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与防火分隔设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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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 安全疏散与防火分隔设施第一节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为了保障建筑物内的人员能够安全可靠地疏散到安全地带,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防火分隔设施的合理设置,对人员安全疏散具有重要作用。消防应急照明灯是指为人员疏散或消防作业提供照 明的消防应急灯具。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是指用图形或文字指示安全出口 或其他安全场所及其方向的消防 应急灯具。,一、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1)公共建筑、人防工程、乙、丙类高层厂房和高层民用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间);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

2、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商场营业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以及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应设应急照明。,(2)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层间错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的光感应自动门或3600旋

3、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远离出口的地方,应将“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指示标志联合设置,箭头须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3)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的展览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的地上商店;总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地下、半地下商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二、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原则,(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当确需更改设计时,

4、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更改。(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4)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5)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必须在预埋盒或接线盒内连接。,(6)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或其他标志灯(或标志牌)。(7)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向与疏散方向相同。(8)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将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处于易被看到的位置,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操作。(9)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其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应能保证在火灾应急时,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状态。(10)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在墙上时,不能使照明灯光线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11)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必须使用金属吊管。金属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上。(12)标志牌只能安装在相邻两个标志灯之间,并与标志灯在同一直线上,作为辅助指示,不能代替标志灯。,三、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1)疏散标志牌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应

6、急照明灯和灯光指示标志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2)疏散通道中,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灯光式)宜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应不大于1.00m。也可把标志设在地面上,上面加盖牢固的不燃烧透明保护板,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应不大于10m。(3)疏散通道出口处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天花板不应小于0.50m;位于门边时,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如天花板的高度较小,也可在疏散门的两侧墙上设置,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30m1.5Om之间。悬挂在室内大厅或走道处的疏散指示标

7、志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4)除二类居住建筑外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人防工程的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以及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医院的病房等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5)疏散用应急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的情况下,应在5s内自动切换应急电源。(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

8、场所的应急照明,应保持与该部位平时工作面上的正常工作照明的照度要求。,四、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施工与安装,(一)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灯一般安装在走道及楼梯转弯处、直通地下室楼梯的水平地面处等。疏散指示标志应紧固于上述场所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且走道的指示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20m。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安全疏散指示灯应采用非燃材料制成的灯具外壳灯罩,其上标志的箭头指向应与建筑物安全疏散方向一致。,其安装要求为: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出口、

9、楼梯出口、避难层入口处时应安装在出口里侧和入口外侧的顶部,严禁安装在可移动的门上。顶棚高度低于2m至2.5m时,宜安装在门的两侧,但不能被门遮挡。标志表面应迎面对向疏散方向。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和人防工程,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标志灯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做防腐处理,电源和螺钉均应用密封胶密封,防尘、防水性能应符合IP65要求。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

10、度水平差不宜大于1mm。试验按钮可安装在远处或用遥控方式。两灯之间距离应不大于10m。封闭楼梯间内指示楼层的标志灯应安装在正对楼梯的本层平面墙上;楼梯间内直接通往地下层时,应在首层或地面层设置明显指示出口的标志灯。建筑供电为两路以上时,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供电应符合下述要求:持续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和集中控制型标志灯的主电源端宜在双电源互投后最末一级配电箱取电;非持续型标志灯的主电源应在发生火灾时需切断的正常供电线路取电,而不能在双电源互投后取电。在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或会堂、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展览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地上商店和建

11、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起辅助作用的标志灯在安装时还应符合下述要求:标志间的安装距离不宜大于1.5m;标志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与疏散方向一致。,(二)应急照明灯的安装要求应急照明也称“事故照明”,它是为了防止在火灾时,断电可能引起的建筑内人员疏散混乱及消防人员摸黑无法通行而特设的。它可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能保证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20min,高度超过 1OO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消防应急照明应安装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其最低照明度不应小于0.5Lx,且用玻璃罩或用非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加以

12、保护。,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疏散走道及前室、消防电梯厅及前室等场所宜安装在棚顶或2.2m以上的侧面墙上,疏散走道上安装的照明灯应均匀布置,并保证其地面平均照度不低于0.5lx,地下人防工程地面平均照度不低于1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2)照明灯在侧面墙上顶部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得低于2.2m,在距地面1m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应采用嵌入式安装,其凸出墙面最大水平距离不应超过20mm,且应保证光线照射在水平线以下;照明灯安装不得安装在地面或1m2.2m之间侧面墙

