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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300万块/年标准砖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020-370685-30-03-043819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联系方式也东省烟立巾if迤巾张足镇付家村村西南地理坐标(120度21分20.281秒,31度公分14.69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7-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建设性质团新建口改建门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G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万元)35环保投资占比()
2、8.7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用地(用海)面积(m2)4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为标准砖,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产品及所使用设备等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与环发201277号文和环发201298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
3、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项目区无危险物质。本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等发生故障导致废气超标排放等。3、“
4、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为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管理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
5、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共划定了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总面积为20847.9km2,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鲁中南山地、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区域。根据规划要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2016-2020年),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60(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
6、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原辅材料选用管理、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
7、,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1、空间布局约束及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的活动、现有源、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行业、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从事海水养殖的单位、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燃煤发电项目、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铸造行业、垃圾焚烧厂项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项目、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经营者
8、、制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不涉及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含酚废水、灌溉、船舶、污染物入海、生活污水直排口、海上作业、海水养殖;项目属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本报告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垃圾分类。3、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性本项目;搅拌用水、抛光用水、喷洒用水、养护用水全部消耗,不外排,洗车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开采地下水,不涉及燃料使用及海洋资源利用。综上,项目符合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另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张星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68520
9、009,具体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1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求别要类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L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禁止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粘土砖生产行业入区。2.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本项目不在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范围内,不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粘土砖生产行业,本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染排管空污物放拄1 .所有进入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
10、园区的单位禁止新建各类燃煤锅炉。2 .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近期全部回用园区,远期经预处理后部分外排废水达到招远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的进水水质标准。3 .入驻企业必须采用先进的、密封性能好的生产设备、化工物料存贮容器和输送管道,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4 .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根据其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本项目不在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范围内,不设锅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肥,项目在严格落实木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
11、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涉水项目,符合要求。符合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5.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防控L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2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中联防联控相关要求。(2)新、改、扩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
12、项目应与耕地,以及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保持一定距离。(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4)对位于涉重金属企业周边、城市郊区、垃圾填埋场、交通要道两侧等区域的农作物开展重金属专项监测,实施风险管控。(5)加强金矿采选、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行业的有效风险防范。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或新建项目,必须迁入或纳入依法设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3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
13、。4 .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本项目不属于用地污染风险高关注度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项目,不属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项目环境风险较小。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L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2 .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对各企业、各单位自设的水井,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封停或者依法办理取水许可
14、。3 .发展新能源,加快推进已列入规划的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矿山企业中推广应用地源热泵、热泵空调等地热应用产品,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引导和扶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本项目用水由厂区付家村自来水提供,鼓励企业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不属于矿山企业,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要求。符合根据上述分析,项目符合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关于“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15、区管控方案要求。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种、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为标准砖生产,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
16、、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本项目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保部令第11号)中所列行业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
17、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
18、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本项目位于招远市张星镇工业集聚区内。符合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响度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
19、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5、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仙东省大气磷防治条例符创T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五工条建设率砥施工津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
20、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采取封闭、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与防尘、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绿化等防尘抑尘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容器或者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施工垃圾,禁止高空抛撒施工垃圾。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应当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本项目租赁改造现有厂房,不涉及土建,无施工工地扬尘,厂区道路进行硬化。符合第五十二条生产建设活动中声星的砂石、土方、砰石、尾矿、废渣等,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不能进行资源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的,应当运至专门存放地,并不得向
21、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地方倾倒。二般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桶、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符合综上,本项目满足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6、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Q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见表l-4-l-6o
22、表IY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性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到2025年,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提高地炼行业的区域集中度和规模集约化程度,在布局新的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基础上,将50
23、0万吨及以下未实现炼化一体化的地炼企业炼油产能分批分步进行整合转移;全省焦化企业户数压减到20家以内,单厂区焦化产能100万吨/年以下的全部退出;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项目准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进“两
24、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本项目不涉及上述行业。符合二、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省能源局牵头)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持续推进“外电入鲁”,到2025年,省外来电规模达到1700亿千瓦时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
25、能源局牵头)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和余热利用,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1.65亿平方米。本项目不涉及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燃料。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牵头)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省能源局牵头)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
26、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因地制宜推行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采暖方式,力争2023年采暖季前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四、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2025年年底前,各市至少建立30个替代试点项目,全省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5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排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设
