事故隐患排查”办公室高在矿安监科,安监理科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日常工作。1.6.1.1 成立矿事故隐患排查专家组。矿总工程师为组长,工程科长及施工单位主管技术经理人为副组长,本矿及外包的有技术部员以上的技术管理人员为成员。事故隐患排查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科,工程技术科长兼主任,负责日常工作。1.6.4 主要职责1.6.4.1
21、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1.6.4.2 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落实。1.6.4.3 安监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综合管理,并将其纳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按规定组织好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掌握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情况。安监科每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1次,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和划分等级,并及时向公司、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或有关领导提交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意见。1.6.4.4
22、安监科要加强对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筛选、归类,签发C级事故隐患整改单,参加B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相关部门对A级事故隐患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1.6.4.5 安监科要掌握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1.6.4.6 安监科要认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查处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下发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处理不了的隐患要提交主管领导或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坚决防止因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和矛盾上交而贻误问题隐患的处理时机,酿成事故。凡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1.6.4.7 安监科负责事故隐
23、患的统计和报告,定期将事故隐患上报安监局。1.6.5 事故隐患划分1.6.5.1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矿安全委员会上报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1.6.5.2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1.7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1.7.1 总则1.7.1.1 目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文件精神及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提高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增强矿井抗灾防灾能力特制定本办法如下:1.7.1.
24、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宝丰能源丁家梁煤矿及本矿施工的外委施工的各单位。1.7.2 组织机构1.7.2.1 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1.7.2.2 矿长为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矿各科队及外委施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安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1.7.3 职责1.7.1.1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1.7.1.2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有关规定。1.7.1.3 矿安监科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
25、,制定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1.7.1.4 矿综合办公室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制定治安和消防安全和环保和原材料、产品及过程控制各指标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1.7.1.5 生产科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制定标准化工艺操作,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1.7.1.6 动力科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1.7.4 安全质量标准化资金提取和使用1.7.4.1 执行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考评1.7.4.2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各单位每月必须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规划,并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不少于三
26、次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覆盖面100,同一时还组织部不定期的抽查。1.7.4.3 安全质量标准化抽查,考核结果存档和作为当月度综合性检查考评依据。1.7.4.4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评工作,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打分、谁签字”原则,检查中要坚持严格标准、认真打分。1.7.4.5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考评记录,各单位必须将每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存在问题和隐患记录清楚。1.7.4.6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将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检查、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受检单位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按“五定”(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和定责任人)原则进行落实,按照整改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质
27、量标准化办公室。1.7.4.7 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熟悉生产现场,掌握作业规程、安全规程及国家有关标准检查评分及考核评级办法,按标准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检查、考评,做到内容齐全、计分准确。1.7.5 考核兑现1.7.5.1 矿对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处罚金额,列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金额度;1.7.5.2 矿对各单位的罚款额度,每季度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1.7.6 奖励标准1.7.6.1 按公司奖励标准的一半执行。1.7.7 附则1.7.7.1 本办法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1.7.7.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8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1.8.1 总则1.8.1.1
