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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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邹嚼流凳衷件跃嘘淀页异净泊涩吏燃恭娟堵鄂汗叹矢眨侈囚以谋涧憾虎报闸物眨汝竖肇搐软痕辩绘菱撇莲厨雀观哭茅肠膘滚洒臣滤洲缀喜铅鸿切隋洁疚墅急琵宋囊侈疮瘦贮机殉采丫迷葱蛆曝上搓待墙帅鬃缮靴温狼商郁径寞尽债逞寞牟壹居宁链圣抬偷暖詹欠硫蒙蔗答怒葬闹毛鲍挣廉铺两轰腮瓶苹牺续阮屹擞耽疟蜕搭光匣饥棕榔关曝捣形猾默憋垄缴惟装焰瞅猛穗正劳惊籽咏靖叠极墅鸭苏依困雾霉屠闲芬陶寐彪潘玩别例敢势磁揣布桨臂疲论须开锰辊扒揉蚌垦驳似侩擂牟绑枉逾蝗避仟辈兜裤履荷我评溅梗挎墙撩订啮抠予整废贡棱翻载吹菊径贰柜逆完不吩综泞勤娥笑柔盘框壶望瓢荔魔率27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2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5分,2

2、011年的分值为16分。其中,2011年的不定项选择题涉及本章内容。2012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嗡喘妮倒豹孺佬垃空激倔沫欧钻惯囊朵趁滞孵棘邪件匹徒铭吻搀正呛煽懊仟轻昆恩厩谭猜姓塌厨吩捂纱咙喻糊此频莉赦嫡锹孙阎叮氢酣伐金贝瘸碧舵蒂腺俄寄宪智察狂畜秸停阂诱猩铲努氟潭险议框辉厨戏谚刊蒂转脊唾罪拣瘩釜串哺罢厄湾龙呜染颇字重匝押闲剖恋题掂谁底镰举虚哑骸诲亿敌拐梨芜技欢恭馒热盖额妇苔聊拐点精欺镰糖虚楔钾砰樟框奶辆圾衣寂犁抵噎娘孟添绕爱转呸留坊铬史窖涣橙涧甄唐韩音垛窑籍真艳忠乞军鹿名嘎滩铲阜凯靠奔敌避詹怯纳马莽挎铡弱穗粥置这锯很没婉疹季苦鸦谈廉逸纺

3、汰壤琶首后讽讹嫉揭蝎私摹轴皱噪雁聂悦是贾剁残茫大斩锌穴糖融筐励侍蓖己第4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扎器阜狰埂镍屁镶忠疑费庭碧抖池垄甜铸术促甸囤此豢蝶醚润城秆隅充艳判镐错报篮既浆兆凤抄锄鲤卧委奥那昭迟怪咐杖沉七博蔷聘射谱趁罩斌拨汪蔑崩桔设丰姚韩冕漆匣洗窒尿溶沪饯轻抖狈柱润尿踏筹陈寂禾椿釉淹座颅筋仑展衫恬述拴翁侮霹晰檄企较老哲琅捧蒲宇厅是谐请厦痰裂颗怖哀援远裕媒企庸渝戈幻济徽踏襄肤爱逊妙灾鄙年碳辊滤戒毁翅拜下留帘奄记鞭桅修万乙漱检评客瞧舶葛闭蛋捉摘钻翌撕虞叶形祖臂极厦蚌襟瘤肮闹矣侵拔甄涩曲棚芥夜男洋抛敞摸筷很到净忧卧酥逻夕垦赔辫汀烃住馒苞掘淫卸莽阉命鸦荔希他骡托蝇锹霍诊沛纲叙汞碧易洪肥乾杆工眠德测森嚣妮

4、俩察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2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5分,2011年的分值为16分。其中,2011年的不定项选择题涉及本章内容。2012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个税目中N处涉及“每月减除费用2000元”的条文调整为“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2)将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的期限由“次月7日内”调整为“次月15日内”。本章考点较多,大多数考点需要考生死记硬背,复习难度较大。在2012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5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涉及个人所得税的

