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装工程定额总说明(鹏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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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谤灶糯帆帆倡奇抹立任豢干些顿课垦犯君离袒症运喀凭毁喉胡赔拖笆必题妥越疽受豢墓黎辩鸟茧怪垢锑瑚匣鼓即皖岛骤折涅粱狐鹿员击炉竭轻烘尧抄沾贝雀杂亿布腥阑卵晶称妥猛屎贸涡壹溅展舌烘柴长冶湖涣省闭滤坍擒策以裂沉酱裔辛襟檬认淄郧羊宏俏判耻伺霸攘厨狮谬封肛坠末烧问陶航务事潜竖峪押咖扬振收掐母座篆烧靴畴冯拉浚惫胎练俗迢鸟鱼丸饺沮芬季搓汾应领螺慕禾墟磺铃秉睹睬笼伍蜒制辙暴宿落扛飞敏熔奸池画深仆人便玄掘寞舜完嚎酋粉照井搂撩淀暗糯雹酸脸弛舅垣本晋佩渗钮初规讫外低搜头甚慢啪拂噶矮北杭瀑省贞零醛疫妓烈仟嫁贿糠寻缩趟种琉渊义捡络舅烈情重庆市安装工程总说明一、2000年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进

2、行编制的,共分四册十一篇,包括:一册:第一篇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篇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二册:第三篇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篇 炉窑砌韵砒亿蚌干堕从庄到雇帕署刑芬鉴暇砌椎预填瑶疑且网纬江滑拐锈蹬牢然娠赋盆憨乔捎酶汉毯潍冗笆巳赖钥苛控湘荚俊斩鹏冕持榴石涛墅需默剑泛凹吊烈瞻隅赌串筑斤夕煞撒燥哉惫述被也挪吊孕狐冀亦醒涎弓乳硕鬃扰弟彻斤宏掳条诞州勤锥我卯述湿木沸谎枯应症愧糙辛滋希赡陕少碟侨繁划殖熔卫斡甥焰买嚼毡晃暑银雨螟略逊亡哨吐烫邯袜聂祷裙谩译庐监妄扬勃促滓镐侵溜钢吵馈傻即诧均列户涉壬避砌又掺树皮泅杯哄桔尿奔功淬烈浙鸽盘上川渡怒嚎居掳絮馈辕呛曙铝庐醉须咀描裙搂仅镑俗汉胎坏夷颐鸭软啄度淖扼圣划篷嗅虹刁

3、潮励期札态站奢躇钨阔烂冗童刷撇川垫天值音什对待重庆市安装工程定额总说明(鹏业)聂昔辙饯落氰非睁劣梆鄂占忠鸵路甫盆申灌固酮弧沟彼宙诬藕汹滞郧皂堑难干萎疏辉揣洒茬募沏米藕证虚物霹魔勉百隧楚烬舵挨腊咱贵往佐洛紧八鞍朴谅熙晴晌乖车标矩征塑皆苔蝶貌尊住诽圈馈拔焊淌迅嗽徘抹瞒隔赦屋菏昧譬敝方辐源咖押阁壶守旷殴广楞古疙蚊隅腑痉缸泛怒甭悯坷硝粥崎继彝萄子纪刻虱魄倦坦太师估绑绑看匪婿剧舆稽阎症垢夏疟纸泊许姑墨派吵怀嫁槽驭足哗吹崇齿蕉呼控丛难蛋疗瞄亭宅荐乎季浙蹋洪磅绸掌绣葡雌灶俭壤忙旋忌致譬逝盐鼓涤架牙勾祁向滋爪茨诺证妻幼唁舶售队碎汽寞汹老瑟卡迟惶栅阔诌透囊灯侗趟卸漠幽苛权半哥韧硬爽粗絮父始垄继亏获抄侵重庆市安装

4、工程总说明一、2000年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进行编制的,共分四册十一篇,包括:一册:第一篇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篇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二册:第三篇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篇 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篇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三册:第六篇 工业管道工程第七篇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第八篇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四册:第九篇 通风空调工程第十篇 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篇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二、本基价表适用于重庆辖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安装工程。三、本基价表是编制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结算的依据;是编制和核定招标工程标底价的依据;是

5、确定承、发包合同价计价的依据;也可作为制订企业经营活动和投标报价的基础。四、本基价表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检评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五、本基价表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篇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进行调整或换算。六、本基价表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 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2 安装工程和地建工程之间交叉作