13、上。(3)建筑供电为两路以上时,照明灯宜在双电源互投后最末一级配电箱取电。(4)照明灯光源工作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若采用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时,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5)配接集中电源型的照明灯,其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线(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三)蓄光型疏散标志牌的安装要求,(1)标志牌安装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时,其箭头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标志牌之间的安装间距不应大于1.5m。(2)蓄光型标志牌应安装在照度不低于100lx的环境内。(3)标志牌安装在墙上时,其下边

14、缘距地面距离不应大于1m。(4)标志牌固定应牢固,无破损。(5)标志牌安装在地面上时,只能采用粘贴、镶嵌式工艺安装,其安装后应平整、牢固。,五、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调式、检测与验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前应准备齐全调试必须的文件,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集中电源、控制器均应调试,并应有调试记录。,(一)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调试1.一般规定(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调

15、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调试前应准备齐全规定的文件及调试必须的其他文件,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3)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4)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集中电源、控制器均应调试,并应有调试记录。,2.标志灯和照明灯的调试(1)检查安装位置和标志信息上的箭头指示方向是否与实际疏散方向相符。(2)操作试验按钮或其他试验装置,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3)断开连续充电24h的消防应急灯具电源,同时开始记时;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

16、入应急工作状态(集中控制型除外);应急灯具主电指示灯应处于非点亮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min且大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4)使顺序闪亮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灯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其光流导向应与实际的疏散方向相同。(5)使有语音指示的标志灯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检查其语音是否与设计相符。(6)在黑暗条件下,使照明灯转入应急状态,用照度计测量和计算地面的平均照度,该照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3.集中应急电源的调试(1)分别在主电工作和应急工作状态下,观察集中应急电源的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主电显示、充电显示灯是否与生产企业提供的说明书相符。(2)操作手动应急转换控制机构,集中应急

17、电源应能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3)断开主电电源,集中应急电源应能自动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其供电的各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4)使集中应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均转入应急工作状态,集中应急电源应能正常工作。(5)使任一供电回路短路,其他回路应正常工作。,4.集中控制系统的调试(1)操作集中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控制系统的控制器应能控制任何消防应急灯具从应急工作状态到主电工作状态的切换,并有相应的状态显示,记录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时间。(2)检查控制器的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的功能。(3)断开任一消防应急灯具与控制器间连线,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

18、显示故障部位。故障存在期间,操作控制器,应能使与此故障无关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4)断开控制器的主电源,使控制器由备电工作。控制器在备电工作期间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且能工作2h以上。,5.系统功能的调试(1)一般规定操作整个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控制机构,核对其整个系统功能是否与原设计相符。调试期间应完成各调试记录。(2)区域系统的调试应急功能的调试应满足以下要求:检查配电箱供电输入和配电箱电源指示是否正确;切换供电电源的供电状态,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状态和显示是否正确;断开自带电源应急灯的配电箱供电电源,检查应急灯具是否在5s内自动转入进入点亮状态,区域内的

19、应急灯具应急工作是否正常。其他功能的调试应满足以下要求:在应急工作状态下,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能否保证调试区域的照度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切断该区域配电箱供电输入,检查该区域应急灯具的应急时间是否大于90min。系统联动调试应满足以下要求:本区域非持续式的自带电源型应急灯系统必须联动自动切入应急工作状态;本区域装有非持续及可控方式的集中应急照明系统必须可以监控系统指令或从正常照明系统间接给出指令使其进入强迫点灯状态;至少可按消防工作场所及其疏散区域、避难层、航空疏散区域及通用疏散区域4个类别直接划分各区域子系统单独进行应急联动状态调试,使各区域子系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任何区域系统进入应

20、急放电完毕,不得自动弹回供电电源工作态。,(二)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在调试合格后,应由有资格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应提交检测报告。系统的检测项目、检测类别、检测内容及相应要求见本章附表1。1.应急照明灯的检测(1)应急照明灯的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2)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3)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且转换时间不大于5s。(4)自带电源型应设等待(红),充电(绿),故障(黄)状态指示灯。(5)应急连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6)疏散照明照度不应小于0.5LX,地

21、下工程照度不应小于5.0Lx。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部位,其照度不应小于工作照度要求。(7)在应急状态下,待应急灯打开20min时(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为30min),用照度计在通道的中心线任一点测其照度,以最小值为试验结果。,2.疏散指示灯的检测(1)疏散指示灯的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2)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3)表面涂覆层均匀,无腐蚀、剥落、起泡现象,无划伤、裂痕等机械损伤。(4)安装牢固,不得松动。应正确知识疏散出口,疏散方向与箭头指示方向一致。(5)正常交流

22、电源供电切断后,应能转入应急工作状态。(6)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7)应急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三)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验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布线、验收需要的技术文件和记录、系统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功能等内容。(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系统竣工图;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2)消防应急照明

