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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工作制度XXXX职业学校一、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规定11、本规定适用范围12、奖学金的种类13、奖学金管理机构及发放办法1二、教室管理制度4三、教室及学生宿舍公共物品管理制度3四、学生勤工俭学管理规定7(一)、勤工俭学经费7(二)、勤工俭学工作的具体要求7(三)、勤工俭学的主要项目8(四)、勤工俭学学生的基本条件8五、班费管理规定9一、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规定为了使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进一步调动学生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励学生发扬创新、求实、进取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1、本规定适用范围经学校招生处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奖学金的种类奖学金的种类分为
2、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别贡献奖学金。3、奖学金管理机构及发放办法(一)奖学金由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汇总、审核,各部(处)统一发放。(一)特别贡献奖学金特别贡献奖学金有教务处根据学生每年参加全市、全省、全国技能大赛获奖情况,对照标准编制发放表(附奖励证书复印件),财务处审核无误,报校长批准后发放。(三)优秀学生奖学金1、由部(处)书记牵头相关班主任参与成立评审小组,负责本部(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初评工作。2、评选程序(1)学生处按规定比例向各部(处)分配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名额。(2)各部(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照标准,初定获奖学生名单、奖学金等级,报学生处审核、汇总,经校长办公
3、会研究同意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4、奖学金等级、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一)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1、优秀学生奖学金(1)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文体活动。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原则上按量化考核成绩进行排序,奖学金只限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实习学生不享受奖学金。有下列情况者,取消资格,按名次递补。违反校纪受纪律处分者;主修课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在实验中故意损坏仪器设备者;一学年旷课累计10学时以上者;体育考评成绩未达到
4、“良好”及以上者;欠费(含学费、书费、住宿费等)者。(2)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总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5%,每人每年300元;二等奖学金:总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0%,每人每年200元;三等奖学金:总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5%,每人每年100元。按四舍五入计算各等级段获奖人数,总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0%o2、特别贡献奖学金特别贡献奖学金是为参加全国、省、市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奖项的学生颁发的,旨在提高广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为学校争光。(1)申报条件在市级(含市)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个人三等奖以上的学生集体和个人。(2)奖励标准执行学校竞
5、赛管理与奖励办法标准(详见济高职校(2014)24号文件)二、教室管理制度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教室主要是供学生上课和自习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其他用途占用。二、教室内配备的桌凳、多媒体设备、电视机等,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出室外,更不得移作他用,损坏要照价赔偿。三、教室(不包括多媒体教室)归学生处统一管理,部(处)相对固定使用,其他部门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临时借用教室时,应提前到部(处)申请,经学生处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四、多媒体教室(含合堂教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部(处)相对固定使用。由教务处安排临时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班级,应负责室内卫生和保管室内设
6、备。五、学生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离开教室时应关灯、关好门窗,夜间应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离开教室。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教室开展娱乐活动。七、注意保持室内外的安静和卫生。不得在教室和走廊内大声喧哗、乱扔杂物、泼水、吐痰等,不得将三大球带入教室。八、教室设备由后勤处统一管理,除平时检查、维修外,在放假期间应对教室进行全面的整修,以保证开学后良好的教学环境。三、教室及学生宿舍公共物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教育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保障教育教学用品、设备功能完好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一、各班所用教室、宿舍及对应走廊的墙壁、墙裙、桌凳、电风扇、电视机、床铺、物厨、浴盆、门窗、