28、目的为了我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有效实施,落实公司及上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减少事故损失,特制订本办法。1.8.1.2 使用范围本办法使用于丁家梁煤矿所有科队及外包施工单位。1.8.1.3 成立丁家梁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各科队第一负责人、外包施工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成员,“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中心主任,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组织协调工作。1.8.2 主要职责1.8.2.1 矿长是煤矿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预案的编制、上报、演练、实施的组织和指挥,发布预案启动命令,组织指挥预案实施。1
29、.8.2.2 矿总工程师是矿的安全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是预案的第一副总指挥。负责组织预案的制定、修定、审核。负责预案演练组织、预案的检查,预案启动时,协助矿长开展工作。1.8.2.3 各副矿级领导是预案的副总指挥。负责专业和业务范围内的预案检查和演练,预案启动时,配合总指挥开展工作。1.8.2.4 矿调度室是预案的指挥中心。负责按规定组织预案演练、预案启动组织协调。1.8.2.5 工程技术科负责组织编制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参与矿应急管理和所属单位应急处置方案、措施的审核。1.8.2.6 各职能科室、各外包施工单位,按专业和业务负责本科室员工预案教育培训,按要求参加预案演练,预案启动后按指挥中心的
30、命令要求,组织好本部门的职工做好救援工作。1.8.2.7 员工是预案的执行者实施者,学习预案的抢险救灾知识,熟练掌握抢险救灾方法,严格执行命令,服从指挥,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并对应急预案演练、实施中的缺陷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有监督预案执行的权力。1.8.2.8 发生事故后,矿救灾指挥部立即集合抢险救灾突击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加井下救灾工作。1.8.3 相关规定1.8.3.1 矿上每年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全矿井上、井下进行排查,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1.8.3.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习,根据演习过程查找问题,做出改进。1.8.3.3 矿井必须建立井上和井下救灾材料库,配备
31、足够的救灾器材,对救灾器材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补充更新。救灾器材严禁挪做它用。1.8.3.4 对矿井重大灾害应急处理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考试,使职工熟练掌握灾害预防及避灾自救知识。1.8.3.5 矿井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由矿长负责立即启动,按应急救援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抢救工作。1.8.4 预案启动后,矿救灾指挥部必须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迅速组织井下所有地点的工作人员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1.8.5 参加井下抢险救灾时必须有保证参加抢险救灾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1.8.6 井下抢险救灾的过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装备、
32、材料与调度室联系协调解决。1.8.7 在救灾过程中对入井人员要严格控制,只有持有救灾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才可入井。1.8.8 对井下人数的清点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检身工、灯房值班人员、调度值班人员共同完成。1.8.9 灾害发生后,救灾指挥部成员必须按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退缩、逃避,应积极组织抢救,减小灾害损失。1.8.10 对破坏防灾、救灾设施设备、不执行重大灾害监控措施,不履行救灾职责、延误救灾时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9 调度会议办法1.9.1 总则1.9.1.1 目的为了加强我矿生产调度管理,加快矿井建设步伐,安全
33、生产问题平衡协调及时,保持生产建设持续稳定,特制订本办法。1.9.1.2 使用范围本办法使用于丁家梁煤矿所有科队及外包施工单位。1.9.2 会议时间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调度例会定为每周星期一、三、五下午17:00在矿会议室准时召开,会议由调度室主任主持,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1.9.2 参加人员:矿领导、矿属各单位技术员以上负责人及各外委施工单主管生产负责人和主管技术负责人;每周五调度会外包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1.9.3 所有参加调度例会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出现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罚款200元,必须做到有事请假,并指定专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
34、手机必须关机或者定在震动状态,不准接打手机。如出现接打手机或手机铃声响一次罚款50元。1.9.4 在调度会议上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认真按时落实,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说明完不成的正当理由,否则,按完不成任务进行考核。1.9.5 各单位应在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需要在调度会上解决的问题,必须简明扼要的叙述清楚,做到语言简练,表达准确以便在会议上一次性平衡解决。坚决杜绝在会议上推诿扯皮现象。1.10 调度汇报制度1.10.1 总则1.10.1.1 目的为了加强我矿生产调度管理,加快矿井建设步伐,保持各种安全生产信息畅通,生产及各类事故汇报及时准确,确保生产稳定,事故抢险及时,特制
35、订本办法。1.10.1.2 使用范围本办法使用于丁家梁煤矿所有科队及外包施工单位。2.10.2 汇报程序1.10.2.1 生产汇报程序1.10.2.1.1 生产影响汇报:影响工作地点(汇报人:班组长、安检员、司机)本单位调度室(汇报人:调度员)本单位值班领导矿调度室(汇报人:施工单位调度员)。重大生产影响由矿调度向调度主任和生产副矿长汇报。1.10.2.1.2 生产影响汇报的内容为:影响原因、时间、地点、影响范围,预计影响时间,有无引发事故的可能,有详细说明。1.10.2.1.3 生产汇报:施工单位调度室(汇报人:当班班组长、调度员)矿调度室。1.10.2.1.4 生产汇报内容为:班前,本班计
36、划任务,实际出勤人数,入井人数;班中,任务完成情况,安全情况;班后,实际完成任务情况,升井人数,安全情况,有安全情况详细说明。1.10.2.2 事故汇报程序1.10.2.2.1 事故地点(汇报人:班组长、安监员、跟班人员、职工)矿调度室(调度员)矿长、调度主任(汇报人:调度员)公司调度中心(汇报人:调度员、矿长)本矿副矿级领导(汇报人:调度员)急救中心(汇报人:调度主任)。1.10.2.2.2 事故汇报内容:地点、范围、人员情况、原因、时间。1.10.3 必须执行汇报制度,严格按照班前、班中、班后汇报内容进行汇报,班前汇报出勤、计划、生产任务,班中至少汇报三次本班安全、生产进展情况,设备运行情