23、和疏散标志系统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操作、管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检查。(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复查应包括下列内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的敷设方式;应急灯具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间距等;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质量;报验资料是否齐全合格;系统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4)标志灯和照明灯的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对系统的布线进行验收。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

24、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系统中的集中控制器和集中电源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验。各种消防应急灯具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验: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第二节 消防广播系统,一、消防广播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扬声器的数量应能保证从本楼层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25m,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

25、扬声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客房内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w。涉外单位的火灾应急广播应用两种以上的语言。,火灾应急广播与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应遵循如下原则:(1)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音响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强制转入的控制切换方式一般有两种: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仅利用音响广播系统的扬声器和传输线路,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的扩音机等装置是专用的。在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切换输出线路,使音响广播系统的传输线路和扬声器投入火灾应急广播。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完全利用音响广播系统的扩音机、传

26、输线路和扬声器等装置,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紧急播放盒。紧急播放盒包括话筒放大器和电源、线路输出遥控电键等。在发持火灾时,遥控音响广播系统紧急开启作火灾应急广播。以上两种强制转入控制切换方式,都应注意使扬声器不管处于关闭或在播放音乐等状态下,都能紧急播放火灾应急广播。特别应注意在设有扬声器开关或音量调节器的系统中的紧急广播方式,应用继电器切换到火灾应急广播线路上。,在床头控制柜、背景音乐等已装有扬声器的高层建筑物内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时,要求原有音响广播系统应具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即要求在发生火灾时,不论扬声器当时是处在开,还是关的状态,都应能紧急切换到火灾应急广播线路上,以便进行火灾疏散广播。合用音响

27、广播装置,如果广播扩音机不是设在消防控制室内,不论采用哪种强制转入控制切换方式,消防控制室都应能显示火灾应急广播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安装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安装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警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报警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二、消防广播系统的调试、检测与验收火灾事故广播设备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 1020进行下列功能的调试

28、、检测与验收:(1)火灾事故广播在本楼层内任何部位距扬声器间的距离不大于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2)扬声器的额定功率应不小于3W,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应小于1.0 W。(3)当环境噪音大于60 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声压级高于背景噪声15dB。,(4)火灾事故广播与公共广播系统合用时,应保证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强制转入火灾事故广播状态。(5)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事故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6)在消防控制室,可把火灾事故广播控制在选定的楼层(区域)内,

29、任选三个相邻的楼层或区域进行火灾事故广播。(7)火灾事故广播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容量较大三层扬声器容量的总和,且应留有余量。,第三节 消防电梯,一、消防电梯的设置场所建筑防火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性和建筑高度、建筑面积诸多因素确定设置消防电梯及其数量。通常,建筑高度超过32m且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及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库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一台消防电梯;高层民用建筑中的一类公共建筑,塔式住宅,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建筑高度超过32m的其他二类公共建筑,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一台;每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

30、00m2时,应设二台;当大于4500m2时,应设三台。,二、消防电梯的设置原则与要求(1)电梯井应有足够的耐火能力。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2)消防电梯井应与其他竖向管井分开单独设置。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3)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4)消防电梯应设前室,并宜靠外墙设置。前室的建筑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Om2,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

31、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不应小于10.00m2。前室应设乙级防火门,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当受条件限制时,应设置能直通室外的通道,其经过长度应不超过30m,便于消防人员能迅速地到达消防电梯入口。(5)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与建筑高度相适应,一般应保证1min内能达顶层。如建筑高度为120m,消防电梯的运行速度应不低于2.Om/s。(6)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其载重量应能满足至少一个消防战斗班(8人)携带扑救设备的乘车需要,最低不应小于800Kg。轿厢内还应设置专用电话,以便消防队员在抢救行动中加强联系。(7)消防电梯应在首层设置供消

32、防人员专用的万能按钮。它能使电梯立即到达底层或其他指定的楼层,同时使工作电梯启动开关全部自动停止使用。(8)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水量不应小于1OL/S。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同时,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作防水、防火处理。,三、消防电梯的安装(一)样板的安装在摆设样板时,应先摆设固定出入口样板,这是因为出入口样板线是井道全部装置的安装基准线。因此,在旋转样板时,必须考虑由该样板设入的出口样线,层门上坎架和层门的安装尺寸要求。横向位置要在所有样板基本定好位置后,考虑轿厢导轨支架及层门的安装位置是否合适,对样板的横向位置进行调整。在样板安装完成后,应在样架上