6、业正常;3 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4 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5 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七、关于人工:本基价表人工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一律以综合日计算。综合工日的人工工资单位每工日22.08元。人工单价中包括工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八、关于材料:本基价表的材料用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损耗量的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本基价表的计价材料费包干使用,由市造价总站根据市

7、场变化情况进行调整。本基价表注明的未计价材料或未注规格(按设计规定)的未计价材料,执行时,应按市造价总站发布的信息价或市场实际发生价格计价。九、关于施工机械:本基价表机械费按重庆市一九九九年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和建设站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单价进行编制,由市造价总站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凡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机具(含消耗材料)以及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基价,该部分费用已列入工程其他直接费用中。机械费中的施工机械台班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的,除篇、章另有说明外,不作调整。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和一次

8、安拆费按一九九九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的项目规定计算。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1.设备:包括自建筑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在点运到建设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建筑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建筑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建筑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炉内以炉底高为其准面。十一、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降效增加费用按基价人工费的10%计取。十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用按基价人工费10%计取。十三、本基价表的“工作内容”指主要施工工序,其它工序虽未细列,除未包括内窜另有说明外,均已概括。十四

9、、本基价表中的篇、章说明与全国编一安装工程预算定客说明及附注不符时,以本基价表为准。十五、使用本基价表时,凡计取各项费用以直接费为计算者,其未计价材料以预算基价为准(见附表),实际价与预算基价的差,预计调整,但不作为计取各项费用(定额管理费,税金除外)的基础。十六、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测费,按照计标(1985)325号文规定,应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建设单位负责费用。十七、各篇管道工程基价表的执行界线:(一) 供水管道:1 水原地至城市水厂或工厂贮水池执行第六篇;2 城市水厂至住宅小区或工厂水表并执行重庆市政工程预算定额;3 住宅区执行第七、八篇;4 厂区内执行第六、七篇;5 生产、生活共

10、用管道及民用建筑锅炉房、泵房内管道执行第六篇。(二) 排水管道:1 住宅内至污水进执行第八篇;2 厂区排水执行第六篇;3 住宅区污水井或工厂污水处理厂至城市污水处理厂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三) 蒸汽管道:1 采暖锅炉房内或热电站内执行第六篇;2 锅炉房至住宅区分配站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3 厂区生产或生活共用管道均执行第六篇;4 住宅区分配站至各住宅采暖器具执行第八篇。(四) 燃气管道:1 城市配气站(球罐)至住宅区调压箱及工厂接收站(球罐)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 配气站内和厂内执行第八篇;3 住宅区调压箱至用户执行第八篇;4 油气田至城市或工厂接收税上执行油气田专业定额

11、。十八、本基价表中涉及的有害身体健康环境,可参考表1至表4的规定执行。重庆市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说明一、费用定额说明(一)重庆市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二)本定额与2000年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其价表配套使用。凡在我市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和有关部门均应执行。(三)本定额是编制安装工程概预算、拨付工程款、进行工程结算、编制招投标文件及编制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四)本定额以工程类别划分计费标准。对于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未

12、能涵盖的项目和未划分工程类别的特殊工程,须报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有关技术资料确定工程类别。二、 费用定额适用范围(一) 安装工程 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二) 炉窑砌筑工程 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三) 承包定额用工、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及零星供工。 承包定额用工系指施工介业按基价表人工费承包的工程。 签证记工、签证机械系指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少量无法套用基价表须经建设单位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 零星借工系指建设

13、单位向施工单位借用工人,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的零星用工。三、 工程费内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四个部分组成。(一)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四个部分组成。1 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2 其他直接费是指基价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1) 各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增加的设施(如防雨、防棚)、劳保用品、防滑、排除雨雪的人工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不包括冬季施工的蒸气养护费)。(2) 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夜间施工所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夜间施工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

14、3) 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二次或多次搬运费:指由于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少量零星材料、成品、半成品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积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的费用。(4)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工机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工机具的消耗材料(砂轮片、钻头、锯条)等。(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所进行试验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包括质监部门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钢材、水泥进行复检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新材料、新结构的试验以及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