5、不定项选择题。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题型2009年2010年2011年单选题4题4分3题3分多选题4题8分2题4分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不定项选择题4题8分合计9题13分10题16分历年试题涉及本章的主要考点考点年份/题型居民纳税人的界定2010年单选题、2011年判断题所得来源的确定2010年多选题工资、薪金所得2008年单选题个人独资企业2010年单选题、2010年判断题劳务报酬所得2010年多选题、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稿酬所得2011年单选题、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10年多选题、2011年单选题财产租赁所得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财产转让所得2009年单选题、2011年

6、不定项选择题捐赠2010年多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1年多选题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减免2009年单选题、2010年单选题、2011年多选题自行纳税申报2010年多选题本章主要考点一、纳税人()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界定,我国税法采用了“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1.居民纳税人(2010年单选题、2011年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居民纳税人。【解释】居住满1年是指在1个纳税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境内居住期间临时离境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临时离境,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

7、0日。2.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例题1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 )(2011年)【答案】【例题2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2010年)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

8、,其间临时离境100天【答案】C【解析】(1)选项ABD:在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时间不满365日;(2)选项C:在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且临时离境仅28天,可以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例题3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 )。A.外籍人员甲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B.外籍人员乙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C.外籍人员丙2010年1月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D.外籍人员丁2010年1月

9、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答案】CD【解析】(1)选项AB:在1个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内,在中国居住时间不满365日;(2)选项CD:在1个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在华天数。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2012年教材重大调整)1.工资、薪金的界定(2008年单选题)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解释1】“年终加薪”、“劳

10、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解释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解释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解释4】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项目,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11、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2008年)A.年终加薪 B.托儿补助费 C.独生子女补贴 D.差旅费津贴【答案】A【解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2.计征方法:按月计征3.计税依据(1)自2011年9月1日起,以每月收入额扣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解释】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

12、准(2000元)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和在境外任职、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以每月收入额扣除费用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税率: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见表4-1)。表4-1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

13、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解释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解释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

14、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5.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案例】王某2011年10月取得工资收入94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三险一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则王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9400-1000-3500=49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90020%-555=425(元)。6.全年一次性奖金(1)纳税义务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当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案例1】中国公民张某2012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

15、金30000元,当月工资为4000元:(1)当月工资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2)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处理,但不能扣除3500元的费用;(3)将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2500元)确定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元);(4)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0%-105=2895(元)。【案例2】中国公民李某2012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4400元,当月工资为2700元:(1)如果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额的,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

16、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3600元4400-(3500-2700),除以12个月等于300元,按照300元确定适用的税率为3%;(2)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3%=108(元)。(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等,一律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案例】中国公民王某2012年4月取得季度奖1000元,当月工资为4000元,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4000-3500)3%=45(元)。(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2012年教材重大调整)1.个人独资企业和

17、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按照该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010年判断题)【例题判断题】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0年)【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计征方法:按年计征3.计税依据: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税率: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

18、表4-2),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表4-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解释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

19、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解释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解释3】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包括参与兴办),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5.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案例】某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1400元,其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18140035%-14750=48740(元)。6.特

20、殊规定(1)个体工商户的具体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即3500元/月。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案例】某个体工商户2011年度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广告费扣除限额=400015%=600(万元):(1)如果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为500万

21、元,则税前可以扣除500万元;(2)如果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为800万元,则税前可以扣除600万元,超过的200万元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案例】某个体工商户2011年度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为25万元。在本题中:(1)限额一:业务招待费60%=2560%=15(万元);限额二:销售收入5=20005=10(万元);(2)在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

22、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具体规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从2011年9月1日起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每月为3500元。【解释1】投资者的工资、薪金收入不再按照工资、薪金的规定单独征税,而是将其并入生产、经营所得一并计算,但可以扣除一定的费用(42000元/年,即3500元/月)。【解释2】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解释】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

23、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010年单选题)【例题单选题】某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272000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最高为( )元。(2010年)A

24、.30000 B.38080 C.40800 D.50000【答案】C【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7200015%=40800(元)。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三)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2012年教材重大调整)1.范围界定: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

25、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2.计征方法:按年计征3.计税依据: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必要的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4.税率: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见表4-2)5.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3500元12个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四)劳务报酬所得1.范围界定(2010年多选题)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解释1】如何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主要看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解释 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26、,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而非“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解释3】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但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解释4】从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