33、各连接处作标记,根据这些标记可以随时校核各连接处是否有移位。,(二)轨道的安装轨道的安装重要是导轨支架的安装和导轨的安装。导轨支架与导轨的接触面应平行于其对应的样线所确定的平面,其平行度误差应在0.5mm以内;导轨支架与导轨底的接触面与相线的距离应在1-3mm范围之内;导轨支架上连接导轨用的开孔中心应对准对应的样线,其偏差应在1mm以内,导轨支架应在安装完成后,对所有焊缝进行焊渣处理并涂防锈漆。上述工作完成后,即可安装导轨。导轨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校正,校正部位是导轨与导轨间连接处以及导轨与导轨支架连接处,调整导轨横向和纵向的垂直度误差以及导轨的平行度误差。,(三)消防电梯门的安装消防电梯门的安

34、装包括地坎的安装、门套的安装、及层门门扇的安装。,四、消防电梯的调试、检测与验收消防电梯应调试、检测与验收以下内容:(1)手动或联动控制均能使电梯降至首层,并能处于消防使用状态。(2)当消防电梯处于消防使用状态时,消防控制室应接收其反馈信号。(3)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电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第四节 避难层,避难层是高层建筑中专供火灾时人员临时避难用的楼层。而避难间则是在一定高度的楼上设置的供火灾时人员临时避难用的房间。一、避难层的类型(1)敞开式避难层。这类避难层为不设围护结构的全敞开空间,一般设在建筑物的顶层或屋顶上。它采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35、排烟方式,结构处理简单,但不能很好地防止烟气的侵害与阻挡雨、雪、风的侵袭。不适宜寒冷地区使用。(2)半敞开式避难层。这类避难层四周设有高度不低于1.20m的防护墙,上部设有可开启封闭窗。它采用自然通风排烟方式,可防止烟气的侵害。(3)封闭式避难层。这类避难层为设有耐火的围护结构,室内具备应急照明、独立的空调和防排烟系统,门窗为防火门窗。可有效的阻挡烟火侵入和避免外界气候影响,我国南北方地区均适用。,二、避难层的设置要求(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旅馆、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2)避难层的人员面积指标,考虑我国人体的体型特点,在不致过分拥挤的情况下,人均避难层使用面积应不小于0.2

36、0。(3)避难层的设置数量和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应满足人员疏散时间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建筑面积、使用功能、使用人数、人流疏散速度及火势蔓延情况等因素。一般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三、避难层的防火构造要求(1)为保证避难层具有较长时间的抗火烧能力,避难层的楼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耐火极限应不低于1.50h。(2)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3)避难层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4)为避免避难层下部楼层着火时,避难层地面温度不致过高,避难层楼板上宜设隔热层。,四、避难层的安全疏散与防火设施(1)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

37、或上下层断开,使人员无论何时穿越避难层,都必须经过避难层且行走一段水平距离后,方能上下楼层。这样既可提高避难层的安全度,又可使疏散人员充分利用避难层暂时避难。(2)消防电梯作为辅助安全疏散设施,必须在避难层停靠。在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其他客、货电梯均不得在避难层开设出口。(3)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及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保证避难人员与外界及时沟通情况和应急灭火与冷却。(4)避难层内应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度不应低于1.00lx。(5)在火灾时,因正常用电被切断,其他楼层的防排烟设施也可能被烟火破坏,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置独立的防烟设施,并将避难层划分为单独的防烟

38、分区。一般宜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排烟方式,使避难层保持正压。,五、避难层的检测与验收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 15层。(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3)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 5.00 人/m 计算。(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5)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6)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7)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8)

39、避难层应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1.00h,照度不应低于 1.00lx。(9)避难层(间)的楼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耐火极限应不低于1.50h,避难间的隔墙耐火极限应不低于3h,避难层(间)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第五节 楼梯间,根据防火要求可分为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室外楼梯。一、疏散楼梯间为了保证疏散的安全,疏散楼梯间的平面和竖向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并应设置楼梯间(室外楼梯除外),便于双向疏散。(2)靠近电梯间布置,将人们经常使用的路线和应急路线结合起来,利于快速疏散。(3)靠近外墙设置。这种布置方式有利于采取安

40、全性最大的带开敞前室的疏散楼梯间形式,并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消防队的救援行动。,(4)除与地下室相连的楼梯和通向高层建筑避难层的楼梯外,楼梯间竖向设计要保持上下直通,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5)避免人流交叉。高层部分的疏散楼梯不应与低层部分的交通大厅、楼梯间、自动扶梯混杂交叉,以免紧急疏散时人流冲突,引起阻塞和意外伤亡。(6)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宜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时,应为乙级防火门。,(7)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8