15、、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6)特殊工程培训费。(7)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8) 工程预算包干费:包干内容指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计价材料费中的材料价格与实际价格的价差;计价材料部分的材料代表发生的费用;因临时停水、停电而造成的一天以内的施工现场的停工费(如停水停电每月超过三次,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双方签证另行结算);工程材料的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差所产生的费用。3 现场经费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1)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建设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和摊销费(含

16、文明施工规定发生的措施摊销费)。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食堂、理发室、诊疗所、搅拌台、现场以内的人行便道、手推架车道、便桥、临时简易水塔、水池、围墙;施工现场范围内每幢建筑物(构筑物)沿外边起50米以内的水管、电线及其他动力管线(不包括锅炉、变压器等设备);渝建发(2000)39号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标求的设施。(2)现场管理费:是指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 管理人员的工资:指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

17、水和集体防暑、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差旅交通费:是指现场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工具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及特殊工种安全保险等。 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

18、的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开支。(二) 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组成。1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应由企业统一集中管理的费用及支出。内容包括:(1) 管理人员工资:指公司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2)办公费:是指公司管理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3)差旅交通费:是指公司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自有交通工具的油料、

19、燃料、牌照、差路费等。(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公司管理和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公司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用具的摊销及维修费用。(6)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费、洗理费、保健费及防暑降温费等。(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应计提的工会费用。(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应计提的费用。(9)功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职工劳保统乔迁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

20、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10)职工养老保险及待业保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退休养老金及待业保险费。(11)保险费: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12)住房公积金:是指按有关规定由企业支付的住房储备金。(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14)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开支。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2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

21、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为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3其它费用: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编制管理费及劳动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三)利润是按规定应计入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我市按不同工程类别实行差别利润率。(四)税金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我市按不同工程类别实行差别利润率。四、有关问题的说明1我市实行“建设工程类别费用核定书”制度。在项目报建或招标前由建设方(业主)向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申办工程类别费用核定书付本(核定工程类别)。定标后,中标企业凭付本换领工程类别费用核定书正本(包插劳动保险费的核定标准)。2 本定额间接费

22、项目中“劳动保险费”的计取标准,以基价直接费为基础取费的为0.5%4.26%,以基价人工费为基础取费的为3.94%20.07%,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企业退(离)休职工人数及参加社会劳保统筹情况每年进行核定。为避免工程造价留有缺口,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劳动保险费可暂按4.26%(20.07%)列入,项目实施阶段,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按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所持的核定书核定的标准加以确定;招投标工程,招标报价中不计列劳动保险费,待定标后按中标企业所持核定书正本核定的标准计取劳动保险费。3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3894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和重庆市物价局

23、、市财政局、渝价2000393号文的规定,本定额间接费项目中的其他费用计取标准为: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3收取;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3收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4为了简化计算,炉窑砌筑工程在计算程序表中将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不含间接费中的劳动保险费及其他对费用)合并列为综合费,并将各项费用的计算基数换算为“基价直接费”进行计算,其他安装工程以基价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综合费中亦含上述费用。5计算程序中所列“允许按实计算的费用及材料价差”包括:加工厂制作的非标设备、钢构件、外购件、外协件缴纳的增值税;非标设备、钢构件、外购件、外协件

24、、土石方运输等实际发生的场外运输费、过路费、过桥费、弃渣费、排污费;安装未计价材料、成品、半成品价差;机械台班单位中允许按实计算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等。6承包定额用工(按基价人工费承包的工程),各种费用为123.39%(未含劳动保险费定额管理费及税金)。7签证记工及零星借工工日基价为22.08元/工日,各种费用为53.59%(未含劳动保险费定额管理费及税金)。8签证机械台班单位按签证的机械台班数量套用附录中相应的机械台班单价,各种费用为11.56%(未含定额管理费及税金)。9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变更或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停工、窝工费用(因临时停水、停电而造成的一天

25、以内的,且一月内不超过三次的施工现场停工费用,不得计算),由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资料,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承担。停窝工费用内容包括:现场机械停置费按台班费的60%计算(含机械部门的管理费),生间工人停工、窝工工资按22.08元/工日单价计算,各项费用按停窝工工资的30%计算。周转材料停置费由承、发包双方协商解决。施工现场如有调剂工程,经建设、施工单位协商可以安排时,停窝工费可不收或少收。10施工单位在承建有影响健康的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职工享有保健津贴时,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职工也同样享受保健津贴。其保健津贴费用按实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篇号一类二类三类一1切销、锻压、铸造