7、锁具、玻璃、窗帘、镜框、黑板、灯具、多媒体设备、卫生用品等,均属公共物品范畴。二、学校对各班教室、宿舍的公共物品实行班主任管理责任制。班主任为公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教室、宿舍内配置的全部公物的管理工作。三、班主任有严格管理本班教室、宿舍公物的权利和义务,应利用各种方式,对学生加强财产安全和爱护公物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公共物品,保证本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四、每学期开学时,后勤处与各部(处)书记签订公物管理目标责任书,各部(处)书记再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保证公物不丢失、不人为破坏。班主任调换,班级教室及宿舍变更时,应及时移交财产,重新签订责任书。五、班级教室、宿舍
8、公共物品要承包到学生,每学期开学时,班主任与承包学生签订公物管理目标责任书,承包公物损毁由责任人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承包人赔偿。六、学生在本班教室以外上课(或集会),下课后应及时关电、关窗、锁门,防止电器损坏和财物丢失,如发现公物损坏、丢失,班主任应及时查明当事人及原因并通知后勤处,以便及时处理。七、教室课桌凳(宿舍物品)等由学校后勤处按标准统一配齐,开学时统一交各部(处)管理。在使用中严禁出现桌面乱刻乱画现象。八、为保证学校能够因工作需要临时性统一使用(检查)各班教室、宿舍,各班要妥善保管挂锁的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不得私自更换,应及时报告后勤处更换,同时为学生处、后勤处、教务处各备存一把
9、钥匙。九、如果一个学期没有发生非正常损毁公共物品的情况,学校将给予承包学生一定的物质奖励。四、学生勤工俭学管理规定为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锻炼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特制定本规定。(一)、勤工俭学经费1、学校每学年提供一定经费用于勤工俭学补助。经考核合格,每个勤工俭学岗位每月发补助费100元,优秀者补助费上浮10%20%o2、勤工俭学补助费实行专项管理,集中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不得平均发放。要确保用于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和给付学生劳动报酬,使家庭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生得到有效的资助。3、学生处应将年度勤工俭学经费使用情况向分管领导作专门书面报告。(二)、勤工
10、俭学工作的具体要求1、学生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如实、恰当地提出勤工俭学用工计划,不得随意设岗、盲目立项以及超计划安排。原则上只有列入“特困生”档案的学生方可参加勤工俭学活动。2、勤工俭学报酬应根据岗位工作任务和上岗学生的工作表现及工作成绩而定。要严格“勤工俭学申请表”的填写和审核手续;领取勤工俭学报酬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手续要完备;要加强与用工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做好对上岗学生的教育、关心和管理工作。3、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主要利用非上课时间进行,不允许在上课时间内旷课上岗。因参加勤工俭学活动而严重影响学业者,应作退岗处理。4、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应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1、。勤工俭学表现情况计入学生个人综合测评鉴定。5、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不得违反岗位劳动纪律,如用工部门反映不称职者,经核实后应予调整或辞退;如在勤工俭学期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处分或发现有不良生活、消费行为者,取消其勤工俭学上岗资格。6、学生有参加集体劳动的义务,参加义务劳动和统一组织的短时间集体劳动不属于勤工俭学活动范围。7、勤工俭学岗位设置要相对稳定,用人要相对固定,保证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有较稳定的收入。8、凡因违反工作纪律、操作规章出现意外的,后果自负。(三)、勤工俭学的主要项目1、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教师休息室等服务及清洁卫生工作。2、学校公共环境卫生区的清洁工作。3、其他临时需要的校内
12、外活动项目。(四)、勤工俭学学生的基本条件原则上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好、平时表现好的学生参加。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在班级处于中等以上水平。2、思想道德品质和各方面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家庭经济困难。4、生活朴素,勤俭节约。5、有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的思想,不怕脏、不怕累,勤劳肯干,有敬业精神。五、班费管理规定为加强班费管理,保证班级活动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一、学校每学年向每个班级(不含毕业实习班级)拨付一定数额班费。拨付标准以30人为基数,30人拨付300元,多于30人,每增加1人增加班费5元,不足30人的班级拨付班费260元。二、经班主任批准,生活委员每学期可向每位学生收取班费10兀O三、班费作为班级活动经费,应由班主任代管,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置班级活动用品和奖品等,不得挪为他用。四、班费开支由班主任和班委会共同审核把关。班级开展活动前,活动经办人应先做好预算,交班委会讨论决定后,由班主任审批实施。班费开支必须做到事事有票据,注明开支事项,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名存查。五、班主任应于期末的前两周书面向全体学生通报本学期的班费收支情况,并在班级张贴公布。六、每届学生毕业,班费必须结清,帐目要向全体学生公布,并把结余款全部退还学生。