41、)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安全疏散的突出物。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及甲、乙、丙类液体管道。(9)首层楼梯间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10)居住建筑内的可燃液体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如必须局部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二、敞开楼梯间敞开楼梯间一般指建筑物室内由墙体等围护构件构成的无封闭防烟功能,且与其他使用空间直接相通的楼梯间。如图10-1所示。敞开楼梯间在低层建筑中应用广泛。它可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人员疏散快捷,但却是烟火蔓延的通道。因此在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中禁止采用。,设计中可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物有:不超过5层的低层民用建筑;11层及11

42、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低层库房,丁、戊类低层厂房;每层工作平台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生产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的丁、戊类高层厂房。,敞开楼梯间除应符合上述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设置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房间门至最近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当低层建筑的层数不超过4层时,楼梯间的首层对外出口可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其他房间的门不应开向楼梯间。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cm。,三、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是指设有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及外开门的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的封

43、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物有:汽车库中人员疏散用的室内楼梯。甲、乙、丙类厂房和高层厂房、高层库房的疏散楼梯。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和除单元式、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11层及11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12层以上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和超过五层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包括底层扩大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上述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设置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楼梯间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门应为乙级防火门。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

44、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尚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四、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是指在楼梯间出口处设有前室面积不小于规定数值,并设有防烟设施,或设专供防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其形式主要有:用阳台作敞开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凹廊作敞开前室的防烟楼梯间;带封闭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等,如图10-3所示。,一般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有:(1)人防工程中平时使用层数超过3层或使用层与室外地坪高差超过10m的电影院与礼堂,使用面积超过500m2的医院和旅馆,及使用面积超过100m2的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育馆、舞厅、电子游艺场、

45、餐厅等场所。(2)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停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3)高层民用建筑中的一类建筑、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及塔式住宅;19层及19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超过11层的通廊式住宅。,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上述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设置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1)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2)前室的面积,对于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m2,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10m2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m2,对于人防工程不应小于10m2。(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4)塔式高层建筑是以疏散楼梯

46、为中心,向各个方向组成平面布置为特点的建筑。对于这类建筑,有时要同时满足独立设置两座封闭或防烟楼梯间十分困难。高规规定可设置防烟剪刀楼梯间。,五、室外疏散楼梯室外疏散楼梯主要用于应急疏散,可作为辅助防烟楼梯使用。为便于疏散,室外疏散楼梯宜设在建筑物疏散走道的端部,使其不易受到烟火的威胁。在构造上它比较简单、经济,不占用室内面积,但应符合下述防火要求:(1)楼梯及每层出口平台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2)在楼梯周围2.00m范围内的墙上,除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梯段。(3)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倾斜角一般不宜大

47、于45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0m。,第六节 防火门与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建筑物防火分隔的措施之一,通常用在防火墙上、楼梯间出人口、疏散走道、自动扶梯或管井开口部位,要求能隔烟、火。防火门、防火卷帘对防止烟、火的扩散和蔓延、减少损失起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对其有严格要求。,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应具有自闭功能。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2)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3)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跨越变形缝,并应设

48、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4)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3.00h。(5)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6)发生火灾时,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疏散,常常是惊慌失措,一旦疏散路线被堵,更增加了人们的惊慌程度,很不利安全疏散。因此,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应在帘的两侧设有启闭装置,并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二、防火

49、门、防火卷帘的安装(一)防火门的安装要求防火门按材质分为木质防火门和钢质防火门,按耐火极限可分为甲级防火门、乙级防火门和丙级防火门;甲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2h,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9h,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6h。,1.木质防火门的安装要求:(1)防火门的类型、尺寸、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2)防火门门框应牢固地镶入防火墙内,门框的垂直轴线与地面成90度角,其对角线安装误差不应大于3mm。(3)防火门框与门扇使用防火合页连接,且应安装闭门器,保证建筑发生火灾时,防火门具有迅速关闭的功能,闭门器应是国家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其安装应牢固可靠,开启关闭灵活

50、,且门扇的开启不应大于80N。(4)若防火门上装玻璃,应采用相同耐火极限的防火玻璃,安装时,其与门扇结合处,应用不燃材料进行密封处理。,2.钢质防火门的安装要求钢质防火门是指用冷轧薄钢板作门框、门板、骨架,在门扇内部可填充不燃材料,并配以五金件所组成的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钢质防火门由门框、门扇、铰链、插销(或防火锁)组成,其安装应注意下列技术要求:(1)钢质门的焊接应牢固,焊管分布均匀,不得出现假焊和烧穿现象。(2)安装在防火门上的锁、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熔融温度不得低于950。(3)安装在防火门上的合页不得使用双向弹簧,单扇门应设闭门器。(4)双扇门间必须有带盖链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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