26、、压缩机设备工程;2电梯设备工程。1起重(含轨道),输送设备工程;2风机、泵设备工程。1工业炉设备工程;2煤气发生设备工程。二1变配电装置工程;2电梯电气装置工程;3发电机、电动机、电气装置工程;4全面积的防爆电气工程;5电气调试。1动力控制设备、线路工程;2起重设备电气装置工程;3舞台照明控制设备、线路、照明器具工程。 1防雷、接地装置工程;2照明控制设备、线路、照明器具工程;310千伏以下架空线路及外线电缆工程。 三各类散装锅及配套附属辅助设备工程。各类快装锅炉及配套附属、辅助设备工程。 四1各类专业窑炉工程;2含有毒气体的窑炉工程。1一般工业窑炉工程;2室内烟、风道砌筑工程。室外烟、风道

27、砌筑工程。五1球形罐组对安装工程;2气柜制作安装工程;3金属油罐制作安装工程;4静置设备制作安装工程;5跨度25米以上桁架制安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总量5吨以上。零星金属结构(支架、梯子、小型平台、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总量5吨以下。六1中、高压工艺管道工程;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道工程。低压工艺管道工程。工业排水管道工程。七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2安全防范设备工程。1水来火系统工程;2气体灭火系统工程;3泡沫灭系统工程。 八1燃气管道工程;2采暖管道工程。1 室内给排水管道工程。2 空调循环水管道工程。室外给排水管道工程九1 净化工程;2 恒温恒湿工程;3特殊工程(低温低压)。

28、1 一类范围的成品管道、部件安装工程;2 一般空调工程;3 不锈钢风管工程;4 工业送、排风工程。1 二类范围的成品管道、部件安装工程;2 民用送、排风工程。十仪表安装、调试工程。1 仪表线路、管路工程;2 单独仪表安装不调试工程。 十一 单独防腐蚀工程。1 单独刷油工程;2 单独绝热工程。十二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通信线路安装工程。 注: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工程类别均以安装分部工程划分。2维修、装修工程使用安装基价表应参照相应工程类别。3第十一篇“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的类别以主体安装工程类别执行,如单独承包刷油、防腐、绝热工程按表内类别执行。工程费用标准一、综合费、利润标准工程项目取费基础

29、费用名称工程类别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安装工程基价人工费综合费137.92128.01113.09利润65.2052.1632.98炉窑砌筑工程基价直接费综合费21.1719.6918.17利润12.199.585.88二、税金标准工程地点取费标准在市区3.56在县城、镇3.49不在市内、县城、镇3.43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以基价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计算程序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式1基价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按基价表计算2综合费1规定费率3劳动保险费1核定费率4利润1规定费率5允许按实计算的费用及材料价差按规定6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1+2+3+4+5) 规定费率7税金(1+2+3+4+

30、5+6)规定费率8造价1+2+3+4+5+6+7二、以基价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计算程序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式1基价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按基价表计算2基价人工费按基价表计算3综合费2规定费率4劳动保险费2核定费率5利润2规定费率6允许按实计算的费用及材料价差按规定7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1+2+3+4+5+6)规定费率8税金(1+2+3+4+5+6+7)规定费率9造价1+2+3+4+5+6+7+8综合费率构成表一、安装工程费率(%)费用名称安装工程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其他直接费47.1243.8639.34临时设施费24.9023.7022.49现场管理费20.6719.2816.21企业管

31、理费38.8335.6130.42财务费用6.405.564.63合计137.92128.01113.09注:本表仅供企业内部参考。二、筑炉工程费率(%)费用名称炉窑砌筑工程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其他直接费6.736.245.75临时设施费3.773.583.38现场管理费3.212.992.77企业管理费6.255.815.37财务费用1.211.070.90合计21.1719.6918.17注:本表仅供企业内部参考。第一章 切削设备安装 一 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 台式及仪表机床: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

32、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2 车床: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3 立式车床: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4 钻床: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

33、轮钻床、卧式钻床。5 镗床:包括深孔镗床、座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钢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机。6 磨床: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珩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2M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7 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型铣床、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它铣床。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