27、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应安装有效的监控装置纳入监管。2025年年底前,炼化企业基本完成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改造。强化装载废气收集治理,2022年年底前,万吨级以上原油、成品油码头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2025年年底前,80%以上的油品运输船舶具备油气回收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储油库和依法被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持续推行加油站、油库夜间加油、卸油措施。推动企业持续、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提升LDAR质量,鼓励石化、有机化工等大型企业自行开展L
28、DAR0加强监督检查,每年03污染高发季前,对LDAR开展情况进行抽测和检查。2023年年底前,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工业园区要建立统一的LDAR信息管理平台。本项目不涉及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符合五、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玻璃、陶瓷、铸造、铁合金、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取消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应安装有效监控装置纳入监管。引导重点企业在秋冬季安排停产检修、维修,减少污染物排放。本项
29、目不设锅炉。符合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本项目不涉及施工扬尘。符合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牵头)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到2025年,设区市和县(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规范房屋建筑(含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和扬尘防控,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安装卫星定位设备等措施
30、,实行全过程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牵头)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全面完成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对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表L5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三、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
31、、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根据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本项目厂址属于工业集聚区。符合五、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其他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2022年6月底前,完成南四湖流域地下
32、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研究提出南四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策。本项目不涉及上述行业,项目拟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符合表14与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二、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2021年年底前应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新增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在一年内应开展隐患排查,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公开并报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控制有毒有
33、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变更时应予以载明。生态环境部门每年选取不低于1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三、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2021年年底前,逐一核实纳入涉整治清单的53家企业整治情况,实施污染源整治清单动态更新。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开展涉镀企业排查整治。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和矿区无序堆存历史遗留废物排查整治。对尾矿
34、库进行安全评估,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提升工程方案。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以冢化尾渣为重点,在烟台等市开展“点对点”利用豁免管理试点。本项目不属于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污单位,不涉及镉、钝,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尾矿库、制化尾渣。符合六、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加强部门协同,畅通信息共享,完善建设用地风险信息互通机制。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结合空间规划及地块出让条件,对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应当明确开发利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未依法开展或尚未完成土壤污
35、染状况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杜绝进入用地程序。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对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时纳入监管范围,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在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出售环节实行土壤污染状况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制度,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推进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腾退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全面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减少
36、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针对风险管控地块,各地要建立清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通过跟踪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后期管理。本项目不涉及上述行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综上,本项目满足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7、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L7本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发202030号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三、管控要求(一)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
37、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本项目原料和半成品在车间内堆放会产生符合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
38、或底部装我,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粉尘,由于含水率较大,产尘量小;车间 及仓库为四面封闭, 留有进出口,仓库料 堆设置防风抑尘网进 行覆盖,定期喷淋洒 水降尘,保持料堆物 料表面湿度,以降低 扬尘产生;另外,从 环保角度考虑,同时 也为了运输方便,产 品为半干态存放,粉 料含水率较高,形态 为块状,基本不存在 粉尘飞扬现象。厂区 道路硬化,地面进行洒水抑金项目生产所用的水泥储存于原料罐中,厂 内物料装卸等物料转 移过程均采用喷水增 湿措施减少扬尘,且 尽可能降低装车高 度,减少物料落差起 尘。水泥罐顶自带布 袋除尘器,破碎、筛 分、球磨、上料搅拌 工序上方设置集气 罩,
39、收集的粉尘由布 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 经排气筒外排。本项目物料输送采用传送带,生产线连续,自动化和设备密闭性 水平较高;在各产尘 点设置集气罩,粉尘 收集后进入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符合符合(二)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储罐、容器、包装袋等方式密闭储存,料仓、储罐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封闭料棚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料棚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
40、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料棚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防风抑尘网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料棚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J7)加强生声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方自动化和
41、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VOCS化(试)验室实验平台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
42、进行集中收集治理。(四)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企业拟建立管理台账,加强企业日常自我监督符合四、行业指导意见(二)建材行业。矿石料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或封闭。石子、页岩、煤砰石、煤、粘土、矿渣、石膏、炉渣等封闭储存。熟料、粉煤灰、矿粉和除尘灰等密闭储存。石子、页岩、煤等物料破碎、筛分、搅拌、粉
43、磨等设备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袋装水泥包装下料口、装车点位和散装水泥装车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O项目生产所用的水泥储存于罐中。生产过程原料通过密闭输送方式;厂区道路硬化,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抑尘。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要求。8、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性质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招远市张星镇付家村村西南,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周围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完善。本项目租赁改造厂房建设(土地租赁协议见附件),项目所租赁厂房内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根据
44、用地证明文件(见附件),项目区为工业用地。根据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招远市张星镇总体规划(2010-2030),本项目所在地不在规划范围内,本项目建设不违背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招远市张星镇总体规划(2010-2030)。根据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本项目位于招远市张星镇工业集聚区,项目符合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合理。(2)本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0124号)、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
45、5105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和调整烟台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246号规定,招远市水源地主要为大沽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勾山水库、城子水库、曹孟水厂周边,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不会对水源地保护区产生影响。项目所在地与饮水水水源地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3。(3)本项目与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招远市东北部的罗山山系,涉及国有罗山林场、玲珑镇、张星镇和阜山镇,总面积10094公顷。本项目不在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46、范围内,本项目与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4)本项目与烟台市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招远市沿海防护林位于沿海的辛庄镇海滨,主要栽植黑松、刺槐、棉槐、白蜡等抗风、固沙类树种,本项目不在烟台市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位于招远市沿海防护林南侧,距离较远。本项目与烟台市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5o9、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距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较远,项目对各种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环节,采取了预防措施,减少了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的条件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招远市建设
47、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详见附件),项目总量指标已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目标要求。10、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厂址属于招远市张星镇工业集聚区,符合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未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已取得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证明,不属于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符合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要求。IK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环境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