37、况,班后汇报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遗留问题,一次不汇报对当班领导罚款50元,班中汇报必须用井下电话直接向调度室汇报。1.10.2 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跟班领导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为事故类别、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原因,受伤人员的姓名、受伤程度、部位。严禁隐瞒事故不汇报,重大非伤亡事故及重伤以上事故必须在5分钟以内汇报到调度室,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轻伤及非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15分钟以内汇报到调度室,超时视为不汇报处理,一次罚责任人100元。1.10.3 各区队值班领导要坚守岗位,随时保持与调度室的联系途径畅通,遇事需转移值班地点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如电话关机1次
38、电话不通无法联罚款100元。1.10.4 调度室必须做好各种汇报记录,记录必须真实,不得涂改。涂改一处罚款100元。1.11调度生产管理考核办法1.11.1 总则1.11.1.1 目的为了加强我矿生产调度管理,加快矿井建设步伐,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指标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办法。1.11.1.2 使用范围本办法使用于丁家梁煤矿所有科队及外包施工单位。1.11.2 组织机构成立生产调度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各科队第一负责人、外包施工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成员,“三防”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防”日常工作。1.11.3 主要职责
39、1.11.1.1 矿属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落实本单位年、月、日工作计划及调度会议安排的工作内容。各单位副职及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1.11.1.2 矿属各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要认真研究矿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根据所指定的计划抓住主要矛盾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计划的顺利完成。1.11.1.3 调度室必须做好各项会议记录及工作考核记录,认真考核。1.11.1.4 完不成计划任务的单位必须在事前提出报告说明客观原因,如没有事前报告或报告理由不充分按完不成计划考核。1.11.5 考核细则1.11.5.1 完不成周计划的
40、按下列标准处罚;A、外委施工单位欠10%罚款10000元:欠20%罚款40000元:欠30%罚款60000元:欠40%罚款100000元:50%以上罚款110000150000元。月累计完成计划的返还罚款的60%。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返还罚款的100%。B、矿属各单位欠10%罚款1000元:欠20%罚款4000元:欠30%罚款10000元:欠40%罚款20000元:50%以上罚款50000元。月累计完成计划的返还罚款的60%。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返还罚款的100%。1.11.5.2 认真落实调度会议及调度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的及时向调度室反馈。调度室及时平衡协调。如
41、无正当理由或无故不完成任务的按完不成处罚。出现上述一次完不成罚单位第一责任人3001000元。1.12 夏季“三防”制度1.12.1 总则1.12.1.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夏季三防”工作指令、指示精神,“夏季三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提高我矿抗灾能力,保证人的生命安全,集体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12.1.2 使用范围本办法使用于丁家梁煤矿所有科队及外包施工单位。1.12.2 组织机构1.12.2.1 成立夏季“三防”领导小组。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各科队第一负责人、外包施工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成员,“三防”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
42、三防”办公室主任,负责“三防”日常工作。1.12.3 主要职责1.12.1.1 由动力科定期做好排水设备、供电系统检查工作,负责落实“三防”供电、排水设备的配备和储备工作。1.12.1.2 动力科、机电队做好各种防护用具、检验用具的检验、试验工作,对雷电波及井下的防护设施、设备要进行专项检查,对各个配电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确保防雷接地保护完善可靠。1.12.1.3 由动力科组织人员认真检查各配电点开关设备的保护定值、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变压器预防试验、电缆的各种检验工作,检查出的问题督促各使用单位落实整改。1.12.1.4 机电队矿区架空线路每月必须认真沿线检查至少两次,观察是否有
43、斜塔倒塔、基础松动及其它有碍安全供电的情况发生,发现问题及时联络处理。在雷雨天,室外高空作业、配电室设备线路工作时必须停止工作。1.12.1.5 机电队及各外包施工单位,雨季来临前要认真检查机房、硐室、各配电点排水线路是否通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矿井停电的重大事故。1.12.1.6 矿建外包施工单位做好井口排洪水沟,打好防洪坝,保证地面水不流入矿井,对地面低凹处铺垫,怕潮材料进行防潮处理。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做好防洪各项准备工作。1.12.1.7 调度室负责“三防”工作所需材料的计划安排。1.12.1.8 综合办公室负责“三防”专项物资储备、供应工作,机电队负责高专人保管,(如:编织袋3
44、00条、铁锹20把、洋镐10把、潜水泵2台)。1.12.1.9 调度室牵头组织各矿区井上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调度室及时掌握天气预报并提前安排好相关事宜,综合办公室必须保证各运输车辆正常运行。1.12.1.10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露天存放材料、物资的防雨淋工作,防止因雨淋造成矿财产损失。1.12.1.11 综合办公室对矿区办公楼、车间、机房及宿舍等地面建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做好矿区的防漏雨工作,保证煤矿在雨天的正常工作及员工住宿。1.12.1.12 矿区出现大雾天气时,综合办公室应当在矿区主要道路及地面建筑设置警示标志,保证煤矿地面安全生产。1.12.4 各
45、科队、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调集人力、物力,做好夏季“三防”准备预防工作。夏季“三防”值班室设在调度室,严格按照每月值班安排表执行,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到调度室做好交接班。1.12.5 当发生灾害时,由调度室和值班领导组织各科队、外包施工单位进行抢险救灾,矿抢险救灾突击队,突击队长由生产副矿长兼任,突击队成员由矿根据矿实际指定。1.13 冬季“三防”办法1.13.1 总则1.13.1.1 目的 进入冬季以后,矿建工程随着进度的发展,气候变冷,给施工安全带来许多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当前冬季的特点,特别制定冬季“三防”(防火、防冻/防寒、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以保证冬季施工安全。1.13.1.2 使用范围 本办法使用于丁家梁煤矿所有科队及外包施工单位。1.13.2 主要职责1.13.2.1 “三防”工作要实行矿长负责制,各科队、外包施工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工协作,遵循局部利益服从全矿利益的原则,执行统一指挥。1.13.2.2 1.13.3 矿井概况1.13.1.1 我矿自开工建设以来已完成的工程项目有:35Kv变电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