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靖远县第四中学公寓楼、卫生间、水房改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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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银市靖远县第四中学公寓楼、卫生间、水房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招标编号:JYCG-ZC16080 采 购 人:靖远县第四中学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102询价文件123投标文件124投标155开标166评标177合同授予1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9纪律和监督1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 评标办法22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26第五章合同格式27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29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32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70第六章图纸8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3目录85一、投标

2、函及投标函附录8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8三、投标保证金90四、工程造价文件91五、施工组织设计94六、项目管理机构101七、资格审查资料103开 标 一 览 表112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白银市靖远县第四中学的委托,对白银市靖远县第四中学公寓楼、卫生间、水房改造项目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白银市靖远县第四中学公寓楼、卫生间、水房改造项目 二、采购编号:JYCG-ZC16080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

3、购内容:靖远县第四中学公寓楼、卫生间、水房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二)项目预算:20.202764万元(三)总工期:30日历天 (四)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且符合询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

4、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五)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七)财务状况报告(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八)在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5、六、报名时间及地点:(一)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 地点:靖远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靖远县政府1号统办楼315室)。 报名时请各投标人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因登记信息有误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方式:甘肃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9:00整投标

6、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自主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9:00整 (三)开标地点:在靖远县财政局会议室开标(靖远县政府1号统办楼119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靖远县财政局会议室 (靖远县财政局119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靖远县第四中学 联 系 人:王少奇 联系电话:13893090216联系地址:靖远县科靖路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甘肃

7、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存海 联系电话:15379991092 联系地址:靖远县人民路金域华府3号写字楼五楼 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靖远县第四中学地址:靖远县科靖路联系人:王少奇电话:13893090216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靖远县人民路金域华府3号写字楼五楼联系人:贾存海电话:153799910921.1.4项目名称白银市靖远县第四中学公寓楼、卫生间、水房改造项目1.1.5建设地点靖远县第四中学1.1.6采购内容内容:靖远县第四中学公寓楼、卫

8、生间、水房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20.202764万元;1.2.1资金来源预算内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9月8日1.3.2质量要求 详细质量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荣誉资质条件:(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且符合询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副本

9、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带至开、评标现场);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1式2份 1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1份带至开标现场用于身份验证; (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五)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六)

10、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七)财务状况报告(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八)业绩要求:近五年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同类工程3项及以上,并附政府采购施工合同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九)信誉要求: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十)在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以上条款为相应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资质材料,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应按规定通过上年度年检或复审,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另标注 “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

11、与原件一致”条章。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未按规定提交资质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9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分包1.12偏离 “技术标准和要求”2.2.1投标人要求澄清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17时00分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9时00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仟元整,开标前足额电汇至靖远县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收

12、 款 人:靖远县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远县支行账 号:394101040010050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地址:靖远县科靖路采购人名称:靖远县第四中学招标项目名称(标段):白银市靖远县第四中学公寓楼、卫生间、水房改造项目在2016年8月4日9 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8月4日9 时00分截止地点:靖远县财政局会议室(靖远县政

13、府统办楼1楼119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9 时00分开标地点:靖远县财政局会议室(靖远县政府统办楼1楼119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完好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进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 人(限采购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2 人,由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6.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企业证件和人员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14、 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经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5、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

16、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近5年内有行贿档案记录; (14)其

17、它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1.5.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于招标代理机构。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18、位。1.9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 本次招标不允许偏离。2询价文件2.1询价文件的组成本询价文件包括:(1) 询价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工程量清单(5) 合同条款及格式(6) 图纸(7) 技术标准和要求(8) 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2.2询价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19、,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2.2.2 询价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参与报名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当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询价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参与报名的投标人。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当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

20、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投标保证金;(4) 工程造价文件;(5) 施工组织设计;(6) 项目管理机构;(7) 资格审查资料;(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进行联合体投标。3.1.4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不得进行分包。3.1.5本章第3.1.1(8)条所指的其它材料,应是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的具体要求编制提供的能够证明投

21、标人资质能力、业绩、信誉的文本、表格资料和证书、文件等的复印件,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3.2投标报价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载明的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3.2.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以询价文件和施工图设计为依据。根据: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DBJD25-45-2013及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DBJD25-52-2013;甘肃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DBJD25-48-2013及甘肃省施工机械台班地

22、区基价DBJD25-56-2013;甘肃省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D25-49-2013及甘肃省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地区基价DBJD25-57-2013;甘肃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汇编DBJD25-50-2013;取费执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甘建价2013585号)及甘建价2016119号文标准;;本工程为三类工程,取费按三类工程标准取费。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入总报价,各投标单位的工程预算书必须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附编制说明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编制人资格印章;人工费按照甘建价2013541号文执行;材料调整按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23、局关于印发白银地区二一六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一类材料指导价白建发2016183号进行调整;指导价中未列入的材料参考目前白银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价及市场询价;规费计入投标总报价;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和开标一览表单独装在投标报价信中,投标报价信密封和注写同投标件。 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

24、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

25、违纪和违法的行为。(5)在中标公示期内放弃中标结果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三年财务状况”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5.3“近五年完成政府采购同类工程情况表”,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并且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复印件。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5.5“近三年发

26、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3.5.6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3.6备选投标方案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制目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

27、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平装方式。投标文件可分上下两册装订,(1)至(6)装订成上册,其余部分装订成下册。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共同包装在单层封套内,并

28、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1.4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标记“正本”、“副本”字样外,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 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 投标人名称(盖章)、详细地址和“请勿于2016年8月4日9时00分之前开启”(盖骑缝章)的声明。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投标文件中各证明材料(证书、文件、合同、文书、身份证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相关管理部门有效的备案或核定证明,否则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可视为无效。4.2.6 投标截止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造成投标人数不能满足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要求的,将被记入不良记载。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

30、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询价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采购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1、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按照规定检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 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送达的逆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 有标底的,公布标底;(8) 开标结束。 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靖远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务的采

32、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

33、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投标人即为本项目的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

34、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投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 (5)中标人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

35、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 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 采购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 采购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采购人额外补偿;(4) 采购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 其他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于他人名义投标:

36、(1) 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 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 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 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 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 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

37、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 投标人之间先进性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参加投标;(4)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种“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38、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澄清和质疑及投诉9.5.1 综合说明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

39、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9.5.2 对询价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人若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报名时间届满之日起二个工作日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

40、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XXXXXX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采购人应在收到质疑函2个工作日内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

41、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5.3 对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

42、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XXXXXXX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采购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

43、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9.5.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5.5 投诉

4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定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5109号)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定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评标、定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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