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实务模块4出纳工商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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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块4 出纳工商知识,项目1 企业登记注册基本知识项目2 私营企业与合伙企业设立项目3 企业年检知识,进 入,进 入,进 入,学习内容1.企业登记注册基本知识;2.私营企业与合伙企业设立;3.企业年检知识。,项目1 企业登记注册基本知识,公司登记注册程序公司登记注册程序包括两种具体程序:一是公司进行的申请登记注册程序,二是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的核准登记注册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因此,公司登记注册程序有时包括第三种程序,即设立审批程序或审批程序。,返回,公司申请登记程序公司

2、申请登记程序是指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程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申请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登记程序也相应地分为三种:1申请设立登记程序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3)分公司设立登记。,2申请变更登记程序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申请注销登记程序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3、,公司注销登记的申请由公司的清算组织进行,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是指公司登记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审核公司登记文件直至核准或者驳回申请,核发、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的工作过程。公司登记核准程序有法定程序和工作程序。公司登记核准程序的主要内容是法定的,不可随意更改。公司登记机关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规定内部工作程序。内部工作程序应体现提高工作效率、责权明确的原则,并应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1.公司核准登记法定程序2.公司核准登记工作程序公司核准

4、登记的工作程序是指由各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工作规程。一般应包含三个步骤。(1)受理、审查(2)核准(3)发照,公司登记收费标准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1)设立登记费收费标准。公司设立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千分之一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五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分公司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2)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3)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收费标准。公司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

5、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人民币50元。公司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元。,公司注册流程及变更1.需准备的资料(1)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原件;(2)场地使用证明,如房屋使用证明或者房产证;(3)股东投资金额及所占比例;(4)法人及股东的签字样板;(5)公司商号及公司全称(商号起三个字至少起三个)。,2.完成后的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4)验资报告;(5)公章、财务章、私章;(6)刻章卡。(7)公司章程;(8)相关单据。,3.流程字号查询、名称核准、验资、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相关事宜、刻

6、章及公安局备案、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到国地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相关事宜、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4.办理时间约1520个工作日。,公司的含义及类型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所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住的企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股东在2个以上50个以下,作为私营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超过30人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专项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登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

8、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三个阶段(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申请设立登记。,核准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后,应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并自发出该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自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当事人对此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1)公司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1%缴纳。(2)注册资本超过1 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缴纳。(3)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

9、缴纳。,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

10、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特定物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11、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法律、行政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

12、司成立日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

13、公司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

14、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2)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3)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4)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事项(5)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6)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7)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责任,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程序政府主管部门、政府授权部门的企业设立审批程序由于政治、社会经济和

15、法律制度的不同,世界各国企业法人的登记主管机关不同,企业法人的设立程序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以市场经济为主的国家,往往强调企业的自主地位,允许企业依照法律直接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法人登记,通常很少设立审批程序。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国家,往往强调国家的管理职能,要求企业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法人登记之前得到政府许可,因而通常存在设立审批程序。,我国的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新中国成立几十年来,我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稳固,但经济体制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正处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刻转变过程中。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是在计划经济体制

16、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它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和体现计划经济的要求,所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之前一般还需要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或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1)普通设立审批程序。(2)专卖、专营审批程序。(3)无主管部门审批程序。(4)有关部门审批程序。,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程序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程序是指企业法人在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或国家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之后,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的程序。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企业申请登记分为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登记程序也相应地分为三种:1.开业登记程序2.变更登记程序3.注销登记程序,登记主管

17、机关核准登记程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程序是指有关法规、规章所规定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应依照的步骤和过程。,1.受理(1)受理的概念及其条件要有管辖依据。要有合法依据。要有程序依据。,(2)受理的程序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申请登记报告及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送交登记主管机关后,登记主管机关应对其进行初审。,2.审查(1)审查的概念。(2)审查的程序。3.核准(1)核准的概念(2)核准的程序,4.发照对核准登记的申请登记单位,应分别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5.公告对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

18、统一组织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收费标准开业登记收费标准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收费,注册资金总额在1 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1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 000万元人民币的,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人民币50元。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企业法人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登记收费人民币300元。筹建企业登记收费人民币50元。,变更登记收费标准企业

19、法人及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变更登记费人民币100元。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1 000万元人民币的,增加的部分按1收取登记费;超过1 000万元人民币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登记费;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登记费。收取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后,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企业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人民币50元。企业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

20、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元。,项目2 私营企业与合伙企业设立,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条件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1)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返回,私营企业开业登记的办理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申请人应当在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私营企业申请开办分厂、分店、分公司的,应当在分厂、分店、分公司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超过30人的,应当经

21、所在地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私营企业不得弄虚作假,冒领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营业执照,也不得挂靠到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名下经营。,私营企业申请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1)企业名称。(2)企业负责人,即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本人,合伙人确定的合伙企业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经营地址,指企业所在市、县(区)、乡(镇)、村、街道、门牌等。(4)资金数额,包括企业的固定资金和自有流动资金。,(5)经营范围,指经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项目和商品类别。(6)经营方式,指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

22、装卸、修理服务、咨询服务等。(7)企业种类。(8)雇工人数以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姓名、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姓名。,申办私营企业提交的证件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向办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有关证件:(1)申请人身份证明。(2)场地使用证明。(3)验资证明。(4)申请从事资源开采、建筑设计、施工、交通运输、食品生产、药品生产、印刷、旅店、外贸、计量器具制造等行业生产经营的私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证件。(5)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供载明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的合伙人的书面协议。,(6)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时,

23、应当提供包括下列事项的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和住所;开办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和各个投资者的出资数额,投资者的姓名、住所及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解散条件;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办法;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需要证明的其他事项。,私营企业变更的办理私营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种类等主要登记事项变更,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此外,私营企业因分立、合并而保留的企业,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合伙人,也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私营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受理私营企业变更申请之日

24、起15日内做出审核决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私营企业停业的办理私营企业准备歇业时,应当进行财产清算,偿还债务。在距歇业前30日,私营企业应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歇业申请,并提交资产清理证明、债务清理证明、完税情况证明,经核准办理注销登记,收缴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图章,并通知其开户银行。合伙企业歇业时,应当提交合伙人的歇业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歇业时,应当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有关证件。,私营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国家规定宣告破产。私营企业破产时,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破产证明、资产清理证明、债务清理证明,经核准

25、后办理注销登记。此外,私营企业因分立、合并而终止的企业,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私营企业转让时,转让方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因行政处分法院裁决而终止营业的私营企业,也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程序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应按如下程序进行: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

26、机关负责本辖区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人设立合伙企业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申请人。但是,按照规定,申请合伙企业登记的具体事务,应当由全体合伙人从他们当中指定的代表或者他们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负责办理。代表的指定或者代理人的委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登记事项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其中,经营范围应载明经批准登记的生产经营项目和商品类别。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装卸、修理服务、咨询服务等。合伙企业如果确定了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27、,登记事项中还应当包括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或者分支机构的情况。,应提交的文件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合伙协议;(5)出资权属证明;(6)经营场所证明;(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登记发照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

28、不予登记的决定。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项目3 企业年检知识,企业年检的范围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返回,企业参加年检的时间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

29、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送报年检材料。,企业年检的内容和程序年检的主要内容(1)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2)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3)企业对外投资情况;(4)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年检的程序年检的基本程序是:(1)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2)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3)企业交纳年检费;(4)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5)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的文件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下列文件:(1)年检报告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第1、2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和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模块四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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