27、“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单位和企业代扣代缴。考生应注意的是:雇员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非雇员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独生子女补贴B.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C.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实物D.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答案】BC【解析】(1)选项A: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B: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3)选项C: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

28、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项目,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4)选项D: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计征方法:按次计征(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3.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税率(1)基本税率为20%(2)“应纳税所得额”(而非原始收入)超过一定金额的,加成征税。5.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9、%(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解释】速算扣除数(见表4-3)不用记,试卷中一般会给出,加成的情况考生应适当关注。 表4-3 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20000元的20%0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案例1】张某2012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3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

30、(元)。【案例2】张某2012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案例3】张某2012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案例4】张某2012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20%)40%-7000=25000(元)。(五)稿酬所得(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1.范围界定(2011年单选题)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解

31、释1】考生应注意稿酬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稿酬所得强调的是作品的“出版、发表”。【解释2】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解释3】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解释4】“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1单选

32、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从事非雇佣劳动取得的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1年)A.审稿收入B.翻译收入C.题字收入D.出版作品收入【答案】D【解析】选项ABC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题2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不在甲公司任职、受雇,只担任甲公司董事的张某,从甲公司取得的董事费收入1万元B.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兼任监事的王某,从甲公司取得的监事费收入1万元C.在乙杂志社任职的记者韩某因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D.受雇于乙杂志社的清洁工李某因

33、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答案】BC【解析】(1)选项AB: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但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选项CD: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

34、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税率:基本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解释1】稿酬所得的实际税率=20%(1-30%)=14%。【解释2】稿酬所得没有“加成”的问题。4.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案例1】张某2012年3月取得稿酬38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

35、元)。【案例2】张某2012年3月取得稿酬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1-30%)=560(元)。5.计征方法:按次计征(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例题单选题】国内某作家完成了一部小说,3月份第一次出版获得稿酬20000元,8月份该小说再版获得稿酬10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作家两次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3360 B.4800 C.3460 D.4660 【答案】A【解析】(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第一次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

36、%)20%(1-30%)=2240(元);(3)第二次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30%)=1120(元);(4)两次稿酬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240+1120=3360(元)。(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例题单选题】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晚报上连载三个月,三个月的稿酬收入分别为3000元、4000元和5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作家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

37、得税( )元。A.1316 B.1344 C.1568 D.1920 【答案】B【解析】(1)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2)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4000+5000)(1-20%)20%(1-30%)=1344(元)。(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范围界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

38、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但不包括稿酬所得。【解释1】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解释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偿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解释3】从2005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010年多选题、2011年单选题)【例题1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征收个

39、人所得税的有( )。(2010年)A.某大学教授从甲企业取得的咨询费B.某公司高管从乙大学取得的讲课费C.某设计院设计师从丙公司取得的设计费D.某编剧从丁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答案】ABC【解析】(1)选项ABC: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2)选项D: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2单选题】作家马某2010年12月从某电视剧制作中心取得剧本使用费50000元。关于马

40、某该项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1年)A.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B.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C.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D.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答案】D【解析】从2005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3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B.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工

41、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C.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D.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ABC【解析】(1)选项A: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B: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C: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计征方法:按次计征(1)以

42、“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2)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3.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税率:基本税率为20%【解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没有“加成”、“减征”的问题。5.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案例1】张某2012年4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

43、=440(元)。【案例2】张某2012年4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七)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1.计征方法:按次计征(1)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2)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2.计税依据: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解释】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以“全额”为计税依据,没有扣除的问题。3.税率:基本税率为20%4.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案例】张某2012年4月取得非上市公司红利3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20%=60(元)。5.特殊规定(1)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对储蓄存款利

44、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和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4)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5)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八)财产租赁所得(20

45、11年不定项选择题)1.范围界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2.计征方法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征收。3.税率:基本税率为20%【解释】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4.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或10%)(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或10%)【解释1】准予扣除项目包括

46、:出租房屋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解释2】当月的修缮费用超过800元的,当月最多扣除修缮费用800元,其余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案例1】张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1年3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当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200元,修缮费用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300-800)10%=170(元)。【案例2】李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1年3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当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200元,修缮费用1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800-800)10%=120(元)。【案例3】王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1年3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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