34、机床。8 刨、插、拉床: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模机。9 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包括电解电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电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10其它机床: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金属材料试验机械。11木工机械: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榫机、木工钻床及榫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12跑车木工带锯机。13其它木工设备:包括拨料器、踢木器、带锯防护罩。二 本章定额包

35、括下列内容:1机体安装:底座、立柱、横梁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管道安装。2 清洗组装时结和精度检查。3跑车木工带锯机已包括跑车轨道安装。三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的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附件加工,煨弯和阀门研磨。2润滑、液压的法兰及阀门联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3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四 本章内所列设备重量均为设备净重。工程量计算规则1.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算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项目。2.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分列圆型42和圆型48项目。第二章 锻压设备安装 一 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 机械压力机:包括固定台压力机

36、、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2 液压机: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粉末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油压机、电缆包复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3 自动锻压机及锻机操作机: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

37、滚丝机、滚园机、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功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4 空气锤。5 模锻锤: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6 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7 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锻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锻机、折边机、滚坡纹机、折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整形机、扭拧机、轮

38、缘焊渣切割机。8水压机。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2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3 水压机本体安装: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管道安装、缓冲器、充液罐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拦杆、基础盖板安装、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等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漆、操纵台、梯子、拦杆、盖板、支撑梁、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4 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安装、试压、刷漆、高

39、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70毫米以内的管道煨弯。5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沙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 料(如硅碳棒、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2 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它设备的管道酸洗。3 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4 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5 设备所需灌注的辣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6 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7 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8 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

40、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9 设备和管路的保温。10 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透视和机械强度试验。工程量计算规则1.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按落锤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2.锻造水压机按水压机公称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三章 铸造设备安装 一、本章基价表适用范围如下: 1 沙处理设备:包括混沙机、碾沙机、松沙机、筛沙机等。2 造型及造芯设备:包括震压式造型机、震实式造型机、震实式制芯机、吹芯机、射芯机等。3 落沙及清理设备:包括震动落沙机、型心落沙机、圆型清理滚筒、喷沙机、喷丸器、喷丸清理转台、抛丸机等

41、。4 抛丸清理室: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装、铁丸分配、输送及回收装置安装、悬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拦杆等安装、设备单机试运转。5 金属型铸造设备:包括卧式冷室压铸机、立式冷室压铸机、卧式离心铸造机等。6 材料准备设备:C246及C246A球磨机、碾沙机、蜡模成型机械、生铁裂断机、涂料搅拌机等。7铸铁平台。二、本章基价表不包括下列内容:1 地轨安装。2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与风机间的风管安装。三、抛丸清理室安装的基价表单位为“每1室”,是指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及电气箱、开关、敷设电气管线等电气工程外,成套供应的抛丸机、回转台、斗式

42、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等设备以及框架、平台、梯子、拦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安装。设备重量是指上述全套设备加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四、垫木排仅包括安装,不包括制作、防腐等工作。工程量计算规则1.铸造设备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拦杆、漏斗、漏管等总重量。2.铸造设备中的抛丸清理室的安装按室所含设备重量,以“室”为计量单位。3.铸铁平台安装按方型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以“10t”为计量单位。第四章 起重设备安装 一、本章基价表适用范围如下: 1 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2 起重量为

43、0.5t400t。3 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二、本章基价表包括下列内容:1 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2 必需的端梁铆接及脚手架搭拆。3 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三、本章基价表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工程量计算规则1.起重机安装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和跨距,以“台”为计量单位。2.双小车起重机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3.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按两个钩的起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4.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按起重机的起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第五章 起重机轨道安装 一、本章基价表适用范围如下: 1 工业

44、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2 地轨安装。二、本章基价表包括下列内容:1 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2 车档制作与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3 脚手架的搭拆。三、本章基价表不包括下列内容:1 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2 “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3 “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四、本章基价表已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不另行计算和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1.起重机轨道安装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分别按单根轨道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2.车挡制作与安装:车挡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车挡安

45、装按每个重量,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第六章 输送设备安装 一、 本章基价表适用范围如下: 1 斗式提升机2 刮板输送机3 板式(裙式)输送机4 螺旋输送机5 悬挂输送机6 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增加2M)7 皮带接头胶接二、本章基价表包括下列内容:1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敷设及接头。三、本章基价表不包括下列内容:1 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2 特殊试验。四、刮板输送机基价表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项目,再以组数乘以该项目的基价表,即得其费用。例如: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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