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党校岗位业绩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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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市党校岗位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激发党校专职教师的工作潜能,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改革绩效工资分配方式,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实现专职教师教学科研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精神,参照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本着务实管用,便于操作执行,责任明确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教师工作量(课时)计算第一条每位专职教师全年基本工作量定为140课时(包括实际授课时数和教学活动、调研、科研工作、班主任工作等转化成的课时量)。第二条见习期间的专职教师不执行本办法。第三条专职教师教学工作课时的规定:1、专职教师开发新教学专题、并被采用的,每

2、个专题按20课时计算;2、每个教学专题授课一次按8课时计算。第四条教学活动可折算为课时的规定:1、参加教研活动每次按2课时计算(须有记录),但每年不超过7次(含7次);2、专职教师相互听课每次按2课时计算(须有记录、评语并报教务处备案),但每年不超过7次(含7次);3、专职教师参加学员论坛每次按2课时计算(须有记录并报教务处备案),但每年不超过5次(含5次)。第三、四条的课时认定由教务处负责。第五条专职教师参加调研活动可折算为课时的规定:专职教师参加调研活动并写出调研报告每天按4课时计算(须有调研时间、地点、调研事项、课题名称等记录),并报教务处备案,但每年调研时间总计不超过10天(含10天)

3、。第六条专职教师科研工作可折算为课时的规定: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按60课时计算;2、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每篇按30课时计算;3、在内刊发表论文,每篇按10课时计算;4、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具有公开书号的专著(20万字以上),每部按160课时计算;5、获得并主持完成省级部门课题和市级社科(联)规划课题,每个课题按30课时计算;6、获得并主持完成省级社科(联)规划课题,每个课题按60课时计算;7、获得并主持完成国家级社科(联)规划课题,按照完成课题的规定年度时间计算,从获得课题(文件)起,在课题期内,课题每年按160课时计算。若最终未能完成课题,原认定的课时量将从次年一次性扣除。8、

4、第六条中有多人参加的,主持人按60%课时计算,其余40%由参与人均分。第七条参加学术论坛和经单位同意参加各级各部门举办的理论研讨会,每次按2课时计算,对获得一至三等奖的论文分别按8课时、6课时、4课时计算;在学术论坛上撰写中心发言稿的按4课时计算;9、同一内容的论文和课题以最高的折算课时计,不得重复计算;10、科研论文奖励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六、七条的课时认定由教务处负责。第八条班主任工作可折算为课时的规定:专职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天按4课时计算(全年不得超过40课时),课时认定由教务处负责。第九条教务处负责人管理工作量,每年按10课时工作量计算。第十条专职教师挂职、跟班学习,

5、根据时间长短计算相应的课时,每月按12课时计算,不足1月按1个月计算,依此类推。第三章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第十一条专职教师完成全年基本工作量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对完成基本工作量且实际授课时数超过70课时的,发放超课时费;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从该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课时金额。第十二条专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计算公式:专职教师个人应得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专职教师年基本工作量140课时,得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课时单价。超课时的,按个人课时单价乘以实际超课时数予以发放;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按个人课时单价乘以未完成的课时数予以扣发。第十三条专职教师是否完成全年工作量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必备

6、条件,未完成全年工作量的不能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等次。第十四条教务处根据方案,分别将每位专职教师完成全年实际课时数于当年12月31日前统计出来,报送校人事处汇总,校人事处根据每位专职教师完成全年的实际课时数,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每位专职教师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发金额,并造册送校总务处统一发放。第十五条学校相关处室按照本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如实统计认定每位专职教师所完成的全年实际课时数,并由专职教师本人签字认可,再由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公示。如出现弄虚作假,由校委会、纪检监察机构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问责。第十六条兼职教师不执行本办法,但可参与计算工作量,该工作量可作为对其考核的参考和依据。第十七条本办法于XXXX年XX月XX日起试行,本办法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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